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附記
沈義父,字伯時,一字時齋,震澤(今江蘇吴縣)人。翁大年樂府指迷校本跋據江南通志、蘇州府志及吴江縣志所載,説他宋『嘉熙元年〔公元一二三七〕,以賦領鄉薦,爲南康軍白鹿洞書院山長』;樂府指迷首條自稱『壬寅〔公元一二四二〕秋,始識静翁於澤濱。癸卯〔公元一二四三〕,識夢窗』。由上可知,他的主要生活階段,大約在南宋理宗時代。宋亡後,隱居不仕,以遺民終。所著有時齋集、遺世頌和樂府指迷三書;前兩種已失傳。
樂府指迷的主要立論,首條即已開宗明義:『音律欲其協,不協則成長短之詩;下字欲其雅,不雅則近乎纏令之體;用字不可太露,露則直突而無深長之味;發意不可太高,高則狂怪而失柔婉之意。』全書則以此作爲準繩,評價當時詞人的得失,分析詞創作上的許多具體問題。在詞人中,他最推崇周邦彦,看成是當時的典範詞人,就是因爲他製詞『最爲知音』,字雅有法度。至于書中論述用字造句,叶律押韻等,更是作者上述四標準的具體運用和發揮。
沈義父與詞人吴文英同時,並且有過相當密切的交往,經常『暇日相與唱酬』,顯然他的詞論曾深受吴文英的影響,他的論詞四標準,也可以從吴文英詞中得到印證。我們認爲樂府指迷在詞論上的首要價值,就在於它體現了吴文英一派詞人創作方法的理論。作者是詞人,有着創作的實踐,因而論詞的創作問題,具體而深切,特别是分析詞律,『剖析微芒,最爲精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語),但論用字,説兩人名不可對使,語句須用代字,又説詠物詞忌犯題字,這些則太偏重于形式,過于拘泥,反而不符合創作實際。樂府指迷論詞雖有偏重形式之弊,但對於了解宋末的詞風和吴文英一派詞人的創作,仍然是一部較重要的詞論專著,可供研究者參攷。
樂府指迷全書僅二十九則(按,蔡嵩雲引言計作二十八則,吴序、洪跋襲之。),一向没有單行本,附刻于花草粹編。一九四八年,中華書局曾出版蔡嵩雲著的樂府指迷箋釋。蔡嵩雲,名楨,字嵩雲,號柯亭,江西上猶人。箋釋書前署“上猶蔡嵩雲柯亭纂”,蔡嵩雲一九三二年作詞源疏證,書前署“上猶蔡楨嵩雲纂”。蔡嵩雲的樂府指迷箋釋,引證甚博,對原書詞旨的闡釋,也有不少重要的見解,可供讀者參考的地方很多。因此,我們就以蔡本爲底本校點整理出版。原箋釋本另有五首詞作題辭與周樹年跋。周樹年跋是在未閲蔡嵩雲全書而僅得引言的情况下所作,我們整理時不再保留,題辭亦不録,而其它序跋資料,均放入附録。樂府指迷各段原無小標題,箋釋本添加擬題,我們認爲這些擬題對讀者理解原作各段的中心内容仍有幫助,因此也沿用了。箋釋中,蔡嵩雲屢屢引用張炎詞源,其文字版本,用先前蔡嵩雲校勘的詞源疏證,夏承燾詞源注底本與之不同,我們也不作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