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鸿寿

黄鸿寿
  • 姓名:黄鸿寿
  • 别名:
  • 性别:
  • 朝代:清末民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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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生日期:
  • 逝世日期:
  • 民族族群:

黄鸿寿。清末民初人,生卒年不详,生平事迹不详。撰《清史纪事本末》八十卷。1915年上海文明书局出版石印本。1986年上海书店影印出版。记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迄清宣统三年(1911年)间有关清朝史迹,共八十事,各为一卷。其中清太祖迄德宗十一朝资料以采删《东华灵》为主,间及私家记载;宣统朝则系杂录群书而成。

黄鸿寿书籍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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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陆小曼

致陆小曼

本书载有从1925年3月3日一直到1931年10月29日徐志摩给陆小曼的65封信。关于围绕在他们两人之间的这段感情争议一直很多,一个是多情才子,一个是著名的交际花,很难想象他们的结合会是怎样的坎坷曲折。但不论他们个人的是非对错,这65封信,字里行间却是说不尽的柔情爱恋。这些信件虽没有徐志摩的诗一般的华章辞采,每一个普通的字眼,每一句普通的问候却都敲打着心房。他所有的字句,带着他的感情,汇集成一条爱的直线,从远方延伸到爱处,从信中延伸到信外,一直让她,也让我们感受到。

绍陶录

绍陶录

二卷。宋王质撰。王质字景文,号雪山,郓州(今山东东平)人,后徙居兴国(今属江西)。绍兴年间进士。曾为枢密使张浚幕僚,入为太学正。上疏请孝宗早定战守之策,被忌之者指为异论,罢去。后至枢密院编修官等职。笃志经学,好诗文,诗风流畅平易。除本书外,尚著有《诗总闻》、《雪山集》等。《绍陶录》撰于淳熙中,时王质罢职山居,以晋人陶潜、南朝陶弘景皆弃官遗世,同代人唐汝舟、鹿伯可亦继其风,感慨而作此书。上卷载陶渊明、陶弘景二谱,各择其遗文轶事为题,并作词以咏之;下卷记唐、鹿事,而附以林居咏物之诗。其咏山鸟者,曰山友词;咏水鸟者,曰水友词;咏山草者,曰山友续词;咏水草者,曰水友续词;杂咏禽虫诸物者,则曰山水友续词。盖因耿直忤时,不为权贵所容,故以草木鸟兽为友,以绝人逃世,并发泄心中不平。旧于 《雪山集》外另行。清康熙中,宋荦摘其山友诸词,分为五卷,改题曰《林泉结契》。本书版本主要有《四库全书》本;《十万卷楼丛书》(二编)本;《湖北先正遗书》(史部)本等。此外,《说郛》有辑本。

五经文字[四库本]

五经文字[四库本]

字书。唐张参撰。3卷。书成于唐大历11年(公元776年)。该书收集经典中的疑文互体,并参考许慎《说文解字》、吕忱《字林》、蔡邕《石经》及陆德明《经典释文》等,刊正谬失,辨其异同,相承隶省,引而伸之,共收3235字,依偏旁分160部,以类相从。书中每字之下标有反切,多本陆德明《经典释文》,以正音读。张参于该书自序中批评了当时“务于取人之急,许以所习为通,人苟趋便,不求当否”的弊病,明确提出“字失六书犹为小事,五经本文荡而无守”的字学观点,从而阐明《五经文字》之编纂“为经而不为字”的宗旨。故“自非经典文义之所在,虽切于时,略不集录。”所收字不合常体者,则写明出处,以为证据。如“樝,侧加反,又作祖,见《礼记》。”“桃,桃,上《说文》,下《石经》”。《五经文字》刻于长安太学孔庙壁。太和(827-835)间,齐暤、韦公肃等改用木版,选择擅长书法的人缮写后悬在堂上,后又改为石刻,至北周时雕印成书。现在流行的有与《九经字样》同函的扬州马氏丛书楼刻本。

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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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集。赖和著。收短篇小说14篇。《惹事》初载于1932年 《南音》 1卷2号、6号、9—10合刊号。收入1979年7月台北远景出版社版 《光复前台湾文学全集(1)》。这篇小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描写主人公青年知识分子丰,闲来无事,去钓鱼解闷。鱼池小主人不准其垂钓,双方发生争执、动武。丰因惹事被父亲训斥。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干。描写一群威风凛凛的鸡母鸡仔穿街过巷,到菜园啄食蔬菜,毁坏菜园。园主人只敢喝喊、轰赶,不敢动手打,因为这群鸡系衙门大人饲养。衙门大人诬陷一寡妇偷鸡,丰为其鸣冤,却受到大人威胁。小说描写了在殖民主义铁蹄下,敢于抗争的青年知识分子的形象,反映了日据时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横暴劣迹。

轮王七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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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赵宋施护译。与中阿含经之七宝经同本。

兜沙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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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后汉支娄迦谶译。收于大正藏第十册。其内容相当于华严经中如来名号品与光明觉品之部分。玄应音义卷八谓,兜沙经,意译为行业经。玄应音义八曰:‘兜沙经,此译云行业经。’华严经如来名号品之少分及光明觉品之少分也。兜沙之梵语未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