还源篇阐微

作者:闵一得
还源篇阐微

《还源篇》八十一章,宋杏林石真人所著也。杏林出紫阳张真人门下,为南宗第二祖,悯人读书求道不知自体自悟,故作此篇三复申明,教人返本还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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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霞元君护国庇民普济保生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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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霞元君护国庇民普济保生妙经,撰人不详。约出于明代。一卷,收入《万历续道藏》。经文乃元始天尊演说,宣称世上众生之生生化化,皆由碧霞元君所主。元君即泰山玉女,证位天仙。受玉帝之命,统摄岳府神兵,照察人间善恶,福善罚恶,报应不爽。世人若回心奉道,请道士转诵此经,皈命元君,忏悔祈求,即可消灾获福。篇末附「天仙碧霞宝诰」。

无罪之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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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熟识霍桑的人,总知道他是个反对饮酒和最不喜欢无谓的应酬的人。譬如人家的弥月冥庆之类的宴会和俗例上无事生事“摆阔”性的酬酵,他往往规避不往。这不是他的矫情,也不是孤高落寞;他实在认为太虚泛无聊。但假使有二三知己,不拘形迹地把酒谈心,他也会高兴地喝几杯。并且在这种投契的当儿,引起了他的谈锋,他还肯把他经历的奇诡案子讲出来助兴。

感天动地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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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名《窦娥冤》。杂剧剧本。元关汉卿作。四折一楔子,旦本。剧写楚州寒儒窦天章上京应举,为抵债,将七岁女儿端云送往蔡婆做童养媳。端云后改名窦娥,十七成婚,不久夫死,与蔡婆相依为命。蔡婆因向赛卢医索债被骗至荒郊将被勒死,遇张驴儿父子撞见救下。张驴儿询知蔡婆儿媳亦寡,遂以绳索威逼蔡婆招赘其父子上门,婆无奈领至家,为窦娥坚拒。张要挟赛卢医卖给毒药,投毒于汤内,欲害死蔡婆以胁窦娥就范,不料汤被张父误食,而窦娥仍守贞不从。张遂诬告窦娥“毒死公公”。昏官楚州太守桃杌严刑逼供,窦娥流血昏死仍不招。官又欲加刑于蔡婆,窦娥为救婆乃屈招,被判死刑。刑前她向天地鬼神申诉冤枉,并发血溅白绫、六月降雪、三年大旱三桩誓愿以明己冤。果然一一应验。三年后,窦天章以肃政廉访使至楚州刷卷,窦娥鬼魂泣诉,冤案方得昭雪。天章依法判张驴儿凌迟处死,赛卢医流配充军,桃杌并吏典各杖一百,永不叙用。剧中仅“三桩誓愿”故事源于《汉书·于定国传》及《搜神记》中“东海孝妇”周青故事,余皆取材于元代现实。据《元史·百官志》,至元二十八年(1291)始改“提刑按察使”为“肃政廉访使”,故剧当作于至元末至大德初(1297年前后),是当时强梁横行、官府昏愦、草菅人命的真实写照。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称此剧“列之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有《古名家杂剧》本、《元曲选》本、《酹江集》本。1935年流传欧洲,先有法译本,后又有日、英、德等外文译本。明传奇《金锁记》及近世京剧、地方戏中《六月雪》、《羊肚汤》、《斩窦娥》等,均据此改编。

后汉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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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袁宏撰。三十卷,编年体东汉史。《后汉纪》是继《前汉纪》之后,又一部断代编年史名著。它记载了自更始元年(公元23年),至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曹丕废汉献帝自立,东汉终结为止,共198年的历史。体例仿荀悦《汉纪》,依据《东观汉记》和谢承、司马彪、华峤、谢沈等的《后汉书》及其他史料编成,简明易检,考订、剪裁都较精密。是范晔修《后汉书》的重要依据之一。本书在宋代时的刻本已“衍文助语,乱布错置”,无法句读。至明代,有嘉靖黄姬水刊本和万历南京国子监本,基本恢复了原貌,但仍有脱误。清康熙年间,蒋国祚、蒋国祥兄弟以明刊本互校,又详采其他史书考校,实为近代精本。此外,流传于世的还有学海堂本,龙溪精舍本以及四部丛刊本。今人周天游在上述诸刊本中,择善而从,兼取诸本之长,精加校注,于1987年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了《后汉纪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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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破空论,一卷,明智旭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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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宋代智严、宝云共译。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内容记述持国、增长等四天王于每月六斋日,奉帝释天之命,从七曜二十八宿下四洲,巡行四天下,伺察众生之善恶以奏帝释。与长阿含经卷二十‘四天王品’、起世经卷六‘四天王品’之一部分内容相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