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地球
1.从关于动物和人方面的研究,我們可以借来什么,以促进我們在物質事物方面的知識。
我要实行原来的計划,在这部“哲学原理”中写出第五和第六兩章来,一以論究有生命的动植物,一以論究人,那我就不会在这第四章里再增加什么篇幅。不过关于我原想在这最后兩章所要論述的这些事物,我旣然不曾得到充分的知識,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將来是否有閑暇可以来完成这些研究,因此,我就在这第四章中关于感官对象附論一些事物。这样,我就可以不致由于后几章的原故而把前几章的發表日期耽誤太久。不过我旣然出版,我就把后几章中所需要的說明提前在这里略加叙述。我所以不得不如此,乃是因为我一向形容这个地球,和这整个的可見的世界,仿佛他只是一架机器,其中除了它各部分的形相和运动而外,沒有什么东西可以考察似的;实則除此以外我們的感官还給我們呈現出許多別的事物来,例如顏色、嗅味、声音、等等,关于这些事物我如果完全略而不提,人們就会以为我疏于解釋自然中大多数的事物。
2.什么是知覚,我們是如何来知覚的。
因此,我們必須知道,人的灵魂虽与全身結合着,可是它的主要位置仍在腦部;只有在腦部,它才不但进行理解、想象,而且还进行知覚活动。它的知覚是借神經为媒介的,至于神經,則如一套綫索似的由腦起遍布于身体的其他一切部分。这些部分和神經連合得异常密切,因此,我們無論触到任何部分,总要激动那里的一些神經末端。这种运动又傳达到那些以灵魂总座为樞紐的各种神經的末端,如我在“折光学”第四章中所已經詳釋的那样。由神經在腦中这样刺激起来的这些运动,又按照运动本身的多样性在各种途徑下影响与腦密切相連的那个灵魂或心。这些运动在心中直接引起的各种感受或思想,就叫作感官知覚,也就是平常所謂感覚。
3.論各种感覚的区分。首先論內在的感覚,也就是人心的感受(情感)和自然的嗜欲。
这許多种感覚,第一依靠各种神經自身的差別,第二依靠每种神經中运动的差別。不过我們沒有象神經那么多的感覚。我們只能發現出七种主要的神經,其中有兩种是屬于內在感覚的,五种是屬于外在感覚的。在胃、食管、咽喉和別的服务于我們自然欲望的那些內在部分方面,那些滿布的神經組成一类內在的感覚。这种感覚叫做自然的嗜欲。至于另一种內在的感覚則包括人心的一切情緒、情感和情欲,如喜、憂、爱、憎等;这些感覚所依靠的神經,都遍布于心臟和心臟的附近部分,是極其細微的。举例說罢,如果血液净純,因而它在心臟中比在平常扩張得較为敏捷,較为有力,則这种血液可以扩大幷刺激各脉口上所遍布的那些微細神經,因此,在腦筋中也就發生一种相应的运动,使人心發生一种自然的愉快感情。这些神經只要在同一方式下运动,則这种运动虽是由別的原因引起的,也可以在我們心中刺激起同样感情来。就如,我們在想象自己享受一种幸福时,这种想象本身虽然幷不包含愉快的感情,可是它却使血气由腦中进到这些神經所在的筋肉中;到了那里,在这样地把心臟中的脉孔扩張以后,它就使这些微細神經在自然途徑下运动起来,因而产生愉快的感情。因此,我們在接到新聞时,心中首先就加以判断,如果是好消息,它就会發生理智的愉快,这种愉快是不受身体的任何情緒的影响的,而且斯多噶学者們虽然認为他們的哲人沒有一切情感,他們也承認他应当有这种愉快的。但是这种愉快在由理解进到想象之后,則血气会由腦中流到心臟附近的筋肉中,幷且在那里刺激微細神經的运动;由此腦中就产生另一种运动,这种运动又使人心感覚到一种肉体的愉快。根据同样原則,血液如果很濃厚,使它不能暢流于心室中,幷且不能在那里充分膨脹开,它就在同一神經中刺激起与前者截然不同的一种运动来。这种运动在傳到腦中之后,就使人心發生悲哀的感覚,虽然人心本身在这种情形下,也許幷不知道它所以悲哀的原因。其他一切原因,只要是同样地刺激这些神經,都可以使人心發生同样感覚。不过同一神經的其他运动又可以产生別种結果,如爱、憎、惧、怒等等。这些結果都只是人心的一些感情或感受,都只是人心的一些紛乱思想,它們不是單由人心本身产生的,乃是因身心的密切联合来的,而心的印象是由身体来的。这些情感和我們对于应爱、应选、应避的种种事物所具有的清晰思想,是大有差別的,只是我們常見它們混在一起罢了。至于天然的嗜欲,如飢、渴等,也是由胃、食管和咽喉等等的神經在心中所生起的,它們和我們要食、要飮、要做各种事情来維持身体等等的意志,是完全不同的。不过因为这种意志或欲望几乎永远和它們混在一塊,因此它們也叫做嗜欲。
4.論外面的感覚;先論触覚。
我們通常認为外面的感覚共有五种,因为能感动神經及其器官的各种对象也有五种,而且这些运动在心灵中所引起的紛乱思想也共有五种。第一点;終止于全身皮層的那些神經,可以为任何物質的对象通过皮層加以刺激;由某种途徑能为它們的硬度所刺激,由另一种途徑能为它們的重力所刺激,由第三种途徑又能为它們的热力所刺激,由第四种途徑又能为它們的湿度所刺激,如此类推。这些神經有时可以照平常途徑来运动,有时被阻不能进行其平常运动,因此,它們就發生各种情狀,这些情狀有多少样,則心中也刺激起多少样的感覚来,而与此数目相等的触覚的性質便由此获得它們的名称。此外,这些神經如果运动得比平常稍为有力一点,但不至于損及身体,我們就又生起發痒的感覚来,这种感覚天然使人心感到舒服,因为这就向它表示出和它联合的那个身体的各种力量(因为身体在受了能引起这种痒覚的动作以后,竟未受伤)。但是这种动作如果很强,足以在哪一方面損伤身体,这就給予人心以一种痛苦的感覚。因此,我們就看到,肉体的快乐和痛苦,虽然是一些十分相反的感覚,为什么会由多半相似的原因發生。
5.論味覚。
第二点,分布于舌头及其附近部分的其他神經,也被同样几种物体的各分子在各种途徑下所刺激。这些分子各各分离,浮游于口腔的津液中,因而就按照各自的形相的差別产生不同滋味的感覚来。
6.論嗅覚。
第三点,还有兩条神經或腦的附屬物(因为它們根本出不了腦壳的界限以外),也被地上空气中所浮游的、分离的物体分子所刺激。不过幷不是說一切分子都可以刺激它們,因为各种分子要想刺激它們,必須是細微的,而且在吸入鼻孔以后,还要能穿入所謂海綿体的骨孔中,以达于神經。从这些分子的各种不同的运动,就产生各种不同的嗅覚来。
7.論听覚。
第四点,耳中有兩条神經,附着于互相支撑的三塊小骨上。这三塊小骨中第一塊依于一片薄膜上,这个薄膜又罩着所謂鼓室的那个空穴。因此,周圍空气傳于这个薄膜上的各种顫动,便可以由这兩条神經傳到心中。这些顫动又依其差別产生各种声音的感覚来。
8.論視覚。
最后,視神經的許多末端形成了眼的外膜,就是所謂視網膜。这些末端幷不是被空气或地上的对象所刺激的,乃是被产生光和色的感覚的第二种原素的微粒所刺激的。这一点我已在“折光学”和“論气象”中充分闡明过。
9.論心灵只能在腦中發生知覚。
不过我們已經明白証实,心灵之从事知覚,幷不在于身体的各部分,只是在于腦中,因为外界各种物体在刺激了神經所在的身体的各部分以后,其所發生的各种动作都借神經的运动傳到腦中。因为,第一,我們知道,有許多疾病虽然只影响腦部,可是它們也会使各种感官失調,或者使它們完全失其作用。就如睡眠虽然只影响腦部,可是在每日大部分时間中,它会使我們失去知覚能力,而后来在覚醒狀态下,这种能力才又恢复过来。第二个証明就是,腦中或外面感官所寓的肢体中,縱然沒有疾病,可是由腦展及于各肢体的那些神經的运动在腦和各肢体中間的全程的任何一部分如果受到阻塞,則那些神經所終止的那一部分的身体,也可以不生感覚。第三个証明就是,我們虽然有时在我們身体的某些部分感到痛苦,可是这种痛苦的原因也許不在我們感痛的那些部分,而是在腦的附近,而且那些神經只是通过头腦才給人心产生痛苦的感覚。我本可以用許多实驗来証明这种事实,不过我在这里只提到一种。一个女子在手部生了惡瘡,她在医生来診治时总把眼蒙住,因为她不敢看裹伤口时的情形。后来坏疽逐漸蔓延,过了几日她的手臂被齐肘割断(她不知道);他們把麻布帶子一層一層裹起来,来代替割去的那个下臂,因此,她曾有一段时間不知道已經动了手术,同时她不断叫痛,有时說在她那被割去的手的一个手指上,有时說在另一个手指上。这个現象的唯一的解釋是,以前由腦部下布到手上的那些神經,現在虽然只达到肘部附近的那一部分,可是它們現在的运动,也正和以前在手上时的运动一样,也仍足以照以前的样子,把这个手指或那个手指的痛覚,傳于寓在腦中的心里。这就分明指出,手部痛覚之为人心所知覚,不是因为它在手上,乃是因为它在腦中。
10.据人心的本性講,只有物体的运动才能在其中刺激起各种感覚来。
其次,我們还可以証明,按人心的本性講,只有物体的各种运动才能在人心中刺激起各种思想来,而这些思想幷不一定在任何方面和产生它們的运动相似;而且,这些运动还能在人心中刺激起所謂感覚的那些紛乱的思想来。因为我們見到,各种語句不論發为声音或只書写出来,都在我們心中刺激起种种思想和情緒来。在同一張紙上,用同样的笔墨,我們只要以某种方式把笔尖在紙上揮动一下,我們就能写出一些文字,在我們讀者心中生起交战、騷动、忿怒等等思想,以及憤恨同悲痛种种情感。但是我們只要把笔尖在略有分別的另一种方式下揮动一下,这种微小的变化就可以造成与以上相反的各种思想,如怡靜、和平、愉快等思想,以及完全相反的爱恋和欢乐等情感。有人或者会反对說,写字和說話在人心中幷不直接刺激起感情来,也不能使我們想象到那种异于文字和声音的东西。它們只使我們認知这些文字和声音,而人心在借此了解了这些文字的意义以后,才在其自身刺激起与这些文字相应的一些想象和情感来。不过人們关于痛覚和痒覚怎么說呢?刀割皮膚时的运动只能产生痛的感覚,而幷不因此使我們覚察刀的运动或形相。而且这种痛的感覚之异于引起它的那种运动,异于受刀割的那个身体部分的运动,也确乎象我們对色、声、香、味等等的感覚之异于那些运动一样。根据这一点,我們可以断言,按人心的本性講,單單是某些物体的运动也能很容易地在心中产生別的感覚来,正如刀的运动能使心中产生痛苦的感覚一样。
11.我們借感官在外界对象方面所知道的,不外乎形相(或位置)、体积和运动。
此外,我們在各种神經方面,也看不出什么差別,使我們可以断定,各个神經系从外面的感覚器官給腦部傳来各不相同的种种事物。我們也不能說,除了这些神經本身的局部运动外,还有別的东西达到腦部。我們还看到,單是局部运动不但使我們發生痒覚和痛覚,而且發生光覚和音覚。因为,如果我們眼上所受的打击很强,足以使所生的顫动达到網膜,我們就看到許多火星,实則它們幷不在我們眼外。我們如果用手指把耳塞住,我們就听到嗡嗡的声音,而其原因又只在于耳中所关閉的空气的激动。最后,我們还常見,热度(硬度、重量)和其他可感的性質(就其在物象中而言),以及純粹是物質的那些对象的形式(例如火的形式),其所以發生于各种物体中,也只是由于別的某些物体的运动,而这些物体在別的物体中产生出別的运动来。我們很容易設想,一个物体的运动如何可以为另一个物体的运动所引起,幷且因其各部分的大小、形相和位置而有所变化,但是我們却完全不能設想,这些同样的东西(卽大小、形相和运动)如何能产生出完全异于它們自身的一些东西来,类如許多哲学家認为存在于物体中的那些实体的形式和实在的性質。我們也不能設想,这些性質或形式如何会有力量,来在別的物体中生起运动来。不过我們旣然根据我們心灵的本性知道物体的各种不同的运动足以在其中生起它所具有的各种感覚来,而且我們又据經驗知道,它的某些感覚实在是由这些运动造成的,而且除了这些运动以外我們又發現不出有任何东西由外面的感覚器官进入腦中,因此,我們就有理由断言,在各种外物方面,我們只能把我們所謂光、色、味、香、声、热、冷,以及別的可触的性質,或我們所謂物体的实体的形式等等,了解为能在各种途徑下触动我們神經的这些对象的不同的配置。
12.自然界任何現象的解釋在这篇論文中都不曾省掉。
在輕而易举地列举了各种現象之后,我們就可以推断說,在这篇論文中,我們不曾省略掉任何一种自然現象的解釋;因为超过感官的知覚而外,任何事物都不能認为是自然的現象。但是除了物質各部分的运动、体积、形相和每一物体各部分的位置而外(这些我認为是在物体中的),我們憑感官所知覚的,只有光、色、香、味、声,以及別的可触的性質,而这些性質,我最近又曾指出(至少据我們所知的,我可以如此說),只是各种对象的一些配置,只是它們各部分的体积、形相和运动。
13.这篇論文所包括的原理沒有不是公認的,幷且这种哲学不是新的,而是最古老、最通俗的一种哲学。
我还願意提到一点,就是我在这里虽然已努力解釋了物質事物的全部本性,可是我所应用的原理沒有不是为亞理士多德和历代哲学家所接受、所贊同的。因此,我这个哲学不但远非新的,而且是在一切流派的哲学中最古老、最通俗的。因为实际上我只思考了各种物体的形相、运动和体积,幷且根据日常經驗所証实的机械的原則。考察了它們互相結合后所应有的結果。不过沒有人曾經怀疑过,各种物体是被动的,它們的各种运动是按照它們的各种形相和大小而变化的,而且在相撞以后,原来較大的物体会分成許多較小的,因而改变其形相。我們不止憑單一种感覚体驗到这种說法的眞实而是憑多数感覚如触覚、視覚和听覚体驗到的:我們还清晰地想象到它,理解了它。不过这种說法不能适用于感官所知覚的任何別的事物,如顏色、声音等等。因为这些性質只各自刺激一种感官,只能在我們的想象上印上它自己的一种紛乱的影象,幷不使我們的理解能清晰地知道它是什么。
14.可感的物体是由不可覚察的分子合成的。
我承認在每一物体中有許多分子不是为任何感官所能知覚的,不过人們如果以为感官是一切可知物的尺度,則他們或者会不贊同这种說法。但是我們如果假設,人类理性不能超出視覚以外,那我覚得我們是太貶抑人类的理性了。因为,人們只要思考一下逐漸增長的物体所时时增加的东西,以及逐漸减少的物体所时时失去的东西,那就沒有人能够怀疑有許多物体是小得不能为任何感官所知覚的。一棵树是日日生長的,我們如果不設想有某种物体加在它身上,我們就不能設想它如何会变得比以前大了些。但是誰曾用感官知覚到一棵成長中的树在一日中所增加的微小体积呢?在哲学家方面,至少那些主張数量可以無定限分割的人們,应当承認,在分割之后,各部分会变得很小,以致完全不能为人所知覚。不过我們正不必惊异,我們何以不能知覚最小的物体;因为受了物体的刺激而产生知覚来的那些神經,其本身幷不是最小的,它們只象一些細繩,是由一索較細的纖維組成的,因此,極小的物体便不足以刺激它們。这些渺小物体所以不可覚察,只是因为它們太小,因此,我們在判断它們时,只应以我們在可見現象方面所見的事实来类推,幷且由此来解釋宇宙中一切現象(就如我在这篇論文中所試圖解釋的那样)。因此,我們不应当在解釋这些事物时,杜撰一些莫名其妙的新奇事物,如元質(first matter)、实体的形式(sudstantial forms),以及許多人所爱假設的好些性質。因为这些性質和我們所实在知覚的事物幷無关系,而且它們本身比它們所要解釋的那些事物还要难懂。我想,任何人只要能运用自己的理性,他就会承認,前一种推理途徑,比后一种較为接近眞理。
15.德謨克利特的哲学,不但和普通哲学不同,而且也和我們的不同。
人們或者会說,德謨克利特亦假設有一些原子,形相不同,大小各异,运动互差,而且以为它們在堆积一起,互相配合以后,便产生一切可感的物体来;可是他的推理方法是大家一般所排斥的。我可以答复說,德謨克利特的哲学所以被人排斥,幷非因为他承認有比我們所知覚的物体还要小的物体存在,幷非因为他承認它們有不同的大小、形相和运动,因为任何人都幷不怀疑实在有这些东西(如我們所說的那样)存在。人們所以排斥那种哲学,第一是因为他假設这些原子是不可分的,而根据这一点我也同样加以排斥的。第二乃是因为他想象在原子周圍有一个虛空,而我又指出这是不可能的。第三乃是因为他認为这些物体有重量,但在我看来,一个物体單独被思考时,幷無所謂重量,因为重量乃是依靠各种物体的相对运动关系和位置关系的一种性質。最后,又因为他不曾特別解釋,一切事物如何会只由原子的会合而来,而且他縱然解釋过少数事物的原因,他的全部推論也决不是首尾一貫的,也幷不能担保我們可以把同样的解釋应用于整个的自然界而無錯誤的。如果我們可以根据他的流傳至今的作品来判断他的意見,那么这至少是我們对他的哲学所加的判决。至于我所宣揚的哲学是否首尾一貫,我們是否可以根据它的原理演繹出必要数目的理論来,那就只有讓別人来决定了。关于形相、体积和运动的考察,虽然被亞理士多德和其他諸人所承認,又被德謨克利特所承認,可是我不但排斥了前者的一般假設,而且也排斥了后者的一切假設(除了这种考察),因此,我的学說不但分明和其他学派不相似,卽和德謨克利特的学派也不相似。
16.我們如何能知道物体中各不可覚察的部分的形相、体积和运动。
不过,我一方面旣然認为物体中不可覚察的分子具有确定的形相、体积和运动,仿佛我曾見过它們一样,而在另一方面,却又認承它們不为感官所知覚,因此,有人或許会問,我是如何知道它們的。对于这个問題我答复說,我首先槪括地考察了在我們理解中存在的一切关于物質事物的明白而清晰的意念,結果我只看到有形相、体积和运动三种意念,以及这三种互相变化的一些規則(这些規則就是几何和机械学的原則),因此,我就判断說,人类对自然的知識,必然都是由这个根源得来的。因为我們对可感事物的全部別的意念都是紛乱的、混乱的,幷不能帮助我們認知外界任何事物,反而足以妨碍我們这种知識。因此,我就以自然在我們心中所灌輸的最簡單、最易明白認識到的原理作为我的推論根据,幷且考究那些由于微小而不可得見的物体的体积、形相和运动之間可能会有什么主要的差异,而且在它們以各种方式發生接触时,会产生出什么明显的結果来。后来,我看到在我們憑感官而知覚的物体方面也有同样的結果,因此,我就判断說,它們只能由这种途徑产生,尤其是因为我們想不出別的解釋它們的方法来,所以我們更不能不如此說。在这問題上,由人工所造的一切物体对我很有帮助。因为我們在人造的物体和自然的物体之間只承認一种差异,就是机械的結果大部分依靠某些工具的作用,这些工具因为要和制造它們的那些手成比例,因此,它們总是很大,以致它們的形相和运动都能为人所見,至于自然物体的結果則几乎永远依靠某些小得难以察覚的器官。我們分明知道,机械学的一切規則都是屬于物理学的,它們只是物理学的一部或一种,因此,一切人工的事物也同时是自然的。因为由一定数目的輪子所構成的鐘表,其标时作用是很自然的,正如一棵树由某一粒种子生出后,結下特种的果实,是一样自然的。熟悉自动机的那些人,在知道了一架机器的用途,幷看到其各部分以后,就容易由此推断出別的未經見过的机械的制造法,因此,我在考察了自然物体的明显可感的部分和結果以后,我也就試着来确定它們的原因和不可覚察部分的特征。
17.关于我們感官所不能知覚的那些事物,我們只消解釋它們如何能够存在就行,而亞理士多德所試探的,亦只限于此。
不过在这里有人也許会答复說,虽然我假設了可以产生一切自然物体的原因,我們幷不应該因此就断言,它們是由这些原因所产生的;因为,一个匠人所做的兩塊表,虽然都一样正确地指示时間,虽然外表都一样,可是它們的齿輪的構造,亦許会全然各异。因此,崇高的造物者亦有無数方法供其应用,他随便用一种方法,就可以造成世界上一切現象,如我們所見的那样,不过人心却不可能知道,他究竟选用了那一种方法。这一点,我是可以完全承認的。不过我相信,我所指出的各种原因,其結果旣然和自然中一切現象都确相符合,那么我虽然沒有断定它們确实是由这些或那些原因产生的,我也就把自己应尽的职責做到了。为了日常生活之用,我們只要知道所想象的这些原因,也就够了,因为医学、机械学以及以物理学为基础的一切艺术,都只以那些可感的結果为目的,都只在于使一些可感的物体互相結合,使它們在一長串自然的原因中,产生出一些可感的結果来。旣然如此,則我們只假設这样所想象的一串原因为眞的(虽是假的),也就足以济事,因为我們假設这一串原因和可感的結果方面的那一串原因是相似的。人們或者会假設,亞理士多德所做的或自夸所做的,要比这个多,不过这層假設是不对的。他們应該記住亞氏在其“論气象”第一卷第七章开始时所說的話;他曾經說过,关于那些不为感官所知覚的事物,他只要指示出它們可以照他那样来解釋,那他就以为自己已經提供出最充分的理由和解証了。
18.就槪然性方面立論,我們也可以确知,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也正如这里所指出的那样。
但是我們如果假設眞理沒有它在实际上那样确定,則我們正枉屈了眞理,为了避免这層起見,我將在这里辨別兩种确实性。第一就是所謂槪然的确实性,这种确实性足以供日常生活之用——縱然就上帝的絕对权力方面講,槪然的确实性也許是虛妄的。就如,凡是从来沒有到过罗馬的人,都不怀疑它是意大利的一个城市,实則傳布这个消息的人們,亦許都是受了騙的。又如一些拉丁字不按平常的字母次序写出来,則一个人如果想猜測其中的字母,他或者会把A猜为B,B猜为C,如是一直下去,把字母表中后一个字母来代表前一个字母。他如果借这种方法,看到有一些拉丁字可以由这些猜出的字母組成,他就会相信,所写出的东西的眞正意义是包含在这些文字中的。他之發現这一層,也許只是由于猜想,而且写的人也可能幷不曾按字母表的次序来排列这些字母,而只按別的次序来排列它們,因而其中隐藏着別的意义。可是这一層不是必然的,因而似乎是不可靠的,尤其在密碼中包含着一大堆文字时,更是这样。人們旣然看到,关于磁力、火以及全部世界的結構,許多道理怎样可以由極少数的原理推演出来,那么縱然他們以为这些原理只是信手拈来,幷無根据,他們也許会承認:这些原理如果是虛妄的,那么許多事情就不会互相符合。
19.我們对于这一点还有超于槪然确实性的确信。
此外,卽使在自然的事物当中,也有一些事物是絕对确实的。絕对确实性之所以产生,乃是因为我們判断出一件事物不能不如我們所想象的那样。这种确实性乃是建立在形而上学的基础上的,就是說;上帝旣是至善的,而且是一切眞理的来源,因此,他所給我們的那种分辨眞伪的官能,就一定不能是錯誤的——只要我們能正确地运用它,幷用它清晰地了解一切事物。屬于这一类的,是数学的解証,認为物質事物必然存在的知識,以及关于它們的一些明白的推論。我在这篇論文中所举出的那些結果,也許可以归在絕对确实的那一类眞理中,倘使人們考虑到,它們是由最原始最基本的人类知識原理,在前后相接的系列中推演出来的;尤其是,如果我們充分理解,除非外界对象在我們神經中引起某种局部运动,我們便不能知覚它們,而且極远的恒星,除非在那些星中以及界于它們与我們之間的天空中也有运动产生,則它們便不能引起这样的运动。因为,人們只要承認这几点,則我关于地球或世界所提出的別的一切原理(至少那些比較一般的原理),类如天体流动說等,几乎都可以認为是它們所呈現的現象的唯一可能的解釋。
20.不过我仍願讓敎会的权威来判断我的一切意見。
但是为了避免自信太过起見,我不敢确說任何事物,我只願把我的一切意見求敎于敎会的权威和大哲的判断。除非人們被理性的力量和証据逼得非承認不可,我希望他們不要輕易相信我所說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