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经注节解

作者:姚止庵
素问经注节解

医经类著作。清姚止庵撰。九卷。止庵字绍虞,会稽 (浙江绍兴) 人。初业儒,涉猎医学。因感《内经》之学“其旨奥,其事博,其文错杂而难稽”。遂寝馈于《内经》 中十有四年,参断诸篇斟酌损益。撰成此书与《灵枢经注节解》 等。因书中贯穿“损有余,补不足,以归乎中正之节”宗旨,故名。成书于康熙十六年(1677)。分内、外篇。内篇三卷,首论阴阳,再论治法,载文四十八篇。外篇六卷,论针灸,运气等,载文三十一篇。书中注释,以王冰注为主,兼采杨上善《太素》、林亿等《新校正》、马元台 《注证发微》、张景岳《类经》等各注释之长,并抒发己见。对经文“斟酌而损益之”,并将经文中 “赘词”、“重出”者,进行删削;“脱误”、“舛讹”者,进行“补葺”和“订正”;对“句语之颠倒,段落之参错”者,进行更易。书中多有发前人所未发,补前人所未逮之论注。为研究《内经》很有价值的文献。有一九六三年人民卫生出版社铅印本。

姚止庵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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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轮书

五轮书

《五轮书》作者是宫本武藏,是一本既为剑法,也为兵法的一本著作。宽永二十年(1643)十月,武藏隐居灵岩洞开始执笔写作-五轮书。正保二年,将五轮书传给寺尾孙之丞胜信,五方之太刀道序兵法二十五个条传给寺尾求马助信行,以后就离开这个世界。五轮书分为土、水、火、风、空五卷。土之卷主要说全书的概览,以工匠、农夫、商人、武人作比喻,说明士、农、工、商的活动情况其实都是殊途同归,有迹可寻的。水之卷主要说明二天一流派。以水为范本,则心灵也拥有水的特质。水的形状能随著容器的形体,或方或圆,小如雨滴大如汪洋。火之卷所记载的是战斗与胜负的事。以火之卷来谈战争,是因火可大可小,火的威势惊人。风之卷是记载当世中其他的兵法与其他各家流派。在汉字里,“风”即“风格”。空之卷讲述关于进入自然而然的真实之道的事情。即使领悟了道理,也不能被道理所束缚。

孙白谷集

孙白谷集

亦称《白谷集》诗文集。明孙传庭(1593—1643》撰。六卷。传庭有《孙忠靖公文钞》已著录。是集近十二万二千字。其中奏疏载自崇祯十年(1637)十月二十日起救开封至十二年(1639)六月十二日止。记载登城报捷,解真定之围、救济南之急等史实,可补史书之不足。其文真实感人,白谷忧国之心,领兵之才,显露其间。有《四库全书》本。 《乾坤正气集》本,作四卷。

兵说

兵说

兵说,一卷明沈炼撰。变化第一,兵之道神乎非圣人孰其能之一刚为龙一柔为蛇蟠屈翱翔各有其时非独旌旗之见伏而已也动静几之矣。

大改革

大改革

短篇小说。趼(吴趼人)著。载《月月小说》第三号,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出版。 小说写一个“朋友”,有赌钱、嫖妓、抽鸦片三大毛病,屡劝不听,陷落其中几十年,弄得弯腰曲背,又黄又瘦。一天忽然听了“我”的劝告,“一切都大改革”了。原来,“我”劝他不要抽鸦片,该吃些滋补药,他却将补药搀在烟土里熬,换汤不换药。“我”劝他不要再赌,钱应存到钱庄去生息,他却叫人家赌馆门口挂了一块钱庄招牌,把输钱当作存款。“我”劝他别再嫖妓,应趁早娶妻成家,他却包了妓女,在妓寮门口贴一公馆条子,叫丫头们改称“老爷”,算是成了家。这位“朋友”的“大改革”就是如此。 小说最后附有一段批语非常重要:“怅怀时局,无限伤心。诙诡之文耶?忧时之作也。吾展读一过,欲别贶以嘉名,曰立宪镜。”这是解读本文的一个路标,所谓“立宪镜”,就是通过此文所描写的那个“朋友”的“大改革”,可以照见清政府“预备立宪”的真相。这样,整篇小说实际上是一个隐喻,意在讽刺清廷“立宪”的虚假和自欺欺人,所以说是“忧时之作”。

江州司马青衫泪

江州司马青衫泪

元杂剧剧本。简称《青衫泪》。马致远撰。旦本。谓吏部侍郎白居易,结识长安善弹琵琶的妓女裴兴奴。时值唐宪宗盛精图治,认为文臣中多尚浮华,各以诗酒相胜,不肯尽心职守,且以白居易、柳宗元等人为最,故将白居易远谪江州。裴兴奴则立志守节,不肯再接他人。江西浮梁茶商刘一郎来长安做买卖,看中兴奴。遂与鸨母定计,造一假书,言白居易病死江州。兴奴在鸨母的威逼下,嫁茶商远去。白居易之友元稹官拜廉访使,采集民风,路过江州。月夜,与居易江上小宴,闻有弹琵琶者。唤过相见,方知是兴奴。兴奴复归居易。元稹回朝,奏明唐宪宗,认为白居易无罪远谪,理应召回,宪宗允之。元稹亦将白、裴相爱之事奏上,请求圣裁。宪宗让兴奴上殿诉其原委。最后亲断:兴奴归于白居易。虔婆与刘一郎伪造书信,诬人身亡,虔婆杖60,刘一郎流窜远方。此剧据白居易《琵琶行》演绎而成,但思想意义已大为削弱。且白谪江州之由与史实不符,与《琵琶行》中情节亦多有出入。此剧楔子在第一、二折之间,与通常杂剧体例不同。明人顾大典《青衫记》传奇,即本此剧增饰而成。现存主要版本有《改定元贤传奇》本,脉望馆校《古名家杂剧》本,顾曲斋刊本,《元曲选》本,《柳枝集》本。

竹书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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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编年史书,古版本为13篇,现行本为2卷,系战国时魏国史官所撰。原名《纪年》,又称《古文纪年》或《汲冢纪年》。南朝梁沈约(441—513)附注。约有《沈约集》已著录。《晋书·束晢传》载:太康二年(281)汲郡(河南汲县)人盗发魏襄王墓(或云安釐王墓)得竹书数十车,皆蝌蚪字。经荀勖、束晢等人整理成书,完整的六十八篇,残缺者七篇,共七十五篇。其中有《纪年》十三篇,记黄帝以来至周隐王时编年史。自周幽王后接晋国,晋亡特记魏国。以夏正纪年,记事简短。记事起自黄帝(一说起自夏、殷、周),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三家分晋后,专述魏事,止于魏襄王二十年(前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