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集传或问[标点本]

作者:陈大猷
尚书集传或问[标点本]

二卷。宋陈大猷 (生卒年不详)撰。其字、号均不传,两浙路东阳(今属浙江省)人。绍定二年(1229)进士,由从仕郎历六部架阁,事迹不详。大猷论《尧典》“敬”字条下,首举“心之精神谓之圣”,其学盖出于杨简。大猷先有《尚书集传》,《或问》专论前书去取诸说之故,与朱熹《四书或问》体例相同,持论与朱熹多有不同。陈大猷嘉熙二年(1238)三月《进书表》称“臣所编《书集传》十二卷,《集传或问》三卷,缮写成一十五册。”是该书本名《集传或问》,卷数当为三卷。瞿氏《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著录宋刻本,题“《书集传》十二卷、《或问》二卷”,是此书宋时已省称《或问》,卷数亦改并为二卷。现有元刻本,藏北京图书馆,《书集传》十二卷、《或问》二卷俱在,《总目》谓“《集传》 已佚”,不确。

陈大猷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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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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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著。出版于1929年。分别论述了我们为什么必须要建立一种性道德、父权统治、男性崇拜、禁欲主义与罪恶、基督教的性道德、浪漫主义的爱情、妇女解放、性禁忌及在人类生活中爱情婚姻的位置等婚姻道德方面的重要问题。作者还对卖淫、试婚等问题作了分析和论证。作者认为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人类社会都由两个最基本的构成因素所组成,即经济因素和家庭因素,其中婚姻和家庭对于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作者运用翔实的例证证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婚姻道德的演变过程及不同民族、国家的人的婚姻道德的差异性,以及婚姻道德的内容对社会和个人两方面的影响。书中认为现代社会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婚姻道德产生了巨大的反作用,特别是妇女社会地位的改善对婚姻道德影响最大。在现代社会中,如何破除旧婚姻道德的迷信,以建立一种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婚姻道德观乃是本书的主旨。作者还用大量篇幅论述了试婚问题,认为试婚是利大于弊的(在没有生育后代的前提下)。此外作者还就离婚,优生等问题作了阐述。最后作者从历史和道德的角度分别得出结论:我们必须以一种新的婚姻道德观来取代传统的婚姻道德观。人们将不再压抑自己的自然情感,而以男女间正常的性爱来促使健康人格的发展。罗素认为对人们进行婚姻道德方面的教育十分必要,完满的婚姻应建立在男女双方人格的相互尊重基础之上,它既包括健康的生理状态,也包括健康的心理状态,这种婚姻将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朱子读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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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南宋张洪(生卒年不详)和齐熙 (生卒年不详)合编。张洪字伯大,齐字充甫,皆鄱阳(今属江西)人,事迹不详。张洪在《编定朱子读书法原序》中称:咸淳(1265—1274)中执教于四明,齐客游浙东,二人相遇,商榷此书,而刻诸鄞泮。其书本为朱熹门人辅广所辑。张齐二人进行补订,以辅广原本为上卷,而以续增部分为下卷。皆以《文集》、《语类》排比缀辑,分门隶属。

悟真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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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真篇注释,原题「象川无名子翁渊明注」。渊明即南宋道士翁葆光。原书三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玉诀类。按翁氏《悟真篇注》,另有元人戴起宗《悟真篇注疏》本。此本所载《悟真篇》之诗词篇数及前后排列次序皆与《注疏》本有所不同,翁氏注文及序文之文字亦多删省窜乱,较戴本为劣。

杜工部诗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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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谱。宋鲁訔撰。訔字寄卿,号冷斋,嘉兴(今属浙江)人。宋高宗绍兴朝进士,曾官福建提点刑狱公事。鲁有《编次杜工部集》十八卷,附《年谱》一卷,今《集》亡《谱》存。周采泉《杜集书录》说:“此《谱》今所见者,已为文字联贯,自成卷帙之一般年谱,其始当亦为以诗系年之《诗目谱》,此其所以名为《诗年谱》也。”其言或是。此《谱》确受《吕谱》影响,但篇幅加大,考辨增精,史事也有所增加,又能订正《吕谱》之误。此谱为《四库全书》“存目类”所著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近时滏阳张氏(溍)、吴江朱氏(鹤龄)所注杜诗,其年大率仿此而推拓之。”又谓此《谱》“虽间有附会,又乌可以一眚掩乎?”此《谱》原附载于《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及《草堂诗笺》,民国初年有天津华新印刷局的排印本。

壬癸之际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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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壬癸之际心书》。中国清代哲学著作。龚自珍著。同治年间收入吴煦刊刻的《定庵文集》。主要版本有1935年世界书局汇编的《龚定庵全集》本、1959年中华书局的《龚自珍全集》本等。龚自珍(1792—1841),中国清代文学家、哲学家。字璱人,号定庵,又名巩祚,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自幼随外祖父段玉裁学习文字学及汉学,后曾中举人和进士,任内阁中书、礼部主事等。从师于今文经学家刘逢禄,是清朝中期以后今文经学的继承者和发扬者,积极提倡通经致用,注入今文经学以变法改制的新内容。主要著作有《定庵文集》等,现编为《龚自珍全集》。本书共9篇,各取干支纪年第一字以名篇,本书在哲学上主张天是有意志的最高主宰,天通过传语于人而表达自己的意志,“天与人,旦有语,夕有语”,认为统治者施政有道,天就传语于人;反之,天人就不能感通。在认识论上,认为天、地、人等名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是“各以其人之声”的主观加给客观事物的,从而颠倒了名实关系;本书还否认事物的突变,认为万物的发展是一而立,再而反,三而如初的循环运动;在社会政治思想上,主张社会改革,提出众人自造一切的观点,认为天地、日月、山川、伦理纲纪等皆为“我”所造,肯定了众人的作用,但又夸大了人的自我主宰作用而陷入佛教唯心主义。本书反映了作者是开一代新风的思想家,对后代谋求改革的思想家有较大影响,但也表现了他对改革寄希望于主观心力的软弱性。

毛诗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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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毛诗正义》。经学著作。唐代颁布的官书《五经正义》之一。汉毛亨传、郑玄笺、 唐孔颖达疏。40卷,每卷末附核勘记。民国25年 (1936)上海中华书局缩印《四部备要》本。此书以 隋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融 合魏、晋、南北朝学者有关研究《诗经》的见解,阐 释《毛传》和《郑笺》,对于了解《传》、《笺》的内 容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由于《正义》遵守 “疏不破 注”的原则,因而承袭了《传》、《笺》的某些错误, 对《毛传》的本意也产生了误解。后世流传的注本有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今流传有《十三经注 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