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偶的戏剧

作者:孙了红
木偶的戏剧

孙了红著。鲁平公然向私人大侦探霍桑发出挑战,鲁平故意声张欲盗窃富商收藏的吴道子绘画的情节,让受委托保护古画的大侦探霍桑被鲁平牵着团团转,不明不白地中了一些稚拙的圈套。但是整篇故事中的描写手法却显得十分平庸拙劣,既看不到“侠盗”的老练机警,也看不到大侦探的智慧、聪敏,暴露出作者的才气不足,是一部失败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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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尔·格拉苏

皮埃尔·格拉苏

《皮埃尔·格拉苏》最初的构思是两个短篇:《艺术家》和《女婿》。一八三九年八月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将两篇融合在一起,篇名是《艺术家》。同年十二月,本篇在《巴别塔》文集(当时名作家的作品合集。)第二集中发表,篇名定为《皮埃尔·格拉苏》。一八四〇年苏弗兰书屋出版《比哀兰特》时,附加了《皮埃尔·格拉苏》。一八四四年九月编入菲讷版《人间喜剧》第十一卷,列为“巴黎生活场景”。本篇描写一个不入流的画家,终于以其平庸而受到宫廷和资产者的赏识,获得了勋章,成为一个富翁的女婿,有了稳定的财源和相当的社会地位。此人尽管在艺术上毫无建树,受到艺术家们的取笑,却被中产阶级视为当今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而且总有一天会进入法兰西学院。相反,一些刻意创新的天才画家却往往不为人所理解,得不到应有的评价。

浮士德

浮士德

德国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1749~1832)的诗剧。这部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哲理性的巨著于1832年发表,它耗尽作者一生的心血,是歌德一生思想的总结,也是自文艺复兴以来欧洲300年间进步思想文化的总结,它代表了当时欧洲文学的最高成就,至今仍享有崇高的声誉。故事取材于德国16世纪关于浮士德博士的传说,经作者再创造的浮士德成为不断追求最丰富的知识、最美好的事物、最崇高的理想的人物。浮士德与魔鬼签约:魔鬼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只要他一表示满足,他的灵魂就归魔鬼所有。全剧分5个阶段:书斋生活,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先进的知识分子追求知识、探索真理的精神;爱情生活,反映了德国当时封建压迫的现实,同时说明个人幸福不是人生的最高理想;政治生活,描写了宫庭的丑恶和黑暗,从而否定了建功立业的封建理想;追求古典美的失败,说明古典美只属于它自己的时代。以上4个阶段,浮士德不断追求探索,但都以失败告终,最后在改造大自然的事业中得到了智慧的结论,但浮士德旋即死去。作者没有让他的灵魂下地狱,而让它进了天堂。浮士德不断追求的一生概括了资产阶级先进分子探求真理的道路。魔鬼的形象有深刻的意义,它代表虚无主义和恶势力,但无论它怎样引诱浮士德作恶和阻止他向上,最终还是失败了。浮士德与魔鬼的形象相辅相承,体现了美与丑、善与恶、积极与消积的辩证关系。这部诗剧内容博大精深、构思宏伟。

儿子与情人

儿子与情人

《儿子与情人》是英国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作者的半自传体作品。小说围绕矿工毛瑞尔一家展开。保罗的母亲格特鲁德与保罗之父毛瑞尔婚后不久,毛瑞尔就变成了一个酒鬼,格特鲁德憎恶他,于是把全部爱情转向儿子。她原来最喜爱大儿子威廉,后来威廉去伦敦工作,并在伦敦病故,她就把全部感情寄托在二儿子保罗身上。保罗16岁时认识了女友米丽安。她鼓励保罗在工厂工作之余作画,并与保罗同学法语,两人情感日益加深,但是保罗的母亲不喜欢米丽安,要保罗放弃她。同时,米丽安由于受到严格的宗教观念的影响,将爱情的任何热烈表示都看作是不轨与低下,只追求精神上的恋爱,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保罗与米丽安的关系终于破裂。几年之后,保罗为了摆脱母亲在精神上对他的控制和米丽安给他的感情上的打击,他认识了女工克莱拉。这时漂亮的克莱拉已与丈夫分居,不久她就成了保罗的情妇。他们的关系虽然充满了火热的感情,但缺乏精神上的理解,保罗觉得单纯的肉体满足也不能给他带来长远的欢乐。他无法找到使精神与肉体统一起来的爱情,因而又陷入了精神的矛盾。保罗的母亲患了癌症。一天他去医院看望母亲,发现患了伤寒症的克莱拉的丈夫道斯也在那里。保罗出于对道斯的同情,说服了克莱拉,使他们夫妇重归和好。母亲去世后,保罗孤独一人,茫然不知所惜。通向未来生活的途径究竟在哪里?他依然不得而知。最后,经过长期的内心斗争,他以新的勇气投入了新的生活。

社会问题之商榷

社会问题之商榷

1927年李宗吾写成的《宗吾谈》中有一篇文章,叫做《解决社会问题之我见》。1928年扩大为一个单行本,名叫《社会问题之商榷》。书前冠自序。内文包括公私财产之区分马克思主义和孙中山主义之比较(此章本书未收录),人性善恶之研究,世界进化之轨道,解决社会问题之办法,各种学说之调和,共六章。

读书附志

读书附志

一卷,南宋赵希弁撰。赵希弁,生卒不详,字君锡,袁州 (今江西宜春)人,宋太祖九世孙。南宋宁宗、理宗之交,江西漕贡进士,秘书省校勘。据其家三世藏书,择《郡斋读书志》四卷本所未著录者,仿其体例,撰成该书,以附四卷本,故称《附志》。《附志》一卷,实分上、下,类目与四卷本不尽相同。卷上有经类、经解类、小学类、史类、编年类、杂史类、史评类、职官类、刑法类、仪注类、天文卜算类、五行类、地理类、传记类、谱谍类、诸子类、农家类、杂说类、兵家类、类书类、杂艺术类、道家类、神仙类、释书类。卷下有楚辞类、别集类、语录类、总集类、法帖类,最末又有拾遗。总共著录图书四百六十九种,除少数复见者,大部分为南宋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书籍,恰恰可作《郡斋读书志》的续篇。《附志》著录各书,更觉翔实,除书名、卷帙外,又介绍其书篇目、编次、刊刻时间、刊刻地点、刊刻人名等。该志历来附四卷本《郡斋读书志》(即《前志》)理宗淳珰九年 (1249)黎安朝合刻于袁州,属袁本系统,一直随袁本流行。199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郡斋读书志校证》的合校本,以影印南宋淳珰本《读书附志》为依据,加标点,附于书后。

陀罗尼杂集

陀罗尼杂集

凡十卷。撰者不详。又称陀罗尼集、杂咒集。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一册。本书集录诸经中之陀罗尼,并载其受持功德。卷一收集神咒十五首,卷二集神咒十八首,卷三集神咒十一首及诸菩萨天王龙王发愿偈,卷四集神咒二十一首,卷五集神咒二十七首,卷六集神咒二十二首、三衣应器锡杖坐具等之受持文及五戒神、三归神、护僧伽蓝神等神名,卷七集神咒六十六首,卷八集神咒十九首,卷九集神咒十首及观佛三昧观四威仪品中之文,卷十集神咒三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