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案汇录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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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壮肃公奏议
刘铭传撰,陈澹然编,凡10卷,清光绪三十二年排印本。此书始自同治九年刘铭传赴陕督师攻回民军,及至中法战争,法国海军进攻台湾基隆,奉命率淮军赴台,保卫台湾;光绪十一年台湾建省,为首任巡抚,开发建设台湾的奏稿。经桐城陈澹然校勘厘订成10卷,谓之十略:出处、谟议、保台、抚番、设防、建省、清赋、理财、奖贤、惩暴。卷首刊有刘铭传的清史本传、家传、墓志铭、神道碑、咨吏部履历、守台事状。
易小传
六卷,宋沈该著。此书以正体发明爻象之旨,以变体拟议变动之意,以求合于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义。其论占全用《春秋左氏传》中的筮例,与当时言《易》者不主程颐,则宗邵雍之风大异。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又有《系辞补注》十余则,附于卷末。今本不见,已佚。《通志堂经解本》。此书不主程颐“义理”之说,亦不取邵雍“图书”之说,唯发爻象、变动之义,颇采《左传》筮例以为论证。《四库全书提要》指出:沈该“绍兴中官至左仆射、兼修国史,故宋人称是书为《沈丞相易传》。尝剳进于朝,高宗降敕褒谕,尤称其每卦后之论。其书以正体发明爻象之旨,以变体拟议变动之意,以求合于观象玩辞、观变玩占之义。
治谱
政书。明余自强撰。十卷,续集一卷。自强字腔吾,官副邯御史。余不洋。凡涉及封建社会做官道德、 施政原则,人事交往、社会应酬等,一一论述,借以介绍当时官场状况和为官道理,摘抄现行政策、法令。初入官场者可赖此书了解社会,学会人情世故,免生差误,确保官运亨通。全书共有十门: 初选、到任,堂事、词讼、钱粮、人命,贼盗、狱囚、待人,杂事。 续集收宪约、 慎刑两篇,书名《祥刑要览》。正文卷五所收“一条鞭”是当时税制改革的重要史料。正续两集均不失为研究明末施坎、执法,官场应酬的必备参考书。右崇祯十年(1637)刻本和十二年刻本。
吴晗论明史
作者吴晗。《吴晗论明史》汇集了明史大家吴晗多部关于明史研究的作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编排整理,更加完整、精炼地向读者展示出大明朝历史的华卷。本书共分为四个部分:“政治大势”“制度变迁”“世情百态”“风云人物”。涵盖了明朝政治、制度、社会、人物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以真实史料为基础,深刻揭示了明朝历史的基本面貌和发展脉络,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同时,书中文字通俗易懂,可读性极佳。
钦定平定台湾纪略
七十卷,卷首五卷。清乾隆五十三年 (1788年) 奉高宗敕令撰修。乾隆五十一年末,台湾彰化等地爆发了声势浩大的林爽文起义,这也是天地会历史上一次空前规模的武装反清斗争,给了清朝统治阶级以极大的震动。本书的断限是:自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闽浙总督常青奏报台湾发生林爽文起义始,至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清廷查明“叛产”(即清廷镇压起义,查收起义者的财产),酌定章程止。本书依据大量的档案资料,对林爽文反清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对这次起义与天地会的关系,对清廷为镇压起义而采取的方针、政策、军事部署及善后措施等问题,都进行了较为真实、全面、具体的叙述,是研究林爽文起义和天地会历史的重要史书。该书共七十卷,卷首五卷。卷首五卷刊载了清高宗有关镇压这次起义的谕旨、批答奏章、御制诗等。该书后收入纪昀等纂修的 《四库全书》 中。
翻译名义集
宋姑苏景德寺僧法云编,共二十卷,六十四目。以经典所用之语,分类编列。如系梵语,则释以华言,并详得名之由及其沿革。诚读内典者不可少之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