葆光集

作者:尹志平
葆光集

诗集。元尹志平撰。三卷。志平,沧洲(今河北沧县)人,为丘处机弟子,袭掌道教十三年,或与道友唱和,或述怀遣兴,集而成书,取名于所居“葆光轩”。依次为七言绝句二百五十余首,五言诗四十六首,古调诗三首,语录、直言各一则;词一百五十多首。自云诗有四炼,即字、句、格、意,而以意为主。认为诗作不在字精句健、风骚属时,而力主美于德,尚于志。故谓“心中实行真为保,口内虚词未足奇”。除宣讲道教教义、劝人为善外,亦有写景抒情内容,如《乙未季秋至介休县洪山明霞观作》七绝:“洪山佳景洞天幽,下枕清岩瀑布流。更上高原三四里,兴来闲步到泉头。”情景交融,颇有意境。有《(正统)道藏》本。

尹志平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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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明代白话长篇历史演义小说。一名《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武穆王演义》,又名《大宋中兴岳王传》、《武穆精忠传》、《宋精忠传》、《岳武穆王精忠传》、《岳鄂武穆王精忠传》、《岳武穆尽忠报国传》、《精忠传》、《精忠全传》、《岳王志传》。八卷八十则。题“鳌峰熊大木编辑,书林清白堂刊行”。熊大木,名福镇,字大木,号钟谷,福建建阳人。成书于明嘉靖年间。写岳飞出身,立志精忠报国,驰骋沙场,身先士卒,骁勇无比,卒被秦桧陷害,死后显灵,秦桧冥司遭报、以告慰岳飞忠魂的故事,反映了中国人善良的愿望。此书结构完整,编年记事详实,对后世有关岳飞题材的小说戏曲创作,影响深远。

全闽诗话

全闽诗话

诗话。清郑方坤编。十二卷。方坤字则厚,号荔乡,建安(今属福建)人。雍正进士,官兗州知府。博学多才,好网罗文献。著有《经稗》、《补五代诗话》等。此编荟萃闽(福建)人诗话,及其他有关于闽之诗。全书十二卷,计六朝唐五代一卷、宋元四卷、明三卷、国朝(清)一卷、无名氏及宫闺一卷、方外一卷、神仙鬼怪杂缀一卷。所收自以福建诗人为主,“亦有非闽人而关涉闽事者”(《例言》),计约七百馀家。此书是地域性的诗学论著。所论均为闽籍诗人或与闽地有关诗人之作品。闽地开发远比中原晚,隋以前的诗人,书中仅录郭璞、谢朓、到溉、江淹等四人。而且郭等并非闽人,只是与闽有关。可见当时闽中文化之落后。唐以后闽中逐渐被开发,诗人也多了起来。

日本外史

日本外史

22卷。作者赖山阳。讲述自源平之乱以来至德川幕府末期的日本历史。叙事简赅、议论明通、褒贬微显、文笔生动,足以透视作者的史学思想和学术风格。是书出版以后,后人有众多编纂,及至在中国的翻刻和流传。这一由日本人所撰写的汉文著作及其流布中土,成为中日文化交流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史书,可称中日文化交流的“标本”。

为霖道霈禅师餐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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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霖道霈禅师餐香录,二卷,明道霈说,清太泉录,有自序(简录重出,盖不同之本耶)。或作八卷。

法华经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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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八卷。梁·光宅寺法云(467~529)撰。又称法华义记、法华义疏、法华经疏、法华疏、妙法莲华经义记、妙法莲华经义疏、法华经义疏、法华光宅疏。收于大正藏第三十三册。本书为妙法莲华经之注释书,初释经题,次论经之宗旨,次揭举经文有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等三重三段之分科。其次解释序品以下至普贤劝发品等二十七品之文义,于各品下一一设科,以阐明经说之生起次第。特于方便品之权实二智义、譬喻品之索车义等详加解释。然并无有关提婆达多品及普门品重颂之解释,此因当时经本中尚无提婆达多品等。又化城喻品十六王子说偈亦行省略。本书系我国现存法华经之注释书中,仅次于竺道生所撰法华经疏之古本。日本圣德太子之法华经义疏,大多即根据此法华经义记而来。而智顗、吉藏等之法华疏亦多少受此书影响。如智顗法华玄义卷一下即谓古今诸释,世以光宅为长。盖法云精通法华,其说颇受当代重视,彼以一乘之因果、万善同归为法华经之特色。又有关本书之成立,或谓乃法云口述,而由其门人笔录所成者。

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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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一卷。写本有:P.3047、3488、2045。胡适把第一写本校订编入《神会和尚遗集》卷二,作为《神会语录第二残卷》;第二写本编入该书卷三,作为《第三残卷》。第三写本由铃木大拙发现,内容包括第二写本的全部,又有此论最后部分及造论者的骈文论赞和韵文颂赞,最后有‘菩提达摩南宗定是非论一卷’一行。胡适将三本重加校订,分为上下两卷,1958年发表于台湾《历史语言研究所》第二十九本《庆祝赵元任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后收入新版《神会和尚遗集》附录之中。此论由神会弟子独孤沛集录,记载神会在开元二十年(732)于滑台大云寺批判北宗,与北宗僧人崇远(山东远)辩论情形。论前有独孤沛加的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