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周易本义

作者:朱熹
原本周易本义

朱熹著。成书于淳熙十五年(1188年)。朱熹在《答黎季忱》中认为“《易》本卜筮之书”(《朱文公文集》卷六十二),作《周易本义》就是要还《周易》的本来面目。原本依吕祖谦《古周易》本,经与传相分,共十二卷,上下经各一卷,十翼自为十卷,卷首载有《九图》,卷末有《周易五赞》和《筮仪》。后人董楷等将原书割裂,重组成四卷,卷一上经,卷二下经,卷三《系辞传》,卷四《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而将《彖传》、《象传》、《文言传》分附于各条经文之下,故有十二卷与四卷本之别。清《四库全书》收录原本《周易本义》为十二卷,系南宋咸淳间吴革刊本。《四库全书》另收录四卷本《周易本义》,系董楷等割裂本义以附程传的经传参合本。在原本《周易本义》里,朱熹着重依据《周易》的经传体例来探究《易》的卜筮之义,同时也阐发义理,主张通过象数去讲义理。该书流传甚广,一度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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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

嫌疑

侦探小说,发表于1953年,《嫌疑》是《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的续篇。小说的情节开始于1948年12月27日,表现的主题是战争罪行。如果从传统侦探小说视角来看,这个故事的结尾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简直像童话一样。但这样的拯救正是作品表现的意图所在:“凡是关系到大家的事,只有大家才能解决。任何个人试图自己去解决关系到大家的事的努力都必然会失败。”显而易见,贝尔拉赫在这里被看成失败者,他试图独自揭穿埃门贝格的英雄行为失败了,因为没有人相信他的控告是真的。而战争罪犯埃门贝格无疑也心里明白,不仅是他,而且许许多多的人都会对贝尔拉赫的怀疑做出这样的反应,正如他所说的:“这不应该意味着在瑞士会存在战争罪犯吧!”而贝尔拉赫给了不仅让埃门贝格,而且让自以为是的瑞士人感到无地自容的回应:“凡是在德国曾经发生的,只要一出现某些条件,便在任何国家都会发生……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一个民族会是例外。”这部小说不仅一反传统侦探小说的俗套,而且饱含着不容忽视的社会批判因素。

金漳兰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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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赵时庚撰。时庚,宋宗室,自称爱兰成癖。书作于绍定六年(1233)。全书五篇,分叙兰花容质、品兰高下、天下爱养、坚性封植、灌溉得宜。不仅记兰的各品种形色特点,还记品种和培护方法。是中国最早关于兰草的专著。首有绍定癸已(1233)作者自序,书大约成于此时。作者自少时即爱赏兰花,“艳丽之状,清香之幽,目不能舍,手不能释”,历时三十年,始成此书,可谓对兰花深有研究。内容分叙兰容质、品兰高下、天地爱养、坚性封植、灌溉得宜、奥法等六篇,后有嫩真子李子跋。《叙兰容质》一篇,评介诸名花,除叙述其名称由来、形状、颜色外,注重品评其审美风格。

道门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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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不出总持门,心要在腔子里。自古三教圣人,诀惟此而已矣。修道清静无为,随地随时皆是。不用习静观空,自然止其所止。从来道本天然,无有动静终始。人欲无事于心,必先无心于事。善恶都莫思量,有甚人欲天理。如镜之光无镜,来则应之而已。本来妙觉圆明,何事修己克己。犹目本自光明,难夹些微芥子。天地原自至宽,何恶亦何所喜。虽云有作有为,成始成终靡底。勉强亦归自然,妙入无为之理。道门语要刊成,聊序其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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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太清著,词集

法华经文句记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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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华经文句记笺难,四卷,宋有严笺并序,附随经音切,法华三大部注之一。

菩萨璎珞本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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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二卷。竺佛念译于姚秦建元十二至十四年(376~378)。又称菩萨璎珞经、璎珞本业经。或单称璎珞经、本业经。乃叙说菩萨阶位及其三聚净戒等之因行。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璎珞本业’乃华严系统之用语,故本经与华严之教相相合之处甚多。尤以立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无垢地、妙觉等五十二位菩萨行位而有名。全经分八品:集众品、贤圣名字品、贤圣学观品、释义品、佛母品、因果品、大众受学品、集散品,以阐述菩萨之阶位及修行。在大众受学品叙说‘三聚净戒’,以八万四千法门作摄善法戒;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作摄众生戒;以十波罗夷作摄律仪戒(此十波罗夷与梵网经之十重戒相同)。本经受梵网经之影响甚深,其三聚净戒之内容,均属大乘戒。特点在于菩萨戒有受法而无舍法,一得永不失;即使犯波罗夷戒,亦不失戒体。并主张戒以心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