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则:防衛
凡居處出入,左右前後,必擇端謹忠正之人。兵衛防閑,常須嚴肅。蓋侍衛之職,不可以輕;動靜之際,安危所繫,不可不察。至於田獵之事,聖王所以講武習射,非以為遊樂也,故不可以廢。惟當體念民力,不妨農時。然舉動之際,尤須審察人情事幾。蓋天下雖安,不可忘危;天下雖治,不可忘武。如梁武帝不脩武備,一旦侯景作亂,將士離心,淹留不進。臺城受圍,擐甲者止二萬人,乘城不滿四千;又皆羸喘之輩,恐懼退懾,無復鬥志。武帝被侯景拘辱窘迫,遂餓而死,梁就滅亡。又如唐玄宗,末年聽李林甫等變府衛之良法,應募者皆市井負販、無賴子弟,未嘗習兵。一旦安祿山作亂,中外倉惶失措,幾至亡國。故國家至治之時,常不可忘武備。土地雖廣,兵甲不修,奸盜猝發,則無以禦之也。且田獵固講武之事,但不可盤遊無度。夏之太康,外作禽荒,十旬弗返,而人拒之。此尤可為深戒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