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倌陶迈
我要记住我从前的身份,我尝够了绳捆链锁的滋味。
我要记住我原有的力量,记住我在森林里的所有事情。
我不愿为一捆甘蔗把自己的脊背出卖给人类;
我要出去找自己的同种,找穴居的林地乡亲。
我要出去,一直待到黎明,一直待到白天——
出去接受清风的亲吻,净水的爱抚——
我要忘记我的脚环,扯断我的栅栏。
终于,森林里听不到大象走动的声音了。喀拉·纳格左摇右晃地离开了他两棵树之间的位置,加入到象群中来。咯咯咕咕、咯咯咕咕,大象们开始用自己的语言交谈,并开始走来走去。小陶迈仍旧趴着,他看到下面有成千成百宽阔的背,摆动着的耳朵,甩动着的鼻子,还有骨碌碌转动着的小眼睛。他听到象牙和象牙偶然相撞时发出的咔嚓声,象鼻子缠在一块儿的干涩的沙沙声,象群庞大的身躯和肩头相互的摩擦声,还有大尾巴甩来甩去的啪啪声。这时一朵云彩遮住了月亮,小陶迈在一片漆黑里坐着,不过平和稳定的推推搡搡和咯咯咕咕的交谈仍在继续。小陶迈知道喀拉·纳格周围全是大象,他根本没机会退出会场。他咬紧牙关,浑身打战。围场里至少还有火把和呐喊,可这儿只有他孤零零一人待在黑暗中。有一次一条长鼻子甩过来,居然碰到他的膝盖上。
这时,一头大象吼起来,于是一呼百应,持续了五到十秒钟,恐怖极了。树上的露水像雨点一样滴滴答答落下来,打在那些看不见的背上。随后传来一阵沉闷的轰隆声。起初声音不大,小陶迈辨别不出是什么声响。随后,声音越来越响,喀拉·纳格抬起一只前脚,紧跟着抬起另一只,然后让它们着地——一二,一二,像杵槌一样节奏均匀。这会儿大象们一起跺起了脚,听起来就像在山洞口擂响了战鼓。露水从树上淅淅沥沥洒下来,直到一滴都不剩为止。隆隆声仍在继续,震得山摇地动,小陶迈用手捂住耳朵,想遮住声音。但剧烈的震动穿过了他的全身,那可是数百只重脚跺在糙地上的巨响。有一两次,他觉得喀拉·纳格和其他所有的大象向前冲了好几大步,沉重的跺脚声变成了一种多汁的绿东西被碾碎时发出的压榨声,不过一会儿,似乎他们的脚又踏在了坚硬的地面上,隆隆的声音再次响起来。有棵树就在他附近的什么地方嘎吱嘎吱的响,他伸出臂膀,摸着了树皮,不过喀拉·纳格仍在重重地踏着步子,往前走,小陶迈辨不清自己到底在空地的哪个地方。除了有一次,两三头小象崽齐声尖叫外,大象们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接着,他又听到了跺脚滑步声,隆隆的声音一直没有停下来。这声音足足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小陶迈的每一根神经都生疼生疼的,不过他根据夜气的味道知道天就要亮了。
绿葱葱的山林后面露出一片淡黄色,破晓了。随着第一缕光线射出来,隆隆声戛然而止,仿佛那束光就是命令。小陶迈的脑袋里还萦绕着嗡嗡的响声,他连个姿势都没有换,周围一头大象都不见了,只剩下喀拉·纳格、普得密妮和那头身上有绳子勒痕的大象。没有一点儿迹象,没有一丝沙沙声,没有一句低语声显示其他象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陶迈瞧了又瞧,凭他的记忆,空地好像一夜之间变大了,中心好像多了好几棵树,边上的野草和矮灌木丛都被踩倒了。小陶迈又仔细打量了一番,他现在明白这种踩踏的底细了。大象踩出了更多空地——他们把浓密的野草和多汁的梗秆踩压成碎片,再把碎片踏成碎屑,把碎屑踩成纤维,最后把纤维踩成了硬地。
“哇!”小陶迈叫道,他的眼皮已经沉沉的了,“喀拉·纳格,我的爷,我们和普得密妮一块儿去彼特森老爷的营地吧。要不我准会从你的脖子上掉下来。”
另一头大象瞅着这两头象走了,呼哧呼哧喷了两声鼻息,一转身,自顾自走了。他多半是某个小土邦主家的大象,离这儿有五六十或一百英里远。
两个钟头以后,彼特森老爷吃着早饭,那些头一天夜里用双链拴住的大象们吼了起来,满身污泥的普得密妮,和一瘸一拐的喀拉·纳格摇摇晃晃地走进营地。
小陶迈脸色灰白,蔫头耷脑,头发被露水浸透,里面尽是树叶,但他还是强打精神向彼特森老爷行礼,有气无力地喊道:“跳舞——大象跳舞!我见到了,我——要死了!”喀拉·纳格蹲了下来,小陶迈从象脖子上滑下来,昏死过去了。
不过,当地的孩子可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神经质的毛病,所以不到两个钟头,小陶迈已经志得意满地躺在彼特森老爷的吊床上,脑袋枕着彼特森老爷的猎装,一杯热牛奶,一点儿白兰地,外加一点点奎宁已经下了肚,在他面前坐了三层毛烘烘的疤痕累累的丛林老猎人,他们一个个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仿佛他是个精灵似的。他毕竟是个小孩子,三言两语就把故事讲完了,最后他说:
“要是我说了一句谎话,你们就叫人去看好啦。他们会发现大象们把他们的舞场踩得更大了。他们会看到十条、又十条,好多个十条的小路,条条都通往那个舞场。大象们用脚把那个地方踩大了。我亲眼看见的。是喀拉·纳格带我去的,所以我看见了。喀拉·纳格的腿都累得走不动了!”
小陶迈往后一躺,睡了整整一个下午,一直睡到黄昏,他睡觉的时候,彼特森老爷和马楚阿·阿帕循着两头大象的足迹,翻山越岭,走了十五英里。彼特森老爷捕了十八年的象,以前这样的舞场只见过一次。马楚阿·阿帕用不着把空地多看两眼,也不必用脚指头刮擦挤压那夯实的泥土,就清楚发生过什么事了。
“孩子说的是实话,”他说,“这都是昨晚干的。我数了数,有七十条小路穿过了河。看,老爷,普得密妮的腿链还在那棵树皮上划了个口子!对,她也到这儿来过。”
他们相互看了看,又上上下下查看了一番,心里都挺纳闷儿。大象的行为方式是任何人,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无法参透的。
“四十五年来,”马楚阿·阿帕说,“我跟随我的象爷们,却从没听说过哪个人的孩子见过这个孩子见到的事情。凭众山神起誓,这是——我们说什么好呢?”说罢便摇了摇头。
他们回到营地时,已经该吃晚饭了。彼特森老爷自个儿在帐篷里吃了,可是他下命令营地不仅给双份的面粉、米饭和盐,而且还要宰两只羊,几只家禽,因为他知道要举办一次宴会。
大陶迈急匆匆地从平原营地赶来找儿子和大象,现在他找到了,便瞅着自己的儿子和大象,好像害怕他们似的。在一排排拴住的大象的面前,篝火熊熊燃烧,宴会已经开始了,小陶迈就是宴会的主角。那些身材魁梧、皮肤棕黑的捕象人、搜象人、赶象人、套索人,以及那些通晓制服最凶猛的野象的诀窍的人,一个接一个从他面前经过,每一个人都在他的额头上点上一滴刚宰的丛林鸡胸部流出的血。这表示他已经是一个丛林人,被丛林接纳了,可以自由出入丛林的任何一个角落。
最后火焰渐渐熄灭,圆木的红光使大象们看上去好像也沾上了鲜血,马楚阿·阿帕,所有捕象围场所有赶象人的头头——马楚阿·阿帕,彼特森老爷的化身,这个四十多年来从没见过人修的路的马楚阿·阿帕,这个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大名鼎鼎的马楚阿·阿帕——跳了起来,把小陶迈高高举过头顶,大声喊道:“听着,兄弟们,听着,营地里我的爷儿们,我,马楚阿·阿帕,有话要说!从今往后,这个小孩不再叫小陶迈,而要叫象倌陶迈了,以前他的祖爷爷就是被这样称呼的。从没有人看到过的事,他看到了,而且看了整整一个晚上。象群宠爱他,丛林众神宠爱他,他必将成为一名了不起的搜象人。他会比我,马楚阿·阿帕,更了不起!他会分辨新足迹、旧足迹、新旧混杂的足迹,凭着他明亮的眼睛!他冲到围场里,在野象的肚子底下捆绑野公象也不会受到伤害。就是他滑倒在横冲直撞的公象脚前,公象也知道他是谁,不去踩他。哎嗨!拴在链子上的我的爷儿们,”他忽地一下转向那一溜儿象桩,“就是这个小孩见过你们在隐蔽的地方跳舞——这种场面还没有人见过呢!向他致敬,我的爷儿们!平安吉祥,我的孩子们。向象倌陶迈致敬!贡加·佩夏德,欢呼!希拉·古吉、伯奇·古吉、库塔·古吉、欢呼!你,普得密妮,在跳舞的地方见过他,还有你,喀拉·纳格,象群中的明珠!——欢呼吧!一起欢呼!向象倌陶迈致敬!”
听到那最后一声狂野的呼叫,整个象群都把长鼻子卷起来,直到鼻尖触到额头,突行大礼——山崩地裂般的悠长的吼叫,这种捕象围场的致敬,只有印度总督才听到过。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小陶迈,他看到了以前从来没有人看到过的场面——象群夜里独自在加洛山脉的心脏跳舞!
湿婆与蚱蜢
陶迈的妈妈给宝宝唱的歌
湿婆神让丰收滚滚地来,让清风习习地刮,
他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天的门口坐下,
个个有份,他把食物、辛苦和命运分发给大家,
从宝座上的国王到大门口的乞丐,一个也不落。
万事万物他造下——保护大神湿婆啊。
主神啊,主神!万事万物他造下——
把荆棘给骆驼,把草料给牛马,
把妈妈的爱心交给熟睡的脑袋瓜,我的宝贝儿子呀!
他把小米给穷人,把麦子给富汉,
给挨门乞讨的圣徒残羹和剩饭。
给老鹰腐肉,给老虎牛羊,
把杂碎和骨头交给夜里到处闯荡的恶狼。
在他眼里没有什么显得过于低贱或高尚——
帕巴蒂在他身边观看众生来来回回地奔忙,
她想骗骗丈夫,跟湿婆逗逗乐子,
便偷了一只小蚱蜢藏到自己怀里!
于是她跟保护神湿婆捣起了蛋。
主神啊,主神!转过身来看。
牛马的身量死沉死沉,骆驼的个头老高老高,
可这是顶小顶小的小东西,我的宝贝儿子哟!
分配结束了,她笑嘻嘻地问道:
“一百万张嘴巴的主人哟,是不是有一张嘴还没喂到?”
湿婆笑着回答:“个个都有分发,
连你贴心藏的小东西也没落下。”
小偷帕巴蒂从怀里掏出那个小东西,
看见那小不点儿啃着一片嫩叶子。
见此情景,她又怕又惊奇,便连忙祈祷湿婆神,
因为他真的把食物给了天下的所有生灵。
万事万物他造下——保护大神湿婆啊。
主神啊,主神!万事万物他造下——
把荆棘给骆驼,把草料给牛马,
把妈妈的爱心交给熟睡的脑袋瓜,我的宝贝儿子呀!
* * *
(1) 1867—1868年英国陆军将领内皮尔的远征军入侵阿比西尼亚(现在的埃塞俄比亚)以报复特沃德罗斯(吉卜林笔下的西奥多)皇帝逮捕英国传教士和使节的行为;特沃德罗斯在默克德拉战败三天后自杀。
(2) 阿富汗的一座要塞城镇,喀拉·纳格正参加第二次阿富汗战争(1878—1880),目的是对抗俄国在该地区的势力。
(3) 缅甸南部的港市。
(4) 位于印度和孟加拉的边境上。
(5) 印度辅币,十六安那等于一卢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