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稗
作者:郑方坤
十二卷。清郑方坤撰。方坤字则厚,号荔乡,建安(今福建建瓯)人,雍正元年进士,官至兖州府知府。此书杂采前人说经之文,包括《易》、《书》、《诗》、《春秋》、《三礼》、《四书》。因多摭诸说部之中,故名之曰“稗”,犹如正史之外别有稗官所记。汉代传经,专门授受,自师承以外,罕有旁征,故治此经者,不通他经,即便同治一经,也因师承不同,此师之训故不同于他师,这样专而不杂,才能对一部经典有较深入的钻研。自东汉郑玄淹贯六艺,参亘钩稽,旁及纬书,又多采摭,经学之有考证自此始。宋代诸儒,只有朱子穷究典籍,其余研求经义者,大都断之以理,不大阅读经籍。当时方坤荟粹众说,对经籍的研求颇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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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奏议
《范文正奏议》·二卷,范仲淹撰
大清著作权律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版权法。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布。共5章55条。其主要内容是:凡称著作物而专有重制之利益者,曰著作权。称着作物者,文艺、图画、帖本、照片、雕刻、模型皆是。著作人应用本人姓名;凡以学堂、公司、局所、寺院、会所出名发行之著作,应用该学堂等名义,附以代表人姓名,交样本二份,注册费银5元,呈送民政部注册发照后,方能取得保护。著作权归著作者终身有之;著作者身故,由其继承人继续30年;照片著作权,除专为著作附属者外,为专有10年。凡著作权年限已满者、著作者死亡而无继承人者、著作久经通行者、愿将著作任人翻印者,应为公共利益的著作物。节录众人著作成书,供普通教科书参考之用,节录他人著作供已著作考证注释者、仿他人图画以为雕刻模型,或仿他人雕刻模型以为图画的,将不以假冒论,即不视为侵犯版权的行为。该法规定,凡假冒他人之著作,即侵犯版权的行为,将予以法律处罚。该法对以后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版权法具有重大影响。
枢垣记略
二十八卷。清梁章钜撰,朱智续撰。梁章钜在嘉庆末、道光初任过五年的军机章京,这期间他阅读了大量的军机处档案,手不停披,随笔甄综,日有所积,并产生编撰图书的想法。为此,梁章钜又选取了一些曾在军机处任职者的诗文,咨访故老,从笔记、丛书和地方志中收集有关资料。道光二年 (1822),他离开军机处后,将平日所积资料,勘汇勾稽,编撰成《枢垣记略》。本书分为七个门类、十六卷,其中 “训谕”一卷、“除授”二卷、“恩叙”三卷、“规制”二卷、“题名”三卷、“诗文”三卷、“杂记”二卷,时间断限为: 自雍正八年 (1730)至道光二年,比较全面地介绍或反映了清代军机处的缘起、定名、职掌、性质、前后变化、人员升迁调补以及奖惩等规章制度,资料翔实,记述可靠,可补《光绪会典》、《清实录》、《清史稿》和其他官书的不足。光绪元年 (1875),和硕恭亲王奕䜣鉴于该书成后又历五十余年,其间军机处的制度和人员因时损益,于是令朱智续撰。朱智,字茗笙,浙江钱塘人。咸丰进士,官至军机章京、太仆寺卿,光绪时任兵部右侍郎。他续撰内容的断限为:自道光二年至光绪元年,门类仍为七个,卷数增加为二十八卷,其中“训谕”一卷、“除授”四卷、“恩叙”七卷、“规制”二卷、“题名”五卷、“诗文”七卷、“杂记” 二卷。除 “杂记”未增外,其他部分的内容都有很大幅度的增加。书前有奕䜣序、 梁章钜序。有光绪刊本。1984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由何英芳点校的本子,书前增加了道光十五年朱士彦序 (梁本原有朱序,朱智本删去)。
阿閦如来念诵供养法
一卷,唐不空译。秘密部。初有偈,总摄行法,后一一别出。
伅真陀罗所问如来三昧经
三卷,后汉支娄迦谶译。与罗什译之大树紧那罗王所问经同本先出。
金刚经集注
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集注》。佛典注疏。明永乐二十一年(1423)明成祖朱棣敕辑。四卷。是后秦鸠摩罗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注释书。汇集历代注释《金刚经》五十三家之说,故又称《金刚经五十三家注》。书首明成祖序云:“自唐宋以来,注释是经者,无虑数十百家。……朕夙钦大觉,仰慕真如,间阅诸编,选其至精至要,经旨弗违者,重加纂辑,特命锓梓,用广流传。”书前有《金刚经道场前仪》及《金刚经五十三家注解姓号目录》,书后有《金刚经道场后仪》。所录经文依梁昭明太子分目,开为三十二分。书成后即刊行。明正统三年(1438)又重刊施印。其后又多次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