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第17章 《红楼梦》研究
自序
一九二一年四月到七月之间,我和顾颉刚先生通信讨论《红楼梦》,兴致很好。得到颉刚的鼓励,于次年二月至七月间陆续把这些材料整理写了出来,共三卷七十篇,名曰《红楼梦辨》,于一九二三年四月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经过了二十七个年头,这书并未再版,现在有些人偶尔要找这书,很不容易,连我自己也只剩得一本了。
这样说起来,这书的运道似乎很坏,却也不必尽然。它的绝版,我方且暗暗地欣幸着呢,因出版不久,我就发觉了若干的错误,假如让它再版三版下去,岂非谬种流传,如何是好?所以在《修正<红楼梦>的一个楔子》一文末尾说:“破笤帚可以掷在壁角落里完事。文字流布人间的,其掷却不如此的易易,奈何。”(见一九二八年出版的《杂拌儿》一一一页)
读者当然要问,错误在什么地方?话说来很长,大约可分两部分:(一)本来的错误,(二)因发现新材料而证明出来的错误。各举一事为例。第一个例:如中卷第八篇《红楼梦年表》曹雪芹的生卒年月必须改正不成问题,但原来的编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的生平跟书中贾家的事情搅在一起,未免体例太差。《红楼梦》至多是自传性质的小说,不能把它作为作者的传记行状看啊。第二个例:我在有正戚本评注中发现有所谓“后三十回的《红楼梦》”,却想不到这就是散佚的原稿,误认为较早的续书。那时候材料实在不够,我的看法或者可以原谅的,不过无论如何后来发现两个脂砚斋评本,已把我的错误给证明了。
错误当然要改正,但改正又谈何容易。我抱这个心愿已二十多年了。最简单的修正也需要材料,偏偏材料不在我手边,而且所谓脂砚斋评本也还没有经过整理,至于《红楼梦》本身底疑问,使我每每发生误解的,更无从说起。我尝谓这书在中国文坛上是个“梦魇”你越研究便越觉糊涂。别的小说底研究不发生什么学,而谈《红楼梦》的便有个诨名叫“红学”。虽文人游戏之谈却也非全出偶然,这儿自然不暇细谈,姑举最习见的一条可以明其余。
《红楼梦》的名字一大串,作者的姓名也一大串,这不知怎么一回事?依脂砚斋甲戌本之文,书名五个:《石头记》,《情僧录》,《红楼梦》,《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人名也是五个:空空道人改名为情僧(道士忽变和尚,也很奇怪),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脂砚斋。(脂砚斋评书者,非作者,不过上边那些名字,书上本不说他们是作者。)一部书为什么要这许多名字?这些异名,谁大谁小,谁真谁假,谁先谁后,代表些什么意义?以作者论,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的化身吗?还是确实有其人?就算我们假定,甚至于我们证明都是曹雪芹的笔名,他又为什么要玩这“一气化三清”的把戏呢?我们当然可以说是文人狡狯,但这解释,您能觉得圆满而惬意吗?从这一点看,可知《红楼梦》的的确确不折不扣是第一奇书,像我们这样凡夫,望洋兴叹,从何处去下笔呢!下笔之后假如还要修正,那就将不胜其修正,何如及早藏拙之为佳。
最后,我也没机会去修改这《红楼梦辨》,因它始终没得到再版底机会哩。
现在好了,光景变得很乐观。我得到友人文怀沙先生热情的鼓励。近来又借得脂砚斋庚辰评本《石头记》。棠棣主人也同意我把这书修正后重新付刊。除根本的难题悬着,由于我底力薄,暂不能解决外,在我真可谓因缘具足非常侥幸了。我就把旧书三卷,有的全删,有的略改,并为上中两卷。其下卷有一篇是一九四八年发表的,其余都是零碎的近作。后三十回的《红楼梦》篇名虽同旧书,却完全改写过,所以也算它新篇。共得三卷十六篇。原名《红楼梦辨》,辨者辨伪之意,现改名《红楼梦研究》,取其较通行,非敢辄当研究之名,我的《红楼梦研究》也还没有起头呢。
一九五○年十二月,俞平伯序于北京。
第18章 论续书的不可能
《红楼梦》是部没有完全的书,所以历来人都喜欢续它。从八十回续下的,以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两种:(1)高鹗、程伟元续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后四十回。(2)作者姓名及回目均无考,从后人底笔记上,知道曾有这么一本底存在。这两个本子,我在下边,都各有专篇讨论。至于从高本百二十回续下去的,如《红楼圆梦》、《绮楼重梦》……却一时也列举不尽,而且也没有这个必要。
从高鹗以下百余年来,续《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败的。这必有一个缘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续书人的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续貂,是件普遍而真确的事实,但除此以外,却还有根本的困难存在,不得全归于“续书人才短”这个假定。我以为凡书都不能续,不但《红楼梦》不能续;凡续书的人都失败,不但高鹗诸人失败而已。
我深信有这一层根本的阻碍,所以我的野心,仅仅以考证、批评、校勘(红楼梦)而止,虽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书,高氏所续有些是错了的,但决不希望取高鹗而代之,因为我如有“与君代兴”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辙。我宁可刊行一部《红楼梦辨》,决不敢草一页的《续红楼梦》。
如读者觉得续书一事,并不至于这样的困难、绝望,疑心我在“夸大其词”。那么,我不妨给读者诸君一个机会,去做小规模的试验。如试验成功,便可以推倒我的断案。我们且不论八十回以后,应当怎样地去续;在八十回中即有一节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续补的方法。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叫快请,下文便没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全不和这事相干。黛玉既来了,宝玉把她请了进来,两人必有一番说话;但各本这节都缺,明系中有文字待补。这不过一页的文章,续补当然是极容易的,尽不妨试验一下。如这节尚且不能续得满意,那续书这件事,就简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为前后文都有,所以这一段缺文的大意,并非全不可知的。我愿意把材料供给愿续书的人。上回写宝玉挨打之后,黛玉来看他,只说了两三句话,便被凤姐来岔断,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后来宝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题了三首诗。本回黛玉看众人进怡红院去,想起自己的凄零而感伤。《红楼梦》写钗、黛喜作对文,宝钗看莺儿打络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则黛玉之来亦当有一段相当的文字。况且“通灵玉”是极重要的,宝钗的丫头为宝玉打络子,为黛玉所见(依本回看,莺儿正打络,黛玉来了),必不能默然无言的。所以这次宝黛谈话,必然关照到两点:(1)黛玉应有以报宝玉寄帕之情,且应当有深切安慰宝玉之语。(2)黛玉见人打络子,必然动问,不免讥讽嫉妒。
小小的一节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笔;更不用说八十回后如何续下去了。我的才短,虽是个原因,但绝不是唯一的原因。我现在再从理论上,申论续书的困难。先说一般续书的困难,然后再说到续《红楼梦》的困难。
凡好的文章,都有个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现的个性越是活泼地。因为如此,所以文章本难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的个性,续书人也有他的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的手段,却要勉强去合作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像。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的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的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的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的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的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的才性所长,而俛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交,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顾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
(一九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的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话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的真的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分了解书中人的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作书的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的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跤。我并不责备高鹗的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苛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的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的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该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的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
(一九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高鹗的失败,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错误。我在下文,所以每作严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谅他,是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这因袭的笼统空气,所攻击的目标却不在高氏个人。
这篇短文的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的原因;二则为高鹗诸人作一个总辩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的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第19章 辨后四十回的回目非原有
我们要研究《红楼梦》,第一要分别原作与续作;换句话说,就是先要知道《红楼梦》是什么。若没有这分别的眼光,只囫囵吞枣地读了下去,势必被引入迷途,毫无所得。这不但研究《红楼梦》如此,无论研究什么,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选择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没有筑室沙上的危险。否则题目先没有认清,白白费了许多心力,岂不冤枉呢?
《红楼梦》原书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后面的四十回是高鹗续的。这已是确定了的判断,无可摇动。我在这卷中,下边还有说到的,现在只辨明“后四十回的回绝非原有”这一个判断。
自从乾隆壬子程伟元刻的高鹗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后,八十回本便极少流传,直到民国初年,有正书局把有戚蓼生的序的抄本八十回影印,我们方才知道《红楼梦》有这一种本子。但当时并没发生好大影响,也从没有人怀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书”这一个问题。程伟元的《红楼梦》序上说:
然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书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
我告诉诸位、程伟元所说的全是鬼话,和高鹗一鼻孔里出气,如要作《红楼梦》研究,万万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这样地说,他并不是有所见而云然,实在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地高,想使后人相信后四十回确是原作,不是兰墅先生的大笔。这仿佛上海的陆稿荐,一个说“我是真正的”,一个说“我是老的”,一个说“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样的把戏。
原来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抄本流传。高鹗说:
“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处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高本自序)
他告诉我们的,明显的有好几点:(1)他没有续书以前《红楼梦》已盛行二十余年了。(2)流行的抄本极多、极杂,但都是八十回本,没有一部是完全的。(3)这种八十回抄本,高氏曾经见过;很有憾惜书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见全书,实在是到这时候,他方续好。
即在高程两人未刊行全书以前,社会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红楼梦》;这当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些困难。因这个困难,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个谎。于是高氏掩饰续书之事,归之于程伟元;程氏又归之于“破纸堆中”、“鼓担上”。但这样的奇巧事情,总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没有法子,程伟元只得再造一个谣言,说原本有一百二十回的目录。看他说:“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他的掉谎的心思——为什么掉谎——昭然若揭了!
而且这个谎,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觉地便使人上当。一则当时抄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程伟元的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譬如有人疑心当时抄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的目录的。这正是至今还有人上程氏的一个例子。二则高作四十回,与目录是一气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绝非由补缀凑合而成。如承认了后四十回的目录是原有的,那么,就无形地得默认后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读者这样的一点头,高鹗和程伟元的把戏,就算完全告成。他们所以必先说目录是原有的,正要使我们承认“本文是原作”这句话,正是要掩饰补书的痕迹,正是要借作者的光,使四十回与八十回一起流传。
果然,这个巧妙的谎,大告成功。读者们轻轻地被瞒过了一百多年之久,在这一时期中间,续作和原作享受同样的崇仰,有同样广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谎的专家,真是附骥尾的幸运儿。他底名姓虽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却得了十倍的声价。我们不得不佩服程高两位的巧于作伪,也不得不怪诧一百多年的读者没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
但到一九二一年以后,高鹗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谎也渐渐为人窥破,立脚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顶替,且每受人严切的指斥。俗语说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为。”天下哪里有永不拆穿的西洋镜!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的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击;因为回目和本文是相连贯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脚不住。从程高二人的话看,作伪的痕迹虽然可见;但这些总是揣想,不足以服他们的心。我所用的总方法来攻击高氏的,说来也很简单,就是他既说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当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证前后不出于一人之手。我处处去找前后的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来攻四十回,使补作与原作无可调和,不能两立。我们若承认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时承认后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鹗喜欢和雪芹并家过日子,我们却强迫他们分居。
依高鹗写,巧姐是将被她的“狠舅奸兄”卖与外藩做妾,而被刘姥姥救了去,住在村庄上,后来贾琏回家,将她许配与乡中富翁周氏。这实在看不出怎么可怜,怎么薄命。巧姐到刘姥姥庄上,供养得极其周备,后来仍好好地回家,父女团圆。这不知算怎么一回事!高先生的意思可谓奇极!
依我说,巧姐应被她的“狠舅奸兄”卖了。这时候,贾氏已凋零极了,凤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们要卖巧姐,竟无有阻碍,也无所忌惮。巧姐应被卖到娼寮里,后来不知道怎样,很奇巧地被刘姥姥救了,没有当真堕落到烟花队里。这是写凤姐身后的凄凉,是写贾氏末路的光景,甚至于赫赫扬扬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荫庇一女,反借助于乡村中的老妪。这类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我这段话,读者必诧异极了,以为这无非全是空想。却说得有声有色,仿佛苏州话“像煞有介事”,未免与前边所申明的态度不合了。其实我所说的,自然有些空想的分子,但证据也是有的。容我慢慢地说。读者没有看见第一回《好了歌》注吗?中间有一句可以注意。
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
这说的是谁?谁落在烟花巷呢!不但八十回中没有,即高本四十回中也是没有的。这原不容易解释。意思虽一览可尽,但指的是谁,却不好说。依我的揣摩,是指巧姐。“择膏粱”之“择”字,当读如“择对”之择。这句如译成白话,便是“富贵家的子弟来说亲事,当时尚且要选择,谁知道后来她竟流落在烟花巷呢!”这个口气,明指的是巧姐。因她流落在烟花巷里,所以有遇救的必要,所以叫做“死里逃生”。若从高氏说,巧姐将卖与外藩为妾,邢夫人不过一时被蒙,决不愿意把孙女儿做人婢妾,这事的挽回,何必刘姥姥?高氏所以定要如此写,其意无非想勉强照应前文,在文情绝非必要。可知作者原意不是如此的。而且,关于巧姐事,八十回中屡明点“巧”字,则巧姐必在极危险的境遇中,而巧被刘姥姥救去。高本所写,似对于“巧”字颇少关合,我的揣想如此。
(丙)可疑的——湘云。湘云的结局本很可疑。我在旧本《红楼梦辨》曾列举四说:
(一)湘云嫁后(非宝玉,亦不关合金麒麟),丈夫早卒,守寡。(高鹗本)
(二)湘云嫁宝玉,流落为乞丐,在贫贱中偕老。(所谓旧时真本)
(三)湘云嫁后结果不明。(非宝玉,关合金麒麟)(后三十回)
(四)湘云嫁后夭卒。(非宝玉,不关合金麒麟)(顾颉刚说)后来知道后三十回即曹雪芹的原稿,又知道湘云嫁了卫若兰,串合了金麒麟,自当以第三说为正,可以说大体已解决了,所以,本来有些话尽可删去。
湘云从八十回里看原来是不嫁宝玉的。顾颉刚说:
史湘云的亲事,三十一回,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三十二回,袭人说:“大姑娘,我听前日你大喜呀。”可见湘云自有去处。
引证极明,不烦再说,可怪的是第五回十二钗册子红楼梦曲子跟第三十一回回目的冲突。册子上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曲子上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终究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第三十回回目却作“因麟麟伏白首双星。”这有两个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缘,这因发现作者未完的书而解决了。(2)是白头偕老的姻缘,这不但不合册子曲文的预见,况且当真如此,史湘云根本不当入薄命司了。所以顾颉刚说,无论湘云早卒或守寡总是个不终的夫妇,怎么能说白首双星。只能假定为原作的自己矛盾,或者回目的措语失检了,至于第三十回的目另有一个很特别的解释,但我们亦不能深信。
(四)杂说众人——本书最重要的事实,已在上三部中约略包举。现在说到一些零碎的事情。现在把宝玉、十二钗以外的众人的事情,我以为须更正高本的错误的,分为两项:(甲)贾氏诸人,(乙)又副册中的人物。
贾氏诸人可以略说的——因为略有些关系——只有邢夫人、贾环、赵姨娘。以外那些不相干的,自然不应当浪费笔墨。我们先说邢夫人与凤姐的关系。我以为贾母死后,邢夫人与凤姐必发生很大的冲突,其结果凤姐被休还家。这也是八十回后应有的文章。
从书中我们知道凤姐是邢夫人之媳,而王夫人之内侄女。因贾母在堂,所以两房合并,王夫人与凤姐掌握家政,而邢夫人反落了后。贾母死后,凤姐当然得叶落归根,回到贾赦这一房去,并不能终始依附王夫人。书中曾明说过应有这么一回事。
平儿道:“何苦来操这心!……依我说,从在这屋里(王夫人处)操上一百分心,终究是回那边屋里去的(邢夫人处)……”(第六十一回)
这已无可疑了。但凤姐回到那边屋里以后,又怎么样呢?以我揣想,应和邢夫人发生大冲突。怎么知道呢?从八十回中推出来的。我们看,凤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奴仆,而邢夫人又是禀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六、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两方面凑合,那些奴仆岂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贾氏那些奴仆的恶习,凤姐说得最明白:“坐山看虎斗,借刀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第十六回)在这样空气下边,贾母死后,凤姐失势,自然必当有恶剧才是。而且,邢夫人和凤姐的冲突,贾母在时,八十回中已见端倪了。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第七十一回目录)
邢夫人自为要鸳鸯讨了没意思,贾母冷淡了她……自己心内,早已怨忿;又有在侧一干小人,心内嫉妒,挟怨凤姐,便挑唆得邢夫人着实憎恶凤姐。
鸳鸯说:“那边大太太,当着人给二奶奶没脸。”(均第七十一回)
这三节话,简直就是我上边所说的证据。邢夫人果然是因小人的挑唆,着实憎恶凤姐,果然是故意与凤姐为难。贾母在日,凤姐得势之时尚且如此,则贾母身后,凤姐无权之时,又将如何?其必不会有好结果,亦可想而知的。且贾琏因尤二姐之死,本有报仇的意思(第六十九回),再重之以婆媳交哄,岂有不和凤姐翻脸的?凤姐既身受两重的压迫,又结怨于家中上下人等(如赵姨娘、贾环等),贾母死了,王夫人分开了,则被休弃返金陵,不但是可能,简直是必有的事情。册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画出墙倒众人推的光景。而与邢夫人交恶一事,是冰山骤倒的主因之一。
我们再说贾环赵姨娘与宝玉之事。我也以为八十回后必不能没有这一场恶剧。颉刚也曾经有这见解。他说:
我疑心曹雪芹的穷苦,是给他弟兄所害,看《红楼梦》上,个个都欢喜宝玉,惟贾环母子乃是他的冤家。雪芹写贾环,也写得卑琐猥鄙得很。可见他们俩有彼此不相容的样子,应当有一个恶果。但在末四十回里,也便不提起了。
宝玉那时,不相容的弟兄握了势可以欺他了,庇护他的祖母也死了,他又是不懂世故人情,不会处世,于是他的一房就穷下来了。(一九二一年五月十日信)
颉刚已代我说了许多话,我只引几节八十回中的话来作证就完了。凡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书籍,必不会有闲笔,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红楼梦》这样的精细,岂有随便下笔,前后无着落之理?我们只看八十回中写贾环母子与宝玉生恶感这类事情,写得怎样地出力,便知道必有一种关照在后面。若不如此,这数节文章,便失了意义,成为无归的游骑了。我觉得一部好的文学,便是一队训练完备布置妥帖的兵,绝不许露出一点破绽,在敌军的面前。
宝玉与贾环母子的仇怨,八十回中屡见,如第二十回贾环说宝玉撵他;第二十五回,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推;第三十三回,贾环在贾政前揭发宝玉的隐私,使他挨打。但最明显,一看便知道必有后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这回的色彩在八十回最为奇特,绝非随意点缀的闲文可比。我引几节最清楚的话:
赵姨娘听了答道:“罢!罢!再别提起!如今就是榜样儿。我们娘儿们跟得上这屋里哪一个儿?”
怎么暗里算计?我倒有个心,只是没这样的能干人。
……难道就眼睁睁地看人家来摆布死了我们娘儿两个不成?
果然法子灵验,把他两人绝了,这家私还怕不是我们的?
这四节赵姨娘的话,表现他们所以要害宝玉的缘故,十分明白。(凤姐将来被休时,从这里看,也应当受贾环母子的害。)(1)因自己不如人,而生嫉妒。(2)我不害人,人将害我,不能相容。(3)如害了宝玉,偌大家产便归于贾环之手。有这三个因,于是贾环母子时时想去算计宝玉。赵姨娘幸灾乐祸的心理也在第二十五回里表出。
赵姨娘在旁劝道:“……哥儿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儿的衣服穿好,让他早些回去,也免得他受些苦……”
以这种“祸起萧墙”的空气,等贾母死后,自无不爆发之理。可见颉刚的悬揣,是大半可信的。我在这里,又联想到贾氏的败,其原因不止一桩;约略计来,已有大别的三项:(1)渐渐枯干——上文颉刚所举示的各证。(2)抄家——我所举示的各证,及上文的情理推测,曹家事实的比较。(3)自杀自灭——如这儿所说的便是。而第七十四回探春语尤为铁证。
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才能一败涂地呢!
这是很明显的话。她上面说“抄家”,下面接着说“自杀自灭”,上面说“先从”,下面说“才能”;可见贾氏的衰败,原因系复合的,不是单纯的。我以为应如下列这表,方才妥善符合原意。
(插表格P267 / P441)
从上表看,像高氏所补的四十回,实在太简单了。这些话原应该列入第一项中说,在这儿是题外的文章;但我因从贾环母子与宝玉冲突一事,又想到这一段意思,便拉杂地写下来。好在只在一文中间,前后尽可以参看的。
贾氏诸人的结局中贾兰是很分明的,在李纨的册子曲子上面,明写他大富大贵。我以为贾兰将本应是文武双全的,不应仅仅中举人。不但是第五回所暗示的如此;即第二十六回,宝玉看见他射鹿,问他做什么,贾兰回说,演习骑射,也是一证。本来满洲是尚弓箭的,贾兰将来文武双全,也是意中的事。但这一点,如原本果真这么写去,却没有什么好;因为太富贵气了。这倒很像高氏的笔墨,但高鹗在这里偏又不这么写,不知又为了什么?
以外又副册中人物,我所知道的离完全竟很远,现在只挑些可说的说。因为不关重要,所以也简单地说。
(1)香菱是应被夏金桂折磨死的。第五回的“十二钗又副册”上写香菱结局道:“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乡。”2两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明说香菱死于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说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气怨伤肝,内外挫折不堪,竟酿成干血之症,日渐羸瘦,饮食懒进,请医服药无效。”可见八十回的作者明明要香菱被金桂折磨死的。
(2)小红应当和贾芸有一个结局。顾颉刚说:
小红事,我从“遗帕惹相思”数回看来,似乎应和贾芸有些瓜葛,但后来竟不说起。似乎是一漏洞。(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信)
小红在后四十回中虽屡见(第八十八、九十二、一○一、二一三各回),但只和丰儿当了凤姐的小丫头,毫不重要。即第八十八回,和贾芸捣了一回思,以后也毫无结局,可见高鹗确是没注意到她。且所以遗漏了她的结局,或者他因为不知道应当怎样写法,即我们现在对于这点也是不知道的。颉刚只说,应有些瓜葛。究竟瓜葛是什么?他没有说,我也说不出来。只好请雪芹自己说吧。
(3)鸳鸯不必定是缢死,这是消极的话。我并不知道她的结局,究竟是的确怎样,(虽然大概可以知道)只觉得高氏补这节文字,不免有些武断,虽不一定就是错误。鸳鸯底结果的暗示,如下:
鸳鸯冷笑道:“……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我也不跟着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寻死,或是剪了头发,当姑子去。(均第四十六回)
她明是出家与自尽双提,在第一节中,似以当姑子为正文,而自尽是不得已的办法。即后来当着贾母剪发,也是出家的一种表示。不知高氏何以会知道她定是缢死的?这明是一种武断。我们作八十回后的揣测,便应当排斥这种武断,而使鸳鸯的结局悬着,庶不失作者的本意。
(4)麝月是跟随宝玉最后的一人。这层意思,现在只把明证写下来。
麝月便掣了一根出来,大家看时,上面一枝茶蘼花,题着“韶华胜极”四字;那边写着一句旧诗,道是:“开到茶蘼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饮三杯送春。”(第六十三回)
麝月将为群芳之殿,于此可见。我疑心敦诚所谓“新妇飘零”或就是指的她。(原诗见《四松堂集》,《努力》第一期所引)但这亦是瞎猜,只供读者的谈助而已。
(5)袭人应是个负心人,她嫁蒋玉函应为宝玉所及见。这也在后文尚有论到的。现在举证列下,而分论之。
(甲)这袭人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第三回)
这可谓绝妙的形容。换句话说,便是“见一样爱一样”,“得新忘旧”的脾气。这就是将来作负心人的张本。这儿把她的性格写得如此轻薄,反说是“有些痴处”,可谓蕴藉之至。我想,这文还没有完全,应当补上一句:“将来跟了蒋玉函,心中眼中只有个蒋玉函。”但如此暴露,恐非作者所许的。
(乙)袭人的册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第五回)这几个挈合词,已把袭人的负心,完全地写出了。
(丙)自晴雯被逐,宝玉渐渐厌弃袭人,有好几处,而最清楚的是:
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的人……焉得有什么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未免倚强压倒了人,惹人厌。四儿是我误了她。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来做细活的,众人见我待她好,未免夺了地位,也是有的,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和你们一样,从小在老太太房里过来的。虽生得比人强,也没什么妨碍着谁的去处。就是她性情爽利,口角锋芒;究竟也没得罪哪一个。可是你说的——想是她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个好带累了!”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直是宝玉有疑她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第七十七回)
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罦罬,薋葹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锄。花原自怯,岂奈狂飙?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盅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疚。……“诼谣謑诟,出自屏帷;荆棘蓬榛,蔓延户牖。既忳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雁塞……呜呼!固鬼蜮之为灾,岂神灵之有妒?钳诐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第七十八回,宝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诔》)
这两节话是何等的感慨!对袭人这节话,简直是字字挟风霜之势,说得声泪俱下,把袭人的假面具揭得不留丝毫余地。所以袭人也无可再辩,只付之于“天”作为遁词。如袭人这种伎俩,又岂可以瞒过聪明绝顶的贾宝玉?
从上三项,归纳起来,袭人的改嫁有两个原因:(1)她的负心,因宝玉的贫穷。(2)宝玉厌恶袭人。但她的改嫁,是在宝玉出家之前,或在其后?以我说,应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写,宝玉失踪以后,袭人再去改嫁,似亦不得谓之负心。(高氏是抱狭义贞操观念的,所以在书末深贬斥她。)必宝玉落魄之后,未走以前,袭人即孑然远去,另觅高枝,这才合淋漓尽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写,正因为不写宝玉贫穷之故;我们知道后三十回,一方写宝玉贫穷,一方即写袭人嫁在宝玉出走之先;这可以见这两事的相关。
本书八十回后的事实,我的猜测已在这四项中包举,作者本来还有些遗文可考见的,均详另文中。
本论已将终了,却还有些零碎的玩意,现在也写下来,作为收场。第五回,《红楼梦》曲,最后的一支是飞鸟各投林,世人对于这曲的解释往往错了。我把我的意见申说一番。现在先把原文录下,即依我的解释作句读。
《飞鸟各投林》——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说明之如下(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三给颉刚的信):
《十二钗曲》末支是总结;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结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两读是总结本折之词,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我姑且列一表给你看看。你颇以为不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为官的家业凋零——湘云
(2)富贵的金银散尽——宝钗
(3)有恩的死里逃生——巧姐
(4)无情的分明报应——妙玉
(5)欠命的命已还——迎春
(6)欠泪的泪已尽——黛玉
(7)冤冤相报实非轻——可卿
(8)分离聚合皆前定——探春
(9)欲知命短问前生——元春
(10)老来富贵也真侥幸——李纨
(11)看破的遁入空门——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凤姐
这个分配似乎也还确当。不过我很失望,因为我们很想知道宝钗和湘云的结局,但这里却给了他们不关痛痒这两句话,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却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们平常读的时候总当他是一气呵成,哪道这是“百衲天衣”啊!
这虽非八十回后之事,但却于十二钗的结局有关,所以列入本篇。《红楼梦》除此以外还有一节很重要的预示,便是甄士隐做的《好了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却专指贾氏一家之事。可惜现在我们不能把这个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连揣想的径路也没有,只觉得八十回后,对于此点应有个关照而已。关照是什么?我们当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粱,绿纱今又糊在篷窗上。(宝玉之由富贵而贫贱。)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宝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似指宝玉娶亲事,应该黛玉先死,宝钗后嫁。)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谁?旧时真本以为是湘云。)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谁?什么?)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粱;(谁?高鹗大概以为是薛蟠。)择膏粱,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我以为是巧姐。)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谁?什么?)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我以为是贾兰。)乱哄哄你才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现。我觉得这绝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应有收梢。我觉得高鹗本中只照应了一小部分,以外便都抛撇了;因为他也没有懂得,正和我们一样。我看了这个,觉得现在我们所可揣测的,即使全对了,至多只有二分之一。歌注中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后的主要节目,而我们竟完全不知,有些连盲想都还没有。这可见八十回后的光景,是怎样的黑暗;而我们从微明中所照见的,是怎样的稀少。因此,这文中所罗列的,是怎样的不完备啊。
第27章 论秦可卿之死
十二钗的结局,八十回中都没有写到,已有上篇这样的揣测。独秦氏死于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篇中去说明。她的结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写出,似乎没有再申说的必要。但本书写秦氏之死,最为隐曲,最可疑惑,须得细细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没有这层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这三回书便很不容易读。因为有这个需要,所以我把这题列为专篇,作为前文的附录。
这个题目,我曾和颉刚详细论过。现在把几次来往的信札,择有关系的录出,使读者一览了然。问答本是议论文的一种体裁,我们既有很好的实际问答,便无须改头换面,反增添许多麻烦。平常的论文总是平铺直叙的,问答体是反复追求的,最便于充分表现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写这篇文的方法,虽然是躲懒,却也并非全无意义的。
我对于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见,凭空却想不起去作有系统的讨论。恰好颉刚于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来信,对于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说:
晶报上《红楼佚话》,说有人见书中的焙茗,据他说,秦可卿是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我当时以为是想像的话,日前看册子,始知此说有因。册子上画一座高楼,上有美人悬梁自尽,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历来评者也都不能解说,只说:“第十一幅是秦氏,鸳鸯其替身也。”(护花主人评)又说:“词是秦氏,画是鸳鸯,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鸳鸯自缢,是出于高鹗的续作。高鹗所以写鸳鸯寻死时,秦氏作缢鬼状领导上吊的缘故,正是要圆满册子上的一诗一画。后来的人读了高氏续作,便说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实册子以“又副”属婢,“副”属妾,“正”属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鸳鸯决不会入正册。(平按:又副属婢妾;至于副属妾却不确,书中不甚重要的女子,如李纹李绮宝琴都应入此册中。)若说可卿果是自缢的罢,原文中写可卿的死状,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点明此事,何必把她的病症这等详写?这真是一桩疑案。
他这怀疑的态度,却大可以启发我讨论这问题的兴趣。我在同月三十日复他一信上面说:
从册子看,可卿确是自缢,毫无疑义。我最初看《红楼梦》也中了批语的毒,相信是秦鸳二人合册。后来在欧游途中,友人说,就是秦氏,何关鸳鸯。我才因此恍然大悟,自悔其谬。这段趣事想你尚不知道。高鹗所以写鸳鸯缢死由秦氏引导的缘故,即因为他看原文太晦了,所以更明点一下,提醒读者,知可卿确是吊死而非病死。即因此可以知道兰墅所见之本,亦是与我们所看一样。我们觉得疑暗的地方,高君也正如此。我现在可以断定秦氏确是缢死。至于你的疑惑,我试试去解说:
(一)本书写可卿之死,并不定是病死。她虽有病,但不必死于病。这是最宜注意。秦氏之死不由于病,有数据焉。
(甲)死时在夜分,且但从荣府中闻丧写起,未有一笔明写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
(乙)第十三回说:“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下夹注云:“久病之人,后事已备,其死乃在意中,有何闷可纳?又有何疑?一本作‘都有些伤心’,非是。”此段夹注颇为精当。“纳闷”“疑心”皆是线索。现新本(亚东本)却作“伤心”。我家本有一部金玉缘本的书,我记得是作“疑心”,今天要写这信时,查那本时正作“疑心”。要晓得“有些疑心”正与“纳闷”成文;若说“有些伤心”,一不但文理不贯,且下文说“莫不悲号痛哭”,而此曰“有些伤心”,岂非驴唇不对马嘴?此等文章岂复成为文理?真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丙)第十回张先生说:“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过了春分便可望痊愈了。”第十一回秦氏说:“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而现在可卿却又早过了春夏,直到又一年底晚冬才死,可见她的死根本与病无关。细写病情乃是作者故弄狡狯身。
(丁)秦氏死后种种光景,皆可取作她自缢而死的旁证。今姑略举数事:
(1)“宝玉听秦氏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觉哇的一声,直奔出一口血来。”若秦氏久病待死,宝玉应当渐渐伤心,绝不至于急火攻心,骤然吐血。宝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惊哀疑三者兼之:惊因于骤死,哀缘于情重,疑则疑其死之故,或缘与己合而毕其命。故一则曰“心中似戳了一刀”,二则曰“哇的一声”,三则曰“痛哭一番”。此等写法,似隐而亦显。(同回写凤姐听到消息,吓的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亦是一种暗写法。)
(2)写贾珍之哀毁愈恒,如丧考妣,又写贾珍备办丧礼之隆重奢华,皆是冷笔峭笔侧笔,非同他小说喜铺排热闹比也。贾珍如此,宝玉如此,秦氏之为人可知,而其致死之因与其死法亦可知。(有人说,《红楼梦》写那扶着拐杖的贾珍,简直是个杖期夫。此言亦颇有趣。)
(3)秦氏死时,尤氏正犯胃痛旧症睡在床上,是一线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后,贾珍与尤氏必有口角勃谿之事。且前数回写尤氏甚爱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后独无一笔写尤氏之悲伤,专描摹贾珍一人,则其间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隐而不发,使吾人纳闷耳。
(4)我从你来信引《红楼佚话》的说话,在本书寻着一个大线索,而愈了然于秦氏决不得其死。第十三回(前所引的话都见于此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来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觉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
“忽又听见秦氏之丫环,名唤瑞珠的,见秦氏死了,也触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称欢。(夹注云,称欢绝倒。)贾珍遂以孙女之礼殡殓之,并停灵于会芳园之登仙阁。又有小丫环名宝珠的,因秦氏无出,愿为义女……贾珍甚喜……从此皆呼宝珠为小姐。”
这段文字怪便怪到极处,不通也不通到极处,但现在考校去,实是细密深刻到极处。从前人说《春秋》是断烂朝报,因为不知春秋笔削之故。《红楼梦》若一眼看去,何尝有些地方不是断而且烂。所以《红楼梦》底叙事法,亦为读是书之锁钥,特凭空悬揣,颇难得其条贯耳。
《红楼佚话》上说:“秦可卿与贾珍私通,被婢撞见,羞愤自缢死的。”此话甚确。何以确?由本书证之。所谓婢者,即是宝珠和瑞珠两个人。瑞珠之死想因是闯了大祸,恐不得了,故触柱而死。且原文云“也触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触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实悬梁触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宝珠似亦是闯祸之人,特她没死,故愿为可卿义女,以明其心迹,以取媚求容于贾珍;珍本怀鬼胎,惧其泄言而露丑,故因而奖许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尔。且下文凡写宝珠之事莫不与此相通。第十四回说,“宝珠自行未嫁女之礼,引丧驾灵,十分哀苦。”第十五回说,“宝珠执意不肯回家,贾珍只得另派妇女相伴。”按上文绝无宝珠与秦氏,主仆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宝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贾氏名门大族,即秦氏无出,何可以婢为义女?宝珠何得而请之;贾珍又何爱于此,何乐于此,而遽行许之?勉强许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灵于寺,即令宝珠为其亲女,亦卒哭而反为已足,何以执意不肯回家?观贾珍许其留寺,则知宝珠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贾珍之优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冓之羞于是得掩。我以前颇怪宝珠留寺之后杳无结果,似为费笔。不知其事在上文,不在下文。宝珠留寺不返,而秦氏致死之因已定,再行写去,直词费耳。
(二)依弟愚见,从各方面推较,可卿是自缢无疑。现尚有一问题待决,即何以用笔如是隐微幽曲?此颇难说,姑综观前后以说明之。
可卿之在十二钗,占重要之位置;故首以钗黛,而终之以可卿。第五回太虚幻境中之可卿,“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婀娜则又如黛玉”,则可卿直兼二人之长矣,故乳名“兼美”。宝玉之意中人是黛,而其配为钗,至可卿则兼之;故曰“许配与汝”,“即可成姻”,“未免有儿女之事”,“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此等写法,明为钗黛作一合影。
但虽如此,秦氏实贾蓉之妻而宝玉之侄媳妇;若依事直写,不太芜秒笔墨乎?且此书所写既系作者家事,尤不能无所讳隐。故既托之以梦,使若虚设然;又在第六回题曰“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以掩其迹。其实当日已是再试。初者何?讳词也。故护花主人评曰:“秦氏房中是宝玉初试云雨,与袭人偷试却是重演,读者勿被瞒过。”
即宝玉与秦氏之事须知此暗写,推之贾珍可卿事亦然。若明写缢死,自不得不写其因;写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则非作者所愿。但完全改易事迹致失其真,亦非作者之意。故处处旁敲侧击以明之,使作者虽不明言而读者于言外得求其微音。全书最明白之处则在册子中画出可卿自缢,以后影影绰绰之处,得此关键无不毕解。吾兄致疑于其病,不知秦氏系暴卒,而其死与病无关。细写病情,正以明秦氏之非由病死。况以下线索尚历历可寻乎?
从这里我因此推想高鹗所见之本和现在我们所见的是差不多。他从册子上晓得秦氏自缢,但他亦颇以为书中写秦氏之死太晦了,所以鸳鸯死时重提可卿使作引导。可卿并不得与鸳鸯合传,而可卿缢死则以鸳鸯之死而更显。我们现在很信可卿是缢死,亦未始不是以前不分别读《红楼梦》时,由鸳鸯之死推出的。兰墅于此点显明雪芹之意,亦颇有功。特苟细细读去,不藉续书亦正可了了。为我辈中人以下说法,则高作颇有用处。
第十三、十四、十五三回书,最多怪笔,我以前很读不通,现在却豁然了。我很感谢你,因为你若不把《红楼佚话》告诉我,宝珠和瑞珠的事一时绝想不起,而这个问题总没有完全解决。
从这信里,我总算约略把颉刚的策问对上了。秦氏是怎样死的?大体上已无问题了。但颉刚于七月二十日来信中,说他检商务本的《石头记》第十三回,也作“都有些伤心”。这又把我的依据稍摇动了一点,虽然结论还没有推翻。他在那信中另有一节复我的话,现在也引在下边。
我上次告你晶报的话,只是括个大略。你就因我的“被婢撞见”一言,推测这婢是瑞珠宝珠。原来《红楼佚话》上正是说这两个。他的全文是:
又有人谓秦可卿之死,实以与贾珍私通,为二埤窥破,故羞愤自缢。书中言可卿死后,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鸳鸯死时,见可卿作缢鬼状,亦其一证。
这明明是你一篇文章的缩影。但他们所以没有好成绩的缘故:(1)虽有见到,不肯研究下去,更不能详细发表出来。(2)他们的说话总带些神秘的性质,不肯实说他是由书上研究得来的,必得说那时事实是如此。此节上数语更说:“濮君某言,其祖少时居京师,曾亲见书中所谓焙茗者,时年已八十许,白发满颊,与人谈旧日兴废事,犹泣下如雨。”其实他们倘使真遇到了焙茗,岂有不深知曹家事实之理,而百余年来竟没有人痛痛快快说这书是曹雪芹的自传,可见一般读《红楼梦》的与做批评的人竟全不知曹家的情状。
他把前人这类装腔作势的习气,指斥得痛快淋漓,我自然极表向意。但“疑心”“伤心”这个问题,还是悬着。我在七月二十三日复书上,曾表示我的态度。
你说我论证可卿之死确极,最初我也颇自信。现在有一点证据并且还是极重要的既有摇动,则非再加一番考查方成铁案:就是究竟是“疑心”或是“伤心”的问题。我依文理文情推测当然是“疑心”,但仅仅凭借这一点主观的臆想,根据是很薄弱的。我们必须在版本上有凭据方可。我这部金玉缘本确是作“疑心”的,并且下边还有夹评说“一本作伤心非”,则似乎绝非印错。但我所以怀疑不决,因为我这部书并非金玉缘底原本,是用石印翻刻的,印得却很精致,至于我们依赖着它有危险没有,我却不敢担保。我查有正抄本也是作“伤心”,这虽也不足证明谁是谁非,因为抄本错而刻本是也最为常事,抄写是最容易有误的;但这至少已使我们怀疑了。我这部石印书如竟成了孤本,这个证据便很薄弱可疑了。虽不足推翻可卿缢死的断案,但却少了一个有力的证据。我们最要紧的,是不杂偏见,细细估量那些立论的证据……总之,主观上的我见是深信原本应作“疑心”两字,但在没有找着一部旧本《红楼梦》做我那书的旁证以前,那我就愿意暂时阙疑。
后来果然发现两个脂砚斋评本,虽系传抄的,而其底本年代均在雪芹生前,均作“疑心”,即高鹗程伟元的初本(程甲本)亦作“疑心”,于是这问题完全解决了。在这两脂本中又说到“淫丧天香楼”一段文字删去的原因,现在不能多引。
(插入注释P282)
第28章 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
《红楼梦》八十回后,续书原不止一种,只是现存的只有高本这一种罢了。现在所要说的,又是另一个补本。这补本的存在、事迹,只见于上海晶报《臞蝯笔记》里的《红楼佚话》上面。原文节录如下: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
可惜他没有说出所征引的书名,只以某笔记了之。在蒋瑞藻的小说考证里亦有相类似的一段文字,他却是从《续阅微草堂笔记》转录下来的,或者就是《臞蝯笔记》所本。现在亦引如下:
《红楼梦》……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均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王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麟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邱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假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这条文字较《臞蝯笔记》似较确实有根据些。(1)所谓旧时真本确有人见过且能举出其人之姓名。(2)他确说自八十回起不与今本同,可证其为另一补本。(3)他明言这书写宝湘成婚事系依据于第三十一回之目。(4)这种本子不但有人见过,且有人收藏。而且收藏这书的人,并不是名声湮没的寒儒,却是一个巡抚。
这实在可以证明,以前确有这一种旧时真本,不是凭空造谣可比,所以使我觉得有考证一下的必要。就两书所叙述的事迹看,大都不和高本相同。(1)荣宁后来备极萧条的景况,不见于高本。高本虽然亦写籍没,但却有那些“沐天恩”,“延世泽”,“封文妙真人”,“兰桂齐芳”这类傻话。(2)宝钗早卒;高本却写她出闺守寡抚孤成名。(3)宝玉击柝;高本却写他随双真仙去,受真人之号。(4)湘云为丐,配宝玉,高本只写她嫁一不知名的人后守寡,没有一笔叙到她的贫苦。
可考的只有四项,而几乎全与高本不同。究竟是哪一本好些,姑且留到后面再说。我们先要试问这本的年代问题,再讨求他所依据的——在八十回内的——是什么。
顾颉刚以为这书也是个补本,这大概不错,因为前人——距雪芹年代极近的——如张船山、高兰墅、程伟元、戚蓼生,都说原本《红楼梦》只有八十回(张说见于《船山诗抄》,高说见程排本《红楼梦的引言》,程说见于同书的序,戚说见于戚本《红楼梦序》)。他们的说话,即使非可全信,也绝不是全不可信。他们又何至于联络起来造谣生事呢?
这补本的取材,颉刚曾加以说明,现在引录如下。凡我另有意见的,加上按语。
(1)荣宁籍没——第十三回,王熙凤梦中秦可卿的话。
[按]第七十四回,探春明言抄家事,暗示尤为显明,不仅如这回所说。
(2)宝钗早卒——第二十二回制灯谜,宝钗的是:“梧桐叶落分离别,恩爱虽浓不到冬。”
[按]颉刚所据,当是商务印书馆的《石头记》本。戚脂两本宝钗谜即今本黛玉的,而黛玉无谜。“梧桐叶落”云云也没有。此谜系咏竹夫人,故程甲本乙本道光壬辰王雪香评本并作“恩爱夫妻不到冬”,以暗示钗玉成婚之不终,似不宜作早卒之依据。又顾引作“恩爱虽浓”,亦不如“恩爱夫妻”之贴切也。参看本书上文八八页。宝钗的薄命的预示,在八十回中还有数节,如第十七回、第四十回,惟都不能够确说是早卒。
(3)宝玉沦为击柝之役——第三回,宝玉赞,“贫穷难耐凄凉。”
[按]这是最显明的一例,以外在第一回中暗示尤多。
(4)史湘云为乞丐——第一回,甄士隐注解《好了歌》,“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
(5)宝钗死而湘云继——同回,同节,“昨日黄土陇头堆白骨,今宵红绡帐里卧鸳鸯。”又第二十九回,张道士送宝玉金麒麟,恰好湘云也有这个。(以上均见一九二一年六月十日信)
至于这本,比高本孰优孰劣,这自然可随各人的主观而下判断,没有一致的必要。照颉刚的意见,以为高本好些。他的大意如下:
(1)写宝玉贫穷太尽致,且不容易补得好。
(2)书中写宝钗,处处说她厚福,无早死之意。
(3)第三十一回及第三十二回,屡点明湘云将嫁;且白首双星,也不合册子、曲子的暗示。他以为补作的人泥了金麒麟一物,不恤翻了成案,这是他的不善续。
(4)史湘云为乞丐,太没来由。
关于第一点,我和他的眼光不同。诚然,要写宝玉怎样的贫穷,是极不容易,但作者原意确是要如此写的。高鹗略而不写,一方是他的取巧,一方是他没有能力的铁证。这补本已佚,所写的这一节文字如何,原不可知。
第二节所说,我在大体上能承认。但八十回书中,写宝钗虽比黛玉端厚凝重些,但很有冷肃之气,所谓秋气;可见她也未必不是薄命人,(十二钗原都归入薄命司,见第五回。)颉刚说她厚福,似无根据。但守寡亦是薄命,不必定是早卒。即八十回内所暗示,亦偏向于这一面;故颉刚说她不该早死,我并不反对。(只有一条,似乎有宝钗早卒之意,或为这补本作者所依据。第二十八回说:“如宝钗……,亦可以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至于若高鹗所补的,宝钗有子,后来“兰桂齐芳”,我却不敢赞一词了。
第三节的话我也大体赞成。高鹗宁可据第五回,却抛弃第三十一回之目不管他。这本的作者却和兰墅意思相反,专注重第三十一回之目,成就宝玉湘云的姻缘。这其实也不过是哥哥弟弟,不必作十分的抑扬。
第四节,我完全同意。但颉刚在另一信(一九二一年六月十四日)上说,《好了歌》注只是泛讲,我却不以为然。所谓“乞丐人皆谤”,必是确有所指,只未必便是指湘云。可惜这书没有做完全,使我们无从去悬揣。至于颉刚说“没来由”却甚是;因为在八十回中,湘云并不是金满箱银满箱的富家小姐。史家在上代虽然和贾王薛三姓齐名,但当湘云之时,早已成了破落户。我们且看:
她们家嫌费用大,竟不用那些针线上的人,差不多的东西都是她们娘儿们动手。……我再问他家常过日子的话,她就连眼圈儿都红了。……(第三十二回,宝钗语)
一个月通共那几串钱,你还不够使;……(第二十七回,同)
一个月只有几串钱的月费,且家中连个做活计的婆子都没有,像这种生活,难道是可以说“金满箱银满箱”吗?这可以证明作者的原意,虽然必有个书中人将来做乞丐的,但却不定是史湘云。
在这四点以外,还有一点,我觉得这本要比高本好的;便是实写贾家的萧条,并无复兴这件事。这和原本相合,自非高本所及。我的理由,已在上章中详举了。
这个某补本,可考的很少,真是我们的不幸。他和高本,只有抄家一点相同,抄家以后的景象且不尽同,以外便全不相合。就事迹论,这本写宝玉的结局有一点——贫穷——胜于高本。写宝玉、宝钗、湘云三人的关系,则又不如高本。就风格论,这本病在太杀风景,高本病在太肠肥饱满了;一个必说宝玉打更,湘云乞食,那一个却又说,宝玉升天,宝钗得子,都犯过火的毛病。
惟这本写宝玉终于贫穷而不出家,似又不如高本。因为一则书中暗示宝玉出家之处极多——贫穷之后出家——不能没有呼应;二则不如此写,这部百余回大书颇难煞尾。只有出家一举,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束全书,最为干净。颉刚也说:“但是贫穷之后,也许真是出家。因为甄士隐似即是贾宝玉的影子。……甄士隐随着跛足道人飘飘去了,贾宝玉未必不随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这样,全书很难煞住,且起结亦不一致。”(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七日信)高鹗见到这些地方,正是他的聪明处。这本不如此收梢,想其结尾处不能如高本的完密。高本误在没写宝玉的贫穷,这本又误在没写他的出家;其实贫穷和出家,是非但不相妨而且相成的。
这某补本的存在,除掉《红楼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我所谓乙类续书)”(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信。)这真是极好的事例,可以证实以前曾有这么一种补书的存在了。
所谓“旧时真本”,我所知道的不过如此。我因为这也是一种散佚的续书,且和高本互有短长,可以参较,故写了这一篇文字。
第29章 前八十回《红楼梦》
原稿残缺的情形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的原稿,算是已完成之作,不过所谓“完成”,仅仅大体而已,并不曾细磨细琢。照我们现今所知,最显明的残缺,至少有如下面所举的各点:
(一)本文的残缺。(甲)整回的缺少。在程伟元高鹗的《引言》上已说:“即如第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可见高鹗所见诸抄本中有缺第六十七回的。即今所见燕京藏脂本(原题庚辰秋定本,以下简称脂庚)亦缺了两回(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便是明证。(乙)回末有缺文。最习见的是第三十五回之末那是抄本刻本都缺的,已见本书上卷《论续书的不可能》一文中,兹不赘述。较有兴味的是第二十二回,见于脂庚本中。引近人的话(跋脂庚本)以代叙述。
“又第三册二十二回只到惜春的谜诗为止,(平按,戚本亦有此谜高本无之)其下全阙,上有朱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其下为空一页,次页上有些记录:‘暂记宝钗制谜云“朝罢谁携两袖烟……”(按戚本同,高本以为黛玉谜)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看这个记录,知道第二十二回没有写完,雪芹就死了,无论戚本高本都是补作而非原书,不过戚本稍近真,高本尤远而已。尤可注意的,有第三种的情形,(丙)回中有缺文。见于脂庚本第十九回中。原来这十九回,在脂庚上根本没有回目的。写到宝玉在宁国府看戏,各本都有这一节文字,兹引戚本为例。
宝玉见一个人没有,因想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内,曾挂着一幅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那美人自然是寂寞的,须得我去慰他一回。(卷二)
这好像没有缺文,殊不知却大缺而特缺。脂庚本这段文字如下:
宝玉见一个人没有,因想这里素日有个小书房,名(“名”字点去)(缺五字,原系直线,现改用方框示之,下同)内曾挂着一轴美人,极画的得神,今日这般热闹,想那里自然(“自然”二字点去)(缺二十字)那美人也(“也”字点去)自然是寂寞的,得我去望慰他一回。(第二册)
这是非常重要的痕迹,可证脂庚本虽是传抄,却是用薄纸蒙着原稿写的,所以仅次于原稿一等。这里点去的四个字原是原稿上有的,而且本应该有的。因雪芹未写完而死,有了缺文既无法补,后人只好点去这四个字,不避繁琐分两组说明之。
第一组点去“名”字。原文本当作“有个小书房名曰什么斋(或轩),斋内曾挂着一轴美人”,作者一时想不出叫什么斋名,写了一个“名”字,下边空着待补,这个孤零零的“名”字自宜作为衍文看,所以后人把它点去。第二组上面点去“自然”,下面点去“也”。本当作“想那里(书房里)自然怎么样怎么样(想必是清清冷冷的光景)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因为上文有了个“自然”,所以下文曰“也自然”,“也”者承上之词。现在上面缺文既不能补,那“自然”二字不成说话只好点掉了;既去掉上文的“自然”,那下文的“自然”即无所谓“也”,因之这“也”字亦只好点去。这原是合理的。不过从这里我们能够知道作者原稿是什么样子的。
还有一处也是回中缺文待补而始终没补的,在脂庚本上留着痕迹。如第七十五回前有一空页,上面记着两行字,“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二十一年是丙子,庚辰定本前四年。所谓中秋诗指本回内宝玉贾兰各赋一诗,但均无文。原来应该有文的都没有作,所以要等雪芹来。庚辰本在本回赋诗底地方留了很小的一点空格,表示这儿原有缺文,但戚本程甲乙本便都毫无痕迹了。丙子年距雪芹之死还有八年不为不久,却到底没补上,这事实也很值得我们注意的。
更有一回书里缺一大段的。如第二十八回脂庚本在云儿唱曲“我不开了你怎么钻”下面,整缺了五行,即今戚本“唱毕饮了门杯,便拈起一个桃来,说道桃之夭夭”以下至“你说的是,快说来”,共少去一百四十三字;依程甲本,计少去一百四十六字。下均接“薛蟠瞪了一瞪眼”云云。脂庚为什么缺去半页,理由不明。岂原文固全,抄者漏写,抑系原本不全而后来补完,亦均不可知。
(二)每回的起讫并不曾完整。(甲)每回的开始,有些有诗,有些没有诗,我想本来都应该有的,却不曾补全。如第一回胡藏甲戌脂本,有七律一首,各本均无。第二回有七绝一首。脂庚戚本都有。第五回戚本有七绝一首,脂庚缺。第六回戚本有五绝一首,脂庚缺。第七回戚本有七绝一首,脂庚缺。第三十二回录汤若士七绝一首脂庚戚本均有。以外各回之首各本俱无诗的,当然很多,不能列举。我假定作者本想每回开首各题一诗,但陆续写的,有的写得出,有的暂时想不起只好搁着。(乙)每回结尾也不一致,从脂庚本看,也有下列几个情形:(1)兀然而止,如第一回作“封肃听了唬得目瞪痴呆,不知有何祸事”。第二回更别致,作“雨村忙回头看时”,下面便没有了。戚本这两回结末各有“且听下回分解”,我想或系后人所补。(2)有两句诗,如第五回结尾曰:“正是,一场幽梦同谁近,千古情人独我痴。”(戚本一场作一枕近作诉)第六回曰:“正是,得意浓时是接济,受恩深处胜亲朋。”第八回曰:“正是,早知日后闲争气,岂肯今朝错读书。”(戚本均同)(3)只有“正是”二字,两句诗缺了。如第七回结尾只有“这正是”三字,戚本却完全了,作“正是,不因俊俏难为友,正为风流始读书。”这两句做得很好,我想这或是作者之笔。(4)也有作“且听下回分解”或“下回分解”的。如第九回第十回。(5)有作“且听下回分解”,更附两句诗的。如第十三回末曰,“不知凤姐如何处治,且听下回分解。正是,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戚本同)这五个格式繁简不同,全缺互异,可证结尾也没有修饰完善。大概每回都该有两句诗的,以诗起,以诗结也。
(三)回目各本互异,都不很妥善,表示作者未能定稿。举第七回为例,脂甲脂庚戚本是一个系统,都出于原稿本。但这回之目三本不同,却没有一个很妥当的。先举回目如下:
送宫花周瑞叹英莲,谈肄业秦钟结宝玉。(脂甲本)
送宫花贾琏戏熙风,宴宁府宝玉会秦钟。(脂庚本)
尤氏女独请王熙凤,贾宝玉初会秦鲸卿。(戚本)
先从文字方面看,两个脂本都不妥当。是周瑞的老婆(周瑞家的)叹英莲,不得说周瑞叹英莲。果真一个男仆名叫周瑞的去叹英莲,那岂不可笑。脂庚所作与程高刻本今本同,文义上也不妥。送宫花是一事,琏凤好合又是一事,周瑞家的去送宫花偶遇此事而已,并非两事有任何因缘。我们若只看回目,便有因送宫花而琏凤云云,或者贾琏以送宫花的手段去戏熙凤这类的错觉。这完全不合实际的。戚本文字虽没有毛病,却不能包举事实。原来这回书有四桩事:(1)周瑞家的到薛姨妈那里,见了宝钗,大谈宝钗的病和冷香丸的来源制作。(2)周瑞家的又叹英莲的事,又到各房去送宫花,恰值贾琏在熙凤处。(3)尤氏单请凤姐吃饭。(4)宝玉同去,在宁府初遇秦钟。(5)很重要,所以各本都入回目。至回目上一句,应在(1)(2)两项上指明,戚本却指(3),未免与(4)重复,且偏枯不得要领。所以严格的批评,三本都不见佳,我以前曾说过,言贾琏戏熙凤者乃作者初稿,(可能文字和今本不同,因为《红楼梦》本由《风月宝鉴》改写,文字是相当猥亵的。)犹第十三回本作“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也;言周瑞叹英莲者乃是作者改稿,犹十三回之改作“秦可卿死封龙禁尉”也。其有语病亦相若,周瑞的老婆固不能省文作周瑞,秦可卿的丈夫捐得龙禁尉,似乎也不该就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呵。这可见有些回目,都是未定之稿,作者也在改来改去之中。
(四)除回目的文字做得不太妥当以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缺失回目。即上记第七十五回前的空页,除掉那两行题记所谓“缺中秋诗俟雪芹”以外,更有很古怪的痕迹。七十五回之目本是完全的,那另外空页上却记载着:
开夜宴 发悲音
赏中秋 得佳谶
大概也是本不完全要待雪芹的。雪芹究竟待着否,待了八年,缺的诗既不曾补上,恐怕原稿的回目正像上边这个样子,而现存的完整之目,“开夜宴异兆发悲音,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乃系后来补缀的,亦不能定其出于何人之手。这上面的六个方框,亦不得其解。
此外便是整个的没有回目。依脂庚本看,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没书,当然没有回目。十九回八十回虽有书,亦无回目。又十七十八合并,只有一个回目,所以名为八十回本,在脂庚本上共只有七十五个回目。第八十回的回目,我在旧书《红楼梦辨》里说过高戚两本均不妥当(见今本第八十五页),现在知道原本本来没有回目的。
(五)分回的不定。这有一个主要的情形必须先了解:初稿的回大,故回数少;改稿则回的本身缩小了,于是回数增多。换句话说,现存的八十回,在作者的初稿里并不到八十回。在脂庚本第四十二回前面有总批云:“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而有余。”照这总批说,脂庚本的第四十二回,在初稿为三十八回,相差四回之多。依此推算,则八十回在初稿不过七十二三回也。现在脂庚本,十七十八合回,十九回无目,三回合一,便是这个痕迹的遗留。他又说,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而有余,可见原来计划,全书是一百回,但这一百回却是大回,若改成小回,便须百十回余。此所以有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也,详《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文中。
我们既知道有这五项情形,所以八十回并不如一般人心目中那样完整。至于这完整之感却非无来历,也非完全错误。大概雪芹身后,全书已经他亲友整理过,如脂砚斋畸笏叟之徒,现存的戚本,至少已是完整的八十回了。后来又经过程伟元高鹗的加工,变为刻本行世。这就是咱们对这书有完全之感的来源。话虽如此,本文的脱枝失节对不拢来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屡见于后来的评论中,不能详举了。又这些疏漏舛误,有意抑或无心,这又有关于《红楼梦》的“微言”,这儿亦不能详辨了。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30章 后三十回的《红楼梦》
我在《红楼梦辨》卷下有这一篇,现在因为改动太多,不得不重写。当一九二二年四月,我在杭州,因披阅有正书局印行的戚蓼生序本,想去参较它和高鹗本的异同得失却无意中在这书评注里发现一种“佚本”,所叙述的是八十回后情节,真是一种意外的喜悦,当时以为这是一种续书,不过比高鹗续得早了一些。忽忽过了二十多年,发现了两个脂砚斋评本,一个是胡适藏的十六回残本,一个是昔年徐星曙姻丈所藏,今归燕京大学的七十八回本(即八十回本缺了两回)。从这两书里,知道戚本底评注也是“脂评”,所谓佚本乃是曹雪芹未完而迷失了的残稿,这可说是“意表之外”的喜悦了。
八十回书雪芹虽未整理得十分完全(见另文),但他的确写了后半部,所谓后三十回是也。这件事我在当初没有料到,误认原作为他人所续,但所辑有正本的评注至今日仍不失其重要,所以我把它拆散加入本文中,再稍加以补充。补充材料的来源即在上述两个脂评本中,跟戚本的评原是一回事。脂砚斋究系何人,疑莫能明。或以为雪芹的族兄弟,后来又以为即作者。或以为是书中的史湘云,鄙人未敢信以为然。在《红楼梦辨》里曾抄录《戚本脂评》数条,兹选存,以明批书人的身份。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第一回。脂甲戌本同,胡曰:“这样的话当然是作者自己说的。”)
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脂甲本“盖”上有“点题”二字。)
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也?(同回。脂甲本作“余又曰”。又另外一人用墨笔批“石头即作者耳”。)
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第二十一回)
还有一条,可约略表示评书的年代。
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阅《石头记》载“原非本脚之戏执意不作”二语,便见其恃能压众,乔酸姣妒,淋漓满纸矣。复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将和盘托出,举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确(脂庚作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第十八回。脂庚辰本同)
这个人三十年前已曾养过梨园子弟,跟诸世家子弟议论此等事,起码已有二十岁左右。到了三十年后看了《石头记》再来评书,起码已有五十岁。但雪芹只活了四十岁。可见所谓脂砚斋大概与作者同时,辈分还早些。脂砚斋就是作者之说似未可信。
那所谓“三十年”,脂甲脂庚本还有好几条,却不知是脂砚斋所题否。或者是“畸笏叟”罢。畸笏跟脂砚是否一人,亦不得而知。
“树倒猢狲散”之语全犹在耳,屈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第三十回,脂甲本眉评。脂庚本朱笔眉评同,惟“全”字用墨笔点去,改作今。曲作屈。三十作卅。恸作痛)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同回之末,脂甲本眉评)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同回之末,脂庚本眉评)
这是一个人的口气。脂庚这一条乃雪芹死后所题。其他批语中每自称“老朽”、“朽物”,脂甲本载删去秦可卿死事,有“命芹溪删去”之文,芹溪可以命令得,这儿又称人为后辈,可见他的辈行是很尊的。他曾看见作者的原稿,告诉我们后半部佚稿情形和许多事迹。
这后半部到底有多少回呢?在戚本第二十一回开首总评上有明文。脂庚本也有的,且多了一首怪诗,原应在二十一回前的,却附在二十回之后,这是装订的错误。兹改引脂庚本之文。因这怪诗也很有意思。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唯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可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石矣。(平按:此文稍有脱误,以上戚本缺)按此回(第二十一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戚本作‘后之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脂庚本第二册末)
这是后半部一共三十回的明证,其他评中或称“后数十回”。这些都是不连八十回算的。连算的戚本也有一条。(不见于脂庚本,因脂庚本第一册一至十回并无脂评,疑是抄配的本子)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第二回开首,总评)
八十加三十,应是百十回,怎说一百回呢?说是举成数,也不见得对。这个问题,我在另一文中已解答了。因为回目有多少,分回有大小。作者初稿分回分得大,所以计划着一百回;后来分回较细,便成了百十回。所以这百十回事实等于一百回。列表以明之:
四十二回=初稿三十八回(脂庚本第四十二回总评)依比例推算之:
八十回=初稿约七十三回
三十回=初稿约二十七回
故订正本百十回=初稿百回(即三十八回当于百回三分之一而有余:语亦见第四十二回总评。)
这无须申说了。作《红楼梦辨》时,尚未知这些事实,却说“或者虽回目只有三十,而每回篇幅极长,也未可知”,(下卷一二页)这总算被我蒙对了。
后部底回数已经明白,而且回目也已有了。《红楼梦辨》里“原本回目只有八十”标题虽错,但意思注重在今本后四十回之目非真,并不曾很错。现在我们知道了一些后三十回的回目,更可证明高本回目的捏造了,这犹之清儒引了真古文尚书的佚文来驳斥伪古文尚书。可惜剩得不多了,两句完全的只有一回,一句完全的只有一处。
一句完全的:“花袭人有始有终。”(脂庚本第二十回朱评)
一回完全的:“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总评)
不知标着第几回,不过“花袭人有始有终”应在“薛宝钗借词含讽谏”以前,因二十一回总评下文说“而袭人安在哉”,可见宝钗讽谏宝玉,袭人已去了。
其他回目,零零碎碎还有三条:(1)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脂庚本第二十六回畸笏叟墨笔眉批),回目全文无考,但有“狱神庙”三字,因脂甲本第二十七回夹缝朱评说“狱神庙回内方见”,可见“狱神庙”三字也是回目上有的。(2)记宝玉为僧,有“悬崖撒手”一回,这四个字当然是回目(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四回评),原书到此已快完,却还非最后。(3)末回是“警幻情榜”(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畸笏评)。
这儿要稍说明,作者当时写书次序很乱,有书的不一定有回目,现在八十回中还有这痕迹可证。同样,有回目不一定有书,即如“悬崖撒手”一回可能亦有目无书,所以畸笏叟说:“叹不能得见玉兄悬崖撒手文字为恨”,(脂庚本第二十五回眉评朱笔,署丁亥夏,其时雪芹已死了四五年。脂甲本亦有此批,原文未见)究竟是写了迷失呢,还是原本没写,事在两可之间。
至于佚文,评注中称引得极少,只有三条。真成吉光片羽了。
(1)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脂庚戚本第二十回评,详见下)
(2)“落叶萧萧,寒烟漠漠。”(脂庚戚本第二十六回)“只见凤尾森森龙吟细细”下评曰“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可伤可叹”。
(3)“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脂庚戚本第十九回评引“情榜评”,并详下)
所叙情事,可考的比较多些,仍依旧作按贾氏宝玉十二钗的次第,分别说之。
(1)贾氏抄家后破败。
第二十七回脂庚本朱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贾氏败落底原因很多,详“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中,但最大、最直接的原因是“抄没”。第二个原因便是自残,第七十四回,探春说“自杀自戕”,又本篇前引怪客题诗云:“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评者认为“深知拟书底里”,尤其明显。其结果非常凄惨迥和高本不同,所以说:“从此放胆,必破家灭族不已,哀哉!”(戚本第四回评)“使此人(探春)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悲哉,伤哉!”(脂庚戚本第二十二回评。)因为这个缘故,所以宝玉大约也被一度关在牢狱里,后来很贫穷。
(宝玉狱神庙事,见下红玉茜雪条。)
(2)宝玉很贫穷。
第十九回脂庚本戚本评,“补明宝玉何等娇贵,以此一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
这和敦诚赠雪芹诗“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来对照,也很有趣味的。“寒冬”十字可能也是本书的佚文。
(3)宝玉做和尚。
第二十一回脂庚戚本评:“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
宝玉为什么做和尚呢?在这上文说因有“情极之毒”,但也不很明白。
同书同回评:“然宝玉有情极之毒,亦世人莫忍为者,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
我们看不到后半部,故无法洞明。“情极之毒”即末回情榜所谓“情不情”也。
(4)这块玉也曾经丢了,后来不知怎样回来的。
脂甲本第八回,袭人摘下通灵玉来,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评曰,“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
通灵玉的遗失,乃被误窃了去,跟今高本写得十分神秘不同。怎样回来的呢?这可能有两说:(1)凤姐拾玉。(2)甄宝玉送玉。我想凤姐拾玉,或者对些。在大观园失窃,怎么会到甄宝玉手里去呢?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三回“刚至穿堂门前”句下评,“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
同书第十八回“仙缘”戏目下评,“伏甄宝玉送玉。”
今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来送通灵玉,这儿却改用甄宝玉送。想必也和宝玉出家有关,却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5)黛玉泪尽夭卒。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评:“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莩障种种忧岔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
同书第二十二回评:“若能如此,将来泪尽夭亡已化乌有,世间亦无此一部《红楼梦》矣。”
一说泪涸,再说泪尽,又和宝玉砸玉作对文,可见在后半部有另一段大文章;而且说明黛玉之所以死,由于还泪而泪尽,似乎不和宝钗出闺成礼有何关连。我尝疑原本应是黛玉先死,宝钗后嫁。又钗黛两人的关系,不完全是敌对的,详下宝钗条。描写潇湘馆的凄凉光景,已见上引。
(6)宝钗嫁宝玉后有下列三件事:①讽谏宝玉而宝玉不听,其时袭人已嫁。②与宝玉谈旧事。③宝钗追怀黛玉。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总评:“后回‘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今日从二婢说起,后文则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袭人之宝玉,亦他日之袭人之宝玉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
又曰:“文是一样情理,景况光阴事却天壤矣。多少眼泪洒与此两回书中。”
第二十七回评:“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
脂庚本第四十二回总评:“钗玉名虽二人,人却一身,此幻笔也。……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也。”
这最后一条四十二回的总评,戚本是没有的,却特别重要。这对于读《红楼梦》的是个新观点。钗黛在二百年来成为情场著名的冤家,众口一词牢不可破,却不料作者要把两美合而为一,脂砚先生引后文作证,想必黛玉逝后,宝钗伤感得了不得。他说“便知余言之不谬”,可见确是作者之意。咱们当然没缘法看见这后半部,但即在前半部书中也未尝没有痕迹。第五回写一女子“其鲜妍娬媚有似宝钗,其婀娜风流则又如黛玉。”又警幻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这就是评书人两美合一之说的根据,也就是三美合一。
(7)湘云嫁卫若兰,卫也佩着金麒麟。
脂甲本第二十六回总评:“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函四样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按:侠者豪侠之意。脂庚本亦有此文,却分作两段,墨笔眉批,两条下各署“丁亥夏畸笏叟”)
脂庚戚本第三十一回起首总评:“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闲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脂庚同回回末评:“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麟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三条文字里,第一条告诉我们,卫若兰射圃文字也是“侠文”。豪侠之文对于描写闺阁本来是闲色法(此说据二十六回脂庚本另条眉批)。作者也已经写了出来,只是迷失了。第二条说,金麒麟对于通灵玉金锁又是闲色法。所谓闲色法者就是配搭颜色而已,并非正文,“何颦儿为其所惑?”不料后来补红楼的,要使宝湘结婚,皆为其所惑也。第三条写在回末,很可注意。戚本亦有,却写明“总评”,其实不是的,看脂庚本是没头没脑附在回末的,此评专为湘云找着了宝玉的金麒麟而发,故曰:“正此麒麟也”,非总评甚明。我在《红楼梦辨》有一段话是对的。今略修节抄录之。
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的麒麟,辗转到了若兰的手中,或者宝玉送他的,仿佛袭人的汗巾会到了蒋琪官的腰里。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现在只剩得这“白首双星”了,依然费解。湘云嫁后如何,今无可考。虽评中曾说,“湘云为自爱所误”,也不知作何解。既日自误,何白首双星之有?湘云既入薄命司,结果总自己早卒或守寡之类。这是册文曲子里的预言,跟回目的文字冲突,不易解决。我宁认为这回目有语病,八十回的回目本来不尽妥善的。
(8)凤姐结局很凄惨,令人悲感。曾因“头发”事件,跟贾琏口角。
脂甲本戚本第五回“一从二令三人木”下注,“拆字法”。脂庚本戚本第十六回评:“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
同书第二十一回起首总评:“后回……‘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耶?人世之变迁,倏尔如此。”(此与宝钗谏宝玉连说,参看(6)宝钗项下所引两条。)
“拆字法”当然不懂,我看连高鹗也不懂,所以后四十回中毫未照应,评书人看见了原作后半,他当然懂了,所以说“拆字法”。我记得有一晚近的评本,猜作“冷来”二字,或者是的。但冷来亦不可解。“知命强英雄”很好的回目,也应该有很好的文章写出她末路的悲哀,所以令人洒泪也。《红楼梦辨》里以为琏凤夫妻决裂,凤姐被休弃返金陵,亦想当然耳,今不具论。此外更有“头发”事件。第二十一回,写贾琏密藏情人的头发被平儿发现了,她庇着贾琏瞒住凤姐,贾琏认为放在平儿手里,“终是祸患,不如我烧了它”,便抢了过来。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评:“妙。设使平儿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贾琏抢回,后文遗失,方能穿插过脉也。”
原来贾琏明说要烧,并不舍得烧,却收着,结果又丢了,被凤姐发现,想必夫妻因此大闹,或竟至于反目。
(9)探春远嫁。惜春为尼。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二回灯谜,探春的是风筝,评曰:“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
她似乎一去不归的样子。惜春的谜是海灯。
同书同回评曰:“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所谓缁衣乞食可作比丘的词藻看。她是正式出家为尼,与册子上画的大庙正合。还有两条均见第七回,惜春跟水月庵的小姑子说话一段。
脂甲本朱评,“闲闲笔,却将后半部线索提动”。戚本评:“总是得空便入。百忙中又带出王夫人喜施舍事,一笔能令千百笔用。又伏后文。”
是惜春底结局,作者已有成书了。
(10)袭人在宝玉贫穷时出家前,嫁蒋玉函。他们夫妇还供奉宝玉宝钗,得同终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评:“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语,可见袭人虽去实未去也。”
同书第二十一回起首总评:“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批朱笔:“袭人正文标昌(疑明字或曰字之误)花袭人有始有终。”
脂甲本戚本第二十八回总评:“茜香罗红麝串写于一回,盖琪官(脂甲作棋)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非泛泛之文也。”
看这四条袭人大约得了宝玉的许可,嫁给蒋玉函的,出嫁以后仍和宝玉宝钗来往,所以回目说她“有始有终”,评注说她“得同终始”;这又和传统的红学评家观念绝对相反的。即我在前书里亦深责袭人,不很赞成像这样的写法。现在知道,这是我们的一种偏见而已。不过却有一层,本篇为后半部辑佚,材料悉本“脂评”,而脂评与作者之意,中间是否仍有若干距离?评者话虽如此,作者仍可能有微词含蓄不露而被忽略了,亦未可知。因为在八十回中作者对袭人一向褒贬互用,难道到了后三十回叙她嫁琪官,便一味地褒吗?按之情理殆有不然。我们固应当重视“脂评”,但若径以它代作者之意,亦未免失之过于重视了。
(11)麝月始终跟着宝玉,直到他出家。这有两条评注:一条在第二十一回,已见本文(3)“宝玉做和尚”项下引;另一条即前引袭人说“好歹留着麝月”的上文,兹引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评:“闲闲一段儿女口舌,却写麝月一人。袭人出嫁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
这当然合于第六十三回“开到荼蘼花事了”的暗示的。揣袭人“好歹留着麝月”一语的口气,大约宝玉要把所有丫环一起遣去,袭人麝月一并在内,袭人不得已自去,又不放心宝玉,故说留下麝月也。
(12)红玉(即小红)茜雪在狱神庙慰宝玉。这段故事很重要,在今本后四十回是毫无影响的,在残稿里却有一大回书。未引证以前,先得谈谈茜雪。这个人在后文出现,成为一个重要角色,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在八十回里,茜雪已被撵了,事见第八回、第十九回、第二十回、第四十六回。第八回宝玉喝醉了摔茶钟,为大家所习知。今引十九、二十、四十六回之文以明茜雪的确已去了。
李嬷嬷道:“你也不必装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为茶撵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第十九回)
李嬷嬷见他二人来了便诉委屈,将前日吃茶茜雪出去和昨日酥酪等事,唠唠叨叨说个不了。(第二十回)
鸳鸯红了脸向平儿冷笑道:“这是咱们好。比如袭人琥珀素云和紫鹃彩霞玉钏儿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缕,死了的可人和金钏儿。去了的茜雪……”(第四十六回)
可见茜雪之去,远在宝玉诸人移居大观园以前,怎么在后三十回里又大显身手呢?莫非又把她叫了回来吗?还是她自动回来呢?这总是奇怪的。评书人当然知道,所以这样说:“茜雪在狱神庙方呈正文。”(脂庚本第二十回)大概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暂隐于前,活跃于后;换句话说,在第八回里所以要撵茜雪,正为将来出场的张本,眼光直注到结尾,真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了。以下更引脂评又关于红玉的三条。
脂甲本第二十七回总评:“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
同书第二十六回朱评:“狱神庙红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
同书第二十七回叙红玉愿跟凤姐去,夹缝朱评:“且系本心本意,狱神庙回内方见。”
所谓于宝玉有大得力处即狱神庙也。看这第三条似乎狱神庙事并牵连凤姐,她亦曾得红玉之力。脂庚本评更有自己打架的两条:
脂庚本第二十七回眉评朱笔:“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确之误)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一七五九)冬夜。”
同前,“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叟。”
相隔有十二年之久,殆系一人所批,而前后所见不同。红玉也是早先离开怡红院,后来大得其力,和茜雪的生平正相类,作者的章法固如此。评书人最初亦不解,必俟看了后文始恍然耳。在此又将抄没跟狱神庙连文,可见抄没以后,贾氏诸人关进监牢,宝玉凤姐都在内。其时奴仆星散,却有昔年被逐之丫环犹知慰主,文情凄婉可想而知。(“慰宝玉”明文在脂庚本二十回,见下引)
(13)末回情榜备载正副十二钗名字共六十人,却以宝玉领首。每个名字下大约均有考语,现在只宝玉、黛玉的评语可知。
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初叙妙玉下有长注,眉评朱笔,“树(误字)处引十二仅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有人说:“壬午季春雪芹尚生存。他所拟的末回有警幻的情榜。这个结局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这回迷失了,似乎于原书价值无大损失。”(跋脂庚本)我的意见和他不很相同,如此固落套,不如此亦结束不住这部大书;所以这回的迷失,依然是个大损失呵。
十二钗的“正”、“副”、“再”、“三”、“四”,共计六十人。正册早有明文不成问题,副册以下,问题很多,值得注意的即上文所谓那段长注,兹节抄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注:“……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脂庚原作苗云,两字均系抄写形误,戚本作素云乃后人不解妄改,以致大误)平儿等人无疑矣。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这儿提出一个很重要的事情,原来香菱不在副册,却在又副册里。我以为这个分法是对的,其理由在此且不能详说。那么,第五回宝玉看香菱的册子是怎样叙述的呢?这问题是必须回答的。兹引程甲本戚本脂庚本之文(脂甲本不在,不能检查),在宝玉看了又副册晴雯袭人以后。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去开了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程甲本)
从这书看,香菱在副册上甚明,但再看下引: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一副册橱门,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戚本)
宝玉看了不解,遂掷下这个,又去开了副册,拿起一本册来,揭开看时,(脂庚本)
脂庚本有脱落,如“橱门”两字是不能少的,而“副册”上又落了一个很重要的字。戚本最好。“一”字虽系误字,但却保存了“副册”上还有一个字的痕迹,如把这“一”字校改成“又”字,便完全对了。程伟元高鹗不解此事,或者看了抄本作“一副册”而不可解,便删去“一”字,又或者他所据本根本没有这“一”字,如今脂庚本;他们以为宝玉先开又副橱门,后开副册橱门,即无所谓“又”,于是把“又去开了”的“又”字一并删去;香菱从此安安稳稳归入副册,而且高居第一位,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呵。这段公案现在总算明白了,却因此未免多费笔墨哩。“情榜”既不可见,上引脂本的评注,因评书人既亲见这榜,自然不会错的。
“情榜”六十名都是女子,却以宝玉领头,似乎也很奇怪,第十七回起首戚本总评:“宝玉为诸艳之冠”是也。(脂庚本作贯。)而且各人都有评语。现在剩得宝黛的两个了。观下引文,知宝玉列名情榜为无可疑者。
脂庚本戚本第十九回评:“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
同书第三十一回总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娇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金玉姻缘已定,又写金麒麟是闲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故颦儿谓情情。”
别处还偶然说到今不具引,最重要的只这两条,情榜评得真很特别,自非作者不能为也。
上举凡十三项,我们现今所知后三十回的情形,大概不过如此,真所谓“存什一于千百”,此外便都消沉了。当时究竟写了多少,写成怎样一个光景也很难说。回目确是有的,是否三十回都有回目呢?假如都有,便是结构完全了;假如不都有,便还只有片段。揣其情理,既曰“后三十回”,似目录已全,不然评书人怎么知道这个数目字呢?不过话也难定,也许作者口头表示过,我还有三十回书如何如何。这总之都是空想。至于本文如何,更不好决定了。我想没有完全写出,至少没有完全整理好。这个揣想不会大错。因若果有成书,便可和八十回先后流传,或竟合成一部付诸抄写,不会有亡佚之恨了。即在前半部中且尚有未完文字,如第二十二回畸笏叟即叹其未成而芹逝矣,岂但悬崖撒手文字不能得见已也。所以本书的未完,不成问题,不过已完成的确也不太少,东鳞西爪有好几大段,不幸中之不幸,一起迷失了。
评文屡称“迷失”,这儿我又来这一套“迷失迷失”,究竟怎样会迷失了呢?我想,在读者是必有的问题。我引脂庚本朱批一段,有一部分上已分引,因为重要,不避重复再引之。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评:“茜雪在狱神庙方呈正文。袭人正文标昌‘花袭人有始有终’。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阅者迷失,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看这段批评,我所提出两个问题都已解答了。原来雪芹生前,后三十回书有五六段的誊清稿子,(可能这五六稿并连接不起来)却被一个人借看轻轻把它丢了。这位先生眼福真奇绝,却无端成为千古罪人!
这样丛残零星的稿子,因雪芹死的时候景况非常萧条,所以很快地就散失了。到高鹗续书时(一七九一年)不到三十年,残迹全消,即后回之目录也不见人提起,所以程高二子才敢漫天撒谎,说什么“原本目录一百二十卷”,在故纸堆中找到二十余卷,又在鼓儿担上凑足了十余卷,非但狗尾续貂,而且鱼目混珠自夸自赞;虽然清代也有几人点破这个,(如张问陶诗)可是大家总不大去理会,只囫囵地读了下去,评家又竭力赞美这后四十回,光阴易过,不觉一混就一百多年,直到今日接连发现了几个脂砚斋评本,方始把这公案全翻了过来。我这文虽然写得很不完全,却也把有些零星的材料汇合整理一番,使读者了解作者的意思比较容易一些;能够这样,在我又是意外的喜悦了。
一九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31章 “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图说
事见《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它的叙述很详细并有行令的点数,依次推之,可得大凡。丙子年八月尝为之图,历十有余载,弃置尘箧,近废纸矣。顷检得之重加校订,就正于世之好谈“红学”者。
先得知道是晚席上的总人数,不然则无从计算,幸而本书上这点颇为分明:
袭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纹四人,每人五钱银子,共是二两;芳官碧痕春燕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他们告假的不算,共是三两二钱银子……我们八个人单替你做生日。”
连宝玉为九人,后来邀请的客人,依本书叙述的次第,为宝钗湘云黛玉探春李纨宝琴香菱七人,共十六人。
这八个主人都坐在炕沿下,“袭人等都端了椅子在炕沿下陪着”可证。炕上八个人围坐,黛玉的位置最先见记,靠着板壁。
宝玉忙说:“林妹妹怕冷,过这边靠板壁坐。”又拿了个靠背垫着些。
在炕的横头,观北地房屋的构造易明。但宝玉所谓“这边”,到底哪一边呢?却稍费思索。想情理,他怕不会一来就高高地坐在上首罢,当是下首。假定室南向,黛玉应靠西板壁而坐,离桌又较远,实系孤零零地躲在一边,即言“黛玉却离桌远远的靠着靠背”是也。
黛玉不依东壁坐这一点,仅依人情礼貌揣测或者还不够明确,仍须借重本书所记的酒令点数。依据这点数及其他叙述,知居黛玉左者尚有五人。若黛靠东壁,即左壁,这五个就没处坐,得坐在炕沿下去,而炕上反空空如也,显然于情事不合。
黛玉的位置既定,次有湘云宝玉。记上于湘云掣签后说“恰好黛玉是上家,宝玉是下家”,是黛下湘云,湘下宝玉之证。宝玉座位已到西首炕边,在炕上的末位。这个位置分明合于咱们的想像。这晚他名为特客,实是主人哩。我们绝不能想像他坐在姊妹们的上首,或杂在她们之间的座位上。
黛玉的上首有李纨。她抽的签上说:“自饮一杯,下家掷骰。”就将骰递给黛玉,可证。故在炕桌上的右翼四人的位置均有明文。左四人和炕下的八个侍儿须用骰点推得之,未掷骰而有别的事情的记载可以想像得之,二者俱无只好从缺,好在所缺的并不多。
当先知行令的方法,顺手右行与现今习惯同,换言之其上家下家如打麻将,不如打桥牌或扑克也。计算骰点,向有杂位与不离位之别。离位的本人不算,不离位的连本人算。究竟那晚上行的令离位算或不离位算呢?似乎是个难题,然而并不难,书上把这桩事记得很好。于李纨将骰递给黛玉后,“黛玉一掷,十八点,便该湘云掣。”这几个字是很清楚的。故图注金玉缘本于此下夹评,“十八点到湘云,座次分明。”按总人数为十六,湘云在黛玉下首,黛玉十八点至湘云,可证行令数点子不离位算。从黛玉本人数起,转一圈回到自己,再加一点到湘云,恰合十八点之数。倘若离位算,该到宝玉,不该到湘云。
至于用几颗骰子,也很难说,假定为四颗。从下列的表上看,顶大是二十点,其不能少于四颗甚明;顶小的是六点,大约也不会是六颗。若用六粒骰子,晴雯开首一摇便得全幺,似乎有点儿古怪。自以四颗色子之说为较合理也。兹依本书次序,以行令的点子列表如下:
晴雯六点至宝钗(六疑为五之误)
宝钗十六点至探春
探春十九点至李纨(李纨不掷顺递给黛玉)
黛玉十八点至湘云
湘云九点至麝月
麝月十九点至香菱
香菱六点至黛玉
黛玉二十点至袭人
这表和下席次图都经过修正,我感谢周衡先生的远道指正。原来认为有误的湘麝两条,现在知道本没有错。湘云九点,各本均同。麝月十九点,正据脂庚本,有正本之文。但晴雯至宝钗应作五点,非六点。这样校勘比较合理。一字之误,平常事;但接连错了两处便不大近情理。本文所以致误,今亦不得知。可能是笔误。也可能由于“离位”,“不离位”偶然算错了。我想,后一说的可能性还要大一些。
十六人中行令者九人。此九人中炕上占了六位。宝玉未行令,位置已定,见上。此外只有宝琴,未行令,并无甚特别的事可说,但炕上只剩一空位,自非伊莫属。炕上八位加炕下的三个,可知者共得十一人,其不可知者五人。芳官疑在袭人的肩下,其说详后。现在只有四位不确定,碧纹秋痕春燕四儿,却都不是怡红的重要角色,遂漫事填补之。春燕四儿最幼,在未并桌子以前原在炕沿下坐着的,兹仍屈她两未坐,想没有什么不妥罢。
上表所列行令之序不必都有什么暗示,但也有和“红学”的传统观念有关而值得提出来的。以晴雯起,以袭人结,是章法之一;由晴雯传到宝钗起令,由黛玉传到袭人收令,是章法之二;我们对这些不必有太多的兴味,但既为作者有意的安排,某一着棋子有他的作用,自非泛泛笔也。请参看下回,若与原文仔细对照自更分明了。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席次图
丙子八月秋荔亭戏拟
癸巳正月槐屋重订
晴麝秋春四碧芳袭
雯月纹燕儿痕官人
(插入图P318 / P492)
先说炕上布置的情形,客来之先,袭人说:“不用高桌,咱们把那张花梨圆炕桌子放在炕上坐,又宽绰又便宜。”所谓宽绰指有余地而言,而炕之大又可知,即为下文“并一张”的张本。炕桌原不甚大,此花梨圆桌虽可摆得四十个碟子,但书上说明每一个都“不过小茶碟大”,又从座位的多少可以旁证。记曰:“春燕四儿因炕沿坐不下,便端了两个绒套绣墩,近炕沿放下。”一席九人。已有两个坐不下然则此桌至多能容七人。而这七个人或者坐得很挤——这当然有点想像。后来又添了七位客,宝玉又必须上炕,自须另行改组扩展席面,“炕上又并了一张桌子”是也。
如何并法?炕既系扁方形,两张圆桌,横列为宜。若纵列,无论炕多大,总不应该有那么深,一也;黛玉靠着西头板壁,虽说“离桌远远的”,但亦不至过远与合座隔离,二也;炕下列八侍儿,横排犹可勉强。纵列只一桌地位,只一小圆桌地位。如何挨挤得下,三也。横排如今图原不成问题的,我从前却几乎弄错了,故虽废话不嫌多说也。
诠明图中的席次以后,再讲这回书。图出于书,图方可信,以书合图,书乃更用。从黛玉说起,他一进门,宝玉忙说,“林妹妹怕冷,过这边靠板壁坐”,空里传神之笔。宝玉原在主位,以“怕冷”为由,叫黛玉亦坐在他那边去,所以有“过这边”之说。这边者西边也。嘘寒送暖情有独钟,然而终不遂者,岂非“莫怨东风当自嗟”乎。
书上接着说:
黛玉却离桌远远地靠着靠背,因笑向宝钗李纨探春道:“你们日日说人家聚赌,今日我们也如此,以后怎么说人?”李纨笑道:“有何妨碍,一年之中不过生日节间如此,并没夜夜如此,这倒也不怕。”
看书到这里,总不过为钗纨探是管家的人所以对他们说这话。现在我们并晓得三个人一溜儿坐在黛玉的上首,竟是黛玉脸冲着她们,却并不是一大堆人中特意挑出三位管家的来说话。即使要说,向着三人中之任何一人也就够,本无须乎把人找齐全了再言语的,然而今并叙三人者只是巧得很,自然得妙。依图观之,光景分明。
细辨之还有一小点,图上黛玉左首李纨,再过来宝钗探春,应说李纨宝钗探春才对,现在为什么叙作“宝钗李纨探春”呢?若非信笔,当有所为,可以有两说:那晚的席次,宝钗首座,李纨二,探春三,黛玉四,然后宝琴湘云香菱宝玉。其叙三人依席次,一说也。书中黛发嘲讽,每对宝钗,今首提宝钗,岂非黛意有所偏注乎?下文跳过宝钗,仍用李氏作答,岂非宝钗不语或付之一笑乎?以文意之重轻为先后,此其二也。
起令用晴雯,方法很特别。(一)谁都抓签,但晴雯不抓签。(二)行令掷色,下文屡见,“湘云拿着他(探春)的手,强掷了个十九点出来”,尤为手掷之明文,但晴雯却把骰子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是否起令之法该当如此?但晴雯的签实在无法抓的。她要抓,一定是芙蓉。那么,叫黛玉抓什么呢?
递到宝钗,得牡丹花,题着“艳冠群芳”,又注着,“此为群芳之冠”。《红楼》一书中,薛林雅调称为双绝,虽作者才高殊难分其高下,公子情多亦曰“还要斟酌”,岂以独钟之情遂移并秀之实乎。故叙述之际,每每移步换形,忽彼忽此,都令兰菊竞芬,燕环角艳,殆从盲左晋楚争长脱化出来。或疑为臆测,试以本书疏证之。
从大处看,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册子,名为十二钗正册,却只有十一幅图,十一首诗,黛钗合为一图,合咏为一诗。这两个人难道不够重要,不该每人独占一幅画儿一首诗吗?然而不然者,作者的意思非常显明,就是想回避这先后的问题。或者有困难,或者故弄狡狯,总之他是不说哩。至于新制《红楼梦曲》除首尾各一支不算,十二钗恰好得十二支,那总应该分了先后罢。不然。它的安排也很有趣味的,始终被他逃避过了这先后的问题。因为第一支《终身误》钗黛合写;第二支《枉凝眉独咏潇湘》,在分量上黛玉是重了一点,但次序上伊并不曾先了一步,可见作者匠心,所以非泛泛笔也。
以后的叙述,这先后的问题当然常常要触着的,而且有时必须分出谁是第一,谁是第二来。上文表过,那就照抄《左传》晋楚迭为盟主的老调。第三十七回,白海棠首社,钗第一,黛第二,怡红公子抗议亦复无效。到第三十八回目录曰,“林潇湘魁夺菊花诗”,对上一句“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其文则曰:“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元眼花由黛玉一人包办,难怪宝玉喜的拍手叫道“极是,极公”。宝钗诗呢却考列第七第八。本回之末,宝钗做了一首咏螃蟹的诗,众人看毕,都说:“这方才是食蟹的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些大意思,才算大才。”那时黛玉所作早已一把撕了,命人烧去,固当有崔颜题诗之感。巧为斡旋,痕迹过于刻露,不得谓为佳胜,但作意非凡显明。
自此以往,清乡寂寥,惟芦雪梅英堪称胜会,而联吟分咏,殿最无闻焉。至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虚有其说旋又中阁,黛玉却有《桃花行》之作,书中有这么一节,兹全录之。
宝玉看了,并不称赞,痴痴呆呆竟要滚下泪来,又怕众人看见,忙自己拭了,因问:“你们怎么得来?”宝琴笑道:“你猜是谁作的?”宝玉笑道:“自然是潇湘子的稿子了。”宝琴笑道:“现在是我作的呢。”宝玉笑道:“我不信,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宝琴笑道:“所以你不通,难道杜工部首首都作丛菊两开他日泪不成?一般的也有红绽雨肥梅,水荇牵风翠带长等语。”宝玉笑道:“固然如此,但我知道姐姐断不许妹妹有此伤悼之句,妹妹本有此才却也断不肯作的,比不得林妹妹曾经离丧作此哀音。”
此回事实,亦世情语。妹妹在此当然只是姐姐的替身。宝玉不信宝琴会作,难道当着面说你不会作,或你作不出不成?但他心里固以为此诗断不许第二人作也。故语虽委婉,旨甚坚决,尊林抑薛,意在弦外。可是本回接着写填《柳絮词》,宝钗的《临江仙》,众人拍案叫绝,都说:“果然翻的好!自然这首为尊。缠绵悲戚让潇湘子。”原来又回到咏白秋海棠这上来了。
今按《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这一回书目自以宝玉为主而特尊宝钗,又与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同义,言钗终将入主怡红也,故抽得花王之签,而居第一座。黛玉却离桌远远的,躲在一犄角上,前记宝玉云云,似乎特致殷勤,金玉缘本评曰,“过这边,自然宝黛同坐”是也。然而钗居上席,黛独隅坐,此种非常的布置已在暗中完成,若非绘而出之,读者或不易觉得。又众人都笑说:“巧得很,你也原配牡丹花”,与下文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他别人不配做芙蓉”,遥遥相对,此文家一定之法也。
宝钗叫芳官唱曲,先唱“上寿”后来改唱“扫花”,似为平常的记述,从度曲的情形想去亦有别趣,书上说:
芳官便唱:“寿筵开处风光好。”众人都道:“快打回去,这会子很不用你来上寿。拣你极好的唱来。”芳官只得细细的唱了一支“赏花时”,“翠凤毛翎札帚叉,间踏天门扫落花”才罢。
“上寿”虽系应节,却是粗曲,所以都说“快打回去”。可有一层,大凡唱曲的情形,开口只两三个字便可知其何曲,所以许多曲子虽有牌名,而伶工或曲友毫不理会它,只以曲文首三字代之,如唱惨堵倾杯芙蓉,只说“唱收拾起”,如唱弹词一枝花,只说“唱不提防”,所以有“家家收拾起,户户不提防”之说也。
既然大家不乐意听,又说“快打回去”,芳官为什么已唱完一句呢?必对照旁谱方知其神情之妙肖。这是照例的开场戏,牌名为“山花子”,只有四板合八个拍子。节奏非常急遽,所以一面自唱,一面连喝打住,而已唱了一句也。至于改唱的《邯郸记扫花曲子》,有含意否不得而知。但那晚芳官是主要的角色,伊没抽签,大约以唱曲代之。高氏续书补出芳官入道,谅与作意不违。金玉缘本夹评曰:“才赏花,已扫花。却尘缘,归离恨,归水月,一齐都到。”却似求之过深,大意或不误耳。
然后说到宝玉。宝玉却只管拿着那签,口内颠来倒去“任是无情也动人”,听了这曲子,眼看着芳官不语。此双管齐下写法,神情表里俱到。签上那句诗,宝玉颠来倒去的念,特致郑重之意,实暗暗关合第二十八回《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之文。按这段书在八十回内为太虚幻境以后最重要的全书人物的提纲,而为群芳与宝玉关系及其身世之总结。所以借重李氏口中说:“好极!你们瞧这行子竟有些意思。”是的,有些意思。
有远应前者,如宝钗掣签与二十八回或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相应是也。亦有近应前者,如湘云之签应“憨湘云醉眠芍药裀”;香菱之签应“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是也。(俱六十三回)亦有应后者,如黛玉的芙蓉签应后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金玉缘评曰,“已到芙蓉诔”是也;亦有应后,虽后文不可见而可见其极重要的,如袭人改嫁别有天地固无论已,麝月签诗为“开到荼蘼花事了”直到全书的最后。所以麝月问:“怎么讲?”宝玉皱皱眉儿,忙将签藏了,说:“咱们且喝酒吧。”结尾境界之萧飒,其文虽不可读,而犹堪想像见之也。
再看这一段,也很有趣味。
说着,大家来敬探春。探春哪里肯饮,却被湘云香菱李纨等三四个人强死强活,灌了一盅才罢。探春只叫蠲了这个,再行别的,众人断不肯依。湘云拿着她的手,强掷了十九点出来,便该李氏掣。
按图,探春的左右邻为薛氏姊妹,而书中只言湘菱纨三四个人。不言宝钗者,可能在内,不大起哄,故略之。不然,三个有了明文,第四个谁呢?不该宝玉,也不会是黛玉吧。不言宝琴者,想见伊人之温文腼腆,固一字不提而神情宛在,此所谓不言之言,无文字处有文字也。湘云把着探春的手掷骰,看图,中间隔了两位似乎稍远了些,但此写湘云之豪迈,炕桌本不大,或者无妨吧。
描写湘云一段必须与上回合看,与香菱这一段相同。金玉缘第六十二回夹评及护花主人大某山民总评有“此书造孽处”,“描写意淫”,“工媟呢之痕西江不能濯”,我们不必完全同意。但《红楼》之脱胎于《金瓶梅》。自毋毋庸讳言。即在本回借探春评这酒令“这原是外头男人们行的令,许多混账话在上头”,岂非作者之微词乎?所以不必完全否认这个。
湘云掣的签,该宝黛喝酒,两个人都没有喝多少。书上说,“宝玉先饮了半杯,瞅人不见递与芳官,芳官即便端起来,一仰脖喝了。”这亦须与图合看,芳官不曾行令原不知他的位置,借此可以晓得必和宝玉坐得很近。原来二人之间,只隔袭人,所以宝玉可顺便请伊代酒。但“瞅人不见”,宝玉以为如此,在作者云云则未免英雄欺人之谈。别人或者不见,其实见不见也难说。袭人何容不见?想必装作不曾见吧。席上风光,莺娇燕妒,极旖旎之文情矣。
现在只剩黛玉了,她掣的签是芙蓉,诗曰“莫怨东风当自嗟”,再明白没有。可注意的,她和晴雯的纠缠。自来评书的人都说晴为黛影,从这回书看确乎不错。晴雯为芙蓉无疑,而黛玉又是芙蓉。已在上文表过,晴雯不抽签者,实无签可抽也。那么谁是芙蓉呢?严格说起来晴雯并不配芙蓉,其证如下:
宝玉忙道:“你不认得字所以不知道,这是原有的。不但花有一花神,还有总花神。但她不知做总花神去了,还是单管一样花神?”这丫头听了,一时诌不来。恰好这是八月时节园中池上芙蓉正开,这丫头便见景生情,忙答道:“我已曾问她,是管什么花的神?告诉我们,日后也好供养的。她说,你只可告诉宝玉一人,除他之外不可泄了天机,就告诉我说,她就是专管芙蓉花的。”(第七十八回)
根据只是小丫头一时诌不来的胡诌,痴公子信以为实,遂大做其《芙蓉诔》,所以回目说“杜撰芙蓉诔”。细想也很不通,文章出于创作,创作即是杜撰,何杜撰之有?杜撰者本非芙蓉,而楞说他是芙蓉也。
配芙蓉的是黛玉,亦只有黛玉才配,所以在第七十九回中流传的名句“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明把这《芙蓉诔》归之黛玉,而她听了自己的挽歌“陡然变色,无限狐疑”也。以诔晴雯,未免似不于伦,小题大做,岂真的杜撰耶?本回则曰:“黛玉默默地想道,不知还有什么好的,被我掣着方好”,可见特别郑重叮咛。她掣签以后,众人笑说:“这个好极,除了她,别人不配做芙蓉。”此乃论定之词。“黛玉也自笑了”,她自己亦承认了。
我平素于“红学”不喜欢说某为某的影子,但从上述之点看,晴黛为二而一者殆不成问题。袭之于钗固当别论,类推之法未足凭也。袭人掣的签,桃花轻薄,别抱琵琶,评者辄以为暗骂宝钗,又读“武陵别景”之景为影字,景者影也。这我不大赞成。至少,袭人并不与宝钗合抽一签如晴黛之例,故纵有关合亦不必如是之密切。但评家总好右黛左钗,故不恤深文周内也。至于袭人之应否受贬,作者主意如何,这是另外的问题,今且不谈。
正书完了,余文则有平儿明晨过来,晴雯笑道:“可惜昨夜没她。”平儿忙问:“你们夜里做什么来?”袭人便说:“告诉不得你。昨日夜里热闹非常,连往日老太太、太太带着众人玩,也不及昨儿这一玩。”则此会之重要可知,而平儿之补出绝非偶然笔。宝玉后来又看见砚台下压着一张纸写着“槛外人妙玉恭肃遥叩芳辰”。看毕,直跳了起来,忙问:“是谁接了来的,也不告诉。”名说为题外间文,实系本篇的特笔也。
盖怡红庆宴,极盛难再,虽似芳菲繁会,却已婪尾余香。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光,岂必待风露清愁始悲(左日右宛)晚耶。正册之妙,副册之平,并为姝艳眉目,云罗虽宽,宁漏吞舟之鱼。众人听了道:“我当是谁,大惊小怪,这也不值的。”槛外即局中人,斯其证也。必须都到者文外之真情,不必都到者肃中之实事,故言不尽意,签不到而意到也。文章极离合之致澹拖之神,如藕断丝牵波摇云影然。按《红楼》一书今只残篇,续作庸音难传神理,凡情谬赏芳华,多情或伤憔悴,而良工苦心埋没多矣,真人间一大缺陷也,如上所陈皆为形迹,聊资谈助而已,作者之心夫岂然耶。
写于一九四八年五月二一日。一九五三年改定。
第32章 《红楼梦》正名
《红楼梦》究竟该叫什么名字呢?这是很有兴味的问题。似乎正式的名字是《石头记》,但是大家自来都叫它作《红楼梦》。是否弄错了还是合于作者的原意,好像不见有人正式表示意见。况且所谓红楼究竟是什么楼,在书中宁荣二府那一部分,亦不见有人谈过。若说虚拟,他又为什么要虚拟呢?这些都是问题,需要回答的。
这书最早的刻本,即清乾隆时程伟元排本,程序上说“《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1但程伟元为什么不用这本名,却用《红楼梦》做书名呢?他不曾有所说明。高鹗序上便说“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二十余年”,照兰墅的意思,当时流传人口的名字确是《红楼梦》。程高根据了这个事实,所以叫他《红楼梦》的。他们要迎合群众的心理,就不管作者的原名了。事实好像如此的。究竟是不是呢,看下面自明。
在比刻本更早的抄本这一个系列里,大都是用《石头记》作书名的。我们先看通行的有正书局石印本,有吾乡戚蓼生的序,简称戚本。戚序云,“竟得之《石头记》一书”,他呼这书为《石头记》。有正老板印这书,里面还写《石头记》,不过首页大标题及书签却已改题《红楼梦》这是积重难返,他怕改用古名会妨碍书的销行,不足深论。现存的两个脂砚斋本都写作《石头记》,不成问题。这样看来,《石头记》是此书本名原名毫无问题的了。我却以为不尽然。这个问题很复杂,并不能如此简单地解决的。我不但确认清乾隆时人都称它为《红楼梦》,我甚而至于进一步假设作者自己当日也叫它为《红楼梦》的。所以我们现在用《红楼梦》来作书名,一点也不曾错。下边即说明这个见解。
谁都知道《红楼梦》是一套曲子的名称,见本书第五回,拿它来做全书的名,似乎不合。仔细研究并不如此。《红楼梦》这个名词可以有三个不同的解释,由狭而广,有小名、中名、大名的分别。
小名即曲子名,如上所说。程本第五回目云,《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脂砚斋甲戌本云,《开生面梦演红楼梦》。脂砚斋庚辰本云,《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脂甲戌本凡例上说:“如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此言是也。
为什么说此外还有一个中名,一个大名呢?原来这小说跟别的小说不同,名号繁多,除掉若金玉缘为后人所起的名以外,在本书上就有一大堆。现在引通行的程伟元甲本之文为例:
空空道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诗云……《石头记》缘起既明。(第一回)
这里面名目繁多,却看不见《红楼梦》三字。但最早的脂砚斋甲戌本文字跟这个不同,在“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下面多了这样的九个字:
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下文同程本)
这样说起来,《红楼梦》虽是曲名(小名);同时也是书名,跟《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站在一排上(中名)。为什么不能算大名呢?因为最后还归到《石头记》这个名目上去。程本之文已见上引。再看脂本,脂本在“诗云”以下有这样的文字: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出则既明。”所以无论脂评本,程刻本,都是始于《石头》,终于《石头》,《石头记》才是书的正名(大名),而现存的各抄本又均以《石头记》为名。这还不够证明这个吗?
但我为什么偏要说《红楼梦》是大名呢?假如《石头记》是大名,则《红楼梦》便是更大的大名。这话说起来相当的曲折。我们知道这书的发展,依年代来排列版本,大概是这样的:
脂甲戌本——脂庚辰本——戚本——程排甲本
(一七五四)(一七六○)(?)(一七九一)
所以甲戌本最早,最近于作者初稿,那么,为什么初稿有“吴玉峰题曰《红楼梦》”,而以后的各本都没有了呢?这不是旁人所删,乃是作者自己删去的。因脂庚辰本评于乾隆庚辰,离曹雪芹之死尚有三四年,但脂庚辰本已没有这一句。
作者为什么要删去呢?这我们当然不好回答。答语总未免有些揣测。作者不愿意把《红楼梦》当作书名吗?不是的。他大概不愿把它当作中名用,不愿把它排列在《情僧》、《风月》《十二钗》这个系列里,因为这些名字都非正式之名。试问您,能在任何书店买到一部《情僧录》吗?一部《风月宝鉴》吗?一部《金陵十二钗》吗?这些假想中的名字只用来表示本书某种的涵义因素,本不是书名。但《红楼梦》却与此不同,它不但是书名,而且是人人口头的、真实的书名。若排在一起,便混而不清。我想为了这个缘故,所以作者要删。删却之后,《红楼梦》即非中名,只剩了一个小名跟一个大名。下面申说它应该是包括了《石头记》,为全书之总称。
我先从事理方面推测,然后再提证据,《石头记》的解释为“石头”上所记。如本书第一回说:
《石头记》缘起既明,正不知那石头上面记着何人何事。看官,请听。按那石头上书云:当日地陷东南……(程本)
出则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书云:(夹评,“以下系石头上所记之文。”)当日地陷东南……(戚本)
“当日地陷东南”以下方才是《石头记》的文字,戚本夹评(即是脂评)说得很明白的,那么在这上面的一千六百字(我没有细数,大概如此)叙石头的来历,不在石上所记的范围,算他什么呢?再说本书没有写完,假如写完了,必有这石头的收成结果,也不该在《石头记》的范围里甚明。所以我说《石头记》这名字还不能包括全书。
看脂砚斋甲戌本评,也可以明白这个。在本书初用《石头记》这三个字时,评曰,“本名”。(第一回)在本书初用《红楼梦》这三个字时,评曰“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第五回)这最能表示《石头记》和《红楼梦》的区别,便也牵连到石头和作者的区别。石头和作者是一是二,固不易分辨,但的确有广狭之分。譬如我们尽不妨说,书中的一切人物都是作者的化身,但却不能说都是石头的化身,所以在《红楼梦引子》“开辟鸿濛谁为情种”下脂评曰:“非作者为谁。余曰,亦非作者乃石头耳。”(甲戌本,戚本同)可见作者跟石头是多少有点区别的。
但最明白的证据,却在脂甲戌本的凡例上。《红楼梦》各本皆无凡例。脂甲本开卷便有“凡例”,又称《红楼梦旨义》,其中颇有可注意的话。
凡例——《红楼梦旨义》——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
凡例上说《红楼梦》,“总其全部之名”,这话可谓再明白没有了。这也有两个解释:(一)它包括本书一切的内容。(二)它统一了本书的许多异名;正因异名太多,所以必须有一个名字来统一他们。《红楼梦》跟《风月宝鉴》、《石头记》有大小广狭之分,在这凡例上亦说明白了。可见其他种种异名只是局部的书中的名目。《红楼梦》才是包括一切的大名,是人世间、社会上流传的称呼。我们现时人叫这部书为《红楼梦》,乾隆时候的人、乾隆以后的人皆已呼它为《红楼梦》2,就是曹雪芹本人也叫它《红楼梦》呵。我想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第33章 《红楼梦》第一回校勘的一些材料
现存的《红楼梦》各本,所谓善本,略依年月分列如下:
(一)过录甲戌(一七五四)脂砚斋重评本(胡适藏。凡十六回,第一至第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
(二)过录庚辰秋(一七六○)脂砚斋四阅评本(燕京大学藏,凡七十八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
(三)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八十回。有正书局重写付印,有大字小字之别,原本未见,疑亦一脂砚斋评本,时期要比庚辰本晚些)。
(四)乾隆辛亥(一七九一)程伟元活字本(百二十回“程甲本”,后来坊间各本皆从此翻出,在清代最流行)。
(五)乾隆壬午(一七九二)程伟元活字本(百二十回“程乙本”,流传甚少,一九二七亚东书局本自称根据这个排印的,却又不很精密)。
一二三是抄本,四五是刻本。假如采用近真的观点,抄本当然比较对;用完美的观点呢,话就很难说了,各人有主观的不同,但我们也不妨说大体抄本好些。现存的三个抄本哪个最好,也很难说,假如都是作者的底稿,那我们就不能说愈早愈好。不过有正本颇有窜改的嫌疑,找不着底本,使人不很放心。但我们今日所存的完整的抄本要推这本为第一。
至于高鹗程伟元的两个排本也很难处理。所谓程乙本充分发扬了续者的意见,即离作者的真面目更远,或者可暂时丢开。这个为一切坊刻的祖本“程甲本”,情形却又不同。我觉得这是校勘《红楼》的困难之一。它跟现存三抄本的不同,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高程改的,(二)他所根据是三抄本以外的另一种或另几种的抄本,也即是作者另外的稿本。高程成书时距曹氏之死不过二十七年,那时抄本一定很多。程乙本引言所谓“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我想这是事实。他又说“广集核勘”我想也是有的;另一面看,亦未尝不大改而特改。这两个可能的解释既都是事实,所以我们要从这里来分别哪些是曹雪芹的手笔,哪些是出于高程二位改的,却办不到了。
这儿从第一回选出一段材料来表现校勘上的问题。这在最初通而噜苏,后来改得简要而欠通,最后改得简要而又通,似乎很好,但已到了程甲本的阶段上,我们能信这是曹雪芹的手笔否?依上边各本的次序先举甲戌本,书不在此间,依《胡适文存》三集页五九二、五九三所引。
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骼不凡,丰神迥别,说说笑笑,来至峰下,坐于石边,高谈快论。先是说些云山雾海神仙玄幻之事,后便说到红尘中荣华富贵。此石听了不觉打动凡心,也想要到人间去享一享这荣华富贵,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说道:“大师,弟子蠢物不能见礼了。适闻二位谈那人世间荣耀繁华,心切慕之。弟子质虽粗蠢,性却稍通。况见二师仙形道体,定非凡品,必有补天济世之材,利物济人之德,如蒙发一点慈心,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自当永佩洪恩,万劫不忘也。”二仙师听毕,齐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红尘中有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恃,况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磨八个字紧相连属,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倒不如不去的好。”这石凡心已炽,哪里听得进这话去,乃复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强制,乃叹道:“此亦静极思动,无中生有之数也。既如此,我们便携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时,切莫后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说你性灵,却又如此质蠢,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一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头听了,感谢不尽。那僧便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一块大石登时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的可佩可拿。(脂砚斋甲戌评本,简称脂甲)
这一段长近五百字,各本均无,到庚辰评本相隔不过六年已把它删了,所以这删却,可能作者所为。这一段虽长,却不见得精彩,不过通却是通的。顽石既补天所用自然大得非常,却依和尚的法力把它缩成扇坠一般。(注意,并非它自己会变像孙行者一般)六年以后便改成下列的文字。
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戚本作啼),惭愧。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至石下,席地,而坐,长谈,见一块鲜明莹洁的(戚本无的字)美玉,且又缩成扇坠大小可佩可拿。(脂砚斋庚辰评本,简称脂庚,有正戚本同)
有人把五百字缩成五十字,简化得很厉害,不过不很通。所以有人说:“上面明说是顽石,怎么忽已变成宝玉了?”所谓“来至石下”当然还是大石,若那时已经变小,此文即不通。到了下文,忽已变小,而且也不提谁叫它变的,要说出于僧道,则二仙并未作法,要说石头自变,上文未曾说明。脂庚及戚本既同,可见这改本也通行。但有人说,“各本大体皆如此”,却不然,至少从程甲本以后又改换了。
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到这青埂峰下,席地坐谈,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一般,甚属可爱。(程甲、乙本同)
这就完全通顺了。第一,他说来到青埂峰下,不说“来至石下”,就无形中减少了一个麻烦。第二,石头既不由僧道作法变化,那它必须自个儿会变化才行,所以在上文添了“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八个字,这是脂庚本戚本都没有的,添得都很有理。所以脂甲本是通的,石头本身不会变,叫僧道来帮它变,程甲乙本也是通的,反正石头自己会变,自无须乞灵于僧道。只有脂庚本及戚本不大通,就这一点上原不妨如此说的。不过就全体看,庚辰脂评本及戚本乃是现在我们所有的最完整的抄本,除却这个,即无从窥见曹雪芹《红楼梦》的真面目了。
即从这一点看,脂甲本虽然好,但由脂甲而脂庚,是曹雪芹知道的,而且许是他的改笔。庚辰评本还在雪芹的死四年以前呵。假如同出作者之手,我们并不能抱这愈早愈好的观念,因为最早的东西也许还没成熟哩,所谓“未是草”。我们努力在作者字簏里去搜寻,也犯了一些偏差。脂庚本在这里原是不很通,却并非很不通。因为顽石补天本是荒唐言。石变玉,玉变石,大变小,小又大,也都是荒唐神怪无稽之谈,读者得其大意可也,何必过于认真。叫和尚去变化那石头,或叫石头的确自己会变,也不见得很通呵。严格的唯理看法在此本来用不上,所以很难当做文章优劣的标准。至于程本即有优点,是高兰墅的,是程伟元的,还是曹雪芹的,却不得而知,大约程高二氏之力为多,我们自不便都算在曹雪芹的账上。究竟的短长优劣又非综观全书不可,亦不能从一点两点去推论得之也。
一九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于北京。
附录
第34章 《红楼梦》脂本(甲戌)戚本程乙本文字上的一点比较
现存的《红楼梦》各种版本大别为两个系统:一个是抄本的系统,一个是刻本。原来当曹雪芹未死的时候(乾隆二七年壬午,一七六二),《红楼梦》大概已流行着了,当然只是抄本八十回。程本引言上说“前八十回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可为明证。当时流传的抄本一定很多,现在我们所看见的,不过“存十一于千百”罢了。
最近真的当然是脂砚斋评本(脂砚斋是雪芹同时人),民国初年有正书局印行的戚蓼生序本,也属于这一个系统。话虽如此说,也并不完全一样,程本引言所谓“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是也。为什么互异?这缘故说不上来。可能的解释:(一)抄者随便改,(二)作者稿本不同。这第一个情形果然普遍地存在着,但这第二个情形,可能性也十分大,在原书上已明说“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增删五次,便至少有了五个不同的稿本呵。
刻本却完全另一回事。后四十回全出程高二氏之手,引言所谓“更无他本可考”,便是分明的自白,姑置勿论。即前八十回,改动得亦非常之大。引言所谓“今广集核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这是说折中各抄本成一全本;但他又说:“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简直明言他们自己动笔来改了。“增损数字”只是把话说得格外漂亮客气而已。
现在拿抄本刻本来比较一下,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从前借阅过脂砚斋甲戌评残本十六回,曾抄录出一小部分,即据这材料,举出几条作为例证,在浩瀚的八十回大书中,不过沧海一粟,但亦可以看见抄本刻本优劣短长的大凡了。
第二回叙述元春宝玉的出生,三本互异。
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脂本)
不想后来又生了一位公子(戚本)
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程乙本)
元春是宝玉的姊姊,第十八回上说“有如母子”,年龄应该比宝玉大得多才对,所以从推理的观点看,从后到前,一个比一个合理。事实上恰恰相反,一个比一个远于真实。原来《红楼梦》有许多前后文冲突的地方(故意,还是失检,不得而知),假如要存其真,便不该瞎改。再严格地说改得完全合适吗?也不见得。再多引一点原文看看,便可明白: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胞胎,嘴里便街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还有许多字迹。
这文理很通顺,一点没有什么错,上用“不想”二字,下边自非“次年”不可。用“后来”勉强还可以,不过文字已经有点软弱无力了。若作“不想隔了十几年”简直可算不通。大年初一添了一个女孩子本来没啥稀奇,所以觉得稀奇者,乃是第二年生下一个衔玉的哥儿也。若果真隔了十几年,这两件事,便联合不起来了,又何“不想”之有?(程甲本亦作“次年”,可见程甲本有比乙本近真的地方,程高二氏改《红楼梦》,愈改愈高兴了。并参看亚东本红楼梦胡序,页三至六)
第三回描写贾政房内的陈设,脂戚本都对,程乙本误。“一边是金蜼彝,一边是玻璃(上台下皿)(脂本、戚本)”,脂本旁注云:“蜼音垒,周器也。(上台下皿)音海,盛酒之大器也”,较戚本尤为详明。程乙本字却改作盆字。变成了玻璃盆,岂非大误。
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三本互异。
(刘姥姥)然后侦到角门前(脂)
然后蹭到角门前(戚)
然后溜到角门前(程乙)
“侦”本京语,并无正字,所以脂本造了、或采用了一个俗字来表示有音无字,这很对的。戚本写作蹭字,声音虽同,却差了些。因为蹭字即蹭蹬之蹭,有这个字的,如说“宦途蹭蹬”“功名蹭蹬”,反而会引起误会,不如脂本之善,却还不算很错。程乙本改作“溜到”则大误矣。坊本或作“蹲在角门前”,简直不像话。
(第八回)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程乙本)
黛玉已走了进来(戚本)
有正本(即戚本)眉评深诋这“摇摇摆摆”的描写,以为“唐突潇湘”。比较起来,戚本自优,不过毫无描写语,亦不很妥。再看脂本却作:
黛玉已摇摇的进来
我想这大概近乎原本。“摇摇”自可,下加“摆摆”,即成恶札矣。
同回,宝玉看袭人和衣睡着说:
好,太渥早了些。(脂)
好,好,太早了些。(戚)
好啊,这么早就睡了。(程乙)
三本互异,亦以脂本为胜。“渥”亦京俚语,借用“颜如渥丹”之渥,非本字。戚本删却此字,意亦可通,却不如有这俗字的能够传神。程乙本即改作通常的国语了。(程乙本每把地道的京话改成通常语,在这儿不过举一个例子)
第十三回,记秦氏之死。
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脂本)
这很不错,因为秦氏原不是好死的,所以说:“无不纳罕,有些疑心”。若作伤心,便该说很伤心才对,并且上文亦不应说纳罕也。戚本程乙本并作“伤心”,均误;戚本作“纳叹”,殆因纳罕或纳闷跟伤心不连贯,所以改了,亦误。这一例子充分表示脂本的优良。可是坊本亦有作“疑心”的,如我有一部石印本的《金玉缘》,便作疑心,这又是什么缘故呢?假如一切坊本俱从程乙本来,即不会有这现象。它是根据程甲本的。程甲本作“纳闷”“疑心”,即是甲本有优于乙本的又一个证据。
书中文字略举了这几条,可见大凡。再拿回目看,有三本互异的亦颇有趣味。如第三回:
金陵城起复贾雨村,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脂)
托内兄如海酬训教,接外孙贾母惜孤女(戚)
托内兄如海荐西宾,接外孙贾母惜孤女(程乙)
我们觉得没多大优劣,不过脂本却有评语说,“二字(收养)触目凄凉之至”,似乎原本是该如此的。又如第五回:
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脂)
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戚)
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程乙)
这似乎有些好坏。
又如第八回:
薛宝钗小恙梨香院,贾宝玉大醉绛芸轩(脂)
栏酒兴李奶母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戚)
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程乙)
这一回,三本差别非常之大。有正眉评:“然作者本意原来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明明道破耳。”这话有点道理,脂戚二本虽不同,其不欲在回目上道破金玉姻缘却一样,所以我说比较近真。似乎脂本最妥当。戚本用两句话专说宝玉跟他们奶妈怄气,不见很好;称宝玉为贾公子,全书仅见,亦不甚妥。在《红楼梦辨》有一句话现在不妨重复地说:“《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流传的抄本实在是稿本,不过稍稍经过整理罢了。这当然是极伟大的著作,却并非尽善尽美的,这话我也早已说过了。
一九五○年八月一日
第35章 读《红楼梦》随笔二则
《石头记》虽系小说史上未有之杰作,但其因袭前人之处亦复甚多。如相传结尾有所谓“情榜”,备列十二钗正、副、又副、三四副之名,约得六十人,大观园群芳罗致殆尽,此宝与《水浒》石碣罡煞名次无异也。叙可卿丧仪买棺一节文字全袭《金瓶梅》阚铎《红楼梦抉微》已备引之。又第二十八回冯紫英请酒行令一段,脂砚斋本评曰:“此段与《金瓶梅》内西门庆应伯爵在李桂姐家饮酒一回对看,未知孰家生动活泼?”是《红楼》初行,当时人已如此说。又如甄贾宝玉一式无二,即西游之真假悟空也。
长夏偶阅《坚瓠集》,见《红楼》之本于故记者又两条,虽不甚重要,而沿袭之迹甚明。《石头记》第七十回,宝钗的《咏柳絮临江仙》词曰: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向曾随逝水,岂必委芳麝。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诏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大家都说:“果然翻的好,自然这首为尊了!”其实却套了侯蒙的《咏纸鸢》的《临江仙》。《坚瓠》甲集卷三“题纸鸢”条曰:
宋侯元功(蒙)少游场屋,年三十一始得乡贡,人以其年长忽不加敬,轻薄者画其形于纸鸢上,引线放之。元功见而大笑,作《临江仙》词曰:“未遇行藏谁肯信,如今方表名踪。无端良匠画形容,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才得吹嘘身渐稳,只疑远赴蟾宫。两余时候夕阳红,几人平地上,年我碧霄中。”
此未注明出处,殆本于《夷坚志》。侯词两段煞尾意颇重复,不如《红楼梦》薛词熨帖;同用《临江仙》调而一咏纸鸢,一咏柳絮,又稍不同。但作《石头记)时确受了这故事的影响,有书为证。做完(柳絮词》即有这么一大段的描写,引第一节以明之。
一语未了,只听窗外竹子上一声响,恰似窗屉子倒了一般,众人吓了一跳。丫环们出去瞧时,帘外丫头子们回道:“一个大蝴蝶风筝挂在竹梢上了。”众丫环笑道:“好一个齐整风筝,不知是谁家放的,断了线,咱们拿下它来。”……
回目是柳絮,咏的也是柳絮,但小说的描写却是风筝,自非偶然。若不先有了宋人《风筝词》的影像,我想他不会得这么写的。所以不能解释为偶合。
其另一事见于小说第二十六回,薛蟠请宝玉吃酒。
薛蟠笑道:“你提画儿,我才想起来了。昨儿我看人家一本春宫儿,画得很好,上头还有许多的字,我也没细看,只看落的款,原来是什么庚黄的,真好得了不得!”宝玉听说,心下猜疑道:“古今字画也都见过些,哪里有个庚黄?”想了半天,不觉笑将起来,命人取过笔来,在手心里写了两个字,又问薛蟠道:“你看真了是庚黄吗?”薛蟠道:“怎么没看真!”宝玉将手一撒给他看,道:“可是这两个字吧?其实和庚黄相去不远。”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个字,大爷一时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自觉没趣,笑道:“谁知他是糖银是果银的!”
《坚瓠》丙集卷四“衡山图记”一条其文如左:
文衡山生年与灵均同,因取“唯庚寅吾以降”句为图画。有一守自北方来,闻知衡山善画,因问人曰:“文先生前更有善画过之者乎?”或以唐伯虎对。又问“伯虎何名?”曰:“唐寅。”守即跃起曰:“文先生屈己尊人如此!”人问何故。曰:“吾见文先生图画,曰:唯唐寅吾以降。”闻者喷饭。
那太守不识画儿上图章的篆文,把庚寅误为唐寅;薛蟠却并不识画儿上的款字,反把唐寅误为庚黄;不敢说《红楼梦》的作者一定用这典故,或只是碰巧偶合,但比较起来很有趣,假定二者之间有一种关联也不算鲁莽吧。
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