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汉学
作者:惠栋
清惠栋撰。八卷。搜集自汉至三国时期孟 喜、虞翻、京房、荀爽等人的《易》说,“采辑遗闻,钩稽考 证,使学者多略见汉儒之门径”(《四库全书总目》卷六 《经部》易类六)。汉儒治《易》多讲阴阳灾异,以卦象配 自然、人事。《经训堂丛书》本。此书大旨,乃追考汉《易》学说,掇拾其余绪,陈述其要例。全书所考,凡孟喜《易》二卷、虞翻《易》一卷、京房《易》二卷(干宝《易》附见)、郑玄《易》一卷、荀爽《易》一卷;末一卷为惠氏发明汉《易》之理,以辨正河图洛书、先天太极之学。《四库全书提要》指出:“其以虞翻次孟喜者,以《翻别传》自称五世传孟氏《易》;以郑玄次京房者,以《后汉书》称玄通京氏《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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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进化论
法国哲学家、生命哲学创始人柏格森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1906年在巴黎出版。书中,柏格森提出并论证了他关于“生命冲动”的理论和直觉主义的方法。他认为,世界的本质就是自我即连绵不断的生命之流,静止的概念分析无法揭示自我动态变化的特征。自我作为一种力量显现于生命体之中,可以用来解释生命体中生命与本能和理智的创造进化;本能和理智是对付环境和周围事物的工具,前者的优越之处在于能够把握到生命体流变的本性,缺点是局限于个体而没有上升到意识;后者相反地、有意识地超出个体,发现一般真理,但仅仅停留在外在形式之上。人有直觉才能超越本能与理智各自的局限达到自我意识,完满地把握绝对的实在。柏格森认为,生命的冲动是绵延,即一种延续性。进化是生命冲动的持续性展开,是创新。在他看来,不但在生物有机体中普遍地存在着一种类似于人内心的生命冲动,而且一切事物中都充满着活动,都具有生命。他把生命冲动的运动比作喷泉、烟火、蒸气的喷发。认为生命冲动顺着其自然方向向上喷发,就产生了生命体和精神,逆着其自然方向向下堕落,产生了无生命的物质。在这两种倾向的汇合处,构成生物有机体。柏格森认为,生命冲动是一种自由意志的体现,它不遵从任何必然的规律,它是盲目的,生命不是单独一个人,而是指生命的全体,实际上是指宇宙意志。柏格森在本书中的观点,代表着他从主观唯心主义立场向客观唯心主义立场的转变。
洗冤集录译注
通称 《洗冤录》。宋代宋慈著。淳祐七年(1247年)成书。分5卷,前面有一个检验总论(《检复总说》),其后为验尸、验骨、验伤、中毒、救死方五部分。其下又分疑难杂说、初检、验骨、自缢、打勒死、假自缢、溺死、他物手足伤死、服毒、针灸死、验罪囚死、跌死、车轮拶死、雷震死、虎咬死、男子作过死、救死方、验状说等53目。系作者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订和提炼,并参以自己的丰富实践经验写成。对于检验死伤的征象,推定死伤的原因,以及检验的手续和方法等,论述较详。是中国古代法医学名著之一,曾为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也是世界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曾被译成荷、英、法、德、日等国文字。宋刊本已佚,现存最早版本为元刊本。
北斗九皇隐讳经
《北斗九皇隐讳经》,撰人不详。从内容看,当出于南北朝或隋唐上清派道士之手。一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此经叙述存思北斗九星玉皇神君之法。书中列举北斗九星及其神灵之姓名、形相、官位、职司、治所。所谓九星即第一天枢星,阳明星之魂精;第二天璇星,阴精星之魂神;第三天机星,真人星之魄精;第四天权星,玄冥星之魄精;第五玉衡星,丹元晕之魄灵;第六开阳星,北极星之魄灵;第七摇光星,天关星之魂精大明,第八洞明星,辅星之魄精阳明;第九隐元星,弼星之魂明空灵。以上九星各有神主,分别为第一至第九玉皇君,皆上总九天上真,中统五岳飞仙,下领学仙之人。修道者常存念此九皇君名号、形象,告请福禄寿,制服凶逆灾,皆可如愿。本篇所载道法,与《上清河图宝箓》相似。
郭子
轶事小说集。晋郭澄之撰,《隋书·经籍志》著录,三卷。两《唐志》亦收录,并有贾泉注,(“泉”原作“渊”,避唐人讳改)今佚。鲁迅辑其遗文八十四条,载《古小说钩沉》中,是我们当前研究此书最完备的辑本。据《晋书》作者本传载其生活的时代,大约在晋孝武和安帝年间,可知成书的年代,当在裴启《语林》之后的东晋末年。记两晋上层社会人物的言语谈论、人物品评、轶闻琐事等,具有一定的文献史料价值。作为小说,它反映两晋时代的官场争斗,揭露士族人物贪图享乐醉生梦死的生活和虚伪的道德观念,可见时代风气一斑。其中具有积极思想意义的,是歌颂男女真正爱情的故事。
台湾日记与禀启
本书分三卷,胡传撰。作者字铁花,号钝夫;安徽绩溪人。清同治九年,以岁贡就职训导。后由保奏,以直隶州知州补用,分发江苏。光绪十七年,台抚邵友濂奏调,旨发台湾差委。次年二月抵台,历充全台营务处总巡、台南盐务总局提调;十九年五月,委代台东直隶州知州,旋兼统镇海后军。迄二十一年台变日亟,始行内渡;时已病,至七月初三日殁于厦门。在台三年又五月,留有「日记」及「台湾禀启存稿」。民国四十年,曾由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合题「台湾纪录两种」。后经作者哲嗣适之先生将「日记」与「禀启」按照时日合编,定名为「台湾日记与禀启」;今本所刊,即由适之先生所手定。卷一,自光绪十八年正月至八月,记渡海并巡阅全台防营;卷二,自同年九月至十九年四月,记提调台南盐务;卷三,自十九年五月至二十一年五月,记赴台东州任至在任上预立遗嘱止。由上述纪录,可知台湾在割地之前若干措施与东部情况。卷后附有作者遗稿「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并书后」等篇。
律学发轫
律学发轫,三卷,明元贤述并序。丙戌之冬。余作戒本。约义终客。有以律学揭要请益者。余阅之。大都目不见律。而袭取他书。乃水潦鹤之徒所辑也。因为作律学发轫。以示之言。发轫者。示慎始也。夫万里之行起於跬步跬步一错。万里徒劳。故初学之士。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