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文字记

作者:顾炎武
金石文字记

清顾炎武编著。全书凡6卷,共裒辑所见汉以来碑刻300余种,后又有顾氏门人吴江潘耒补遗20余种。所收碑刻以时代为次,各条下均缀以跋语,无跋者具列立石年月及撰书人姓名。本书证据今石,辨误正讹,抉剔史传,发挥经典,考释较欧阳修《集古录》、赵明诚《金石录》更为精核。例如卷三“少林寺碑”条,先注明作者、书体、年代、地点,云:“裴漼撰并书,行书,开元十六年七月,今在大殿东南钟楼下。”然后对碑文的行款、格式、文字逐一加以考订。又如卷五对唐长安国子学石经上的文字详加论证,确凿有据,灿然可观,充分显示了顾氏的深厚功力。但本书也间有讹谬,例如卷一引据马定国、杨慎的说法,斥石鼓为伪品,即失之臆断。本书有光绪十四年(1888)上海扫叶山房《亭林先生遗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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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汤显祖作。论述了戏剧的产生与发展、戏剧的力量和作用、演员的修养和表演诸问题。认为“人生而有情,思欢怒愁,感于幽微,流乎啸歌,形诸动摇”。因此,戏剧起源于“情”。指出戏剧的力量和作用,在于表现人生、表现历史的极大可能性,能够“生天生地,生鬼生神,极万物之途,攒古今之千变”,从而说明戏剧可以发挥艺术家的想象力和创造性,突破现实时空的限制,在舞台上创立一个意象中的世界;还指出戏剧具有感发人情、陶冶性灵、启迪良知的伟力。总结了表演艺术的规律性,即要求演员全身心献于艺术,“一汝神,端而虚”,“绝父母骨肉之累,忘寝与食”;注重平时的生活积累与艺术修养,“动则观天地人鬼世器之变,静则思之”,“少者守精魂以修容,长者食恬淡以修声”;有求真而传神的艺术表演,“微妙之极,乃至有闻而无声,目击而道存”;使观众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感染,引起联想,进入完全忘我的境界,“舞蹈者不知情之所自来,赏叹者不知神之所自止”。载于《汤显祖诗文集·玉茗堂文之七: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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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元气接要保生之论,撰人不详。似出于唐宋间。一卷,收入《万历续道藏》。此书言导引服气、炼丹养生之道。谓混沌之初,元气凝而成水。水为丹祖,乃五行之首,万物之根。炼丹须以此真一之水入于华池,方能交感结胎。又称此水即黑铅,其真精号真铅,长与太阳流珠和合,长养万物。水中生金。号曰白金,是真水银,乃还丹根基。采为丹基,行功进道,按「四季八节二十四气七十二候昼夜百刻」,依法修行导引、吐纳、潄咽之术,即可身安体健,除病延年,「久行者仙道不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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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天经颂解,金元时道士王吉昌撰。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赞颂类。此书为《元始天尊说生天得道经》之注解。注文以七绝颂诗体写成。逐句解说经义。大抵以性命双修为宗旨,宣扬清静修心,并涉及内丹惨炼。其说本于全真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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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曰:戒之不饮酒,常当莫念醉,五声味相和,混沌乱正气。戒之不食肉,心当莫念煞,含血有形类,元气所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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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狄公案》、《狄梁公全传》。长篇小说。清佚名撰。六卷六十四回。书叙唐武则天时期,山西太原人狄仁杰,颇有才学,被荐为汴州参军,旋官昌平令尹。忽闻报谋害人命案,派随将洪亮先去细访,狄公亦作卖药者微行一破毕氏老妇之子毕顺为其妻杀害事。第二案为李王氏女黎姑嫁后暴死案。第三案为白马寺恶僧怀义秽乱春宫,狄公上报武后,武后徇私,狄公仗义执言,终将奸僧治罪。并阉割武后暗养于宫中的薛敖曹。第四案武承业诬告远谪房州的太子庐陵王谋反,武三思妄图嗣位,重金收买李飞雄令其冒卢陵王号反叛,狄公派洪亮等巧计降服李飞雄,并力劝武后,使武后与庐陵王母子前嫌尽释。庐陵王回京时狄公已死。张柬之用计谋铲除佞臣贼子,庐陵王复位登基。故事离奇,有一定历史根据。有光绪十六年(1890)上海书局石印本(题《绣像武则天四大奇案》),光绪二十八年上海耕石书局石印本(四册),民国二年(1913)文元书局石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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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君存惠传,一卷,佚名,编号二八六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