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旧续闻

作者:陈鹄
耆旧续闻

宋代文言轶事小说。全名为《西塘集耆旧续闻》。有二本,一本题陈鹄西塘撰;一本题南阳陈鹄录正,则似旧有此书,陈鹄仅缮写校勘而已。 《四库全书总目》以为前一说为近是。十卷,有《知不足斋丛书》本、 《四库全书》本、 《丛书集成初编》本等。本书录北宋时士大夫遗事及南宋名臣、学者的言行,内容颇丰富。有些条文下注出所说人姓名,有些条文下注明所引书名,有《古今诗话》、 《陈辅之诗话》、 《庚溪诗话》、 《金坡遗事》、 《温氏杂志》等,而多数则不予说明。不作说明的条文中,有一些亦为据他书所采录,采录时甚至连原作者行文的口气、称谓也未作改动。但不见于他书的内容也较多,其中所记北宋元祐诸人的事迹,录宋代名家评论诗文的意见,对流传的一些文人轶事的考订,亦颇有价值。如《东坡日课》一篇,记朱载上在黄州见苏轼以抄《汉书》为日课,并云已抄至第三遍,任举一段,都能背诵,反映了天才出于勤奋的积极主题。另如记陆游《钗头凤》词事,作者云弱冠游沈园时曾亲见陆游题词,并记其婚变情况云:放翁先室内琴瑟甚和,然不当母夫人意,因出之。夫妇之情,实不忍离。后适南班名士某,家有园馆之胜。务观一日至园中,去妇闻之,遣遗黄封酒果馔,通殷勤。公感其情, 为赋此词。其妇见而和之,有“世情薄,人情恶”之句,惜不得全阕。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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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收入《四部备要》。中、下二卷全录《抱朴子内篇·金丹》。 上卷有注。孙诒让认为本经为晋宋间人伪托。余以为,上卷为 《金汋经》佚文,后两卷为后人滥补。孟乃昌《中国炼丹术原著评 介》认为卷上正文应在东晋中、末年所出,注文出于南齐至陈间, 盖为陶弘景所为。卷上述水法炼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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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宪法十讲》是张君劢阐述自己宪政理念和对宪草条文意见的真实记载,不仅凝聚着他多年赴外习法的艰辛成果,而且包含着他用民主宪政对中国未来前途命运进行探索,试图为中国的强大复兴寻找一条强国之路的孜孜追求。全书十讲,内容包括国家为什么要宪法,吾国宪政何以至今没有确立,人权为宪政基本,国民大会问题,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立法权等内容。 本书是张君劢宪法思想的典型代表之作,也是中国宪法学经典读物。本书讲述了中国宪法的十大基本问题:国家为什么要有宪法,吾国宪法何以至今没有确立,人权为宪法基本,国民大会问题,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立法权(立法院等),司法独立,民主国政党,立宪国家财政,朝野上下之大责任等。

记丁玲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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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传记和《记丁玲》,最初曾以《记丁玲女士》为题,共分21节一同连载于1937年7月24日~12月18日的《国闻周报》第10卷29~50期,前6期署名从文,自34期起署名改为沈从文。连载时文字已被大量删削。1934年9月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以《记丁玲》为书名出版精装本时,连载文本的11~21节这一部分,被国民党图书审查委员会禁止出版,直到1939年9月,上海良友复兴图书印刷公司才得以用《记丁玲续集》为书名,首次出版了这一部分的普及本,并于1940年5月再版。与连载文本比较,续集中又有多处文字被进一步删去。现以1939年9月初版本为底本,依据连载文本,以“()”为标志,将初版本中被进一步删去的文字补入文中。另将作者1933~1935年发表的有关丁玲的4篇作品:《<记丁玲女士>跋》、《丁玲女士被捕》、《丁玲女士失踪》、《“消息”》编入本集。

中华民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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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部。其一是北洋军阀时期曹锟1923年制定。他以巨金贿赂议员将他“选”为总统。为给其“总统”披上“合法”外衣,又贿赂议员给他抄制此宪,故俗称“贿选宪法”。13章141条,是中国第一部正式宪法。确认总统有权统率军队、总揽行政权和解散议会。为标榜“拥护民国”以骗人民,他选定1923年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节隆重集会,“庆祝”国庆,同时宣布宪法实施,举行总统宣誓就职。其二是蒋介石制定,俗称《蒋记宪法》,中国第2部正式宪法。1946年12月25日通过,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公布时通令全国“庆祝”三天,以宣扬其所谓“民主”、“自由”。此宪14章175条,确认总统独揽大权,统率军队,另设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院分掌“治权”。行政、司法、考试三院院长由总统提名或直接任命,五院间的争执由总统裁决。总统受“国大”监督,但“国大”在总统任期内并不开会。可见,两宪都是确认总统独裁。后者还规定任何政党和个人都不得以军队为政争工具,企图要共产党将自己领导的人民军队交给其国家。

弘光实录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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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卷。题古藏室史臣撰。《弘光室录钞》以邸抄为蓝本,记南明福王一朝大政事,起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福王立于南京,迄于左懋第出使议和,被清所杀,及袁继成被执。书中记有许多弘光朝重要事件,如马士英、阮大铖当道,史可法督师,江北四镇,从“逆”案,伪太子案等。内容大致与顾苓《金陵野钞》相出入,而不及李清《南渡录》、顾炎武《圣安本纪》详审。书前有自序及不着人名识语,书后附大臣月表。《弘光实录钞》以记注体为主,颇近似于起居注,并夹叙有关诸臣生平事略,间又有作者史评,据古藏室史臣序自称,作者撰着《弘光实录钞》是以邸报排比而纂之,又证以故所见闻,抄之以求其备。书中录有当时奏疏、圣旨,为作者所亲见,故而所记事大多信而有征,不是仅据传闻而附会。但其中也有一些失实之处,如记许定国降清,封宁南王;福王北去,唐王豫以质宗谥之;典史闫应元偕勇士溯江而去各条,尤属谬误,失于考证。又于福王及马士英、阮大铖颇多怨憞之词,序中直称弘光帝不道,且以伪太子为真,并左袒左良玉率兵东下事,凡此种种,均可见作者所存党争门户之见较深,史论不免有失于偏颇之处。尽管如此,《弘光实录钞》作为“取材邸报,无异官档”的史料,仍不失为研究南明史迹的重要参考。关于《弘光实录钞》的作者问题,有两种观点:杨凤苞《南疆逸史跋》谓:“黄宗羲《弘光实录》一名《弘光实录钞》,又名《弘光纪年》。”傅以礼、谢国祯均认为《弘光实录钞》的作者为黄宗羲。台湾商务印书馆所编《续修四库全书提要》的作者则认为,所传有关黄宗羲生平记载,如黄梨洲年谱、黄宗羲神道碑铭,以及《梨洲遗书十种》等均未提及《弘光实录钞》,故不应遽信杨凤苞《南疆逸史跋》之言。杨凤苞生于清季,忌讳已弛,南明遗着,不禁传抄,当时书商拟名射利,伪托名人之作,学者常被欺骗。《弘光实录钞》有清吟馆抄本,题作《弘光日录》,又有浙江图书馆藏傅以礼抄校本,《痛史》本,《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本,《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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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依释迦佛教六部往生经等。显明称念阿弥陀佛愿生淨土者。现生即得延年转寿。不遭九横之难。一一具如下五缘义中说。问曰。佛劝一切众生发菩提心。愿生西方阿弥陀佛国。又劝造阿弥陀像。称扬礼拜香华供养。日夜观想不绝。又劝专念弥陀佛名。一万二万三万五万。乃至十万者。或劝诵弥陀经。十五二十三十五十。乃至一百满十万遍者。现生得何功德。百年捨报已后。有何利益。得生淨土以不。答曰。现生及捨报决定有大功德利益。准依佛教显明五种增上利益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