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比多的转化
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我将就力比多的这种河流状的转换系统(Canalization,亦称“渠化”)举出一些实例。我曾治疗过一位患有紧张性抑郁症的妇女。由于她有轻微的精神病,所以我对她表现出来的大量歇斯底里症状并不感到惊奇。在治疗的开始阶段,在向我讲述自己的一次非常痛苦的经历时,她陷入了一种歇斯底里像是做梦的状态,明显表现出性兴奋的迹象(有足够的症状表明,处于上述状态中的她已经完全意识不到我的在场)。性兴奋发展到后来,她开始手淫,同时伴随着一个奇特的动作:她用左手食指一直按住自己的左侧太阳穴,剧烈地转动,仿佛要在那里转出一个洞似的。过后,她对刚才发生的一切全然没有记忆。经过再三诱导,我还是找不到她那种奇特的手部动作的原因所在。尽管可以把这种举动简单地归结为吮手指、掏鼻孔或掏耳朵等行为转移到太阳穴位置的表现,从而将其视为类似于手淫的行为,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觉得十分重要,尽管起初我也不晓得这是为什么。几星期后,我有机会和这位患者的母亲交谈,她告诉我说,她的女儿从小就是个极其异常的孩子。两岁的时候,她会一连数小时背靠一扇开启的橱柜门坐着,有节奏地以头[64]撞门,令那扇门反复开关,把全家人都搅得心烦不安。稍大一些时,她不像其他小孩那样玩耍,反倒迷上了用手指在灰泥墙上挖洞,伴有轻微的旋转和刮削动作,这样一挖就是好几个小时。在她父母眼里,这个孩子完完全全就是个谜。大约从四岁起,她就开始手淫。于是,一切便清楚了:在她幼儿阶段早期的消遣中,我们已经看到了她后来行为的端倪。
看来,这种手指的旋转式掏挖动作可以一直追溯到她手淫之前的幼儿阶段。这在心理发展上还是一个极其朦胧的时期,因为在此阶段人们通常没有个体记忆。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来说,如此奇特的行为方式绝对是不同寻常的。后来,由她的成长史中我们得知:正如常见的情形一样,她的成长经历伴随着种种外部事件,以致她患上了精神疾病,是一种众所周知的、一种附属于这些事件的人格性和原创性结果,被称为精神分裂症。这种疾病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令人吃惊地显现出一种已经消失的古老的心理现象。我们之所以会在患者的幻象中无数次地接触到神话内容,原因便在于此。我们以为出于患者个体独创的许多东西,其实大多都相当于古老时候的某些创作。我们必须把这个原理应用于理解这种不同寻常的疾病及其所创造的一切产物,包括这种奇特的旋转式挖洞症状。我们已经看到,它发端于极早的人生阶段,长大后不复出现。后来,在她结婚几年之后,这种行为又从遥远的往昔复活了。当时,她把自己的小孩子认同为自己,对其极其溺爱,但不幸的是这个孩子过早夭亡。受此打击,她又陷入了早年的手淫习惯之中。在失去孩子之际,这位母亲尚未发展到精神病的地步,但是幼时的症状再次缠住了她,表现为阵发性的手淫,同时伴随着前面说过的这种旋转式的掏挖动作。我们说过,患者最初的旋转式掏挖动作先于幼儿期手淫的出现。这一事实的重要性在于,旋转式掏挖动作显然是有别于她开始手淫后附带产生的与之相似但在时间上较晚的动作习惯。
我们知道,婴幼儿的力比多最初完全集中在口唇区域,通过有节奏的吸吮动作而获取母乳的营养。与此同时,在肌肉运动方面,婴儿也发展出了能产生快感的、有节奏的四肢运动(如踢蹬动作等)。随着个体以及各个器官的发展,力比多为自身开创了新的活动通道。最初带来快感和满足的节奏性运动伴随着性的根本目的而转移到了其他功能区,但这并不等于说,节奏性运动的驱动力来自营养摄取行为。为了幼儿生长,通过营养所供应的相当一部分能量必须使自身发生转化,成为力比多或其他形式的活动。这种转化并非如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突发于青春期,而是在童年时代一个很长的过程中极缓慢地渐渐完成的。据我所知,这一过渡期可大体分为两个显著的阶段:吸吮阶段和节奏性运动阶段。吸吮仍然属于摄取营养的功能领域,但它后来渐渐摆脱了营养摄取功能,转化成了一种看起来与之类似,却不再伴随着营养摄入的节奏运动,从而超出了上述领域。此时,手作为一种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官不知不觉地就参与了进来。在节奏运动阶段,手作为辅助器官的作用更为明显。随后,节奏运动离开口唇区域,开始向身体其他区域转移。具体转向何方,此时出现了无数种可能。一般来说,这种转移的主要兴趣目标是身体的其他洞孔,皮肤或皮肤的某些特殊部分次之,最后是一切种类的节奏运动。具体表现为伴随着一定节奏性的揉擦、钻孔、掏挖等动作。显然,这种活动一旦到达性区域,就可能提供最初的手淫机会。力比多在其移动或转化过程中,把营养摄取阶段的一些痕迹带入了新的作用领域,这就是营养摄取功能和性功能之间存在许多密切关联的原因所在。一旦这种较高层的活动遭遇阻碍而被迫退行,就会退到更早的发展阶段上。节奏运动阶段大体上与人类心理和言语的发展相吻合。因此,我提出,把从出生到第一次产生清晰的性表现之间的这个阶段称为“前性阶段”。通常情况
下,这一阶段是在一岁到四岁之间。大体上相当于蝴蝶的“蛹期”,即进入“有性时期”前的转变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它或多或少地混杂了来自营养摄取阶段和性阶段的一些元素。一些“心理退行”可直接退回到“前性阶段”:经验告诉我们,精神分裂症和癫痫所带来的心理退行似乎都属于此类。下面我将试举两例说明。第一个病例中,患者是一位年轻少女,她在订婚期间患病,陷入紧张症状态。她初次来我这里就诊时,突然凑到我跟前吻我,对我说:“爸爸,给我点东西吃!”第二个病例是一位年轻的女仆,她抱怨人们总是用电流追击她,说这在她的生殖器部位造成一种古怪的感觉,“就像在那里连吃带喝似的”。
以上情况表明,早期阶段的力比多能量是能够被退行再激活的。这种现象很容易发生,并且在过去常常发生。假如这一假定是真的,那么很可能在人类发展的早期,这种表现形式不仅仅是一种病理症状,还是一种常见的和正常的情形。因此,我们抱着浓厚的兴趣,想考察一下这种情形是否曾在历史上留下过任何痕迹。
应该感谢亚伯拉罕,[65]是他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人类文化学方面的钻孔和取火之间的关系。关于“取火”,阿达尔贝特 · 库恩(Adalbert Kuhn)在其著作中做过详尽的阐述。[66]从他们的研究中我们得知,把火种带到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很可能是印度钻木取火仪式中阳性代表普拉曼萨(Pramantha)[67]的兄弟。印度神话传说中把火带到人间的神叫摩多利首(Matarisvan),但在一些经文中表达取火活动时总是用manthami这样一个动词来表达。[68]而这个动词本身有震动、摩擦、通过摩擦产生等意义。库恩还指出,这个动词与希腊语中一个意为“学习”的词之间存在着关联,并对二者间的概念关系进行了诠释。[69]其对比的基础可能在于节奏性,也就是头脑中的往复运动。根据库恩的说法,由最初始的词根manth而一步步转化,最终转化的形式正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盗火者普罗米修斯的名字。[70]他还以宙斯等神的名字为例,从词及其意义的转化过程论证了一个道理:从普拉曼萨到普罗米修斯的关联,不只是通过词汇衍生的,而更有可能是通过观念或意象的传递来完成的。这样,普罗米修斯最终还是获得了与普拉曼萨等同的含义。只不过,这是一种原型上的对比,而非一种语言传递意义上的情形。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都以为普罗米修斯这个名字只是在较晚时才拥有了“先知者”这样一个意义(就像他那个愚笨的、叫作厄毗米修斯的兄弟被称为“后知者”一样),并且这个词原本就与pramantha、manthāmi和māthāyati之间存在着关联,而在词源学上却毫无瓜葛。相反,pramati,precaution,与印度传说中的火神阿耆尼相关,与manthāmi没有任何关联。然而,近来学术界出现一种倾向,认为普罗米修斯一词终究还是来源于μανθάνω。[71]在此复杂的情境中,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们发现,思考、预知或先见在某种意义上与钻木取火间存在着一定意义上的关联,尽管这些词语之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词汇学上的关联。因此,在进行语源学考察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考虑到词根的转化,还要考虑到一些土著的原始意象的复苏。
普拉曼萨,Pramantha,或者说manthana的工具(祭火),钻木取火之燧与臼,在印度人心目中带着绝对的性色彩:阳性取火木代表阳具或男性;而下面被钻的阴性取火木则代表阴性或女性。由此而生的火焰就是男女结合而生出的孩子——神圣之子阿耆尼。在取火仪式上,上述两块取火木分别被称为补噜罗婆(pururavas)和优喱婆湿(urvasi),当它们被人格化时,分别表达男性和女性,火则是从女人的生殖器中被取得的。[72]韦伯(Weber)对钻木取火仪式进行了如下的描绘:
祭火,是通过摩擦两块被放置在一起的取火木而将其点燃。祭司先是拿起一块取火木并说道:“这里将是火的诞生处。”他接着拿起两片草叶放在那块取火木上面,说:“这是两个睾丸。”然后,祭司拿起那块下面的取火木放在它们上面,说:“这是黎明女神(Urvasi)。”随后又拿起放在最上面的那块取火木并用黄油涂抹在上面,说:“这是精液。”然后,他将涂好油的取火木放在原来的那块取火木上面,说:“你是太阳英雄。”说完这些,祭司将它们相互摩擦三次,同时说着:“我将你与Gayatrimetrum相擦,我将你与Trishtubhmetrum相擦,我将你与Jagatimetrum相擦。”[73]
此处的性象征意味是显而易见的。在出自《梨俱吠陀》的一首颂歌中,我们也发现了同样的观念和象征:
摩擦即将开始,点燃物已备好,准备迎接火花。
把人类的女主人带来吧:[74]我们要以古老的方式来获取阿耆尼。
在这两块取火木中,孕育着Jatavedas,就如同受精的种子安然地孕育在孕妇的子宫中。
让人们每天送上他们对阿耆尼的赞美,献上祭品,顶礼膜拜。
让此物进入她舒展的身躯中吧,相信它谙熟此道;
让她立即受孕吧,滋养那种子让其生产:
跟随着他的“红柱”照亮的路行走吧,伊拉(Ila)之子将从这珍贵的木头中诞生。[75]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首颂歌中,普拉曼萨又是阿耆尼,即被生产出的儿子。菲勒斯(阳具)等于儿子,或儿子等于菲勒斯(阳具)。在当代德语口语中,还能隐隐听到这一原始象征的遥远回声:傻瓜中顽皮的孩子被叫作“棒槌”,而在黑森地区的方言中则被称为“橛子”或“门闩”。[76]德语中有种植物叫作“棒根”,但在英语里则被称为“男孩之爱”。阴茎有时被俗称为“小弟弟”,就连格林兄弟的作品中也出现过这种说法。取火仪式在欧洲作为一种迷信习俗一直延续到19世纪。库恩提到,1828年在德国曾发生过这样一例事件,那场魔法仪式遵循应有的程式按部就班地举行,当地人称之为驱祟篝火(Nodfyr),[77]这一仪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抵御牲畜疫病。库恩引用了1268年《莱纳科特史志》记载的一次特别有趣的驱祟篝火活动,其中各种仪式的性象征被明显地表达了出来:
为了维护神圣信仰的完整性,请诸君牢记,当劳多尼亚的畜群本年遭到传染性肺病侵害时,一些牲畜养殖者和修道院人员的行为只是出于习俗惯例而非他们自身秉性邪恶,他们教那无知村民举行钻木取火的仪式,并竖起普里阿波斯的形像,以求保佑牲畜平安。在芬东附近,一位西多会的信徒在庭院前完成上述取火仪式后,又用狗的睾丸蘸了圣水,洒向畜群……[78]
以上这些例证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民族,它们证明,钻木取火与性倾向间的联结确实曾经广泛存在。祭祀或魔法仪式中对这一古老发现的再现,表明人类头脑是多么执着于固守古老的形式,而钻木取火的记忆又是何等地根深蒂固。人类可能倾向于把钻木取火的性象征简单地看作在祭祀的奉献内容之外的添加之物。祭司们对火的某种仪式性的渲染是可能的,但关于取火与性之间原本是否存在更深的联系,答案仍然是个未知数。我们知道,澳大利亚华昌地族原始部落也举行类似的仪式,[79]每年春季,他们祈求富有丰饶时,都要进行以下所述的类似的仪式:在地上挖出一个洞,修整其形状,加以灌木装饰,使之看起来如同女性生殖器的样子。接下来,他们便整夜绕洞而舞,同时以长矛向洞里戳,嘴里喊着:“这不是坑,不是坑,这是阴户!”(Pulli nira,pulli nira wataka!)像这种具有性意义的舞蹈,在其他土著部落中也被发现过。[80]
在以上这种春季仪式中,[81]上演的是一场交配圣礼。地上挖的坑象征女性,长矛则象征男性。圣婚(hieros gamos)在许多崇拜仪式中都是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多种教派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82]
人们很容易想象,正如澳洲丛林土著进行的某种与大地的圣婚一样的仪式,同样或类似的观念也可以通过两块木头摩擦生火的过程加以表达。仪式性的交欢不是借着两个人来完成的,而是借着被称为补噜罗婆和优喱婆湿的这两个模拟物——分别代表男女的取火木来完成。
图15.阳具崇拜的耕犁,希腊陶器绘画
在人类心理的所有组成部分当中,性无疑是最具有情感色彩的。有些人便据此断定,任何明显带有性喻义的事物必定来源于性,他们假定这是性力比多遇到了某种阻碍,从而被迫转向,在仪式性的类同形式中寻求替代。为诠释力比多的部分转向和转化,弗洛伊德假定这一阻碍力量就是乱伦禁忌(incesttaboo)。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乱伦禁忌所抑制的其实是人类内心的族内婚倾向。要将某种本能抑制性地转化为另一种东西,或者只是部分地对其加以抑制,必须有一种比这种本能更强的力量来对抗它。弗洛伊德正确地推测道,这种能量来自恐惧。出于诠释这种恐惧的需要,他不得不乞灵于一种多少有些似是而非的关于初民部落的假设,说这些原始族群和大猩猩群落一样,都是由一名凶暴非常的男性家长高高在上地严厉统治着的。为使整幅图景更加完整,我们还必须在其中添加一个同样可怕的主妇形象,她在女儿们心头灌注畏惧,正如原始部落中的父亲在儿子们心头强行打下凶狠的敬畏烙印一样。于是,我们看到,原始族群中就有了父系和母系两个焦虑源头。我完全想象得出,史前穴居人当中的那些较为神经质的人确实有可能以这种方式来“思考”问题。
图16.钻木,阿兹特克人的图画文字
在我看来,如此推导而来的关于本能动机抑制的结论,至少有些令人怀疑。再简单不过的原因就是:初民部落所面临的内部压力从来不会大过部落整体为生存而战所带来的压力。否则,这个群体就会很快消亡。对初民部落形成严重威胁的是“族内婚”倾向,为了去除这种危险,就必须对族内婚倾向加以抑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最好的解决办法似乎就是广泛流行的“交表婚”习俗。[83]因为这能在族内婚与族外婚之间促进一种平衡。在此情况下,威胁着部落的危险恰恰来自它通过实行乱伦禁忌抑制族内婚而获得的优势。此时,部落达成了内部稳定,赢得了外部扩张的机会,从而更加安全。也就是说,恐惧的源头并非来自部落内部,而是来自生存之战所带来的真真切切的风险。对外和对饥饿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性的欲望。我们知道,性的满足对原始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得到一个女人比获得食物要容易得多。原始人类对无法适应现实造成的后果的恐惧才是他们抑制本能的强制性缘由。人们在面临灾难时,不得不自问如何去补救。由于受阻而被迫退行的力比多总是要回头诉之于蛰伏在个人内心的种种可能性。一只狗若是发现门关上了,它就会不住地挠门,直到门被打开为止;而一个人如果被什么问题难住,他就会下意识地做出拍脑门、捏鼻子、抠耳朵、扯下唇等动作。如果他觉得不耐烦了,种种其他的节律性动作又会随之而来:他开始用手指头敲打某处,双脚来回搓地。不用多久,某些明确的性意象就会表现出来,比如手淫手势。科赫—格吕内贝格在他论述南美岩画的著作中告诉我们,印第安人坐在岩石上,一边等候他们的独木舟穿越激流平安归来,一边用尖利的石块在岩石上随手乱画。天长日久,岩石上满是乱七八糟的图画或笔迹,就像一块布满涂鸦的写字板。[84]这使我们更容易理解梅特林克(Maeterlinck)在其作品《青鸟》[85]中想要告诉我们的思想:两个孩子在未生之国寻找青鸟,他们发现了一个挖鼻孔的男孩。据说,将来有一天,当地球变冷,这个男孩将发现新的火。史毕尔莱因的病人[86]也把钻孔的动作与火和生育联系起来。她说:“你需要铁来穿透大地。有了铁,你能用石头造出冷的人来。有了热的铁,你就能钻透大山。当铁钻入石头,它就变得炽热。”
当力比多因遇阻而被迫退行,它并非必然退到更早的性适应模式,而是更倾向于回归婴儿期的节奏运动,后者本身既是一种营养摄取的行为模式,又是一种性行为模式。凭着我们面前的这些材料,似乎无法排除一种可能性,即钻木取火的发明来自上述行为模式,也就是因退行而唤醒的行为律动。[87]在我看来,这种假说在心理学上是可能的,尽管我并不坚称这是人类发现取火之术唯一可能的途径。也可能是哪个原始人偶然拿两块燧石相碰,打出了火花,就此学会了取火用火。在这里我所关心的只是心理过程,其中的象征向我们暗示,钻木取火可能就是这样被发明出来的。
虽说这种节律性运动给人一种强烈的游戏印象,但这所谓的游戏中蕴含的专注性和能量也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众所周知,此类仪式(我们只能如此看待它们)是极其严肃的,展现了非同一般的精力投入,这与原始人出名的懒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所谓的游戏具备了一种有意图的努力的特征。如果说某些部落的人能伴着只有三个音符的单调旋律彻夜舞蹈,那么,以我们的思维方式来想,这种举动是完全缺乏游戏因素的:它更像是一种出于特定目标的活动。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节奏是一种令特定观念或行为在头脑中打下深刻烙印的传统办法,在这里,需要被镌入人的头脑并使之有序排列的内容,就是力比多向一种新的行为模式渠化的过程。在人的发展过程中,随着营养摄取阶段的过去,节奏性运动已经再不能从进食行为中找到发泄出路,它便转向别的方面,不只包括严格意义上的性领域,还包括音乐、舞蹈等“诱骗机制”(decoy mechanisms),并进而渗透到劳动中。在原始社会中,劳动总是与音乐、歌唱、舞蹈、鼓点及所有其他的节奏形式之间存在着密切关联,这是一种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这种关联形成了通向性领域的一座桥梁,从而使原始人有机会从手头的劳作中转移注意力,稍得消遣。由于这种注意力转移是司空见惯的,普遍存在于人类文化的各个方面,所以人们受此误导,总以为无论哪种类型的成就都是对某种形式的性的替代。我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过也错得情有可原,因为性本能对人的心理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我本人也一度持有类似的观点,至少我曾经以为,父母对孩子各种形式的喜爱和保护欲从本源上讲,来自性力比多的分化和变异,或者说来自最广泛意义上的繁殖本能,因此是一切文化活动的初级阶段——只要这些文化活动就其本性而言是受本能驱使的。弗洛伊德的影响是造成这种错误的原因之一。另一个更有说服力的原因是,节奏因素往往附属于这种功能。后来我才认识到,节奏运动根本不是来自营养摄取阶段而后转移到有性阶段的,而是普遍存在于各种情感过程中的一种特点。无论发生在人生任何阶段的任何一种兴奋,都体现出节奏性表达、持续言语及重复的倾向。就像在语词联想实验中很容易看到对语调复杂的反应语的重复、半谐音、押头韵现象,都是上述倾向的表现。[88]因此,我们无法以各种节奏模式为依据来认定它们的作用功能来源于性。
由于性在心理上的重要性,加之存在着如此似是而非的性意象,令人非常容易在面对退行问题时偏离正路,而走上唯性论的小道:似乎人的一切困扰都应归因于受到不公正拒绝而得不到满足的某种性渴望。这种推理方式对神经症患者来说是很典型的。原始人似乎能够本能地意识到这种偏差的危险性:澳洲的华昌地人在举行圣婚庆典时,在整个仪式进行过程中都不可以看女人一眼。美洲某印第安人部落有这样的传统习俗:武士们在出征前,要全体围成一个圈,圈子中央站着一个年轻漂亮的裸体姑娘。如果有谁勃起,那么他就被判定为不适合参战,从而失去出征资格。遁入性中通常是逃避现实问题的一个途径——尽管并不总是这样,但十分常见。一个人会自欺欺人地认为,问题纯粹出在性的方面,麻烦在很久以前就开始了,其原因要追溯到久远的过去。这就等于把眼前的问题偷换成了别样的、危险性较小的问题,是一条逃避现实的天赐小径。不过,这种非法获利是以牺牲心理适应为代价的,个人还会因此而患上神经症。
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探讨过,本能抑制的源头在于对生存之战真实危险的恐惧。然而,外在现实并不是这种本能恐惧抑制的唯一来源,因为原始人对“内在”的现实(梦境、祖先之灵、精灵鬼怪、神仙、魔法师、巫术等)往往抱着更大的恐惧。今天的我们以理性自诩,认为只要指出这些事物的不真实性,就能截断这种恐惧的来源;然而,一直以来,它却始终作为一种心理现实而存在,任何理性论证在其非理性本质面前都显得无能为力。你可以说服土著人放弃某种迷信信仰,但你无法凭着规劝把他从酗酒、道德堕落和空虚无望的境地中拉出来。有一种心理现实,与外在世界一样地无情,一样地不可抗拒,但你若知道如何回避它的危险,发现深藏在其中的宝藏,它就会像外在世界一样变得对你有用、有益处。“魔法是丛林的科学”,一位著名探险家曾如是说。文明世界中人对原始迷信极尽轻蔑,这就如同一个人对中世纪的长矛战戟、城堡和尖顶大教堂嗤之以鼻一样,是一种不明事理的表现。原始手段用于原始环境,正如机枪和收音机可用在现代环境下一样有效。我们的宗教和政治意识都是提供拯救和挽回的手段,可堪比原始时代的魔法观念,一旦这类“集体表象”(collective representations)告缺,立即有形形色色的个体痴呆和特异癖、躁狂症、恐怖症、灵鬼崇拜等涌现出来填补它们的空位,若论原始性,这些东西可谓登峰造极,更不用说我们这个时代那些足以令16世纪的猎巫事件相形见绌的心理流行病了。
尽管我们的理性试图通过论证消除这种心理现实,但它依然是,并且今后还将继续是一种真实的焦虑的源头,人越是否认,它所带来的危险性就越大。人的各种生理本能不仅要面临外在的种种阻碍,还要面对来自内部的阻抗。同一个心理系统一方面是以本能的强烈欲望为基础,另一方面又建筑在与之相对立的意志之上,这种意志至少和生理欲望的驱动力同样强大。
除了受到外在必要性的驱策之外,压抑或潜抑自然本能的意志,或者毋宁说是克服本能的自我主张和自我放纵的意志来自某种灵性的源头;换言之,其中的决定性因素在于超自然的原始意象。这种意象、观念、信仰或理想,通过个体的特异能量而发生作用,人并不是总能随心所欲地支配这种能量来达到此种目的,但是上述意象似乎能在人的身上激发出这种能量。即便是父亲的权威也难以强大到让儿子永远在精神上处于降服状态。只有当父亲借助于或表达出这样一个在人类心目中被视为超自然的,或者至少是得到意见共识支持的意象时,才能做到这一点。环境的暗示力量本身就是这种意象的超自然性的一个结果,又反过来加强了它的超自然性。如果没有这种暗示,意象的集体效力就将变得微不足道,或者根本不存在,尽管它作为个人经验可能是极为强大的。我之所以提到这种情况,是因为这涉及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即内在意象或集体表象是仅仅来自环境的暗示,还是也来自一种真实、自发的经验。前一种观点属于以未经证实的假定作为论据的诡辩,因为被暗示的内容显然必须先得在某个时间以某种方式生成才行。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神话的表述完全是出于创新,是一种超自然的体验,甚至在今天,任何人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还能观察到这种主观体验。我在前文中已经举出了一个关于神话叙述(太阳阳具象征)在特定情境下复活的例子,[89]就其知识获得途径来讲,已经排除了一切直接传递的可能性。那位患者是一个小企业的雇员,最多只接受过初中教育,自小生长在苏黎世。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他关于太阳阳具象征的观念,那种来回摇摆的幻觉形象,以及关于起风的想法都是从何而来的。按理说,我本人在接触知识方面条件比他优越得多,似乎更应该了解这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观念,然而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直到我读了迪特里希在1910年出版的一本书,才发现他的幻觉与书中内容存
我所观察到的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病例:[90]这显然不是一个观念传承的问题,而是关于人类天生具有制造类同意象的禀赋的问题,或者毋宁说是人人共有一些相同的心理构造,我后来把这些相同的心理构造称为集体无意识的原型。它们与生理学上的“行为模式”概念是相对应的
在类同,而那已经是我最初观察到他这种幻觉的四年之后了。[91]
回眸宗教现象史,我们看到原型具有典型的超自然影响力,因此它才会对人形成不亚于本能的支配力。更有甚者,这种力量能抑制直至战胜本能,这是一个无须再提供任何例证的事实。
每当本能受到抑制,便会因受阻而退行。更准确地讲,假如性欲受到抑制,最终就将发生退行,在此过程中,性能量从这一领域回流,从而激活其他领域的功能。通过这种方式,能量转换了形态。还是以华昌地族土著的仪式为例:他们在地上挖出的坑有可能是一种母亲生殖器的喻体,因为当男人被禁止看女人的时候,他的爱欲便转回到母亲身上。然而,由于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避免乱伦,地上挖出的坑便起到了一种母亲替代物的作用。这样,在仪式进行中,乱伦性质的能量成分可以说是经历了一种去性化过程,被引导回到了婴儿期,如果操作得当,它将就此获得另一种形式,相当于另一种功能。然而,可以设想,这种操作的完成也是极其困难的,因为原始本能由(乱伦性质的)族内婚和族外婚两种倾向构成,因此必须被分成两半。这一分割关联着意识和形成自觉意识的过程。退行总是伴随着某些困难,因为心理能量还固恋着它原来的对象,当它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总是把前一种形式中的某些特点带入下一种形式中。[92]故,尽管作为结果的现象具有性行为的某些特点,但它也不再是一种性行为了。同样,钻木取火也只是对性行为的一种类比,正如后者在语言使用中常被用来比喻其他各种活动一样。力比多回溯到婴儿期之初的前性阶段,其特点是具有无数种被应用的可能性。因为,力比多一旦到达那里,就被恢复成了原来未分化的多方面的可能性状态。因此,可以理解为,因退行而“投入”这个阶段的力比多会发现自己面临着多种多样的应用可能。既然在华昌地族的仪式中,力比多系于性这个对象身上,那么它至少会把这种功能部分地带入新的形式当中,成为后者的一个主要特点。其结果就是,一种带着比喻性的对象被“投入”新的形式中,代替了被推到背景中的原来的对象。一个完美的例子就是提供哺育的大地母亲。前性阶段的心理决定了她具有提供哺育的特点,而性阶段的心理则决定了对她而言最典型的崇拜形式——圣婚。由此生成了有关农业的古老象征,耕耘、播种的工作交织着饥饿和乱伦。从古代的地母崇拜仪式中我们看到的是母亲的受精,但这一活动的目的在于获得田地的产出,它更多地与魔法相关而不是与性相关。在这里,力比多的退行重新激活了母亲作为欲望目标的形象,不过这一次不是作为性的象征,而是作为哺育者的象征。
如果说火的发现要归功于力比多向前性阶段的退行,这也同样是大有可能的。在此阶段,节奏性的行为模式可以有效地施以配合协作。力比多因本能受抑而被迫退行,它重新激活了婴儿式的钻孔行为,并为其提供了对象材料——材料一词用在这里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因为这一阶段的行为对象正是母性。正如我在前文中指出的,钻孔这种行为,只消加上成年人的力气和恒心,便能够生出火来。因而,钻木取火最初时很可能是类似前面提到的手淫钻孔举动的一种准手淫行为的客体表达。尽管我们不可能指望为我们的论点提供任何真正的证据,然而至少可以想到,这种最初的取火行为或许尚有遗痕存留至今。我成功地在一部不朽的印度文学典籍中发现了下面的段落,其中描写的正是力比多转入取火功能的过程。此段出自《广林奥义书》(Brihadaranyake Upanishad):[93]
他(阿特曼[94])的大小相当于男女结合体,他自分为二,夫与妻便由此而来……[95]他与她结合,人便由此而生。
她想:“他既造了我,又怎能与我共寝?我要躲藏起来。”于是她化为一头母牛,他随之化为一头牡牛,二者交欢生出小牛。她化为母马,他随之化为牡马;她化为母驴,他随之化为牡驴;二者交欢生出各种各样的有蹄动物。她化为母绵羊,他随之化为公绵羊;她化为母山羊,他随即化为公山羊;二者交欢生出绵羊和山羊。就这样,他造出万物,直至公母蚁类……
之后他自觉道:“我便是造物,因我由自己生出了万物。”这便是造物。他知道这些,并在此造物中创造了自身的存在。
遂做如此摩挲动作(双手置于嘴前)。由他的口,即火之洞口,由他的双手,他造出了火。[96]
我曾观察到一个一岁婴孩做出了一种非常奇特的动作:他把一只手放在嘴前,同时用另一只手不断摩擦着它。不过几个月后,孩子便放弃了这种习惯。此类情形表明,那种认为此类基本神话母题乃建筑在早期婴儿动作基础上的解读方式自有一定的道理。
从另一方面讲,这个婴孩的动作还有一处令人倍感兴趣的地方:它着重强调了嘴部区域;在这个早期年龄段,嘴的意义还完全在于摄取营养。在摄食过程中,他所体会到的愉悦和满足都集中在嘴部。不过,如果把这种愉悦诠释为性的愉悦是很不恰当的。摄食是一种实在的活动,其本身就能带来愉悦,加之它是一种维持生命的必需活动,大自然又特别强化了这种愉悦。不久,嘴又开始发展出了作为语言器官的第二种意义。语言的极度重要使嘴对幼童的重要性又翻了一番。它所进行的节奏性活动表达了情感力量即力比多在此部位的聚集。如此,嘴部(以及较为次之的肛门部位)成为首要的起源之地。据《广林奥义书》所云,原始人类最重要的发现,即火的发现,便源出于口。不负我们所望,古代典籍中确有将火与语言之间画上等号的文本。《他氏奥义书》(Aitareya Upanishad)中说道:
接着他又从水中拽出人(原人),并塑成其形貌。他静对此人,一心不乱,作种种观想。于观想之际,此人口为之开,有如蛋的开裂。由口中生出了语言,由语言生出了火。[97]
这里说到,语言生成了火,但隔了不久,书中又告诉我们,火生成了语言。在《广林奥义书》中有一段阇那迦(Janaka)国王与耶若婆劫(Yajñavalkya)的对话,表现了语言与火之间的类似关联:
“耶若婆劫,人的光是什么?”
“太阳是他的光。”耶若婆劫答道,“人在日光指引下休息、出行、劳作和归来。”
“你说的是,耶若婆劫。请问,当太阳沉落后,人的光又是什么?”
“月亮是他的光。”耶若婆劫答道,“人在月光指引下休息、出行、劳作和归来。”
“确实如此,耶若婆劫。但是请问,当月亮沉落后,人的光又是什么?”
“火是他的光。”耶若婆劫答道,“人在火光的指引下休息、出行、劳作和归来。”
“那你的意思是,耶若婆劫,要是当太阳和月亮都已沉落,火光也已经熄灭之后,人的光又是什么呢?”
“语言是他的光。”耶若婆劫继续答道,“人在语言之光指引下休息、出行、劳作和归来。”
“你的意思是,耶若婆劫,当太阳和月亮都已沉落,火光已经熄灭,语言也归于寂静之后,人的光又是什么呢?”
“梵(我)是他的光。”耶若婆劫答道,“人在梵光指引下休息、出行、劳作和归来。”[98]
嘴、火和语言之间的这种关联其实并不像它们表面看起来那么令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常说一个人被别人的话气得“火冒三丈”、“怒火中烧”,又形容一些话语令我们“如火一样地燃烧”,我们也常说某人像“炽烈的人”等。在《旧约》的用语中,常把嘴与火联系起来,如《撒母耳记下》第22章第9节写道:“从他鼻孔烟气上腾,从他口中发火焚烧……”《以赛亚书》第30章第27节写道:“看哪,耶和华的名从远方来,怒气烧起……他的嘴唇满是愤恨,他的舌头像吞灭的火。”《诗篇》第29章第7节(据英语修订本《圣经》)写道:“耶和华的声音使火焰分岔。”《耶利米书》第23章第29节写道:“我的话岂不像火吗?”最后,在《启示录》第11章第5节中,有火从两位做出预言的见证人口中出来,烧灭仇敌。
火被一而再,再而三地称为“吞噬的”、“吞灭的”,令人联想到嘴的功能,就如《以西结书》第15章第4节中所写的:“它被抛在火中当作柴烧,既被火吞噬了两头,中间也被烧了。”《申命记》第4章第24节说:“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最为人熟知的例子恐怕就是《使徒行传》的第2章第3节、第2章第4节了:“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是火的舌头令使徒们有了说方言的能力。而在《雅各书》第3章第6节中,使用了火的负面意义:“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我们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让生命之轮着火,并且是用地狱之火点着的。”《箴言》第16章第27节同样说道:“匪徒图谋奸恶,嘴上仿佛有烧焦的火。”《启示录》中描写的龙或马(《启示录》第9章第17节)口中喷着火、烟和硫黄,正如《约伯记》第41章第19节中说的:“从它口中发出烧着的火把,与飞迸的火星。”
嘴与火和语言的关联是无可置疑的。另一个应当纳入考虑范围的事实是,多部词源学词典都将印欧语词根*bhā与“明亮、闪亮”的概念联系起来。这个词根可见于希腊语、古爱尔兰语和德语中表示“白色的”、“使闪亮”等意义的词。不过,其同形异义词根*bhā又有“说话”之意:这个词根可见于梵文的bhan,意即“说”;亚美尼亚语中的ban,是“词”的意思;德语中的Bann、bannen,意即“诅咒,以咒语加于某对象”;这些也对应于希腊语和拉丁语中的一些词。
词根la(出声、吠叫)出现在梵文“回响、回荡”以及“发光发热、闪耀”等词中。
类似的古代词义融合出现在由同源词根ben和bel衍生出来的一组埃及词汇中,两个词根分别自我重复,形成benben和belbel两个词。它们的原意为“迸发、出现、膨胀、涌起”,其相关意义为“冒泡、沸腾、充盈”。belbel与一个方尖形字符共同出现,表示某种光源。这个方尖形字符可以代表好几种意思:teshenubb,men,enen,以及比较罕用的berber及belbel。[99]印欧语词根*vel意为像火焰般跃动,出自梵语ulunka,即火焰。希腊语和雅加地语中的“太阳般的温暖”一词、哥特语中的“波动”一词、古高地德语和中古高地德语中的“温暖”一词等相互之间都有着一定意义的关联。[100]尽管,我们只能看见天上群星的星光,但我们仍和毕达哥拉斯一样,纵谈穹苍的音乐与天空的和声。歌德也用同样的手法打开了他的《天堂序曲》:
星,依旧清澈明亮,
沿着它既定的轨道向前;
相伴弹奏起竞赛的歌时,
四周不时有雷声滚过。[101]
在第二部中,他又写道:
新生的一天就要开始,
听,时光女神的风暴,
正响彻精灵的耳边。
巨岩般的大门渐渐分离,
福玻斯雷动般的车轮正在开启,
火车带着光,还有轰鸣。
鼓声震响,号音雷鸣,
令人眼花缭乱、哑然失色、双耳欲聋。
快快躲进花草丛中,
深藏在那里千万别动,
躲入岩下,钻进树叶底,
否则你们的听力会被毁坏。[102]
我们也不应忘记荷尔德林(Hölderlin)的诗句:
你在何方?一定是带着你无尽的荣光醉饮
我的灵魂在梦里酣畅;但我依然还在倾听,
当光芒四射的青春太阳充满金色的时候
弹起他神圣的七弦琴,唱起他的晚歌,
让这歌声伴随着金色的阳光,流泻并回荡在树林山间……[103]
诗中的众多意象把我们带回到太阳神阿波罗那里,他那精湛的琴艺使他在众神之中享有音乐家的美名。诗中的音乐、声音、光与火的融合,几乎调动了人们所有的生理通道,表达出了一种类似于“听得到的色彩”般的意境,就如可以让我们感受色彩的音调品质和音乐的色彩品质一般。这不由得令人思索:在音乐和色彩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前意识的一致性?这两种现象尽管确有不同之处,但它们之间仍有某些共通之处。使人类区别于其他生物的两个重大发现(语言的使用和火的使用)应该拥有共同的超自然能量的背景,可能并非偶然。它们都是心理能量(力比多或超自然力量)的产物。梵语中有一个术语,它所表达的正是我在前面已经提到的,音乐和色彩在前意识情境中的所有的细微差别。这个词就是“tejas”(光辉),它包含了以下一些意义:
1.锋利度、刀锋。
2.火、闪亮、光、情欲、热度。
3.健康的外貌、漂亮。
4.人类器官引起激情和感受色彩的能力(位于胆汁中)。
5.力量、能量、生命力。
6.激情。
7.精神与魔力;影响、地位、尊严。
8.精液[104]。
所以,tejas在梵语中恰恰描述了“力比多”一词所涵盖的心理情境。它确实标识出了主体的强度。任何强有力的、经由能量高度控制的内容,都因此具有广泛的象征意义。这一点在语言上表现得足够明显,语言能表达几乎任何事物。在此,我们有必要就火的象征意义略加讨论。
梵语中的“火”是agnis(拉丁文是ignis[105]),其人格化为火神阿耆尼(Agni),一位神的使者,在象征意义上与基督教观念有某些相似之处。
一个波斯语中以火命名的名字就是Nairyosagha,是一个表达“阳性”的字(参照印度语中的Narasamsa,见“男人的心愿”[106]),马克斯 · 缪勒(Max Müller)在论到阿耆尼时谈道:
在婆罗门观念中,将火同时视为祭祀的主体与客体,这并不令人感到陌生。火拥抱着祭品的样子就像火是祭司;它又把祭品带往天神面前,充当着人神之间的中介。但是,火又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神圣,代表着一位备受尊崇的神灵。因此,火既可以成为祭祀的主体,也可以成为祭祀的客体。阿耆尼“自我献祭”的观念便由此而来,说他“为自己奉上祭品”,又说他“献上自己为祭”。[107]
以上思想与基督教象征之间的相似性是显而易见的。奎师那(Krishna)在《薄伽梵歌》中表达了同样的思想:
万物皆神!
酥油谷物,供奉给梵天,
火为梵天,它所吞食之肉带给梵天。
身处如此境界,作梵天观想者,
欲成为梵天者,欲到达梵天者,
将修得梵天。[108]
柏拉图的《会饮篇》(Symposium)中那位智慧的第俄提玛(Diotima)对“神使”和人神间的“中介”有着相当不同的理解。在第23章中,她告诉苏格拉底:亲爱的苏格拉底,爱神厄洛斯是“介乎神与人之间的中介……他是一个力大无比的精灵。凡是精灵都介乎于人神之间”。他的功能就是“来往于天地之间,传递和解释人神之间的信息。他把人间的崇拜和祈祷传给神,又把神的应答和意旨传到人间。由于居于人神之间,他们沟通天地,把整个乾坤联成一体”。第俄提玛为爱神厄洛斯描绘了一幅出色的肖像:“他勇敢、无所畏惧、奋发向前。他像一个极有智慧的猎人,总是会有很多神奇的点子。他对知识如饥似渴,充满智谋,像一位灵巧的魔法师、一位炼金术士、一个真正的哲学家。他既不是凡人,也不是神仙。但没有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在同一天之内,时而鲜活且富于生命力,时而却接近于死亡,时而又借助于他父亲本性的神奇力量而重获新生。还有,他赢得的所有丰富的资源也永远地从他身边悄悄溜走。”[109]
在《波斯古经》(Avesta)和《吠陀经》(Vedas)中,火是神的使者。基督教神话中也有与阿耆尼神话暗合之处。《但以理书》(Daniel)第3章第24节描述了三个人被投入熔炉中的情形:
那时,尼布甲尼撒惊奇,急忙起来,对谋士说:“我捆起来扔在火里的不是三个人吗?”
他们回答王说:“王啊,是。”
王说:“看哪,我见有四个人,并没有捆绑,在火中穿行,但没有受伤,那第四个人的相貌像是神的儿子。”
1471年出版的《平民圣经》(Biblia parperum)中评论道:
我们在先知《但以理书》的第3章中看到,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命人把三个人投入熔炉中,然后,王来到熔炉口往里张望,看见与这三人一起还有第四个身影,相貌好像神之子一样。这里的“三人”对我们来说意味着人的神圣的三位一体,第四个形象代表着他们合一后的存在。基督的形象转化中也同样表达三位一体及其合一的存在。
根据这一诠释,三人被投入熔炉中的传说实为一个魔法般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那第四个形象被创造了出来。燃着熊熊烈火的熔炉,像《浮士德》中“烧红的宝鼎”一样,都是母性的象征。从那宝鼎中生出了炼金术中所描述的“由皇室的一对配偶帕里斯和海伦生出的孩子”,而在流行的民间传说中,这小孩子乃是从烤箱里烘焙出来的。在炼金术器具当中,熔炉是身体的象征;而蒸馏器,即赫尔墨斯之皿,则代表子宫。熔炉中的“第四者”在火中显现出宛如神之子的相貌。而耶和华本身就是火。[110]在《以赛亚书》第10章第17节中(据修订本《圣经》)讲到以色列的救赎主时说道:“以色列的光必如火,他的圣者必如火焰。”古叙利亚圣徒厄弗莱姆(Ephraem the Syrian)在一首赞美诗中向基督祈祷:“纯粹为火的基督啊,请怜悯我。”此说法的依据是《次经》中主耶稣的一句话:“凡靠近我者就是在靠近火。”
阿耆尼是献祭之火,是献祭者,又是祭品。正如基督以圣餐之酒的形式为世人留下了他救赎的宝血,阿耆尼也是以苏摩酒的形式献上了他那精灵般的仙饮及不朽的琼浆。[111]在吠陀文学中,苏摩酒和火是一回事。古代印度教徒一方面把火视为阿耆尼的象征,另一方面又将其他看作内心欲力之火的发散。对他们来说,那醉人的仙饮中起作用的也是同样的心理原动力(苏摩酒被称为“火水”,苏摩—阿耆尼被称为“雨与火”)。《吠陀经》中将苏摩酒定义为“精液”,[112]这更确证了这种观念。阿耆尼作为苏摩酒的象征意义,相当于基督教义中把圣餐视为基督血肉的观念。
苏摩酒又是“滋养的饮品”。它的神话特点与火的特点恰恰相符,于是二者在阿耆尼的形象中得到了统一。另一种不朽的甘露是印度教诸神合力搅和的结果,这种搅和的动作与取火的动作极为相似。
至此,我们的论述一直围绕着阿耆尼祭祀中的钻木取火这一组成部分展开,而且我们也只讨论了其一重含义,即表达摩擦层面意义时的含义。不过,正如库恩已经阐明的,这个词还可表示“撕下或掰下”、“攫取”和“抢夺”[113]之意。在他看来,这种含义即使在早期的吠陀典籍文本中也是极其明显的。神话传说中总是把火的发现说成是窃得的,在这一点上,它与“难以获得的宝物”这一广泛流传的母题之间存在着渊源。在许多神话中,生火都是被禁止之事,是对神权的非法窃夺,只能通过诡计或暴力获得火种,而在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是凭着智谋达到了目的。[114]古代印度教的宗教法典规定,对任何不以规范程序取火的人都施以严惩。天主教会有在复活节点燃新火的习俗。如此看来,即便在西方,点火也是宗教秘仪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更证实了它富含象征和意义模糊的特性。若想获得想要的魔法效力,就必须严格恪守仪式的规程。这种仪式通常都具有一种预防性的、驱邪的含义,当被错误地履行或使用时就可能适得其反,招来本应避免的危险。语言和生火代表着原始人对自身动物性无意识的胜利,因而成为用来征服始终潜伏于无意识中的“魔鬼”势力的一种有力的魔法武器。力比多的上述两种应用都需要人全神贯注以及内心的自律,从而促进意识的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对仪式的不正确履行或使用会导致力比多的逆行,这是一种危险的退行,在这种退行中,早期的本能无意识状态可能重现。其危险潜藏于那些众所周知的“心灵之灾”——人格的分裂(“灵性的丢失”)和意识的减弱之中,二者都会自动地强化无意识的力量。这种后果所带来的危险不仅仅原始人无法避免,文明人也同样身陷其中。
力比多的受阻导致本能的积聚,从而造成形形色色的心理失常和偏离常规的情形。其中,性方面的扰乱是颇为常见的,这不出我们的预料。一个特别富于启发性的例子便是关于纵火狂的心理学:纵火狂实际上是一种因退行而来的生火行为,在某种程度上还伴有手淫。施密德(Schmid)[115]曾报告过一个患有痴呆症的乡下男孩多次纵火的案例。有一次,有人看到他站在一座房子的大门洞里,手插在裤袋里,狂喜地凝望着烈焰腾腾的火场,于是便怀疑他是纵火者。后来,经过盘问,他承认自己总是一边欣赏自己放的大火一边手淫。
生火是一种自古以来的惯例,它本身是无害的,没过多久就失去了它最初的神秘性。然而,在特别情境下(比如一些仪式性的丰食酣饮场合)采用神秘仪式来生火的倾向却始终存在,且要完全照规定的程式而行,无人敢做半点更改。这种仪式的作用就是让我们忆起最初取火的神圣,除此之外便无实际意义。生火记忆,相当于追忆起原始时代的祖先,以及相对来说处于更高文明阶段上的众神。从心理学角度看来,这种仪式是一种颇有意义之举,因为它代表着一种规范清晰的对力比多的渠式化进行疏导的程式和意义。事实上,它对我们具有范例性的实用价值,告诉我们在力比多受阻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行事。我们所谓的力比多受阻,在原始人那里是必须面对的铁一般的事实:他的生命之流凝滞了,万物失去了光彩,动物、植物和人丁都不再兴旺。中国古代的《易经》哲学针对这种状态发明了一些精辟的喻体。处于同样状况下的现代人则有一种停滞不前的体验(“我被困住了”),感到失去了能量和快乐(“生活的热忱——力比多——消失了”),或者经历消沉抑郁。做医生的必得常常告诉他的病人,在他身上究竟发生着什么,因为现代人的内省能力已经大为欠缺了。即便在今日,如果我们在复活节点燃圣火,那也是为了纪念人类初次钻木取火行为的救赎和拯救意义。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从自然那里夺来了一个秘密——普罗米修斯窃得了火种。他令自己犯下了通天之罪,把一片古老的无意识碎片重新纳入自身头脑的阴影之地。通过这种窃夺,他擅自盗用了某种珍贵之物,因此触怒了众神。任何人如果了解原始人对创新行为及其未知后果有多么惧怕,都能想象得到此种发明会令他们如何地忐忑不安。这种原始体验在普遍存在的抢劫母题中得到了呼应(比如,牵走革律翁的牛群,攫取赫斯珀里德斯的金苹果,以及盗取不死仙草等),值得铭记的是,在阿里恰的狄安那秘教崇拜中,唯有他才有资格充当她的祭司,从这位女神的圣林中折取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