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雅堂遗稿

作者:方凤
存雅堂遗稿

宋代诗文别集。5卷。方凤著。卷末附有其子樗梓的少量诗文。《四库全书总目》称“凤志节可称,所作文章,亦肮脏磊落,不屑为庸腐之语”;“泽畔行吟,往往眷念宗邦,不忘忠爱,幽忧悲思,缠绵悱测,虽亡国之音,固犹不失风人之义”。在《跋谢皋羽登西台恸哭记》和《谢君皋羽行状》等文中,均能以沉郁悲愤的思想感情,抒亡国之恨。诗如其文,虽有《八景胜概》等部分写景诗作,但仍以抒发忧思为基调,如《哭陆丞相秀夫》:“祚微方拥幼,势极尚扶颠。鳌背舟中国,龙胡水底天。巩存周已晚,蜀尽汉天年。独有丹心皎,长依海日悬。”沉痛心情,溢于言表。又如《三吴漫游集唐》:“洞庭西望楚江分,回首姑苏是白云。今日南湖采薇蕨,何时重谒圣明君。”以伯夷耻食周粟的故事,表示对故国的眷恋,深切反映了遗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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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鱼鳞谜案

杜克伦城堡是苏格兰高地上一个阴森可怕的地方。 一天深夜,在城堡里发现了玛丽·格里高尔的尸体,她是迪克兰的莱尔德家的妹妹。 她在卧室里被刺死,但房间是反锁的,窗户是锁着的。 唯一能找到罪魁祸首的线索是放在玛丽尸体旁边地板上的银鱼鳞。 邓达斯被派往杜克伦调查此案。格里高尔一家和他们的仆人们很快,也许是太快了,就解释说玛丽是一个善良仁慈的女人。 邓达斯发现了一个更复杂的事实,这个死去的女人的性格残暴。 不久,同样不可能的死亡事件又发生了,一切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迷信的当地人认为附近水域的鱼类是罪魁祸首,但对邓达斯探长来说,天才的业余侦探尤斯塔斯·海利出现了,为这个最邪恶的阴谋找到了一个更合乎逻辑的解决方案。

太素心要

明代胡文焕著,该书为脉诊专著,主要以歌诀的形式,介绍了常脉、病脉及根据脉象来诊断、治疗疾病和判断预后的方法。全书对诊断学的价值较大,但亦兼杂凭脉断定富贵等非医学内容,参考时应予鉴别。

石桐先生诗钞

一卷。清李怀民撰。据《石桐先生墓志铭》载:“先生名宪噩,字怀民,号石桐,山东高密人。御史李元直之子,李氏三世以宦绩显赫,而怀民及其两弟皆以诗文著名一时。怀民幼时即喜为诗,其天资敏慧,常与好友、知名人士交游,流连唱酬,由于屡试不利,则一意于诗,至晚年好作画,得意者则自题咏。”怀民曾著有诗若干卷,多不传世。 此诗钞一卷, 为同里单鉊选订、 王宁㷆校。 分《石桐草堂集钞》、《秋䈉集钞》、《种瓠集钞》、《后轩集钞》、《观海集钞》 (上中下)、《东斋集钞》、《芸磵集钞》、《还山集钞》(上下),共辑诗三百八十八首。前附《石桐先生墓志铭》。有清光绪十二年(1886)刻本行世。《石桐先生诗钞》十六卷本,有光绪十二年 (1886)刊丛书 《李氏三先生诗钞》本行世。

新竹县制度考

不分卷,不着撰人。原为抄本,藏于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前无序,后无跋。但观其中有「明治二十八年七月」及采访人员有日人「市川彻弥」等字样,推知为日据台湾后不久之作。内叙「竹城沿革」,起自「淡厅建始于雍正元年……」,迄「新竹支厅开始明治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至所考制度,纯属清季新竹县之疆域、衙署、庄堡、路站、屯社、租赋及其他等项,而以租赋为尤详。

五权宪法

孙中山著。该书发表于1924年。其基本内容在1906年12月于东京举行的纪念《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就已提出。它是“三民主义”中民权主义的具体内容之一,并准备在推翻清王朝以后,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予以施行。该书是作者研究欧美各国宪法的心得,是他理想政府结构的蓝图。他从选举问题入手,指出了欧美国家宪政中的弊病和缺陷,并援引一些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设计了一种能补西方国家宪法之不足的“五权分立”的宪法方案。但是,这一“五权宪法”思想。虽与欧美国家的宪法及“三权分立”原则有所差异,但就其实质而言,却是从后者演化而来的。“五权宪法”将国家政权划分成: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弹劾权和考试权;每种权都是独立的。书中设置的国家机构由五个主要部分——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和考试院组成。其实质仍是以欧美国家宪法为蓝本,再加入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考试和监察机构的职能,从而为“五权宪法”披上古色古香的外衣。此外,作者在书中还强调实施“民治”的主要手段是地方自治。要求行使直接民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和复决权;认为直接民权是五权宪法的关键。虽然,作者把“自由”和“权力”的“平衡”,作为“五权分立”、“五权宪法”的基础,但在具体的政治方案中,却着重于国家机构组织原则的完满解决,致力于政体的规划,而将“人民权利的保障”问题从属于前者。该书提出的“五权宪法”思想,是企图超越西方资本主义“三权分立”政体方案的尝试,是作者不懈地追求民主主义的理论结晶,从而使民主主义的思想内容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辩命论

南朝梁刘峻撰。此论约作于天监八年(509),因不被梁武帝任用而作。李善云:“孝标植根淄右,流寓魏庭,冒履艰危,仅至江左。负材矜地,自谓坐致云霄。岂图逡巡十稔,而荣惭一命。因兹著论,故辞多愤激,虽义越典谟,而足杜浮竞也。”(《文选》卷五十四)“辩”,《梁书》《艺文类聚》作“辨”。开篇以君臣议论管辂为引子,然后以“余谓士之穷通,无非命也”进入正题。接着列举周公、孔子等古代先贤与近世秀士的遭际,说明即使是“上智”也无法逃脱“命”的掌控。然后他详述“非命”论之“六蔽”,对其展开猛烈攻势。最后重申自己观点:“然所谓命者,死生焉,贵贱焉,贫富焉,治乱焉,祸福焉,此十者,天之所赋也。愚智善恶,此四者,人之所行也。”他认为个人的德行修养与贵贱贫富之命运无关,但即便如此,他认为“修道德,习仁义,敦孝悌,立忠贞,渐礼乐之腴润,蹈先王之盛则”依然是“君子之所急”。文章借言管辂穷困不达,寄寓对人生穷通的愤慨。其中有云:“臣观管辂,天才英伟,珪璋特秀,实海内之名杰,岂日者卜祝之流乎?”“萧远论其本而不畅其流,子玄语其流而未详其本”这样的借题发挥,实有作者自己的遭遇和感慨在内,是所谓“物不得其平则鸣”的典型反映。借论性命穷通而寄托自己对现实的不满,表面上似乎一切都“得之于自然,不假道于才智”,实际上却是对吉凶得失、成败利钝与贤愚善恶的不能相称表示了疑问和悲愤。此论有为而发,文采斐然而气骨凛然,铺陈排比,杂糅了辞赋的手法,古今皆推为名作。明人孙矿评云:“辩论不穷,藻绘有余,第调法无左马之苍劲,遂觉饶思而乏势,富辩而寡韵。卑卑气格,去西京殊远。盖时尚若兹,即高手未能超出。”(《文选集评》卷十三)清人何焯评云:“全篇多有激之谈,收束愔愔德音,乃殊庄叟元谈,荡而不归也。”(《文选集评》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