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诗校注

作者:王梵志
王梵志诗校注

唐诗别集校注本。今人项楚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出版。王梵志为唐代著名通俗诗人,其作品散佚严重,近年于敦煌文书中有较多发现,前此已有张锡厚《王梵志诗校辑》(中华书局,1983)出版。法国汉学家戴密微亦有《王梵志诗集附太公家教》一书。项氏此书则根据敦煌写本王梵志诗诸原卷、影本及唐宋诗话、笔记、禅宗语录所载王梵志诗辑录,其中包括从未公布的列宁格勒藏1456号敦煌卷子及斯4277号卷子,是到目前为止搜集最完备的王梵志诗集辑本。全书七卷,前六卷编次略同于张锡厚、戴密微二氏之书,但分首间有不同。卷七为新增内容,较旧本多六十馀首。七卷合计三百九十首。项氏对敦煌文学研究有素,功力颇深,对每首诗所作之校注诠释,堪称精详赅博,实得称为王梵志诗集之功臣。书前有长篇前言,论王梵志其人其诗,附录有校注者关于王梵志诗考订的论文五篇,其中提出的观点,如谓此三百多首诗“决不是一人所作,也不是一时所作,而是在数百年间,由许多白话诗人陆续写就的”,“它们的作者应该主要是一些僧侣和民间的知识分子”,视王梵志为一特殊文学现象,值得深入探讨。

王梵志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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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清陈宏谋著。陈宏谋(1696—1771),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 (今桂林)人。雍正进士,乾隆间官至两广总督、署湖广总督、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为一代名臣。本书是他任地方督抚大吏时所作。书前有自序,其中说,地方胥吏舞文弄墨,作奸犯科,干出了种种罪恶勾当,其原因在于不知礼义的可贵,丧失了廉耻之心。因此当务之急,在于对他们进行道德修养教育。于是,陈宏谋在理政之余,采集史籍中所载的吏胥之事,并加论语,结集成书,名为《在官法戒录》。目的在于,使天下之人、包括男女老少及贵贱贤愚者,均引为教训,以戢息恶念,发扬善心。书分四卷:卷一为总论,卷二、卷三为法录上下,卷四为戒录,备列了善吏招致吉祥、恶吏招致祸殃的事迹。可以看出,作者在教导胥吏弃恶从善方面,确实是煞费苦心,但是书中的因果报应在实际上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有乾隆刊本。陈宏谋著有 《培远堂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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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著作。明黄道周撰。十六卷,卷首目录凡例一卷。是一部以古占法解释《周易》的书。《凡例》叙述作书大旨:“凡《易》自《春秋》、《左》、《国》暨两汉名儒皆就动爻以论之,虞(翻)、王(弼)而下始就本卦正应以观攻取,只论阴阳刚柔,不分七八九六,虽《易》有刚柔杂居之交,而卦无不动玩占之理,《象正》就动爻以明之。”卷首目次一卷,“以汉人分爻直日之法,按文王之卦序,以推历代之治乱。”《明史 ·艺文志》、《经义考》作十四卷,盖合其初卷上下、终卷上下四卷为二卷。是书自卷一至卷十一为上下经解,卷十二为重卦解。其解经,每卦都重列之卦经文,以之卦观其变象,发明 《左传》、《国语》以来卜筮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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