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采访册
作者:倪赞元
地理杂志。清仉赞元纂辑。不分卷。赞元曾任该县训导。云林于光绪十三年(1887)自嘉义县析出。光绪二十年(1894)纂成此册,约六万字。全县分十五堡,一堡一门,每门都按积方、沿革、山川、廨署、仓廒、街市、营汛、水利、祠庙、学塾、风俗、物产、人物、兵事、灾祥、艺文等目分述,但目名和序列不尽相同。其中以斗六堡、沙连堡的资料最丰富。积方一目,详载田园等则、粮银数目和堡内村舍户口,有分计、合计。山川目详列名称、方位、流经、走向。水利目载各陂、圳流灌田亩数。风俗、物产二目包括婚、丧、嫁、娶、衣、 食、住、行、 农、工、商、学,各类物产详载名称、形状、用途。灾祥目记道光至光绪间旱涝十一次、暴风五次、山崩三次、地震五次。多系原始资料,研究价值较大。有台北《中国方志丛书》本。
倪赞元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雅克团
1828年6月7日,梅里美发表了一部重要戏剧作品《雅克团》。《雅克团》是以法国十四世纪著名的“雅克团”农民起义为题材创作的剧本。剧本的故事发生在包阿锡地方,封建领主纪尔伯?达蒲莱蒙凶残横暴,广大的农民群众忍无可忍,在一个名叫若望的修士的启发和率领下举行起义,攻克了达蒲莱蒙的城堡,杀死了封建领主,取得节节胜利。在封建统治者的欺骗和英国浪人军队的内外夹攻下,起义失败,缺乏觉悟的农民军群众在失败的灾难面前,纷纷抱怨若望修士把他们引到了绝境,最后将他杀死。该剧的主旨在于揭示人民反抗封建领主专制的斗争精神,表现了封建暴力下被剥削被压迫人民进行反抗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对人民的革命行动表示了明显的同情。
中国佛教研究史
本书收录作者二十余篇有关佛教及佛教与西域、与中国的关系,以及一些佛学名篇的说解的文章,对中国的佛学研究有深刻的影响。本书包括的文章有:中国佛法兴衰沿革说略、佛教之初输入、印度佛教概观、佛陀时代原始佛教教理纲要、佛教与西域、又佛教与西域、中国印度之交通、印度佛教教理在中国之发展、翻译文学与佛典、佛典之翻译、读《导部宗轮论述记》、说《四阿含》、说《六足》、《发智》、说《大毗婆沙》、读《修行道地经》等,供读者阅读参考。
宋东太一宫碑铭
宋东太乙宫碑铭,北宋翰林学士扈蒙撰。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记传类。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诏建太一宫于皇都开封东南。次年,太宗又亲诣太乙宫礼祀太一神,并命扈蒙撰此碑文记述其事。
宋诗钞
诗选集。一作《宋诗钞初集》。清吕留良、吴之振、吴自牧编选。吴之振(1640—1717),字孟举,别号黄叶村农,石门(今浙江桐乡)人。平生锐意于诗。事迹分别见《碑传集补》卷三六。自牧乃之振之侄。清初,自明代弘治以后盛行的“尊唐黜宋”的诗风还有影响。于是,黄宗羲、吕留良、吴之振、陈訏等倡宋诗。吕、吴有感于宋诗“向无总集、亦无专选”(《凡例》),有感于“宋人之诗变化于唐,而出其所自得,皮毛落尽,精神独存”,其“取材广而命意新”,极欲使“天下黜宋者得见宋之为宋”(吴之振《序》),乃编选此集。选刻始于康熙二年(1663),高旦中、黄宗羲亦参与搜讨勘订,最后由吴氏叔侄编定。原拟选一百家,刘弇、邓肃、黄幹、魏了翁、方逢辰、宋伯仁、冯肘行、岳珂、严羽、吕定、郑思肖、王柏、葛长庚、朱淑真有目而无诗,实为八十四家。每家系以小传,并为品评与考证。选刻完成于康熙十年。此集对宣传宋诗和端正对宋诗的认识,起了重要作用。其评语常有独到之处。其不足之处:对于卷帙繁多的别集,往往钞得“前详后略”,入选诗中,间有误入,诗题下小注往往误入诗题。1914年,商务印书馆影印康熙十年原刊本此集,由李宣龚校补此集缺文,补七百二十八字。李复自吴兴刘翰怡处得别下斋旧藏本管庭芬、蒋光煦《宋诗钞补》;其书既补选原缺十六家之诗,又少量补选其他各家之诗,于1915年由商务印书馆排印问世。中华书局1986年出版的此集排印标点本,就包括了《宋诗钞补》。
星阁史论
一卷,清赵青藜撰。 “星阁”是赵青藜的号。是书是作者的史论著作。共由14篇论文组成,涉及上至秦汉,下迄明代的政治、人物等。“项羽本纪书法论”论述《史记·项羽本纪》的写作意图,不在于“伸项以绌刘(邦)”,而在于“援楚以利秦”;“治不复三代论”认为封建井田之不复,不应该归咎于汉文帝、汉高祖,实际上是势使之然;“武侯论”认为诸葛亮为政体恤民力,卒得成功; “费祎论”认为蜀汉之亡,亡于费祎,黄皓等人不足责;“唐论”说明唐亡不在于建立藩镇,而在于宦官; “宋论”论述宋代诸小人的亡国; “于谦论”认为于谦在“夺门之变”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还有“徐勣论”、“汉王允唐五王合论”, “蜀汉后帝论”、 “先帝不取荆州论”, “灌婴论”等。全书议论,观点新颖,有理有据,对历史发展的某些线索作了一定的探讨。
春秋详说
三十卷。家铉翁撰。家铉翁字则堂,眉山(今属四川)人,宋元之际经学家。宋时以荫补官,后赐进士出身,官至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元兵至,丞相檄告天下守令以城降,铉翁独不签名。宋亡不仕,元成宗即号“处士”,以寿终于家。此书作于宋亡之后。时铉翁在瀛州以《春秋》教授子弟,积十年之力而成此书。书成之后,寄与其友潘从大藏之。家氏认为,鲁史是史,而《春秋》则非史,《春秋》乃一王法,因此,主于垂法,而不主于记事。其或详或略,或书或不书,“大率皆予夺抑扬之所系,而宠纲奥旨绝出语言文字之外,皆圣人心法之所寓”。又云:“圣人之书有常法,而不可以定例求也。自三传以来诸儒百家不原书法以求圣人之意,每以凡例而律圣人之法,甚失甚大,读《春秋》始当首辨也。”其书之体例,据《自序》称:“三传之是者取焉,否则参稽众说而求其是。众说或尚有疑,夫然后以某鄙陋所闻具列于下。”卷首为《纲领》,计六条十篇。一是原《春秋》所以托始;二是推明夫子行夏时之意,三是辨五始,四是评三传,五是明霸,六是以经正例。此六条乃家氏“区区积年用意之所在”。此书初刻于元泰定二年(1325),今存,清有《通志堂经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