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学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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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住宅
德·梅拉马尔伯爵家的祖宅是个凶宅,他的祖父和父亲全都因此命丧黄泉。他刚回到阔别多年的故宅,即被指控犯了绑架窃宝罪、关进牢房他深感噩运难逃,准备自杀。这时一青年挺身而出救了他。这青年为什么要救伯爵?他与神秘住宅又有什么关系?
三皇内文遗秘
三皇内文遗秘,撰人不详。从内容文字看,似为唐宋道士采集六朝时《三皇经》、《太上黄神越章》、《抱朴子内篇》等书改编而成。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本文类。卷首有紫微道人所撰序文。正文分上中下三章,分别为天地人三皇内文,其文多为咒语。谓依法受持念诵,或书写佩带,或埋地下,或焚烧吞服,可以落死保生,入山辟恶兽邪精,召神护佑,招财治病等等。正文之后有《太清黄神越章秘印》,系早期天师道杀鬼治瘟之神印符咒。又抄录《抱朴子》论黄神越章神印之语,以及五岳真形符文。
天台治略
清戴兆佳著,10卷,清康熙末年刊印。本书辑著者于康熙五十八年至六十年(1719—1721)任浙江天台县知县时治理全县政务所作之公移、谳语、条教等各类公牍,以阐明“以廉正己,以勤涖事,以严毅约束胥吏,以慈爱拊循百姓……推此以往虽宰天下不难”之理。全书按体裁分为详文、谳语、告示、启、杂著、呈批等六部分,事涉广泛,其中谳语中尤以有关契约、田产、风化事为多,如有佃卖主田等事、异姓乱宗等事、背据占掠等事、契外占吞等事、逆祖坑叔等事等目,告示中以钱粮、租赁事为多,如有严禁奸棍违禁焚烧低假潮银、严禁市侩行使低假饼银事等目,各文稿中还含有大量刑事、民事、吏治等方面的案件,如有杀命陷命等事、借命抄抢事、活夺人妻事、号典弟命事、请严亏空之法、严交代之察核等事等多目。全书内容丰富,各类文稿约有三百余篇,各篇中亦多有分析论理之言,对了解当时当地的法制状况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幸存录
明夏允彝撰。二卷。记明末齐、楚、浙三党形成,东林党与非东林党之斗争,以及一些重大事件。据自序原著应有八篇。今存《国运盛衰之始》、《辽事杂志》、《门户大略》、《门户杂志》、《流寇大略》、《东人大略》等六篇。文字已为后人删削错乱。此书成于弘光政权灭亡之后,意在总结朝政得失,抨击党争之非。续幸存录,明夏完淳撰。二卷。记叙明末马士英、阮大铖当权,弘光朝廷内部、朝廷与外镇、外镇与外镇之间不和,朋党势成,忙于内部斗争,加速弘光政权灭亡的经过。原著应有八卷,今常见本乃经后人删节,仅存《南都大略》、《南都杂志》二卷。
春秋质疑
十二卷。杨于庭(生卒不详)撰。杨于庭字道行,全椒(今属安徽省)人,明代经学家,诗人。万历进士,官至兵部职方郎中。除此书外,有《杨道行集》。此书主要针对胡安国《春秋传》而作。丘应和《序》称,杨氏“于六籍靡所不窥,读《春秋》,间不满胡氏说,辄置疑焉,汇而成帙,以质四方。”杨氏认为,胡安国《春秋传》于《春秋》大义,合者十之七,不合者十之三;其采用或驳斥《左传》、《公羊》、《穀梁》,也有不当之处。《胡传》之失,主要有于“议论务异而责人近苛”。杨氏指出,《胡传》“有剿《公》、《穀》而失之者,以王子虎为叔服、公孙会自出奔之类是也;亦有自为之说而失之者,卒诸侯别于内而以为不与其为诸侯,滕自降称而朝桓得贬之类是也”。此书之驳《胡传》穿凿附会之论多深切其弊。如卷一《春王正月》(上中下)驳胡氏“夏时冠周月”;隐元年驳胡氏以不书公即位为未请命于王等等,皆有根据。此书虽以驳《胡传》为主,但自发议论者不少,如卷二桓公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但云:“隐世翚再帅师,不曰公子,此曰公子翚者何也”“翚为桓弑隐,故《春秋》以此为桓公之公子翚耳。”又此书攻驳胡氏穿凿,然杨氏之论其穿凿处更不下胡传,所述《春秋》之义,亦皆臆说。现存明万历二十八年刻本。
法华玄赞义决
法华玄赞义决,一卷,唐 慧沼撰。编号一七二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