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轩集

作者:张栻
南轩集

诗文别集。四十四卷,其中诗七卷。宋张栻撰。《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作三十卷、《宋史·艺文志》作四十八卷,恐皆非朱熹论定之本。《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叙及此集编纂过程言:“栻没之后,其弟枸裒其故稿四巨编,属朱子论定。朱子又访得四方学者所传数十篇,益以平日往还书疏,编次缮写,未及蒇事,而已有刻其别本流传者。朱子以所刻之本,多早年未定之论,而未年谈经论事、发明道要之语,反多佚遗,乃取前所蒐辑,参互相校,断以栻晚岁之学,定为四十四卷,并详述所以改编之故,弁于书首,即今所传淳熙甲辰本也。”据此可知宋代著录张集卷数不同之故。朱熹编定本注重中晚年论定之作,早年作品多有删削、遗佚。张栻早年写于永州之诗,如《题城南》、《马上口占》、《方广寺睡觉》等,诗皆佳而集中未收。此集南宋孝宗淳熙十一年甲辰(1184年)原刊本尚存于世,另有宋度宗时所刻残本、元刊本、明孝宗弘治(1488—1505)年间刻本、明世宗嘉靖(1522—1566)年间谬辅之刻本以及清圣祖康熙(1662—1722)年间剑光阁刊本、清宣宗道光(1821—1850)年间陈锺祥刻本、道光二十九年(1849)緜邑洗墨池本与清文宗咸丰四年甲寅(1854年)緜邑邑人重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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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武功县志

正德武功县志

陕西地方志。 明康海(1475—1540)纂修。三卷。海字德涵,号对山,陕西武功人。弘治进士,授修撰。为明中叶文学家、诗人。是志成于正德十四年(1519),约二万字。记事止正德十三年。正文分地理、建置、祠祀、田赋、官师、人物、选举志七门, 无细目。“艺文”则附见诸门各条之下。全志文简事賅。如田赋志对田赋、人口、商税、物价、物产皆有详记。官师志善恶并书,共记五十余人。康氏开文学家修志之始,所载多关国计民生、人心习俗,于当时及后世均有较大影响。此志刻本极多,有正德十四年、雍正十二年(1734)刻本, 《四库全书》、台北《中国方志丛书》等二十余种版本。另有乾隆二十六年(1761)玛星阿刻本附清孙景烈评注。高峰《陕西地方志考略》(《陕西图书馆》1982年创刊号)及向景安《陕西方志考略》(《陕西地方志通讯》1982、2)于此志均有论述,李之勤《陕西方志提要。正德(武功县志)》 (《陕西地方志通讯》(1982、2)等可资参考。

辽夷略

辽夷略

一卷。明张鼐撰。张鼐字世调,号侗初,明代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迁司业。天启(1621—1627)时屡迁少詹事,陈言十事,语斥近习,遭魏忠贤忌恨,擢南京礼部右侍郎,上疏引疾,忠贤责以诈疾,故削其籍。崇祯(1628—1644)初起故官协理詹事府,旋改吏部右侍郎,卒谥文节。著有《宝日堂集》,清乾隆(1736—1795)间入禁书总目。《辽夷略》一书即是从《宝日堂集》辑录。万历庚申 (1620)年,张鼐奉命东行,在归途中撰写了此书,主要记载辽东少数民族部落、住牧、及市赏等。首叙朵颜、泰宁、福余三卫,次叙海西、南关、北关诸夷以及建州女真各部族情况、道里远近,叙事条理清晰,非身历其境,不能如此详述。尤其是张鼐把明代自洪武(1368—1398)以来,于东北边防、三卫辖地,以及三卫与明关系所述更详,足补史事之缺。此书有宝日堂集本。清初史料四种本。

国史大纲

国史大纲

钱穆著。1940年6月商务印书馆初版。共分为上下两册,为当时教育部颁大学用书。1974年9月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修订本,至1983年出版修订本第10版。1933年,钱氏首创为北京大学历史系开设中国通史课程,曾先后编写过《通史纲要》、《国史读本》等发给学生课外阅读。1937年,北京大学迁至昆明,钱氏在播迁流离之余,继续在西南联大讲授中国通史。国难当头,感慨倍添,又因联大在流亡中,缺乏图书资料,钱氏于是决定于国难之日作国史,写出一部既有史料又有系统思想的通史著作。在资料不足、生活无定的艰难条件下,作者以随身携带积年所藏的通史笔记为基础,避居云南宜良僻静的山寺中,终于在1939年6月写成50万字的《国史大纲》。书首冠“引论”凡2万余言,突出体现作者的史学思想。他提出了史学和历史知识的重要性,不仅在于鉴古而知今,还应对未来的精神重建尽一份孕育和向导的责任,因此,主张中国人对本国史应抱有“温情与敬意”。在具体论述过程中,作者反对以西方模式来套解中国历史,反对把中国历史上的一切史实,均用“专制黑暗”一语概括。作者认为,社会经济是最下层之基础,政治制度为最上层之结构,而学术思想则是此二者间的中层干柱。历史事态之演进,总不出这三者之外。他指出,战国时期是学术思想的变动,秦汉时期是政治制度的变动,三国魏晋则是社会经济的变动。该书出版后,因其境界之高与议论之卓,被当时学术界称为近几十年来中国通史的最佳著作之一。至今仍不失为研治中国历史的必读书。

最妙胜定经

最妙胜定经

亦称《最妙定胜经》、《妙胜定经》。佛教经典。著译者不详。一卷。主要宣传只有修禅定才是最妙最胜的佛法。经中批判只重义解、不重实际修习的风气,认为只有通过禅定才能真正了达佛法深义,即使犯了四重五逆大罪,亦可由禅定消除。此经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天台宗慧思因读此经而勤修禅定,智顗、湛然的著作中也屡引此经。但隋《法经录》称此经“文理复杂,真伪未分”,归入疑经类。《开元录》在“疑惑再详录”中列入此经,在“伪经录”中又列入此经。此后此经被判为伪经,为历代大藏经所不收。但敦煌遗书中有收藏,敦煌藏文文献中亦有此经译本。

般若心经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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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经添足,一卷,明弘赞述,有科文,嘉与贯义合目。

十诵律

十诵律

凡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罗、鸠摩罗什合译。又称萨婆多部十诵律。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本书将戒律分为十项(十诵)叙述,故有此称,为萨婆多部(部派佛教说一切有部)之广律。此律之梵本多已发掘出土,且已刊印出版。律藏系整理佛陀所制定之戒律,故各部派所传,原则相同,但细部则不一致。十诵律首举比丘戒法有波罗夷法四条、僧残法十三条、不定法二条、舍堕法三十条、波逸提法九十条、波罗提提舍尼四条、众学法一○七条、灭诤法七条,合计二五七条,除戒条外,并一一解说。其次为七法、八法、杂诵二法等十七法(十七章),系说明僧伽之组织与管理,约为他律之犍度部。其次说明比丘尼戒,计三五五条。最后附增一法、优波离问法与比丘诵。唐代义净所撰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载,十诵律与义净所译之有部毗奈耶,同为有部之根本律。兹以十诵律与有部毗奈耶五十卷及有部苾刍尼毗奈耶二十卷相较,义净所译者相当于十诵律之比丘、比丘尼戒法,而内容较十诵律广泛,多载录本生因缘故事。据出三藏记集卷三新集律来汉地四部序录载,大迦叶所传之法藏原为八十诵,至优波掘多时,因恐后世钝根者无法完全受持,遂删为十诵。或谓罗什所译者系迦湿弥罗国所传之略律,义净所译者则系摩偷罗国所传之广本。又传来我国之四广律中,十诵律最早译出,盛行于南方,南朝之僧业、僧璩、道俨、智称等师皆精研此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