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沟桥

作者:田汉
卢沟桥

四幕话剧。田汉著。1937年8月作。初刊1937—1938年汉口《抗战戏剧》第1卷第1—4期。1937年10月成都协美印刷局初版。1938年1月汉口大众出版社初版。抗战戏剧丛书之二。1939年11月戏剧书店初版。国防戏剧丛书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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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甓漫稿

运甓漫稿

明代诗词别集。李昌祺(名祯,以字行)著。7卷。初刻于正统年间。原题“河南左布政使庐陵李祯著,江西吉安府知府江浦张瑄校,江西吉安府儒学教授郑纲编”。集前有正统元年(1436)陈循序,正统三年李时勉序。其集皆古近体诗及诗余。今存有此刻本。另外,还有《四库全书》本。其诗受到大多数诗论家推崇,陈循序称其“本之以理,充之以气,故(其诗)雅淡清丽,宏伟新奇,无不该备,不必远较于古,就今而论,千百之中不过数辈。”朱彝尊《静志居诗话》亦谓其诗“务谢朝华,力启夕秀,取材结体,颇与段柯古相似”。《四库全书总目》也认为:其诗“一变绮靡纤巧之习,而以流丽出之,故别饶鲜润,迥异庸芜。”陈田《明诗纪事》同样指出:其诗“色新意古,诸体并工,在永乐诗家中,独标一格。当时选二十八士进学文渊阁,有才如此,不与其列。操鉴衡者,能辞其咎乎。”也有少数诗论家略有异议,如郑瑗《井观琐言》认为其诗“浮艳太逞,不类庄人雅士所为”。看法不免迂腐。今观其集,确有不少清丽华赡之作,丽而不腻、不俗。在当时诗坛可算是一位佼佼者。

全芳备祖

全芳备祖

前集二十七卷,后集三十一卷,宋陈景沂撰。该书是一部植物学著作。书前有宝祐元年韩境所作的序。据序所言,此书于理宗时曾进献于朝。书中汇集了许多有关花草树木及谷物的故事和诗赋。分为前后两集。前集二十七卷是关于花卉的内容,后集第一至第九卷为果部,第十至第十二卷为卉部,第十三卷为草部,第十四至十九卷为木部,第二十至第二十二卷为农桑部,第二十三至二十七卷为蔬部,第二十八至第三十一卷为药部。共分八部,每部之下又分为若干门。每门又分若干子目。如:农桑部,包括谷、稻、米、麦、豆、桑六门。谷门又分禾、稼穑、黍、稷、粟、粳、秫、农、田等子目,非常详备。每一物下收集的材料分为“事实祖”和“赋咏祖”两类。体例与《艺文类聚》相似。“事实祖”中分碎录、纪要、杂著三子目。“赋咏祖”中分五言散句、七言散句、五言散联、七言散联、五言古诗、七言古诗、五言八句、七言八句、五言绝句、七言绝句十个子目。条理详细分明,收罗广博。明代王象晋的《群芳谱》即以此书为蓝本编辑而成的。此书收录了很多有关各种植物的典故,以及有关这些植物的诗赋,唐以前的较略,宋代的非常详尽。许多故事及诗赋不见于其他书,保存了不少文献资料。该书对于研究古代园艺的农业生产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传本很少,宋刻本今只有日本残卷,多以抄本流传。有《四库全书》本及农业出版社影印宋残本。

书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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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书谱序》。书学论著。二卷。今存前一部分。唐孙虔礼撰。成于唐垂拱三年(687年)。孙虔礼,字过庭。生卒不详。富阳(今浙江)人,另说陈留(今河南)人。官至右卫胄曹参军。长于草书,用草书所成《书谱》留存至今。现存《书谱》云“撰为六篇,分为两卷”。《宣和书谱》云“《书谱序》上下两篇”,宋周密《云烟过眼录》著录: “唐孙过庭《书谱》上下全,徽宗渗金御题,前后‘宣和’、‘政和’印。”知当时存上下二卷。

读易大旨 [四库本]

读易大旨 [四库本]

五卷。清孙奇逢(1585—1675)撰。奇逢字君泰,号钟元,又号复峰,容城人 (今河北容城),前明万历庚子举人。此书乃入清后流寓河南管门山时所作。前有序言云,至苏门山始学易,年老才尽,偶据所得之见,撮其体要,以示门人子弟,原非逐句逐字作解,故称其为“大旨”。其门人耿极为他校订,末附有《兼山堂问答》,及与三元道人李崶论易之语,别为一卷。李崶,雄县人,孙奇逢师从崶学《易》。后奇逢曾孙用正复从散见于他著中的论《易》之语取得五条,汇冠卷首,题曰义例。跋称原本序文凡例皆缺,故用此补充。案奇逢说《易》,不显攻图书,亦无一字及图书,大意在发明义理,切近人事,以《象传》通一卦之旨,由一卦而通六十四卦之义。凡所训释,均先列出己说,其后附上旧训。其平生所学,主要在于实用,故所说均关法戒,有可取之处。有康熙二十七年刊本、全集本,收入 《四库全书》。

奇然智禅师语录

奇然智禅师语录

2卷,清超智说,明林.明灿等编。卷上住襄阳府百丈山黄龙禅寺语录住襄州南漳县双池禅寺语录住襄阳府枣阳县狮峰白水禅寺语录住襄州南漳县宝山灵慧禅寺语录,卷下小参普说示众法语颂古真赞机缘联芳佛事

三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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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又作释三报论。东晋庐山慧远(334~416)撰。收于大正藏第五十二册弘明集卷五。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顷,戴逵撰释疑论,怀疑佛教因果报应说;慧远乃作三报论,为世俗解惑。谓业报即善恶行为之果报,依受报时间之先后,可分三种,即:(一)现报,此世受报。(二)生报,来世受报。(三)后报,未来无量世受报。谓若无三报之说,则善人受苦,恶人反得荣福等现象,则为常理所不能解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