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笔录
作者:魏了翁
一卷。旧题南宋魏了翁 (1178—1237)撰。魏了翁生平事迹详见 《周易要义》。此书卷末有悔馀老人跋,称“竹坨自粤游回,钞鹤山笔录一卷见示,予意必陈腐满纸,漫不省也。近因笺注苏诗,试取检阅,则见辨核纪录,皆有真趣,卓乎不说名家。毛氏《津逮》既镌其题跋而不及此,想汲古阁中亦无此藏本也。”悔馀老人为查慎行别号,竹坨不知为何人。四库馆臣修《四库全书》时考证,朱彝尊《曝书亭集》无此书跋,而查慎行补注苏诗亦无一字引此书,跋中“辨核纪录,皆有真趣”二语,文义不通,怀疑其书不出查慎行之笔。陆煊将其书刻入《奇晋斋丛书》时,又作跋语云,“《唐宋丛书》曾刻魏了翁《经外杂钞》二卷,此才及十分之三,大段相类,而互有异同。”其实,《鹤山笔录》就是节录 《经外杂钞》,杂记经史文化诸事,并注以自己的见解。《四库全书总目·存目》怀疑当时书贩所为。但其节录 《经外杂钞》之文,具有参考价值,可供治文史者参证。今有《奇晋斋丛书》、《函海》、《学海类编》等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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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集
诗文别集。又称《方舟先生集》。二十四卷。宋李石撰。《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著录为正集五十卷、后集二十卷。《宋史》未著录,知传世不多。《文渊阁书目》卷九著录为一部四册,《箓竹堂书目》卷三同。《国史经籍志》卷五著录同《直斋书录解题》。清高宗乾隆(1736—1795)间修《四库全书》时,其书已久佚,乃自《永乐大典》辑出,编为二十四卷:卷一至卷六收赋二首、五古五十六首、七古八十首、五律四十八首、七律六十一首、五绝四十五首、六绝三十首、七绝一百九十一首、词三十四首。卷七至卷一八,收奏议、札子、表、状、策问、议、书、序、赞、记、启、辨、说、题跋、简、铭、疏、文、偈、祝文、墓志铭、祭文、杂著等各体文共二百七十二篇。卷一九至二四,录所论《周易》、《左氏》、《诗》之语。今有影印《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四库全书珍本初集》本。栾贵明《四库辑本别集拾遗》复自《永乐大典》残卷辑得诗十首、赋一首。
易经
虽然家族秘史谜云满布让琵琶很迷惘,但童年毕竟是悠长而美好的。十八岁那年,她因为惹怒了父亲与后母,惊险地逃出那个囚禁她的豪宅,去投奔母亲与姑姑。原本母亲打算让琵琶去英国留学,却遇上了战争爆发,只好安排她去香港大学念书。此时琵琶才发现上海在拉扯着她的心,她爱上海,就像从前的人思念着自己的未婚夫! 求学时期的琵琶初尝团体生活的热闹,并结识了风趣的印度女子比比,但烽火很快地威胁到香港,学生们也开始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琵琶备感流落异地的恐惧与无助,然而母亲非但没能给她半点依靠,反而更显疏离防备。 随着香港被日军占领,琵琶不得不中断学业,她和比比商量要一起回上海,她相信只有故乡能与自己的希望混融!为了拿到船票,琵琶必须发挥从小累积的世故与智慧,即使那要冒上生命的危险…… 接续《雷峰塔》的故事,《易经》描写女主角十八岁到二十二岁的遭遇,同样是以张爱玲自身的成长经历为背景。张爱玲曾在写给好友宋淇的信中提及:「《雷峰塔》因为是原书的前半部,里面的母亲和姑母是儿童的观点看来,太理想化,欠真实。」相形之下,《易经》则全以成人的角度来观察体会,也因此能将浩大的场面、繁杂的人物以及幽微的情绪,描写得更加挥洒自如,句句对白优雅中带着狠辣,把一个少女的沧桑与青春的生命力刻划得余韵无穷!
京华碧血录
章回小说。林纾著。作于1917年。商务印书馆1923年出版。原名《剑腥录》,后改现名。全书五十三章。以目击者的身份记录庚子事变的经过,穿插男女爱情故事。男主人公邴仲光在水边向渔人买得一柄碧色锋利的古剑。数月后,在杭州西湖开化寺拜一个叫僧履的老僧为师,后又在僧蠲处学艺数月。仲光在杭州超山赏梅时偶遇能书善画的女子刘丽琼,二人一见钟情。时值庚子事变,京师一片混乱,几经磨难,二人终于在塘西小村完婚。书中写进作者本人的不少经历,对庚子事变前后联军屠城,碧血频洒,生灵涂炭,均无不涉及。作者借王壬(即大刀王五)之口,暗示“清社将屋,革命必成”,但对义和团则持反对态度。小说力图牵合政治小说与言情小说的特点,但两者未能有机结合,叙事言情曲折委婉,结构稍嫌累赘。
笑得好
笑话集。清石成金撰。成金,字天基,号惺斋,扬州人。清初文学家。著有《传家宝》等。此书分初、二集,流传较广。其中采录了一些民间笑话,如《剔灯棒》、《哑子说话》、《笑话一担》、《灭火性》、《虎诉苦》、《市中弹琴》、《磕睡法》。有乾隆四年(1739)刻本。本书初集《小引》叙述撰录目的为:“人以笑话为笑,我以笑话醒人,虽然游戏三昧,可称度世金针。”全书共收笑话200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广度与深度,超出清人它种笑话集之上。
两汉诏令
宋代林虑、楼昉辑录。二十三卷。书前有林虑序,另有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蒋瑎序及元顺帝至正九年(1349)苏天爵序。元刊本。林虑曾任开封府椽,楼昉曾任宗正寺主簿。林虑辑录的《西汉诏令》十二卷,从班固汉书中辑录汉高祖元年至汉平帝元始五年(公元前206年至公元5年)历朝皇帝的诏令。其中有高祖疑狱诏,文帝除诽谤法诏、诏议犯法者收坐、除肉刑诏,景帝诏议受所监临令、减笞诏、谳狱诏,武帝诏议不举孝廉者罪、赦天下诏,宣帝子首匿父母等勿坐诏,元帝诏毋征召证案不急之事,成帝减死刑诏,哀帝限名田诏等。楼昉辑录的《东汉诏令》从各种史书中蒐集了汉光武帝建武元年至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5—214)间皇帝的诏令,共十一卷。其中有光武帝省刑罚诏、赦殊死以下、田租三十税一诏、杀奴婢不减罪诏,明帝公卿遵时令平罚诏,章帝纠嫁娶非法者诏、诏纠狱吏胁迫无辜、诏除禁锢、胎养令,和帝察荷吏诏,献帝原轻系狱等。该书对研究汉代法制和汉代统治者的法律思想有一定参考价值。
孝经郑注
郑玄《孝经注》于魏晋之际主要在民间流传,东晋元帝时始立于学官。唐玄宗为《孝经》作注,多引郑注。宋代邢昺作《孝经正义》,用唐玄宗注,郑注逐渐少见。南宋乾道年间,熊克、袁枢得郑注,刻于京口,即京口本。南宋以后,此书散佚。 对《孝经注》从事辑佚工作的,主要是清代学者。主要有:王谟辑《孝经注》1卷,见《汉魏遗书钞·经翼》;袁钧辑《孝经注》1卷,见《郑氏佚书》;孔广林辑《孝经注》1卷,见《通德遗书所见录》;陈鱣辑《孝经郑氏注》1卷,见《涉闻梓旧》、《丛书集成初编·哲学类》;严可均辑《孝经郑注》1卷,见《咫尺斋丛书》第三集;臧庸辑《孝经郑氏解》1卷,见《知不足斋丛书》第二十一集;黄奭辑《孝经解》1卷,见《汉学堂丛书·高密遗书》、《黄氏逸书考·通德堂经解》。此外,日本学者冈田挺之也辑有《孝经郑注》1卷,见《知不足斋丛书》第二十集、《榕园丛书》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