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诃止观卷第四
摩诃止观卷第四上
次、解释。分七:初、且通明渐顿二种。次今就下,方始别明今文方便。初文分二:初、通论顿方便。又四:初、释名。
方便名善巧;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能令无量行成解发,入菩萨位。
「方便」:即善巧之异名。谓善巧迥向,令成妙因也。不独圆顿止观所必需,即小乘止观,以及事禅等一切行门,均不可少。行者从初发心以权实不二之解,调停事仪,能使一行一切行,成三轨之真解,一发一切发,入于圆初住之菩萨位,故曰「善巧修行,以微少善根,能令无量行成解发」也。
次、引论证善巧之相。
大论云:能以少施、少戒,出过声闻、辟支佛上。即此义也。
以少小布施持戒,超出二乘极果之上,此圆顿善巧方便之义也。大论第九云:『小善能作大果,如赞叹一偈,称一南无,烧一捻香,奉献一华,必得作佛。』又第三十二问云:『菩萨云何少施?』答:『施在心不在事,心无悭贪,则所施之财物,多少不论;否则损己恼人,无以迥向菩提,佛所不许。』故知二十五法,堪为圆顿止观之前方便者,正由迥向及智导之力也。
又方便者,众缘和合也;以能和合成因,亦能和合取果。
上释善巧为方便,今更以众缘和合释之,故称为「又」,以因果皆因缘和合而成也。
「初禅」:楞严云:『清净心中,诸漏不动。』初禅之前,其心在缘,居然不动;有粗住、细住(欲界定、未到定)身如影、如云、空寂、犹见身心之相。倘内不见身,外不见物,一日乃至一岁,定心不坏,觉自心微动,或感微痒,即发八触(动、痒、轻、安、冷、煖、涩、滑),乃欲色二界,四大极微转换,正入初禅之相。此时有十功德(空、明、定智、善心、柔软、喜、乐、解脱、境界、相应),尚有五支功德支持禅(觉,即寻。观,即伺。喜、乐,即眼耳身三识之乐受。一心即定支。)此八触十功德,唯在初禅,二禅以上则无。
次、答。分四:初、离三毒为四分。
答:此当分别。何者?离三毒为四分。贪、瞋、痴偏发是三分,不名为等;三分等起,名为等。三毒偏起,是觉观而非多;三分等起,名觉观多。即是第四分也。
次、引论释等分。
成论呼此为刹那心。刹那心既通缘三毒,三毒等起,故知刹那之心,即是善恶成也。阿毘昙明此刹那心起但是无明、无记、善恶未成。何以故?虽通缘三毒,不正属三毒;既不正属,那得是善恶?虽非是恶,三毒因之而起,呼此无记为因等起,而不名为善恶。
「阿毘昙」:阿毘达磨之旧称,译对法。
三、离四分为五盖。
此二论虽异,同是明第四分也。离此四分为五盖:贪、瞋两分是两盖,开痴分为睡、疑两盖,等分为掉悔盖。
四、出长远之相。分二:初、正出。
若广开四分,一分则有二万一千烦恼,四分合有八万四千。约于苦谛,则是八万四千法藏;约于集谛,则是八万四千尘劳门;约于道谛,则是八万四千三昧陀罗尼等;约于灭谛,则是八万四千诸波罗蜜。四分法相,赅深若此;五盖理应高广。
「八万四千」:西天之法,显物之多。「烦恼」:行、住、坐、卧四威仪,各有二百五十戒,计成千数,三聚净戒各一千成三千,身、口七支各得三千,成二万一千,贪瞋痴等分,各具二万一千,成八万四千。「法藏」:能诠之教曰法藏,所诠之义曰法门。例贤愚经说:『分舍利,凡有三百五十度门;每门皆有六度,合二千一百,又对四分,合八千四百,一变十,合八万四千。』又如法华:『八万菩萨约一心具十法界,互具成百界,每界有相性等十如,则成数千,历十善成万法,约八正道,即八万法门矣。』
次、斥偏。
阿毘昙那得判贪止欲界?上地名爱,上亦无瞋,此义已为成论所难。若上地轻贪名爱,亦应轻瞋名恚耶?故知覆相抑异,未是通方耳。今释五盖,望于四分,通至佛地。
「知覆相抑异」:谨知五盖覆面通欲界,压抑四分通上之异说。
二、正释。分二:初明次第弃盖。分三:初明所破。又二:初视其偏计近盖之相。
上弃五盖相,此是钝使五盖:止障初禅,初禅若发,此盖弃尽;常途所论,祇是此意。
次、示所破利使五盖。
利使五盖,障于真谛,如前所明。空见之人,计所执为实,余是妄语;乖之则瞋,顺之则爱,即贪、瞋两盖也。无明闇心,谬有所执,非明审知,即睡眠盖。种种戏论,见诤无益,即掉悔盖。即虽无疑,后方大疑,何以故?既执是实,何所复疑?后若被破,心生疑惑。此五覆心,终不见谛。
指随自意中邪空者,是由此利使却生五盖;如前五欲中六十二见,皆名为欲;此利钝两盖,即观境也。
次、明能破。分三:初、明破盖入空观。
呵弃此盖,盖去道发,证须陀洹。从初果去,取真为爱,舍思为瞋,思惑未尽为睡,失脱妄念为掉,非无学名疑;故知五盖障真,通至三果。除此五盖,即是无学。
明入空破利;复因初果出利钝使之盖相,为后三果之所破。
次、明破盖入假。
复次,依空起盖,障俗谛理,所以者何?沉空取证,以空为是;譬如贫人,得少便为足,更不愿好者。保爱此空,即贪盖;憎厌生死,舍而不观,即瞋盖;无为空寂,不肯照假,乃至不识五种之盐,名睡盖;空乱意众生,非其境界,名掉悔盖;假智不明,名疑盖。此盖不弃,道种智俗谛三昧,终不现前;此盖若除,法眼明朗。
出假盖相,即依空起。「五种盐」:大论云:『六师不听食五种盐。』未知西方五盐为何。此土五盐,即颗(俗称粒盐)、绿、赤、白、邛(音穹);盐是味,赤等是色。亦有无学人不能辨之。
二、明破盖入中。
复次,依中起盖,障于中道,所以者何?菩萨贪求佛法,如海吞流,无有厌足生,名爱法;起顺道贪,此名贪盖。不喜二乘,大树折枝,不宿怨鸟,是名瞋盖。无明长远,设使上地,犹有分在;大论云处处说破无明三昧者,初虽破,后更须破;无智慧明,即睡盖。菩萨三业虽无失,比佛犹有漏失,名掉悔盖。初后理圆,而初心智慧不逮于后,是名疑盖。此盖不弃,终不与实相相应;此盖若除,真如理显,开佛知见。
「大树折技」:树宿众鸟,独于一鸟,枝为之折。树云:『是我怨家。』菩萨不喜二乘之心,如不宿怨鸟。「处处说破无明」:圆教住、行、向、地、等妙二觉,共破四十二品无明,故云「菩萨比佛犹有漏失」。
三、追结成长远之相。
此五盖法,不局在初心,地地皆有,唯佛究竟;八万四千波罗蜜,具足圆满,到于彼岸。故地持云:第九离一切见清净净禅。若得此意,盖相则长,非但欲界而已。
论文以等觉当第九禅,名离一切见,故见义不近,故至佛地五盖方尽。
次、明不次第弃盖。分三:初、文先斥次第。
复次,言语分别,逦迤阶梯;前钝利两盖,是凡夫时所弃;俗谛上盖,是二乘时所弃;障中道盖,是菩萨时所弃。如此论盖,后不关初。
「逦」:音里。「迤」:音一。「逦迤」:屈曲延长的样子。「后不关初」:分属三人弃盖不同。
次、引二论明次第之计。
地、摄二论师,多明此意;果头之法不关凡夫,那可即事而修?
「地论」:立三祇成佛,故非圆教;有坚慧金刚军、世亲诸论师。释华严十地一品,别行之十地。「摄论」:摄大乘论,无著菩萨造。「果头」:即果头佛果。
三、正明不次。分三:初、引佛化仪,以证圆教。
圆释不尔,何以得知?若为上地人说,应作法性佛,现法性国,为法性菩萨说之,何意相辅现此三界?为欲度此凡俗故,论此妙法使其得修;若言不尔,为谁施权,权何所引?
「法性」:大般若有十二名,异名同体。法性固具染净,谓性善性恶,因性具善恶,而生染净诸法。文意引佛化仪,以证圆教;倘圆不被凡,何不以法性身,为法性菩萨说。
次、正结示一心在凡,即可修习。
若得此意,初心凡夫,能于一念,圆弃诸盖。
结圆在凡。
三、正引经示相。分二:初、圆弃欲盖。分二:初、正引。
故大品云:一切法趣欲事,是趣不过。欲事尚不可得,何况当有趣、不趣?
明欲具诸法,当知欲是法界。
次、释出经意。分二:先略次广,初略明不可思议。
释曰:趣即是有,有能趣、所趣故,即辨俗谛;欲事不可得,即是明空;空中无能趣、所趣故,即辨真谛。云何当有趣、非趣?即是辨中道。当知三谛,祇在一欲事耳。
盖性即空、假、中,一念圆除。
次、广约思议,以示不思议相。分二:先明思议。
今更广释,令义易解。云何一切法趣欲事,是趣不过欲事?为法界故,一切法之根本。如初起欲觉,已具诸法;心麤不知,渐渐滑利;不能制御,便习其事;初试歇热,习之则惯;餐啜叵忘,即便退戒还家;求觅欲境,觅不知足;或偷或劫,或偪或贸;如是等种种求欲,而生罪过。若得此境,大须供养;或偷夺求财,或杀生取适;若其富贵,纵心造罪;若其贫穷,恶念亦广。欲罪既成,适有此有,则有生死,应遍受果;随在何道,欲转倍盛,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长;十二因缘,轮转无际。当知一切法,无不趣欲;欲法界外,更无别法;当知一切五盖如上说者,于初一念悉皆具足,皆为因缘生法,其义可见也。
「啜」:音错,拾食。「偪」:音褔,入屋义。「欲为法界」:指最初一念欲心,已具十法界性,必能次第生于欲果,故云「一切法之根本」。「一切法」:始终因果也。「初试歇热」:蕴积欲想,内热于心,初一行之,似如稍歇。
「供养」:以下荐上曰供,以卑资尊为养。「适有、此有」:纔趋欲境名适有,欲业已成名此有。「如上说」:如上所明利钝也。
次、撮(音错)合思议成不思议。分三:初、明观盖为空。
云何欲法界空?外五尘求不可得,内意根求不可得,中间意识求不可得,内外合求不可得,离内外求不可得,过去欲缘求不可得,现在欲因求不可得,未来欲果求不可得;横竖求之,毕竟寂静。欲即是空,欲空故,从欲所生一切法,亦即是空,空亦不可得。是为观空弃利钝盖也。
「横竖」:横即四句,竖谓三世。「过去、欲缘」:落谢五尘名过去,犹发现欲名欲缘。「欲因」:现在欲想。
次、观盖为假。
既识己心,一欲一切欲:即识一切众生,亦复如是。且置余道,直就人道种种色像、种种音声、种种心行、种种依报,各各不同。当知欲因,种别无量;一人因果,己自无穷,何况多人?一界如是,况九法界?一法如是,何况百法?譬如对寇,寇是勋本;能破寇故,有大功名,得大富贵;无量贪欲,是如来种,亦复如是;能令菩萨,出生无量百千法门;多薪火猛,粪壤生华,贪欲是道,此之谓也。若断贪欲,住贪欲空,何由生出一切法门?经云:不断五欲,能净诸根。如是观时,俗谛五盖,自然清净。
「寇是勋本」:寇多设阵须广,所破既大,其勋亦高;喻欲广功深。「大功名」:喻破欲入位。「大富贵」:喻位具诸法。「多薪火猛,粪壤生华」:欲如薪,多则成粪壤(无块的土),观如火,猛则生火华。「自然清净」:(俗谛若成)位在圆八至十信,故能净六根。
三、明观盖为中。
虽能如此,未见欲之实性,实非空,亦复非假;非假故,岂有无量;非空故,岂有寂然;空及假名,是二皆无;无趣,无非趣。无趣者,利钝两番,五盖玄除;无非趣,一番五盖除,得识中道;又一番除,无所断破,无所弃灭;而四番五盖,一念圆除,破二十五有,见欲实性,名王三昧,具一切法。是名圆观弃于圆盖。
「二十五有」:大经二十五曰:『破无明枷,系生死桎(脚镣),达二十五有,不能得离。』三界为实有(欲界有十四,色界有七,无色界有四,见辅行卷二偈颂),因缘为假有,实性为妙有。「王三昧」:又名三昧王,首楞严定异名,一切三昧悉入其中。
三、判位。
如是法门,名理即是;作如此解,名名字即是;初心此观,名观行即是。如上诃色,即净眼根;诃声,即净耳根;诃香,即净鼻根;诃味,即净舌根;诃触,即净身根;弃五盖,即净意根。六根净时,名相似即是;三惑破,三谛显,名分真即是;若能尽欲盖边底,名究竟即是。圆弃欲盖既尔,弃余盖亦然!
第四、调五事。分四:初、先标列。
第四、调五事者。所谓:调食、调眠、调身、调息、调心。
次、举本譬。
如前所喻,水土不调,不任为器。
三、合法。
五事不善,不得入禅。眠、食两事,就定外调之;三事就入、出、住,调之。
四、正释(亦先事次理,眠食各为一调,余三合为一调)。先明事。分三:初、二事各调。又二:先、调食。
调食者:增病、增眠、增烦恼等食,则不应食也。安身愈疾之物,是所应食。略而言之,不饥不饱,是食调相。尼犍经曰:噉食太过,体难回动;窳惰懈怠,所食难消,失二世利;睡眠自受苦,迷闷难醒寤。
「尼犍」:是外道出家之总名。修裸形、涂灰等离系苦行,有尼干子问无我义经一卷,马鸣集,宋日称等译。「窳」:音雨,惰懒之谓。
次、调眠。
调眠者:眠是眼食,不可苦节,增于心数,损失功夫;复不可恣。上诃盖中,一向除弃,为正入定障故;此中在散心时,从容四大故,各有其意。略而言之,不节、不恣,是眠调相。
「恣」:音资,纵也。佛告阿那律:『眼以眠为食,乃至意以法为食,涅槃以不放逸为食。』
三、三事合调。分三:初、明合调之由。
三事合调者:三事相依,不得相离。如初受胎,一煗、二命、三识;煗是遗体之色,命是气息报风连持,识是一期心主。托胎即有三事,三事增长,七日一变。三十八七日竟,三事出生名婴儿,三事停住名壮年,三事衰微名为老,三事灭坏名为死。三事始终不得相离,须合调也。
「煗」:同煖,音选,柔貌。「七日一变,三十八、七日竟」:如阿难问经,佛为难陀说入胎相,总有三十八个七日,三事成就,方向产门,乃至老死,三事变灭。初七、名柯罗逻(如薄片)。二七、名阿浮陀(如厚酪)。三七、名闭手(如短小药杵)。四七、名伽那(如温名)。五七、名波罗奢呵(五胞开张)。六七、现膝相。七七、现手足相。八七、现手指相。九七、眼、耳、鼻、口、大小便道相。十七、坚实有风门,吹胎如囊。十一七、七孔开彻、母性改常。十二七、生大小肠、如丝綖,有三支节,一百死穴。十三七、生饥渴想,母食资润。十四七、生九脉,交络缠绕。十五七、生三十脉,一边各十,又十四脉泒八万名。十六七、气息通。十七七、眼得光。十八七、诸根明。十九七、诸根具。二十七、生诸骨。二十一七、生肉。二十二七、生血。二十三七、生皮。二十四七、生肤。二十五七、血肉长。二十六七、生发。二十七七、以业力故,分别端丑,以手掩面,蹲踞而坐。二十八七、生八种想,谓座榻园林等。二十九七、生光润五色别异。三十七、长发爪。三十一七,至三十五七,人相具足。三十六七、生厌离心不乐。三十七七、生秽狱想。三十八七、风力所转,头向产门,由两臂出产门。每于一七,各有一风,吹令变异,风各有名,具如彼经。生已,八万户虫从身而生,纵横饮噉,左右各五百,诸节各有若干虫户,长大衰老,常与虫居。是则三十八七,计日成二百六十六。「三事」:寿、煗、识,与身、息、心。煗名身,息名寿,识即心。
次、正明调法。
初入定时,调身令不宽、不急;调息令不涩、不滑;调心令不沉、不浮。调麤入细住禅中,随不调处,觉当检校,调使安稳;如调弦入弄,后不成曲,即知弦轸差异,觉而改之。若欲出定,从细至麤,备犹如次第禅门也。
文列「入定时」「住禅中」「欲出定」:三时调之。「次第禅门」: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之异名。禅门中调身云:『夫坐者,须先安处,使久无妨。若半加,以左压右,牵来近身,使与左右䏶齐。若欲全加,更䟤(音薜,蹋也)右以压左,宽衣带,周正身,当心安置,挺动支节,勿曲、勿耸、正头、直项,令鼻对脐,是身调相。』调息者:『将身调已,开口吐胸中气。舌向上腭,闭眼令断外光。』调心者:『一者调乱,令不越逸,二者调心,令沉浮得所,若心沉时,系念鼻端,心若浮时,安心向下。』初入调三之相,住在禅中。「如调弦入弄」:弄音衖,乐器名,如梅花三弄。「后不成曲」:喻住禅中,三事不调,心不入法。「轸」:音枕,弦上转的小柱。若欲出定,渐渐申舒,按摩其身,渐渐吐纳,细细呼吸,勿令外粗顿冲内细,渐渐放心,缘于外境,心仍观了本所缘境。调三事法,委在禅门。
三、调三事意。
若能调凡夫三事,变为圣人三法;色为发戒之由,息为入定之门,心为生慧之因。此戒能舍恶趣凡鄙之身,成办圣人六度满足法身;此息能变散动恶觉,即成禅悦法喜,因禅发慧,圣人以之为命;此心即能改生死之心,为菩提心真常圣识。始此三法,合成圣胎,始从初心,终至后心,唯此三法,不得相离(云云)。
文意令至三德,故云「为圣人三法」。是故身、息、心三,为三学之由;转凡身以成法身,转凡息以成慧命,转凡心以成菩提。凡夫三法为始,初修圆观,名为「圣胎」。初住出胎,妙觉成就。
次、明理(亦为三段,初调食,并约三谛三观)。初、空观。
观心调五事者:如前法喜禅悦为食也。初观真谛所生定慧,多为入空,消净诸法,此是饥相。法华云:饥饿羸瘦,体生疮癣也。
食中引法华经,追诱文。无中道法食为「饥饿」,无圆万行为「羸(音雷)瘦」,(喻修因褔少)未有清净法身,唯有尘沙无明为「疮癣」。
次、假观。
第二、观俗谛所生定慧,多是扶俗,假立诸法,名为饱相。故云:历劫修行恒沙佛法。
三、中观。
是二观,饥饱不调;中道禅悦法喜,调和中适,无二边之偏,是名不饥不饱(云云)。
次、调眠三观。分三:先、空观。
调眠者:空观未破无明,无明与空合;沉空保住,眠相则多。
次、假观。
出假分别伏无明,眠相则少。
三、中观。
今中道观从容。若断无明,一切善法则无生处;尘劳之俦,是如来种。不断痴爱,起诸明脱;若恣无明,无上佛道,何由得成?经云:无明转,即变为明;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无明性、明性,无二无别;岂可断无明性,更修明性耶?不住调伏,不住不调伏,即是理观调眠也。
三、三事合调(文有三番,一番约教,二番约观,文虽标合,义必各释,义虽各释,理实不分)。初约教分三:初、调身。
合调三事,即为三番。大经云:六波罗蜜满足之身;调如此身,令不宽不急。大品云:乐说辩卒起,是为魔事;不卒起,亦是魔事。卒起者,卒行六度是急卒,放舍是宽,不卒不宽是身调相。
「卒」:音粗,仓猝也。又当终了讲,如云『卒底于成。』「乐说辩」:四无碍辩之一,谓法、义、词、说。在口曰辩,在意曰智。「六波罗蜜满足之身」:调无作六度,令满足法身。故大经师子吼云:『六波罗蜜满足之身。』「大品云,乐说辩等」:六度以般若为本,故龙树曰:『前五度如盲,后一度为导。』余五度又与般若互严,故便六度皆成乐说。乐说法,又为般若之相。般若经云:『乐说卒不卒起等。』只是欲说不欲说,总之求名生著,退俱是魔事。
次、调息。
调息者:以禅悦、法喜、慧命为息。如大品云:般若非利、非钝。若钝,名为涩;若利,即名为滑;不钝、不利,名息调相。
「禅悦」:入于禅定,快乐心神。「法喜」:闻法生欢喜。维摩诘以法喜为妻,慈悲为女。苏轼曰:『虽无孔方兄,幸有法喜妻』。「慧命」:法身以智慧为寿命。四教仪曰:『末代凡夫,于佛法中起断灭见,夭伤慧命,亡失法身。』「般若非利非钝」:利钝是空假,中道非此二。「钝为涩,利为滑」:不光滑为涩滞。
三、调心。
调心者:菩提心难得,是为沉;菩提心易得,名为浮;非难非易,是为调相。
「菩提心」:菩提旧译为道,新曰觉。大论四十一曰:『菩萨初发心,缘无上道,我当作佛,是名菩提心。』「非难非易」:二乘出欲界,辅行云:『经八六四二故为难。』例斯陀含一来果,思惑有九品,经七番生死断之。所谓以惑润生,经生断惑。颂曰:『初品润二生,三三四各一,五六共润六,第七断三品。』(经二番生死,断上上品,次经三番生死,断上中、上下、中上三品,再经一番生死,断中中、中下两品,又经一番生死,断下上、下中、下下三品,尚余三品思惑,犹润一番生死)藏教菩萨,既云已发,名之为易。圆人六节,六故非易,即故非难。
次、约观二番中:初番中三观共,三事各。次番中三观各,三事合。初番中,调心在初者,随便而已,寄事显理,前后无妨。分三:初、调心。
次约三观调三事者:以微妙善心为菩提心,如前明四种菩提心。若三藏通教,为断结入空,以真为证,此心为沉;若别教化他出假,分别药病,广识法门,发菩提心,此心为浮;若圆教,观实相理,双遮双照,非空故不沉,非假故不浮,发如是心,名为调相。
「如前明四种菩提心」:五略中发大心,列十种菩提,止观卷一综列四种菩提(推理、睹佛相好、神变、闻种种法)。
次、调身。
调身者:通教断惑,明六度为急;别教出假,分别为宽;中道不依二边,为不宽不急也。
三、调息。
调息者:通教慧命,入空为滑;别教,入假为涩;中道不依二边,为不涩不滑。
次番、三观各,三事合。分三:初、空观。
复次,约三观各各调者:初观、止身、息、心,为急、滑、沉;次观身、息、心,为宽、涩、浮;若能中适,即成方便,得入真谛。
次、假观。
第二观、止身、息、心,为急、滑、沉;观身、息、心,为宽、涩、浮;能止观中适,则成方便,发道种智,见俗谛理(云云)。
三、中观。
中道止身、息、心,为急、滑、沉;观身、心、息,为宽、涩、浮;若能中适,止观从容,即成方便,得入中道,见实相理也。
三、结位。
行者善调三事,令托圣胎。如即行,心未有所属,应当勤心,和会方便,智度父母,托于圣胎。岂可托地狱、三途、人、天之胎耶?
「智度父母」:行人未有所获者,但勤行权智父、实慧母,令成圣胎。
第五、行五法(文义同前,而不分事理)。分五:初、标列。
第五、行五法者。所谓:欲、精进、念、巧慧、一心。
次、譬。分二:先牒前本喻。又二:初、反譬无三法。
前喻陶师,众事悉整,而不肯作,作不殷勤,不存作法,作不巧便,作不专一,则事无成。
先反譬无五法,则所作不成。「不肯作」:譬无乐欲。「作不殷勤」:譬无精进。「不存作法」:譬无念。「作不巧便」:譬无慧。「作不专一」:譬无一心。「则事不成」:譬不成正行。
次、反合无五法。
今亦如是。上二十法虽备,若无乐欲希慕、身心苦策、念想、方便、一心决志者,止观无由现前。
「若无」二字,冠下五句。若无「乐欲希慕」:合无乐欲。若无「身心苦策」:合无精进。若无「念想」:合无念。若无「方便」:合无巧慧。若无「一心」:合无一心。「止观」:合正行。上二十法虽备,若无五法,则「止观无由现前」。
次、正合有五法。
若能欣习无厌,晓夜匪懈,念念相续,善得其意,一心无异,此人能进前路。
「若能」二字,亦冠下五句。若能「欣习无厌」:合有乐欲。若能「晓夜匪懈」:合有精进。若能「念念相续」:合有念。若能「善得其意」:合有巧慧。
若能「一心无异」:合有一心。「此人能进前路」:合正行成就。
次、重立二譬。分二:初船喻。
一心譬船柁,巧慧如点头,三种如篙橹;若少一事,则不安稳。
船游法性之水,以至彼岸。「篙」:音高,撑船竿。「橹」:音鲁,使船行进的用具。
次、鸟喻。
又如飞鸟,以眼视,以尾制,以翅前。
从初发心,游实相空,至涅槃果,以圆初住为所至。
三、举浅况深。
无此五法,事禅尚难,何况理定?
「事禅」:有机应,故不一,有漏定。大论云:『三阿僧祇时,六波罗蜜者,是乃事禅,事智满耳。』「理禅」:同如,故不异,无漏定。俱舍云:『道树以前四波罗蜜满,至佛果位,二波罗蜜满,此约缘理禅,理智始满。』
四、结意。
当知五法,通为小大、事理,而作方便也。
「大」:即衍门三教。「小」:即三藏。「事」:即世禅。「理」:即出世。又世、出世各有事理。今圆教于五品(外凡)前,立二十五法,为远方便,所观十境为正修近方便。前三教于外凡(藏三资粮,通干慧地,别十信)之前,亦立二十五法为远方便。近方便所观各别。前四科寄事显理。今此五法,即事论转,随为何修,而生乐欲,乃至一志。
五、正释中,先判定体方便不同,次正释方便。初文又二:先旁引成论璎珞,明方便不同。
成论用四支为方便,一心为定体。若然者,四禅皆有一心;一心无异,云何判四禅之别?今不用此。若璎珞云五支皆方便,第六默然为定体;四禅俱有默然,亦难分别。
大论十七曰:『若能诃五欲、五盖,行五法,行此得五支(觉、观、喜、乐、一心),成就初禅』。俱舍意:初禅二十二心数(大地十、大善说十,及觉与观)发于同时,于中取强者为五支林,皆是定体。成实论:明五支前后相次而起,取四支为方便,一心支为实体。「一心支」:新曰定支,默然在定。「璎珞」:有菩萨本业璎珞经,摄于大乘律部。菩萨璎珞经,摄于方等部。璎珞成论,取舍不同,皆非今正意。
次、今家正用,即此五法,俱为方便。
若毘昙用五法为方便,五支皆为定体,所以有四禅通别之异。一心为通体,初支为别体,故云觉观俱禅,乃至舍俱禅。别支与一心同起,得简一心有深浅异。释论同此说,今亦用之。
「毘昙」:新曰阿毘达摩,乃大小论藏之总名。大论同毘昙所说,为天台正用。
次、正释方便。分二:初约初禅,次约三观。初禅中分五:初、欲。
论文解五法者。欲者:欲从欲界到初禅。
次、精进。
精进者:欲界难过,若不精进,不能得出;如叛还本国,界首难度。故论云:施、戒、忍,世间常法;如客主之礼,法应供给。见作恶者被治,不敢为罪,或少力故而忍,故不须精进;今欲生般若,要因禅定,必须大精进,身心急著,尔乃成办。如佛说血、肉、脂、髓,皆使竭尽,但令皮骨在,不舍精进,乃得禅定智慧;得是三事,众事皆办。是故须大精进也。
「今欲生般若」:别约远论。即求初禅五法,并为初禅方便,若尔般若亦是世智。「如佛说等」:如瑞应经云:『不得佛,终不起。』「得是三事」:精进、定、慧合论。
三、念。
念者:常念初禅,不念余事。
四、巧慧。分二:初、正明。
慧者:分别初禅尊重、可贵,欲界欺诳、可恶。初禅为攀上胜妙出,欲界为厌下苦麤障。因果合论,则有十二观。
「因果合论,则有十二观」:初攀为因,至上为果;初厌为因,去下为果。厌下苦粗障,欣上净妙离,为六行观,亦名厌欣观。三界分九地,以有漏世智,次第断下地之惑。外道仅断至有顶(色界顶天)修惑,见惑非彼所断。须观四谛之无漏智,断见修三惑。
次、简异。
若依此言,与外道六行同;但外道专为求禅。今佛弟子,用邪相入正相;无漏心修,还成正法,是为巧慧。
佛弟子暂修世禅,亦为渐次之门。故在三观之初。
五、一心。
一心者:修此法时,一心专志,更不余缘;决定一心,非是入定一心也。
决定一心求初禅。「入定一心」:是正修,非方便也。
次、约三观。分三:先、空观。
复次,欲者:欲从生死而入涅槃。精进者:不杂有漏名精,一向专求名进。念者:但念涅槃寂灭,不念余事。巧慧者:分别生死过患,贤圣所诃;涅槃安乐,圣所称叹。一心者:决定怖畏,修八圣道,直去不回,是为方便而得入真。
「八圣道」:即八正道,俱舍作八圣道。
次、假观。
复次,欲者:欲广化众生成就佛法。精进者:虽众生性多,佛法长远,誓无退悔。念者:悲心彻骨,如母念子。方便者:巧知诸病,明识法药,逗会适宜。一心者:决定化他,誓令度脱,心不异、不二。
三、中观。分二:先、约求中道般若,即是求于中道之教。
复次,欲者:如萨陀波仑,欲闻般若,不自惜身命。精进者:为闻般若故,七日七夜,闲林悲泣;七岁行立,不坐不卧。念者:常念我何时当闻般若,更无余念。巧慧者:虽有留难,留难不能难;如卖身、魔不能蔽,隐水、更能刺血;转魔事为佛事,即巧慧。一心者:决志不移,不复二念也。
「萨陀波仑」:菩萨名,译常蹄。「七岁行立」:常蹄菩萨到众香城闻般若,适值常宣般若的昙无竭菩萨(具名达摩郁伽多,译法盛)入定,待起定,故曰七岁行立,不坐不卧。「卖身等」:常蹄初闻空声,知有昙无竭菩萨;为求供养,以自卖身,高声唱令,为魔所蔽,人无闻者;唯有一长者女,为菩萨办供具,魔不能蔽。「刺血等」:常蹄于彼行立,过七岁已,菩萨定起;求水洒地,以散香华,为魔隐水;更加精进,自刺身血,魔虽隐水,增其善巧勇猛之念。常蹄求不共般若,此系引证也。
次、约修中道之观。
复次重说,欲者,欲从二边,正入中道。不杂二边为精,任运流入为进。系缘法界,一念法界为念。修中观方便名善巧。息于二边,心水澄清,能知世间生灭法相;不二其心,清净常一,能见般若也。
初是欲,不杂下是进,系缘下是念,修中下是慧,于二边下是一心,准义亦应更明一心三观;教中已是不共般若,何殊一心。
三、结示二十五法功用。
此二十五法,通为一切禅慧方便;诸观不同,故方便亦转;譬如曲弄既别,调弦亦别。若细分别,则有无量方便;文繁不载,可以意得。
「一切禅慧方便」:以世禅四教导此二十五法,则所为皆别,故云「亦转」。
世禅,禅禅不同,诸教四门,门门不同,故云「无量」。
四、正明今文方便功深,即为圆顿远方便也。以对十境,为近、为内故也。
今用此二十五法,为定外方便,亦名远方便;因是调心,豁然见理。
五、明证既见理,理无远近。分二:初、释。
见理之时,谁论内外?岂有远近?
次、引证。
大品云:非内观得是智慧,非外观、非内外观,不离外观、不离内观、及内外观,亦不以无观,得是智慧。
辅行云:『既见理已,理无远近;即以远方便为外,近方便为内,以此方便,观不思议,见不思议;虽复更论内外远近,虽非内外,必假内外,成于妙观,故云不以无观得是智慧。是智慧者,中道种智,以为能观。』
六、且寄未见理前,须立方便。
今且约此,明外方便也。
未见理前,须立此二十五法外方便也。
七、破执。
然不可定执而生是非。若解此意,沉浮得所,内外俱成方便;若不得意.俱非方便也。
辅行云:『若以解导事,及观境界,不失观意,则俱成方便;若失此意,则内外俱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