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纪事本末
作者:黄鸿寿
民国黄鸿寿撰,八十卷,民国四年(1915)上海进步书局印行。本书多根据《东华录》及私家著述等资料,按纪事本末体例,记载自满洲初起、清初开国至宣统三年(1911)清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之史事。全书约四十万字,分类排列,每卷一事,每事各祥起汔,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并附有撰者之注释及评论。书中于清代的内政外交,如夺嫡文宗、宗室大臣诸疑狱、政变叛乱、立宪内阁、鸦片战争及与英、法、俄、日之和约等事实均“纂辑从祥,毫无讳饰”。有关法制者计有开国法制兵制及官制;官制之改革;文字之狱;严禁朋党;英法联军入京及和约;俄定爱辉、天津、北京诸条约;天津教案;甲武战争及和约、复诏变法;予备立宪之宣示、谕禁鸦片之严厉;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开设资政院、铁路国有政策等多目。书中不称人民抵抗官吏之事为匪为逆,所记史实对于研究清代尤其是清末法制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章节列表
升序↑- 卷一、满洲初起
- 卷二、辽籓建国
- 卷三、明季战争
- 卷四、燕京陷贼
- 卷五、顺治入关
- 卷六、削平流寇
- 卷七、多尔衮摄政及诸王内讧
- 卷八、明南渡三帝及监国鲁王
- 卷九、明朱成功之事迹
- 卷十、明起义军之失败
- 卷十一、开国法制兵制及官制
- 卷十二、康熙勤政
- 卷十三、三藩起事及孙延龄
- 卷十四、准葛尔及西藏之兵事
- 卷十五、欧人通商布教及和议之开始
- 卷十六、台湾朱一贵之乱
- 卷十七、治河之政策
- 卷十八、立储之反复
- 卷十九、官制之改革
- 卷二十、文字之狱
- 卷二十一、鸿博经学诸特科
- 卷二十二、诸儒出处学问之概
- 卷二十三、雍正清察
- 卷二十四、兄弟猜忌及大臣之逐戮
- 卷二十五、严禁朋党
- 卷二十六、青海及凖部之用兵
- 卷二十七、俄订尼布楚条约及增订市约
- 卷二十八、乾隆极盛
- 卷二十九、增加兵额
- 卷三十、苗族及金川之征剿
- 卷三十一、凖部及囘部之平定
- 卷三十二、西南诸囯之宾服
- 卷三十三、台湾林爽文之乱
- 卷三十四、和珅之贪横
- 卷三十五、巡游之无度
- 卷三十六、内禅之真相
- 卷三十七、嘉庆中衰
- 卷三十八、各省之叛乱
- 卷三十九、中英交涉之变态
- 卷四十、道光世局
- 卷四十一、囘部张格尔之役
- 卷四十二、平傜之役
- 卷四十三、开矿之弛禁
- 卷四十四、鸦片之战争及和约
- 卷四十五、咸丰时政
- 卷四十六、英法联军入京及和约
- 卷四十七、俄订爱珲天津北京诸条约
- 卷四十八、湘军陆师之编制
- 卷四十九、湘军水师之编制
- 卷五十、同治中兴
- 卷五十一、太平天国之兴亡
- 卷五十二、捻事之起灭
- 卷五十三、日本订约
- 卷五十四、天津教案
- 卷五十五、平靖滇回
- 卷五十六、光绪入继
- 卷五十七、平定新疆及回收伊犁条约
- 卷五十八、通使及选派留学
- 卷五十九、英订烟台条约及续约
- 卷六十、法越交兵及和约
- 卷六十一、藩属之丧失
- 卷六十二、创设海军及改练陆军
- 卷六十三、兴办铁路
- 卷六十四、甲午战事及和约
- 卷六十五、疆域之丧失及军港租借条约
- 卷六十六、戊戌政变
- 卷六十七、拳匪之乱及庚子和约
- 卷六十八、自立军之失败
- 卷六十九、复诏变法
- 卷七十、日俄之战
- 卷七十一、改订藏印条约
- 卷七十二、光复军之顿挫
- 卷七十三、预备立宪之宣示
- 卷七十四、谕禁鸦片之严厉
- 卷七十五、宣统嗣立
- 卷七十六、亲贵用事
- 卷七十七、假饰立宪及组织贵族内阁
- 卷七十八、开设资政院
- 卷七十九、铁路国有政策
- 卷八十、民军起事及下诏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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