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佩孚将军传
作者:陶菊隐猜你喜欢的书
英国特工
毛姆著。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毛姆因其通晓多种语言、熟识欧陆各国,同时又身兼知名作家的优势,被英国秘密情报部门招募,成为一位货真价实的“英国间谍”,赴欧陆执行过多次重要任务。本书即以其切身经历为基础写成,被《泰晤士报》誉为“头一部由亲身经历并亲力亲为者创作的间谍小说”,也是毛姆一生当中创作的唯一一部间谍小说。虽系偶一为之,他却大大拓宽了原来仅属通俗娱乐形式的此类小说的写作疆界,让更多有雄心有野心的文学家注意到间谍小说的表现潜力,因而在间谍小说的发展史上占据了里程碑般的重要地位。
西方哲学史
英国著名哲学家伯特兰·罗素著。本书的副标题为“及其与从古代到现代的政治、社会情况的联系。”作者在“美国版序言”中,开宗明义道出本书的目的和特色;“我的目的是要揭示,哲学乃是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并不是卓越的个人所做出的孤立的思考,而是曾经有各种体系盛行过的各种社会性格的产物与成因。”在本书中,作者正是从社会的整体联系和现实的意义出发,对历史上有一定影响的哲学家和学派进行了较为全面、客观的评述。作者认为哲学家既是果,又是因,他们既是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产物,又是后来政治制度信仰的起因。本书上册第1卷主要论述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涉及米利都学派、毕达哥拉斯、雅典文化、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犬儒学派、斯多葛主义等学派和人物。在这卷中,作者着墨比较多的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因为他们是“古代、中古和近代的一切哲学家中最有影响的人。”作者认为柏拉图哲学中最重要的东西有:乌托邦思想、理念论、灵魂不朽的论证、宇宙起源论和知识与知觉关系学说,由此作者对柏拉图的思想来源、生活环境和各种学说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对于亚里士多德,作者认为从他前人和后人的角度看,他的优点缺点都是巨大的。本书第2卷用2篇讲述教文和经院哲学家。这时期的哲学是“完全受天主教会支配着的”,“以种种混乱而告结束”。这个时期最有名的哲学家是圣奥古斯丁、司各脱和阿奎那。本书第3卷从文艺复兴时期写到现代逻辑分析哲学。作者认为近代哲学始于笛卡尔,经过贝克莱、康德到费希特的发展时期后,哲学上的主观主义开始与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携手共进。在本卷里,作者谈论了近30余位有名的哲学家和学派,并对马克思给予了较高的但又不确切的评价,他说:“他是大体系缔造者当中最后一人,是黑格尔的后继者,而且也像黑格尔一样,是相信有一个合理的公式概括了人类进化的人。”从中可以看出作者本身难以脱出阶级意识和思维意识的局限性,但是作者也承认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对他个人关于哲学发展的见解有影响。
崇相集选录
本书(一册一四四面八六、四○○字)不分卷,董应举撰。应举字崇相,福建闽县人;明万历戊戌(二十六年)进士,历官至工部侍郎兼户部。其在任官期间,并曾两度回里:一在万历四十年代前期,以告归;一在祟祯之初,落职闲住。前一时期,适在日人村山等安侵略台湾前后;后一时期,乃值郑芝龙受抚及其任剿「海寇」之时。先后在籍,御倭、剿寇均与其事。所著「崇相集」,先于万历四十年上有「严海禁疏」,其后并有筹倭、防寇各议以及与沈有容、黄承玄、韩仲雍、南居益、熊文灿诸当事论时事书,均为明代闽海与台湾有关之难得史料。本书计选文五五篇,就中以一严海禁疏」、「筹倭管见」、「黄中丞(承玄)勘功揭」、「中丞黄公(同前人)倭功始末」及「与熊抚台(文灿)书」等篇,特具史料仍值。书末,并搜选茅瑞征「皇明象胥录」「日本」、「琉球」、「和兰」、朱国祯一涌幢小品」「东涌侦倭」、「明神宗实录」「巡按福建监察御史李凌云奏」、张燮「东西洋考」「逸事考」(一则)、昊伟业「绥寇纪略补遗」「漳泉海寇」、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彭湖屿」、 「琉球」、陈仁锡「皇明世法录」等。
典论
文论。三国魏曹丕(187—226)撰。一卷。丕有《魏文帝集》已著录。据《三国志·文帝纪》称:“帝好文学,以著述为务,自所勒成垂百篇。”裴松之注曰:“故论撰所著《典论》、诗赋,盖百余篇。”明帝四年(230)春二月戊子“诏太傅三公,以文帝《典论》刻石,立于庙门之外。”(《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文选》六臣注吕向:“文帝《典论》二十篇,兼论古者经典文事。”全书至宋佚散。曹丕为太子时的著作汇集,内容包括政治、伦理、生活、文化等。原文凡五卷,二十篇,曾刊刻于都城洛阳太学内。后因石碑毁废,仅存《自叙》和《论文》两篇。其中《论文》分析文人相轻原因,评价“建安七子”之作,强调文章应以“气”为主,认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肯定文学作品的价值与功能。
孙子遗说
孙子遗说,宋人郑友贤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太清部。此书作者自设问答,摘录《孙子》书中若干论述,加以阐发诠释,自以为能补充十一家注《孙子》之遗漏,故称「孙子遗说」。
律相感通传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律相感通传》一书,道宣作于唐乾封二年 (667)。《法苑珠林》载:“道宣律师乾封二年仲春,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律师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闻随录,合成十卷”。此传主要记载了有关律相感通之事,并附有天人交迹勤勤嘱累之事。据原本十卷删约成一卷。此传在流通过程中,转载传抄多有误作,特别是砖桥刻经处本,为讹特甚,特提醒读者注意。现见载版本有天津刻经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