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县自明本志令
作者:曹操
曹操著。见《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收于《中国历代散文选》上册。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迎献帝迁都许昌,献帝以曹操为大将军,封武平侯。建安十三年任丞相,遂总揽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因而招致朝野谤议,说他将篡汉自立。为此,曹操于建安十五年(210)颁发了这篇文告。题目系后人所加。说明其志向是随时势地位变化的。最初不过想作个好郡守;任典军校尉后也只想封侯作征西将军;镇压黄巾起义、平袁术、袁绍、刘表后,位极人臣,才以平天下为己任,并无不逊之心。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说:“在曹操本身,也是一个改造文章的祖师。”又说,曹操的“胆子很大,文章从通脱得力不少,做文章时又没有顾忌,想写的便写出来。”刘盼遂、郭豫衡主编《中国历代散文选》说:“本文是曹操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情况下,表明自己没有废汉自立之心的一篇文告。文章严峻而包含着浓厚的感情,与一般文告不同。”此篇是曹操后期散文的代表作。
章节列表
升序↑猜你喜欢的书
克力同
古希腊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的早期著作。该书以对话体形式叙述了苏格拉底被判处死刑后囚禁在狱中,老友龙克力同前去劝说他越狱逃跑,他婉言谢绝并阐述其道德思想等内容。首先,他主张用理智深思熟虑,反对凭感情“以错对错,以恶报恶”。诬告、错判固然是错,越狱潜逃也是错,正是以错对错,是违反理智原则的。其次,越狱潜逃,是不服法,最后必将破坏法律的崇高威望;一个尊重德性者,绝不会有损国家和法律的尊严。再则,祖先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和法律,依照法律的契约生活。若越狱逃跑便犯下不孝父母、不服教养、不遵命守约三大罪,较之于诬告与错判更为有罪。最后,他认为越狱潜逃是苟且偷生、害人害己。若越狱必牵连朋友,小则流放、大则家破人亡;逃亡后隐姓埋名乔装打扮、贪生怕死丧失廉耻,也就无颜再谈正义与法治、人生道德和人生价值。该书表现了苏格拉底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以身伏法,死而后已的崇高精神,是研究苏格拉底生平和哲学思想的重要文献。该书见严群的中译本《游叙弗伦·苏格拉底的申辩·克力同》,198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
诚斋挥塵录
一卷。 伪题宋杨万里 (1127—1206)撰。杨万里字廷秀,号诚斋,吉州吉水(今属江西)人。绍兴进士。历知奉新县、国子监博士、太常博士、太子侍读、知筠州、江东转运副使等。今检其书,实从王明清《挥塵录》中摘出数十条,重新编辑,改为《诚斋挥塵录》。书中凡遇王明清自称其名之处,皆改为杨万里的字号。杨万里工诗,与尤袤、范成大、陆游齐名,称南宋四大家,又性格刚直,不会剽窃他人之书以为己著。此书当为书贩伪作,借用杨万里之名。此书最初由左圭收入 《百川学海》,题为 《挥麈录》二卷。后又在“挥麈录”前加上了杨万里的号“诚斋”二字。今传还有 《学海类编》丛书本。
程氏易原
南宋程大昌撰。八卷。《四库全书》录《永乐大典》本。程氏以两汉以来,《易》义之纠纷至甚,因作此书以贯通之,苦思力索,四年而成。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谓:其书“首论天地五十有五之数,参之河图、洛书、大衍之异同,以此为《易》之原也。以及卦变、揲法,皆有图论,往往断以己见,出先儒之外。”《四库全书提要》云:程氏“虽排斥先儒,务申己说,不能脱南宋之风气。然其参互折衷,皆能根据《大传》,于《易》义亦有所阐明,与所作《诗议》欲并《国风》之名而废之者,固有别矣。其书久无传本,惟程敏政《新安文献志》载有三篇,故朱彝尊《经义考》注曰‘已佚’。今考《永乐大典》尚存百有余篇,皆首尾完整,可以编次。谨采掇厘订,勒为八卷,备宋人说《易》之一家焉。”
供养护世八天法
供养护世八天法,一卷,唐法全集,编号一二九五。
金刚顶莲华部心念诵仪轨
全一卷。唐代不空译。又作金刚界仪轨、莲华部心念诵仪轨、莲华部心仪轨、莲华部心轨、莲华部仪轨。收于大正藏第十八册。内容记述金刚界曼荼罗诸尊之念诵供养法,依序明示成身会、羯磨会、三昧耶会、供养会等诸尊之印契真言;古来多以此仪轨配于广本金刚顶经初品六会之曼荼罗。又不空所传译之金刚顶一切如来真实摄大乘现证大教王经二卷即此仪轨之同本异译。
妙色王因缘经
一卷,唐义净译。说佛昔为妙色王时,求法忘劳,舍妻子并自身,奉食于夜叉,依此因缘,今成佛,一切大众至心听闻法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