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亭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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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本解说
二卷。清毛奇龄(1623—1716)撰。奇龄字大可、西河、初晴,萧山(今属浙江)人。一生著书甚丰。是书成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五月。其进书原疏称,合三书十三卷,首为《乐本解说》一卷,今此本乃分二卷,盖全书文义相属,本为一篇,刊版之时,乃以论径一围三者为前卷,论隔八相生者为后卷。是书有《四库全书》本、清浙江巡抚采进本、《西河合集》康熙本、乾隆修补本。
周易正义
易学著作。唐孔颖达撰。是一本诠释王弼《周易注》的著作。全书十卷。《序》称凡十有四卷,《旧唐书·经籍志》、《郡斋读书志》著录同;《新唐书·艺文志》称十六卷,乃讹“四”为“六”;《直斋书录题解》作十三卷,则略去卷首“八论”不计。原来只有单行本,宋人为阅读方便,乃合刻经、注、疏为一本,又依王注本合编为十卷。唐贞观年间,为统一南北学风以加强思想统治,诏儒官孔颖达等撰《五经义赞》,后来又诏改为《五经正义》。所谓“正义”,是就一家之经注作疏解,即六朝人所说的“义疏”或“疏”的著作,因其为国家颁行学校的讲义而称“正义”。南北朝时,王弼《周易注》与郑玄《周易注》并为世之显学:王注显于南朝,郑注显于北朝。孔颖达撰《周易正义》舍郑注而采王注为疏,在于唐初学风虽兼南北,而老、庄、《周易》则以南学为宗。《序》称南朝王注有《义疏》十余家,或“辞尚虚玄,义多浮诞”,或“义涉于释氏”,“背本”“违注”。《正义》便是就南朝十余家《义疏》整理删定写成,“事必以仲尼为宗,义理可诠,先以辅嗣(王弼)为本,去其华而取其实,欲使信而有征”(《序》)。主要版本有《四库全书》本、《十三经注疏》本。
金刚经决疑
亦称《金刚决疑》。佛典注疏。明德清撰。一卷。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经》的注释书。作者在前言中称,《金刚经》“解者极多,都不合佛意。独西域天亲菩萨以二十七疑分经极是”。故本书注解“先出疑在本文(指经文)之前,节节按迹而破之。忘言领悟,自得其宗”。全书列三十二疑。据作者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所撰《刻金刚决疑题辞》记载,本书有多种刻本。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法华经大意
法华经大意,一卷,唐湛然述,日本佚名题记,尾题法华品释。
师子奋迅菩萨所问经
一卷,失译。华积楼阁陀罗尼经之旧译也。师子奋迅菩萨,新译作师子游戏菩萨。
大净法门经
一卷,西晋竺法护译。与大庄严法门经同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