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战辑选录
作者:王煜初
本书不分卷,选自清东莞王炳耀(煜初)辑“中日战辑”。原书辑于光绪二十一年,汇集中、日甲午之役中外报章所刊资料,依次排比;闲亦加缀简单说明,用作提纲。全书六卷,卷题按序为“中日战机”、“中日战端”、“声罪致讨”、“祸延盛京”、“遣使议和”及“傅相议和”;而“傅相议和”卷并包括台民抗约自立、日攻台南、刘军门遁等诸网,集有忧民抗日史料。本书选其卷五“遣使议和”与卷六“傅相议和”(包括上述三纲)部分,略加删节而成。原书收有“两国全权大臣第一次至第五次问答”节略,因已刊有第四三种“马关议和中之伊李问答”一书,并略而仅存其目。如祇见前刊一伊李问答”,所谓议约云云,实无从得其要领;本书选有两国全权大臣往来照会、函札以及和约底稿说帖等件,相互印证,方能获得和局全貌。书末,今另由“中日战争资料”一书选取“答客问刘大将军事”、“简大狮惨死愤言”与文廷式“闻尘偶见”三文以及诸家诗词十数首作为“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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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神话故事
19世纪,德国浪漫主义诗人古斯塔夫·施瓦布致力于挖掘和整理古代文化遗产,他以严谨认真的作风和极具文学价值的生动文字,依据荷马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得赛》,并且参照其他古代希腊的神话与传说以及希腊作家的一些文学作品,对庞杂凌乱的希腊神话和传说加以整理编排,编撰了这本谱系相对清晰、故事情节相对完整的书。希腊神话流传已有三千多年历史,其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以及优美曲折的故事情节,深受世界各地读者的欢迎。它将现实生活与幻想交织在一起,汇总了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以浪漫史诗的形式再现了古希腊人的社会面貌和精神生活,赞颂了古希腊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对西方文学的发展和繁荣产生了深刻而久远的影响。
洞神八帝妙精经
作者不详。今人考其约成书于东晋。经中所收内容较杂。首为《斋持八戒法》,要人修斋持八戒,佩服神符,思真行道。次为《三皇三一经》,称三皇所受,要在三一,即太一、真一、玄一,号为三元。元炁生神,神炁降人,人成为神。特别强调存呼太一神。次为《阳歌九章》,称玄女咏阳歌九章以宣通妙炁,布吉消凶,学道者宜习诵之以会神契。次为《九皇图》,载初三皇、中三皇、后三皇图并姓字服色等,供修道者存思启告。次为《招真降灵符》,有三皇招真符及升天符,称服之可使神灵降临附身而成仙及飞升。次为《西城要诀三皇天文内大字》,录帛和及鲍靓所传《三皇文》,亦即招神役鬼九十二道符文。又有学道的十三禁忌、小丹法及拘魂法。所述道法以存思和服符为主。篇末附录《抱朴密言》,载葛洪自述于早年牧牛时,按符法召高山君绝断虎害。又述三皇文及大字的由来,为研究《三皇经》可供参考的资料。《太上洞神三皇仪》载《洞神八帝妙精经》为上、中、下三卷,今《道藏》本一卷,收入洞神部本文类。
毛诗故训传
注释书。西汉毛公撰。《诗经》传至西汉,分为四家,齐鲁韩三家为今文,毛诗为古文,《汉书·艺文志》著录《毛诗》29卷,《毛诗故训传》30卷,然但称“毛公之学”,不著其名,今人一般认为作《故训传》者为鲁人毛亨(称“大毛公”),毛亨授赵人毛苌(称“小毛公”)。四家诗中,毛诗最为晚出,势力也最小,自东汉末郑玄为之作笺,始大行于世,以后三家诗渐次亡佚,毛诗遂成为《诗经》之唯一传本。《毛诗故训传》是目前所存最早的传注体训诂书, “‘诂训’第就经文所言者而诠释文, ‘传’则并经文所未言而引申之,此‘诂训’与‘传’之别也”(清毛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毛诗训诂传名义考》),“诂训”亦即“故训”,用来释字词,“传”则用来通诗义。全书以“故训”即解释字义为主,行文简约,大量采用直训即“某,某也”的形式,然而多是随文立训,所注均为句中使用义,或以大类名释小类名,或以小类名释大类名,或以今字释古字,或以通行字释非通行字,等等。故同一个字可能用不同的字来解释,而不同的字也可能用相同的字来解释。其他术语,有“某犹某也”、“某亦某也”、“某谓之某”、“某某为某”、“某某曰某”、“某言某某”、“某,某属”、“某,某貌”、“某,辞也”、“某,叹辞”、“某,某也,一曰某也”等,训释词与被训释词在词义上通常并不是完全的对等关系,而只限于本篇本句中的使用义。在“传”的方面,毛公不但解释句义、章旨、篇旨,也解释创作手法,标明“兴”体,还常介绍诗之背景材料。毛公的训诂体例和术语并非都是自己独创,而是渊源有自,继承发展了前代学者的成就(今人可以从《国语》、《左传》、《礼记》等书中考见其承袭之轨迹),把前人分散的诂训体例和术语汇于一书中,形成了完整严密的体系,奠定了传注体训诂学的基础。今通行者为《十三经注疏》本,又有宋刻单行本二部,藏北京图书馆。清段玉裁有《毛诗故训传定本》30卷,亦可参看。
御制释迦牟尼佛赞
御制释迦牟尼佛赞,明 太宗御制,佛教大藏经 第083册
法华经要解科
法华经要解科,一卷,宋戒环作,内题妙法莲华经解科文,前附弘传序科文。
佛藏经
又名《选择诸法经》、《奉入龙华经》。印度大乘佛教经典。后秦鸠摩罗什译。三卷或四卷。鸠摩罗什(344~413)译于姚秦弘始七年(405)。又称奉入龙华经、选择诸法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五册。属于大乘律之经典。内分十品:诸法实相品、念佛品、念法品、念僧品、净戒品、净法品、往古品、净见品、了戒品、嘱累品,论述诸法之无生、无灭、无相、无为,及诸法实相;并谓破戒比丘有十忧恼箭,而诃责其种种罪相;又告诫‘不净说法’之大罪报。本经未特别论说菩萨律仪,此为异于其他戒本之处。然强调若不理解诸法实相、无生、无灭等,则虽受持二百五十戒,亦形同破戒,并主张远离‘戏论分别’始得称持戒。又以本经阐释菩萨僧团必得由声闻僧团别立之种种原因,故列为大乘律之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