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选注

作者:李善
文选注

《文选》注本。唐李善著。《文选》原三十卷,本书析为六十卷。高宗显庆三年(658)书成进呈。注文偏重于语源的说明和典故的解释。凡作品有旧注者,即采其可取者入书,如《楚辞》用汉王逸注,《子虚》、《上林》赋用晋郭璞注,《二京赋》用三国吴薛综注等。间有对旧注的补正,标明“善曰”予以区别。其中对作品中文字所作的音释,为古汉语研究的参考资料;对作品旨意、语言艺术规律的探索,亦颇有见地,反映了当时对《文选》的研究水平。但略于文义的疏通,史称“释事而忘义”(《新唐书·李邕传》)。唐李匡乂《资暇录》云:“李氏《文选》有初注成者、复注者,有三注、四注者,当时旋被传写之。其绝笔之本,皆释音训义,注解甚多。”搜集资料颇多,引书达一千七百种,其中大量已亡佚,为历来考证、辑佚者所取资。最早的版本为敦煌残卷唐写本。较好的通行本有清胡克家翻刻南宋尤袤刻本,附胡克家、顾广圻《文选考异》。1977年中华书局有影印胡克家本,卷末附《文选考异》。

李善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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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郊集

燕郊集

散文杂论集。俞平伯著。1936年8月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出版。被列为“良友文学丛书”之一。收文章31篇,没有序跋文字,书末附译稿《长方箱》(美国爱伦·坡作)。收入集中的杂论性文字不少,如《读〈毁灭〉》、《论教育》、《〈东京梦华录〉所载说话人的姓名问题》、《论作曲》、《论研究保存昆曲之不易》等等。但也有《春来》、《赋得早春》、《进城》、《元旦试笔》、《秋荔亭记》、《人力车》一类的散文。序跋文字则有《秋兴散套依纳书楹谱跋》、《脂砚斋评石头记残本跋》、《葺芷缭衡室读诗札记序》、《三槐序》、《积木词序》等等。此书为俞平伯散文中论的成分加强之开始,所以写于1923年的《读〈毁灭〉》便为全书第一篇,其他则多写于20年代末及30年代初,较长的几篇议论性文字,均在书中。俞平伯的抒情、叙事、描写的散文,往往加入议论,这种笔调,造成了特有的涩味,很耐咀嚼。用这种笔调写成杂文,写成议论文,写成学术性的杂论,自然能别具一格。在《燕郊集》中,论的成份加强,学术性文字加多,开后来鲜俞平伯古典文学研究论文撰写之先河,是有成就的。当年,周作人为俞平伯的《杂拌儿之二》写的序言中,曾说:“平伯那本集子里所收的文章大旨仍旧是‘杂’的,有些是考据的,其文词气味的雅致与前编无异,有些是抒情说理的,如《中年》等,这里边兼有思想之美,是一般文士之文所万不能及的。”恐怕这用来说《燕知草》中的文字,依然合适。用雅致的文词撰写考据的、议论的文字,是俞平伯杂论的特色,加以他知识渊博,学有家传,成功是不待言的。后来,俞平伯专心去写《红楼梦》及其他古典文学的学术论文,取得突出成就,正是俞平伯散文发展的必然趋向。《燕郊集》是俞平伯30年代一个重要的、有代表性的文集,抗战期间在后方曾重印,可惜流传不多。解放后一直没有再印过;

绘芳录

绘芳录

又名《红闺春梦》。章回小说。近代西泠野樵著。八十回。据书首光绪四年(1878)浙江始宁竹秋氏自序,知西泠野樵为竹秋氏别号,然真实姓名不可考。书叙祝柏青、陈小儒、王兰、江汉槎、云从龙、冯宝诸人,皆为名士,柏青与名妓慧珠相爱情深,但考中探花、授职编修直至擢官侍读,其父终不允柏青娶慧珠。慧珠悲而礼佛念经,立志修行,不久病殁,柏青极为哀伤。而小儒、王兰、汉槎、从龙由科举入仕,身居要职,均娶旧交名妓为妾。冯宝得柏青之助,为小黛赎身。后小儒、王兰、汉槎辞官回金陵,筑绘芳园以居,携妻妾名伶赏花吟诗,共享欢乐,且令人为园中男女一一画像。后柏青、冯宝亦辞官,从龙虽未离职,亦时往金陵与众人欢会。诸名士子嗣皆光宗耀祖,富贵累世。小说属“狭邪”一类,然与常见的以狎妓为题材之作相比,实有显著不同,不仅写名士与名妓相恋,更写重臣娶妓退隐林下的风流生活。语言流畅,艳而不亵,但头绪纷乱,缺乏剪裁。有光绪四年申报馆初版石印本、光绪二十年上海书局石印本、民国间上海进步书局石印本。近有1990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排印本。

原强

原强

中国严复著。原发表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天津《直报》。系甲午战争后,作者主张自强变法一系列论文中之最重要者。较集中地反映了作者进化论观点和积极提倡西学思想。阐明国家强弱存亡之大要在民力的强弱、民智的高下和民德的好坏,并据此考察当时中国所处的时势,尖锐指出:中国“民力已苶(nie)、民智已卑、民德已薄”。认为救此危亡,“要政”在效法西方国家“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改革旧制,更革人心风俗,而其根本则在于“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鼓民力”,就是增强人民的体力,禁止吸食鸦片,革除女子缠足的陋俗;开民智,就是设学堂,讲西学,废除八股取士制度;新民德,就是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强调变法乃“最亟而不可稍或辽缓者”。自强保种又“必朝廷除旧布新”。同时提出自上而下实行改良的一系列具体措施。作者在该文收入《侯官严氏丛刻》时作了较大的修改,增添了将近一半文字,主要是对“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作了具体的阐述。现收入《严复集》。

明太祖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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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实录》,记录中国明朝明太祖、建文帝两朝皇帝事迹的史籍。其年份起元至正辛卯(1351),讫洪武三十一年戊(1398),首尾四十八年。根据《明史·艺文志》的记载:《明太祖实录》共有二五七卷。太祖实录凡三修:一修于建文元年(1399年),总裁为董伦、王景彰等;再修于永乐之初,监修为李景隆、茹瑺,总裁为解缙;三修于永乐九年(1411年),改命姚广孝、夏原吉为监修官,胡广、胡俨、黄准、杨荣为总裁官,至十六年(1418年)五月修成。朱棣两次重修太祖实录,删去了明太祖的过失以及建文朝遗臣对成祖的指斥,又歌颂朱棣“靖难”之功,以图自解于天下后世。但反复删改,使《太祖实录》所记四十八年史事只余二百五十七卷,显得过简。

菩萨戒本(玄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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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一卷。唐玄奘译。书成于贞观二十三年(649)。乃由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戒品(卷四十及四十一)抄出大乘菩萨戒律仪而成。为弥勒菩萨所说,世称瑜伽戒本。又称瑜伽菩萨戒本、菩萨戒经、菩萨戒本经。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四册。此本所说之轻戒,相当于梵网经之四十八轻戒,系地持戒本之同本异译。其内容与地持戒本大同小异,然无归敬偈,共举出四十三轻戒,即将第二十六戒‘不习学佛’分为二戒,另于第八戒下,别加‘利益犯戒生功德’一戒,戒文之后又举出忏悔法。此外,有关本戒本之戒数,一般多依据瑜伽论记卷十下之说,计为四十三轻戒,若依据其他律疏,则因开合不同,而有四十二戒(即所谓四重四十二轻)、四十四戒、四十五戒等异说。注疏有元晓之菩萨戒本持犯要记一卷、睿尊之应理宗戒图释文钞二卷等。

种种杂咒经

种种杂咒经

隋北天竺沙门阇那崛多译,妙法莲华经内咒六首。旋塔灭罪陀罗尼。礼拜灭罪,命终诸佛来迎咒。供养三宝咒。观世音忏悔咒。金刚咒蛇咒。坐禅安隐咒。咒肿咒。金刚咒。治恶鬼病。千转陀罗尼。第一灭罪清净咒。第二咒。第三咒。第四咒。七俱胝佛神咒。随一切如来意神咒。六字陀罗尼咒。归依三宝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