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漂泊者

作者:蒋光慈
少年漂泊者

中篇小说。蒋光慈著。1926年1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小说出版后即在广大读者、尤其是在广大进步青年读者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自1926年至1933年,先后印行了十五版。这是蒋光慈的第一部小说,而且是一部具有自传性质的书信体形式的小说。作品集中描写了佃农出身的贫苦青年汪中,在父母双亡之后漂泊四方,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饱尝了人间的冷暖,最终由自发地反抗逐步走上了自觉地为革命事业而英勇斗争的道路。汪中的命运表明了时代青年只有奋起反抗、投身现实斗争、献身革命事业,才有真正的出路,才有壮烈的人生。汪中的艺术形象以及整部小说,曾经激励过许多进步作家和时代青年走上革命斗争的人生道路。由于作品鲜明的进步倾向,这部小说从30年代起就一直成为国民党反动当局查禁的对象。《少年漂泊者》是中国现代小说创作中最早描写人民革命斗争、最早歌颂党的领导以及最早塑造优秀共产党人形象的作品之一。小说完稿于1925年11月1日,及时而深刻地展现了从“五四”到“五卅”这一历史时期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现实斗争。这是一部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开创性的作品,因此被称作“革命的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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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与线

日本作家松本清张的推理小说。作品围绕福冈市香椎海岸发现的一对男女尸体展开故事情节。福冈警察署探长经过现场侦查、对死者遗物分析以及对死者家庭、同事的查询,并根据二位死者生前都是独身而又各有恋人的情况,得出男女双双“殉情自杀”的结论。老探员鸟饲重太郎则对男死者佐山身上发现的火车餐票上写着的“客人,一位”百思不得其解,对探长的结论持怀疑态度。现场的再次深入调查,更加深他的疑窦。东京警视厅警司三原纪一,承办此案后,亲赴香椎海岸,察看现场,听取鸟饲意见,赞同他对“殉情自杀”结论的怀疑。他根据掌握的蛛丝马迹,进行一系列分析推理和调查核实,终于从铁路和航空时刻表上打开缺口,戳穿凶手精心布置的假象,揭出与某部石田司长为首的贪污集团有密切联系的杀人凶手安田辰郎夫妇,查明官僚集团“丢卒保车”、杀人灭口的真相,推翻了“殉情自杀”的结论。小说揭露了日本社会官僚机构贪污腐化、官商勾结、投机犯法以及高级官员为掩盖罪行而牺牲下属等丑恶现象,耐人寻味、发人深省,有较大的社会意义。

庸斋集

诗文别集。南宋赵汝腾(?—1261)撰。六卷。汝腾字茂实,号庸斋,福州(今属福建)人。宝庆进士,历迁籍田令,召试职馆,授秘书省正字,累官礼部尚书,兼给事中,终官翰林学士承旨。此集系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收诗凡二百二十一首,文九十五篇。表文最多,奏状次之。主张奖善罚恶,兴利除弊。其文反复详明,言直语切,深中时弊。其诗多酬赠之作,抒发壮志未酬之感慨。亦有崇尚道学,矫激沽名之流弊。有《四库全书》本,《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

金陵琐事

明代笔记杂著。4卷。周晖著。焦竑在序中论本书:“上关典常,复及俶诡,包前修之往行,具名流之嘉话。下而街谈巷议,与圣人所不语者,往往在焉。读之可以辨风俗,徵善败。国史郡乘,或裨其阙,非徒小说之靡而已。”是书所记政坛趣闻、里巷俗议、名人逸事,多有风趣。文字长短不一,风格或庄或谐。其专记文学者有曲品、诗话等名目。“曲品”论述了金陵20个戏曲家,如陈铎、徐霖、金銮、张四维等,并对他们的曲作成就进行了评论。“诗话”则对诗人马湘兰、徐霖等人做了评介,还引述了他们的名篇名句。“画品”还介绍了金陵画家。这是明代嘉靖万历年间金陵社会风俗的写照,也是金陵地方文学的重要参考资料。该书有明刊本,民国“国学珍本文库”第一集)排印本。

金丹真一论

金丹真一论,原题百玄子撰。其生平不详。从书中内容看,似出于唐末五代。一卷,收入《正统道藏》太玄部。此书援引《参同契》、《阴符经》及马明生、阴长生、元阳子、青霞子等诸家丹诀,论述外丹法要。书中称还丹禀源于真一之气,营丹之士莫不求乎真一之源,故名《真一论》。作者认为道即是水,水数属一,含气混真,配位得合真铅,故炼丹须先定神水,后议真铅。神水即汞,须得真铅制之。金丹唯以真汞真铅之华气凝结而成。炼丹须法乾坤卦象,顺阴阳之则,符日月之度。行火应逐月符节,阴阳各半,互相受用。气行一周,丹转一次。一日十二时内,亦须进退升降,随卦变通,凭漏刻,顺五情而进水退火。始自虚无,从无入有,又从有返归于无。返还数终,则神丹自现。人得服之,流入百脉,驻颜却老,更资阴骘,直侯上升,则我命在我不在天矣。书中对安炉立灶,配合药物,火候法度等,皆有较详论述。是一部较为系统之外丹论著。

寻爱

青年诗人刘逸生,虽然尚未完结大学生的生活,然而他的名声已经传扬海内了。他出了一部诗集名为《春之花》,大半都是歌咏爱情的,情词婉丽,脍灸人口。大家都以为他是天才的诗人,就是他自己也常以天才的诗人自许。

法言义疏

汪荣宝撰。荣宝,字衮甫,吴县(今江苏苏州)人,曾任驻日本公使。于声音训诂之学有很深造诣。校注汉人扬雄《法言》历时十余年而成书,初名《疏证》,1911年刊行后,晚年又毅然重作,改题《义疏》。稿本交上海商务印书馆后,在一二八事变中毁于战火,旋又更定体例,岁余成书。二十卷。以治经之法治《法言》,考源流,明假借,审正俗,辨异文,补旧注。引书达三百种左右。于晋人李轨《解》、唐柳宗元《注》、宋人宋咸《重广注》、宋人吴祕《注》、宋司马光《集注》及约出五代、宋初之间的无名氏《音义》之外,还荟萃有清以来各家研究成果,增加大量校释、论述,尤以小学及历史居多。胡玉缙《序》称之为扬雄“功臣”,黄侃《后序》谓此书疏释“皦然如晦之见明”。最后定本有1934年刊本。中华书局1987年出版点校本,后附刘师培《扬子〈法言〉校补》及《〈法言〉补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