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闻备乘

作者:胡思敬
国闻备乘

近人胡思敬撰。二册,四卷。记录清代掌故一百五十七篇。作者居京师七年,经历甲午、戊戌、庚子三大事变,以当时史官失职,宫廷机密要闻无人记述,故撰是书。所记多为见而知之者。它以笔记的形式分条记载清季掌故、轶事, 并且穿插作 者评述史事的札记, 各条皆有题目, 是胡思敬在京为官期间随时记载、陆续撰写, 清亡后汇编一起, 分为四卷。

胡思敬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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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

三口棺材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密室杀人NO.1 侦探小说NO.1 全球销售NO.1。对葛里莫教授谋杀案以及随后那桩同样耸人听闻的卡格略史卓街奇案,纵使以连篇累牍、光怪陆离的词语来形容,亦是毫不为过。菲尔博士那些钟爱不可能犯罪的朋友再无可能从他的案件记录中翻出更匪夷所思、更令人惊骇莫名的案例了。因为根据这两起谋杀案的手法,行凶之人不仅有来去无踪的本事,而且还有轻盈如风的身法。有证据显示,凶手杀害第一位受害者之后便凭空失去踪影;接着同样有证据显示,他在空荡荡的街道中央夺走第二位受害者的性命之际,虽然现场两侧都有目击者,却无任何一人窥见他的身影,雪地上更不曾留下半点足迹。

落叶

落叶

散文集。徐志摩著。1926年6月北新书局出版。收《落叶》、《青年运动》、《话》、《政治生活与王家三阿嫂》、《海滩上种花》等8篇散文。书前有《序》。书中8篇文章,其中有3篇是讲演稿。作者对于这第一本散文集,自谦地说:“我印这本书,多少不免踌躇。这样几篇杂凑的东西,值得留成书吗?”(《序》)作者认为,只有《落叶》一篇,多少有点分量,或许值得留存,其他几篇,“不是质地太杂,就是笔法太乱或是太松”。《落叶》中的散文,杂谈性的文字较多,充满着理想和激情。这些写于刚回国后的作品,表示了徐志摩的政治理想: 中国建成一个欧美式的社会。在《落叶》这篇讲演中,他说:“我们要盼望一个伟大的事实出现,人们要守候一个馨香的婴儿出世”。这是政治性预言,这婴儿是指一次大的革命,他在盼望着一次法国式的大革命。徐志摩的理想终于幻灭了。《落叶》被称为徐志摩“浪漫期”的作品,在杂谈之中,充满了幻想和激情。同时,也表现了他思想的驳杂和幼稚。他不是思想家,却脱口而出地议论政治和时事; 他不是学者,却常常借题发挥讲艺术,讲外国作家。徐志摩曾引用他的友人的话说:“志摩感情之浮,使他不能为诗人; 思想之杂,使他不能为文人。”徐志摩承认,说这“真的辣入骨髓的看透了我”。但是必须看到,《落叶》真实地反映了20年代初徐志摩的思想,那种杂谈式的散文,虽则驳杂,读来却亲切有味,诗人的激情,流露在字里行间。这时的徐志摩,对当时的中国社会还不够理解,他那不能实现的、不切实际的政治理想还没有破灭,一股激情还是相当感人的。《落叶》曾多次再版,后被陆小曼编入《徐志摩全集》,迟至1983年10月才由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出版。

书影

书影

十卷,全称《固树屋书影》。为作者狱中记叙生平所学、所闻、所见之札记。所记评诗赋、论文风、谈艺坛掌故及述文人轶事诸篇,涉及小说、剧曲、音乐、绘画等,为文学和史学研究的重要资料。 清雍正间有怀德堂据赖古堂原本重刻本,初收入《四库全书》,然因故流传不广。《四库抽毁书提要稿》称,是书记述典赡,议论平允,遗闻旧事,颇足以为文献之征;在近代说部中为瑕不掩玉者。1958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据雍正本排印出版,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以是本重新校订 出版。

皇朝经世文四编

皇朝经世文四编

清末何良栋辑。五十二卷。辛丑条约签订后,清政府设立外务部,被迫推行一些新政。何氏乃继葛士濬《皇朝经世文续编》、陈忠倚《皇朝经世文三编》,搜辑新出救时济世之文成此编。西人论说亦采入。治体、学术、吏政、户政、礼政、兵政、刑政、工政、外部九纲仍二、三编旧例,惟改洋务为外部。较二、三编所增改之子目有:富强、国债、税则、钞法、银行、赛会、公司、公法、议院、善举、埠政、治道、史传、地志等。纲目与早出之求自强斋主人《皇朝经济文编》略同。反映了义和团运动以后出现的新形势。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刊本。

宋名臣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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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卷。赵汝愚编。赵汝愚(1140—1196),南宋饶州余干(今江西余干西北)人,字子直。宋宗室,乾道 (1165—1173年)进士,除秘书省正字,寻以集英殿修撰帅福建,绍熙 (1190—1194) 初召为吏部尚书,除知枢密院事。绍熙五年(1194),与韩侂胄共立宁宗,任右丞相,引用朱熹,彭龟年,图论黜侂胄未果,反被侂胄的宗室为相不利社稷为由,黜知福州,继责永州安置,途经衡州暴疾死,后追谥忠定。有《国朝诸臣奏议》、《赵忠定公奏议》、《诗文集》、《太祖实录举要》。《诸臣奏议》书前有淳熙十三年(1186)札子,称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乘所载忠臣良七便宜章奏,收拾编缀,殆千余卷,文字纠繁,疲于检阅,后出知福州时,因政事之暇,因事为目,以类分次,而去其重复与不合者,获余数百卷,厘为百余门。始自建隆 (960—963),迄于靖康(1126—1127),推寻岁月,粗见本末。共分为君道、帝系、天道、百官、儒学、礼乐、赏刑、财赋、兵制、方域、边防、总议十二门,子目一百一十四,每篇之末,各附注其人所居之官,与奏进之年月,亦极详核。此书以事而分,可以参考古今,尽其事之沿革利弊。

让县自明本志令

让县自明本志令

曹操著。见《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武故事》,收于《中国历代散文选》上册。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迎献帝迁都许昌,献帝以曹操为大将军,封武平侯。建安十三年任丞相,遂总揽朝政,“挟天子以令诸侯”,因而招致朝野谤议,说他将篡汉自立。为此,曹操于建安十五年(210)颁发了这篇文告。题目系后人所加。说明其志向是随时势地位变化的。最初不过想作个好郡守;任典军校尉后也只想封侯作征西将军;镇压黄巾起义、平袁术、袁绍、刘表后,位极人臣,才以平天下为己任,并无不逊之心。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说:“在曹操本身,也是一个改造文章的祖师。”又说,曹操的“胆子很大,文章从通脱得力不少,做文章时又没有顾忌,想写的便写出来。”刘盼遂、郭豫衡主编《中国历代散文选》说:“本文是曹操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情况下,表明自己没有废汉自立之心的一篇文告。文章严峻而包含着浓厚的感情,与一般文告不同。”此篇是曹操后期散文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