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苑笔耕集

作者:崔致远
桂苑笔耕集

新罗(今朝鲜)人崔致远撰,共二十卷。系作者在入唐留学、进士及第后调任宣州溧水县尉以及后来被诸道行营都统高骈辟为都统巡官期间所撰写的诗、赋、表状文告等公私之作。此书今存,是我们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资料。《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崔致远四六》一卷,又《桂苑笔耕》二十卷,《四六》已佚。今存《桂苑笔耕集》二十卷,系清道光年间由域外重新引入,有数种传抄本,《四部丛刊》则据无锡孙氏藏高丽刻本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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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谏议集

王谏议集

汉代文别集。1卷。王褒著。王褒曾为谏议大夫,后世称为“王谏议”。《汉书·艺文志》著录“王褒赋十六篇”,《汉书》本传又称王褒曾作《中和》、《乐职》、《宣布诗》、《圣主得贤臣颂》、《甘泉》及《洞箫颂》等。后多散逸。明代张溥辑其佚文,编为《王谏议集》,其中“赋”仅收《洞箫赋》,“骚”收《九怀》,“颂”收《圣主得贤臣颂》、《甘泉宫颂》,其他文章有《四子讲德论》、《移金马碧鸡文》、《僮约》、《责髯奴文》(《古文苑》黄香作,此从《艺文类聚》王褒作),书后附有《汉书》本传。王褒是汉宣帝时期的重要赋家,在赋史上与扬雄并称“渊云”(王褒字子渊,扬雄字子云)。其仅存的《洞箫赋》是纯粹的咏物赋,以善于描写声音见称,《文心雕龙·诠赋》说:“子渊《洞箫》,穷变于声貌”,对以后的咏物赋影响颇大。《僮约》一文,细致地描绘了奴隶的生活、劳动境况,且文笔谐放,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有《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本。

康熙浙江通志

康熙浙江通志

五十卷,首一卷。清赵士麟、王国安等修,张衡、黄宗羲等纂。赵士麟,字玉峰,河阳(今河南孟县)人。康熙三年 (1664年)进士,卒于康熙三十八年 (1699年)。二十三年 (1683)以副督御史巡抚浙江,城杭内河淤塞数百年,下令疏浚,水道复通,还善治城隍,修建学校,后于西湖一书院肖像祀之。张衡 (1630—1696),字友石、晴峰。清景州 (今河北景县) 人。顺治十八年 (1611)进士,授内阁中书舍人,升工部郎中,后为浙江学政,补陕西榆林道,年七十乞休。在浙江上任纂 《浙江通志》。著有 《禊亭华轩诗稿》、《听虞阁集》、《燕台新咏》。黄宗羲 (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与顾炎武、王夫之同称为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父尊素,为东林名士,以劾魏忠贤,被害死狱中。年十九,即入京为父讼冤。崇祯末,又与东林后裔一百四十八人作《南部防乱揭》,声讨阉党八孽阮大铖。清兵南下,复集合志,起兵抵抗。后入四明山,组织“世忠营”,结寨自固。复追随南明鲁王于海上,任左副都御史,辗转流徙,坚持抗清。事败后,毕力著述。康熙时举博学鸿儒,荐修《明史》,皆力辞不就。其学师事刘宗周,博古通今,倡经世致用。其一生著述宏富,主要著作又有《易学象数论》、《授书随笔》、《律吕新义》、《孟子师说》、《深衣考》、《今水经》、《四明山志》等。还辑有《明文海》、《明史案》、《宋元学案》、《南雷文案》等。《浙江通志》修于康熙二十二年 (1682),二十三年 (1683) 刻本。全书五十卷首一卷,分三十八门:有图考、沿革、星野、疆域、城池、公署、山川、形势、古迹、关梁、都会、水利、风俗、田赋、户口、监课、物产、学校、祠祀、寺观、陵墓、文职官、兵防、帝王、名宦、选举、人物、儒林、孝义、文艺、隐逸、寓贤、烈女、方伎、仙释、艺文,杂记等门。此志基本循嘉靖《浙江通志》体例,内容较疏略,但水利、疆域记载较详。

梁山泊同窗琴书记

梁山泊同窗琴书记

用泉州话演述流行于闽南的两大民间文学之一的仙伯英台故事。越州诸暨县南庄富翁,为掌中珠女儿英台择婿,特开放花园,求牡丹花诗为唯一条件。有一青年交出牡丹诗,英台却拒之且不能回诗。因而发愤读书,扮男装携书僮(亦女扮男装)登程,路上遇梁仙伯同乡东庄人,亦将前去杭州跟孙先生读书,倍感亲密。失怙的山伯先提议结义为兄弟。这可证明假装成功,但究竟是女儿身的英台未免处处露出破绽,被呆头呆脑的山伯点出尴尬的场面不止一次,英台终投降在送仙伯回乡路上戏鸳鸯时提出家乡有一妹可以许字,约二八、三七、四六──十日内在家乡见面,收山伯琴书为聘礼。仙伯合计二八、三七、四六为三十天,回到家乡时,英台已由其父纳同乡富家马俊厚聘了。仙伯病倒,幸得塾师大学士孙卓保荐仙伯为越州府知府,封英台为守礼恭人,收局。

白话元史

白话元史

《元史》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明宋濂等撰。修于洪武二年(1369),次年又做修改。二百一十卷。分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据元代各朝实录、诸家行状、墓表及《元经世大典》等编成,保存了较多史料。此书为《元史》白话文。

五经说

五经说

七卷。元熊朋来撰。朋来字舆可,学者称天慵先生,南昌(今江西南昌市)人。南宋度宗咸淳十年进士,仕元为福清县判官。除此书外,尚有《小学标注》、《天慵文集》等。此书亦称《熊先生经说》,包括 《易说》、《诗书说》、《春秋说》、《三礼说》、《大小戴记说》、《杂说》六部分。朋来之学恪守宋人,完全继承师说,门户所限,丝毫不敢逾越,所以在对五经的训释上,特别是在音义上与古音古义多有出入。但其书发明义理,立论颇为醇正,于礼经尤疏证明白,在宋学中已是非常难得的。今存有通志堂经解本。

四分律疏

四分律疏

一卷。唐代释智首(567—635)撰。智首,俗姓皇甫,祖籍安定(今甘肃泾川北),后徙漳滨。初为智旻弟子,后听道洪津律师。玄思历明,通冠群宗。隋定天下,智首随师入关,扶佛教历隋唐两代。在唐初,曾任僧纲。死后,太宗敕令予以国葬。对律部颇有研究。《四分律》原为印度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所传戒律,因全书内容分四部分,故有此称。它是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所依据的基本典籍。故受到教界学人重视,注解《四分律》的经疏很多,智首的《四分律疏》便是其中之一。智首以北齐律师道云所撰疏解,辨析诸部同异,定其取舍而撰成此疏。该疏原有二十卷,今仅存第九卷,即释四分律卷第十后半段至卷第十二。该律疏在内容上分十科料简,主要有:一配三业,二自作教人不同,三性进之义,四持犯差别,五僧尼差别,六诸部不同,七沙弥时作方便,进受具戒犯不犯义,以及明九十中有九种修相。因道云、道晖、昙随、洪理等所撰律疏早已失传,只有此疏保存至今,故显得尤为珍贵。正如《续四库全书》提要所说:“则斯卷之存,不次沧海之一珠,昆山之片玉”。具有较高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