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国志

作者:宇文懋昭
大金国志

南宋人宇文懋昭撰(一说为宋、元间人所辑,伪托宇文懋昭)。41卷:凡纪26卷、开国功臣传1卷、文学翰苑传2卷、杂录3卷、杂载制度7卷、许亢宗行程录1卷。前有进书表,末署端平元年(1234)正月十五日(是月十日金亡)。懋昭生平仅有进书表中谓:“淮西归正人”,“偷生淮浦,窃禄金朝”,其它不详。书中称元朝为“大朝”,称元军为“大军”、称元使为“天使”,从这类措词及有关章节内容分析,卷16至卷26以及文学翰苑传等卷,应为元朝人的续貂之作。似为杂采诸书排比而成,是记载金朝始末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史书,详载金太祖至哀宗九主117年事迹,首尾完具,所载金宋构兵、蒙古启衅、议迁燕京和汴京、册立张邦昌和刘豫、宫阙、职官、舆服、杂色仪制、风俗、宋金誓文等,皆足与他书相参证,间也有可补《金史》等书之缺。文学翰苑传皆录自元好问《中州集》中小传而略加删削,许亢宗行程录则抄自《三朝北盟会编》。是书记事、叙事、称谓、论述多有舛误,如谓经童拜相、监女为妃、元与女真同为靺鞨而别有朦骨(蒙古)等。人物传记亦多阙如。有四库全书、扫叶山房、万有文库等版本,以中华书局1986年校证本最为实用。

宇文懋昭其它书籍

猜你喜欢的书

青城山记

青城山记

青城山记,二卷(清)彭洵纂 清光緒十三年(1887)详细记录了本地的历史、地理、风俗、人物、文教、物产等,是书为《道藏辑要》之一种。彭洵检阅群籍,就所见辑录成此册。青城山为中国四大道教名山之一,在今四川省都江堰市境内。

俳谐文辑佚

俳谐文辑佚

亦称“诽谐文”。文体名。隐喻、讥嘲、调谑或噱笑一类作品的通称。“俳”又作“诽”。《隋书·经籍志》录有袁淑《俳谐文》十卷,现仅存《鸡九锡文》、《驴山公九锡文》等5篇。宋代叶梦得《避暑录话》:“韩退之作《毛颖传》,此本南朝俳谐文《驴九锡》、《鸡九锡》之类而小变之耳。俳谐文虽出于戏,实以讥切当世封爵之滥。”与今天的“幽默讽刺”之文类似。此文体主要以讽刺手法讥刺社会生活现象。

刊误

刊误

笔记,唐李涪撰。二卷。涪唐末人,字里不详,曾官国子祭酒、尚书郎。坐王行瑜叛乱,放死岭南。所撰该书两卷,凡四十九则,内容多以考典章制度为主,尤重于礼仪,诸如起居、佳礼、封爵、拜客、奉陵、客卿、参谋等,引旧制以证唐末之失,引古制以纠唐制之误,多可订正礼文。下卷兼及杂事,如辨陆法言《切韵》之误,校订《左传》:“缮完葺樯”之完为宇字,驳李商隐谓孔子师老聃、老聃师竺乾之妄,正贾耽七曜历之谬等多有见识,学问渊博。是校勘学一部重要著作。有《百川学海》、《古今逸史》、《格致丛书》、《学津讨原》、《榕园丛书》等本,均题二卷。又《说郛》、《重辑百川学海》、《青照堂丛书》等本,均作一卷。

四时纂要

四时纂要

中国唐代农学著作。作者韩鄂,唐末五代时人。本书《新唐书·艺文志》农家类有记载。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时曾将本书与《齐民要术》一同刊刻,以广流传。元代以后很少提及,可能已经散佚。1960年在日本发现了明代万历十八年(1590)朝鲜重刻本,随即影印(1961,山本书店、书后有守屋美都雄的解题),缪启愉据以整理为《四时纂要校释》,1981年农业出版社出版。本书是按月列举应做事项的月令体裁的农家杂录。全书分5卷,共698条,材料主要来自《齐民要术》、《山居要术》以及东汉以来的各种方书。包括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卫生及药物栽培、器物修造和保管,商业经营和高利贷,文化教育以及占候、择吉、禳灾等各方面的内容.

吕洞宾度铁拐李岳

吕洞宾度铁拐李岳

简名《铁拐李岳》。杂剧剧本。元岳伯川作。四折一楔子,末本。剧写郑州都孔目岳寿有干办才,然怙势刁恶,为非作歹。上八洞神仙吕洞宾见其夙具仙缘,化颠道人诣门欲度化之,却被岳缚吊于梁。适新官韩琦私访到此,因释放洞宾,亦被岳之差役张千吊起。及搜身索钱,见韩有金字牌,告于岳,岳顿时惊吓成疾。韩抵任,察岳案卷,竟无分毫过错,以为能吏;闻其病,赐药饵以慰之,而岳寻病卒。妻殓而焚之,训子守节。以岳生前积恶甚多,阎王欲罚其下油镬。吕现身问之:“尔省悟否?”岳视之,即颠道人,知必神仙,求其度化。吕为语阎王,使复还阳。因其尸已焚,令借刚殁三日之李屠户子尸还魂,故貌丑而足跛。又赐名李岳,道号铁拐。岳还阳归家,貌已变丑,妻不相认。岳诉原委,妻始信之。李屠闻之亦来认子。两家争执诉于官府,韩琦亦难决断。洞宾前来说破因果,度岳成仙。有《元刊杂剧三十种》本、《元曲选》本、《酹江集》本传世。

牧令书

牧令书

行政管理著述。有关地方官员的治政要点及法律规范的汇编。牧令,即与民众有直接关系的官员。首出于清代道光年间。辑者徐楝,道光二十一年(1841),由工部主事调任陕西兴安知府、西安知府。他在其任上,为总结地方官的治政经验,特编辑了《牧令书》。成书于道光十八年(1838),共23卷。所辑内容取法于《切问斋文钞》与贺氏的《皇朝经世文编》,专收清初至道光二百年间汪琬等人的有关地方官之章疏、文檄、条规、刑名等著述,分门别类。分18门:治原、政略、持家、用人、事上、接下、取善、屏思、农桑、赋役、筹荒、保息、教化、刑名、戢暴、备武、事汇、宪纲。其中刑名、戢暴、宪纲、保甲篇中,收录有王士俊之律令、刘衡的理讼十条,王植的听断、李渔的论监狱、田文镜的戢盗要法、则分定例等论述,多为法律制度内容。之后又有《牧令书辑要》、《牧令书节要》、《牧令书钞》、《牧令要诀》等节摘本多种,皆为研究地方行政体制与行政法的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