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札记
作者:李慈铭李慈铭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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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达拉
法国作家夏多布里昂著,1801年出版的这部中篇小说被认为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开始的标志。作品以主人公自述形式,描写了阿达拉与异教青年夏克达斯的爱情悲剧。印第安青年夏克达斯,随父与其他部落作战,战败被俘后,一个西班牙老人洛拜司收他为义子。后来,他又被敌部落俘去,将施火刑前夜,爱上他的敌酋长女儿阿达拉解救了他。二人逃至深山密林,沉浸在爱情的幸福中。他们的爱恋越炽烈,阿达拉越忧伤。一天阿达拉倾吐了她的身世:她不是酋长的亲生女,她的父亲叫洛拜司。夏克达斯知道她是义父的女儿,决心娶她为妻,但阿达拉痛哭不已,因她母亲已将她皈依基督教,深深的爱与不能与异教徒结婚的矛盾折磨着她。这时,一位老教士邀请这对年轻人与他的教民一起过男耕女织的宁静勤勉的生活。但是有一天阿达拉忽然生命垂危,向神父和夏克达斯讲:她出生时虚弱难活,母亲向神灵许愿,若女儿能活,就将女儿的处女贞洁奉献给神灵,再不能有丈夫。母亲临终前,阿达拉又对着圣像发誓,若有违背,母亲将堕入地狱。当长老安慰她并答应写信给主教免去这一誓言时,阿达拉说已经太迟了。为了拯救母亲灵魂,她已经服了毒药。阿达拉成了宗教的牺牲品。夏克达斯最终也皈依了基督教。
格斋四六
一卷。宋王子俊撰。王子俊,字材臣,吉水(今江西吉安县)人。其生平履历仅知安丙帅蜀时,曾召为制置使属官,其余皆不详。著有《史论》、《师友绪言》、《三松类稿》诸书,皆不传。此书原本题为《格斋三松集》,疑为《三松类稿》之一种,散佚仅存者。朱彝尊《曝书亭集》有此书跋,称抄得《格斋四六》计一百二十首。《格斋四六》一卷即彝尊所见之本。杨万里称其“史论有司马迁、班固之风;古文有韩愈、柳宗元之则;诗有苏轼、黄庭坚之味;至于四六,踵欧阳修、苏东坡之步武,超然绝尘。”评价很高,确否难考。但仅从此一卷而论,其典雅流丽也斐然可观。此集收入 《四库全书》存目。
百城烟水
区域志。清徐崧、张大纯辑。九卷。崧有《大兴徐氏三种》已著录。大纯字文一,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徐氏好游览,出必囊书载笔,以所录见闻,辑而成篇,未终而卒,托其好友大纯续之,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重加编辑,补缀完书。记事止于康熙十九年,约三十万字。冠尤侗、大纯二序。正文以苏州府之吴、长洲、吴江、常熟、崑山、嘉定、太仓、崇明八政区为序,各为一卷。每卷首载历史沿革、筑城始末,占地面积,城门城楼。然后胪列名胜古迹,历代名人有关诗词,颇仿《方舆胜览》体例,以词藻为尚,不以考证为重,但所考内容颇富史料价值。凡苏州地区各城镇及其城乡名胜、古迹、园林、山谷、湖溪,均详载其地理位置、历史变迁、水陆交通、野生植物和农作物等。可考历代生态演变、经济兴衰。地形地貌、水陆物产、地方经济,一目了然。堪称清代重要城市志。有康熙二十九年(1690)翠轩刻本,1979年北京古籍出版社据此影印本。
苍筤词钞
孙鼎臣撰,词集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
《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律学著述。清顺治七年(1650)智旭录释。十八卷。内容包括:四分戒本、总辨羯磨法、比丘尼戒及四分律藏大小持戒犍度略释。书首除序文外,还有《原序》、《原跋》、《总问辨》、《提纲》、《律藏总目》等。书尾有跋文。见载于日本《续藏经》。
禅宗公案大全
公案原意指官府用以判断是非的案牍。所谓案牍即指文书而言。官府之文书成例及讼狱论定者谓之案或公案。禅宗公案是禅宗的血脉,是记录中国禅宗的主要文献,也是禅宗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公案的内容大都与实际的禅修生活密切相关。禅师在示法时,或用问答,或用动作,或二者兼用,来启迪众徒,以使顿悟。这些内容被记录下来,便是禅宗公案。近些年的所谓佛教文化热,很大程度上是禅文化热。为了使大家初步了解禅的知识,本书编者选出二百则公案,加以简单解说,以使人们正确认识禅文化,走近禅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