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的心

作者:杨朔
中国人民的心

收录了杨朔先生自 1926 年以来创作的 42 篇散文,包括《雪浪花》《荔枝蜜》《樱花雨》《香山红叶》《泰山极顶》《画山绣水》《茶花赋》《海市》《铁骑兵》等名篇,编者按照不同的主题进行分类,以给读者更好的阅读体验。 在《中国人民的心》中,作者创造性地继承了中国传统散文的优长,于托物寄情、物我交融之中达到诗的境界,结构精巧,语言清新凝练,时代气息浓郁。 《中国人民的心》语言凝练、结构精巧、寓意深刻、耐人寻味。该书通过一篇篇妙趣横生、引入入胜的故事,从正面和反面诠释了何为中国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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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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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朔的迷雾之中,难辨谁是真凶,谋杀背后,究竟隐藏着眼泪还是愤怒? 倒霉的斯塔克韦瑟在迷雾中失去方向,把车开进了沟里。他只能徒步来到附近的一所住宅求救,没想到却踏入了凶案现场——女主人劳拉·沃里克 正站在已经身亡的丈夫身旁,手中紧握着一把枪……看着这位美丽而无措的妻子,斯塔克韦瑟决定帮助她。 这个家中还住着男主人心智不全的弟弟,来日无多的母亲,别有用心的男仆,以及女管家班尼特小姐。众人似乎都顺理成章地接受了斯塔克韦瑟编造的嫌疑犯人选。 凶手,真的能就此逃脱惩罚吗?

纂得确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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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曾将人事之好歹,两两并列,撰书一卷,令伥伥者读之而知所趋避矣。年来复见人之言行举止,不当于理,而犯天人之恶者,比比皆然。因又另续十类,各以“惜”字贯首。要知“惜”者,有怜爱痛惜之义存焉。惟人不知此“惜”也,所以易染种种过愆。其于言语,尤为更甚,是以书内《惜官》之条独多,愿读者俱加自惜。予知今后有益于身心世道者,又更多矣。但予自愧何人,敢于上续东坡诸才子之貂,一而复再,诚不知羞耻之至也。天基石成金撰。

通玄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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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玄秘术,唐人[[沈知言]撰。原本三卷,今《正统道藏》本合为一卷,收入洞神部众术类。书前有作者所撰序文,自称于太和初年(827)遇道士马自然。授以秘诀及药方;咸通五年(864)春又于淮南遇故人荥阳郑公,授以「神丹诸家秘要」,遂编成此书。书中集录二十余种丸散丹药之方。包括郑氏三生丹、青花丹、太阳流珠丹、黄庭丹、华盖丹、紫金丹、黄英丹、阴伏紫金丹、太阳紫粉丹、胜金丹、绮金丹、下元走马丹、走马四神丹、阴伏下元丹、延生保命丹、抵圣固阳丹、下元补骨丹、御仙丹、羊肾丹、辟暑丹、辟寒丹、掷果丹、鹿茸散、冷饮子等。诸丹方皆备载用药份量、制作方法及服用功效。其中部分丹药用于制伏五金八石,点变造化,而多数用于治病养生。书中又有造花露粉、炼花粉、酿仙醴等仙方。据称服用仙醴可致颜如桃李、皓发变青,「一年神会通悟,二年可为地仙,三年云升可致也」。

冥祥记

冥祥记

古小说。南朝人王琰撰。辑佚书,不分卷。琰约生于宋孝建元年(454),卒于梁天监、普通间(502—527)。仕齐为太子舍人,仕梁为吴兴令。据自序说幼年居交阯(今越南河内),从贤法师受五戒,后还都,云游各地。此书撰成于梁初,系感于观世音金像显验而著。《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十卷。《旧唐志》同,《新唐志》人小说家类。唐前释家书多有记载。此书宋以后史志皆不见载,疑其亡于宋。遗文存《法苑珠林》、《太平御览》、《太平广记》诸类书中, 《说郛》、《古今说部丛书》各有辑佚本,一卷。鲁迅《古小说钩沉》辑一百三十一条及自序一篇,绝大部分取自《法苑珠林》,其中有记隋及唐人事,当系后人窜易,非王琰原作。

紫钗记

紫钗记

传奇剧本。明汤显祖作。二卷五十三出。此剧是在《紫箫记》的基础上重新创作而成。叙唐陇西人李益流寓长安,以功名未遂、佳偶未聘为憾。元宵佳节,霍小玉与母观灯,遗失紫玉钗,恰被李益拾到,并以此求婚于霍家,两人成婚。不久,益应试,中状元,却因得罪当朝卢太尉,被遣边关任职,益与玉灞桥相别。卢太尉强招李益为婿。玉为寻益,欲将紫钗出售,闻卢府小姐招婿求玉钗,售之卢府。卢用计骗益,言玉已嫁他人。玉知益已赘于卢府,身染沉疴。李益诸友同情小玉,设计请李益共赏牡丹,将其带入小玉宅中。两人相见,互诉衷肠,知皆中卢太尉毒计。益将紫钗还给小玉,两人和好如初。吕天成《曲品》论此剧“描写闺妇怨夫之情,备极娇苦,直堪下泪,真绝技也。”吴梅《中国戏曲概论》认为“词藻精警,远在《香囊》、《玉玦》之上。‘四梦’中以此为最艳矣。”京剧《霍小玉》、川剧《玉燕钗》、闽剧《紫玉钗》,均受此剧的影响。有明万历间玉茗堂刊本、继志斋刊本、明末汲古阁原刊本、《六十种曲》本、清初竹林堂《玉茗堂四种》本、暖红室刻本等,《古本戏曲丛刊初集》据明末柳浪馆刊本影印,亦收入中华书局1962年出版《汤显祖集》中。

上蔡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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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曾恬、胡安国所记录谢良佐的言行录,后经朱熹删定,于绍兴29年(1139)成书,共3卷。《四库全书》列入子部儒家类。有浙江巡捕采进本。黄宗羲所编《宋元学案·上蔡学案》,对《语录》作了精细摘录。此书详尽地记述了谢良佐关于伦理道德学说的许多基本观点。认为天理是天“当然而为之”,是“自然的道理,无毫发杜撰”,“天者理而已矣”。又说“天理也,人之理也。循理而与天为一。与天为一,我非我也,理也;理非理也,天也”。朱熹初得曾恬所录谢氏语一篇,为 括苍吴任写本,又得胡安国写本二篇、书四篇,两相参 校,刊去“失本旨”与“诋程氏”者,厘为三篇。后于乾道 戊子(1168年)重为编次,增补谢氏与胡安国手简数 条,定为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