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录 中国棉纱布总产销量之估计

估计中国棉纱布产销总量,困难甚多。就棉纱言,现有机制品产量统计,不是缺漏不全,就是显有错误。销售量中,多少纯为织布业所用,多少为针织业所用,多少供其他用途,只有估计而无统计。若论手工产纱,则一向为人所忽视,连估计数字也不可得。就棉布言,机制货中仅纱厂附设织厂的出品,尚有统计;专营织布或兼营织整各厂,连织机数也要估计,更无论产布量的统计了。至于手工织布,则连机数也难以估计。又产销既以全国为范围,自不能不计及输出入货品。此二项数字,虽有海关报告的详细记载可查,惟单位不齐,分类常改,结算亦颇不易。舍生产销售以论消费,更是茫无头绪。纵然长期说来,勉强把产、销、消三个数量,当作可以互代;但要把上述缺漏的补足,错误的修正,没有记载的从新估算,单位不齐的使之统一,不仅有标准难定、审核无方等技术上的困难,且最后结果,已成为估计的估计,可靠程度如何,极难确知。TYn中华典藏网

过去曾有不少人试作中国棉纱布总产销量的估计,譬如美国驻华商务参赞奥特尔(Ralph M. Odell)曾估计中国的棉纱布总产量;(1)英国曼彻斯特统计学会艾林格(Barnard Ellinger)曾估中国的棉布总产销量;(2)名记者尤忒莱(Freda Utley)曾估计中国棉布消费量及其机制手制的成份;(3)国民党国定税则委员会叶量曾估计中国花纱布的总产销量;(4)南开大学方显廷曾估计中国纱布总产销量;(5)此外如海关税务司,或上海外商也曾有零星的估计发表。(6)以上各家的估计,方法都很草率,没有一家值得参考的。TYn中华典藏网

以下所述,是利用我们所能得到的调查、申报、统计、估计各项数字而成的。或有无法查考的项目,不得不依我们的观察,酌定一合乎常情的假设。我们的估计,分为四个步骤:一为棉纱总产销量的估计;二为棉布总产销量的估计;三为棉布输出入量的结算;四为棉布总消费量的结算。TYn中华典藏网

一 棉纱总产销量的估计TYn中华典藏网

机纱产量,华商纱厂联合会已有十余年的统计报告,这些统计,都是由各厂按表填报的,其内容或包括纱厂的全年产量,或将附设织厂的消用量剔除不计,所以内容殊不齐一,不便引用。棉纱产销量统计的第二个来源是统税局。1932年后,国民党财政部统税署曾按年编制“统税物品销量统计”,对纱厂棉纱出厂量有详细记载。不过这种统计,系将纱量分别成“完税”(销国内),“免税”(销国外),和“移送织厂”三项。按棉纱直接织成品的统税征收方法,系在物品织成后征收,棉纱则免税。所以各纱厂将棉纱移送附设织厂时,因暂不收税,其申报数量,极不准确。国民党财政部驻厂税收人员,也因同一理由,不求此项申报的精确。因此,欲求全部棉纱销售数量,对免税和完税出厂两项,尚可利用统税署的报告;对移送织厂一项,应自织成品从新估算,方合事实。TYn中华典藏网

纱厂附设织厂的制品,计为棉布匹头、棉毯被单及其他棉织品三项。其中匹头可大别为粗布、细布、混合布、杂类布四种。每种布的重量和用纱量,都有很多的等次。我们根据民二十四年度各种磅份的布类结算,计粗布每匹平均得11.9磅;细布得11.1磅,混合布得9.6磅,总计每匹总平均重11.6磅。杂类布原无磅份记录,事实上亦相差无多。为便于结算起见,可将匹头总定为匹重12磅。查粗细布的设计标准,于12磅布每匹用纱约11.2磅,这是国民党棉业统制委员会和前社会科学研究所七省华商纱厂两次的调查结果。有了这样的标准,我们对于纱厂附设织厂所产布匹的用纱量,已可估算。至于原报告无法求得平均磅份的棉毯被单一项,我们参考国民党国定税则委员会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进口税则草案说明书所载的重量,酌定平均每条用纱两磅。其他棉织品一项,原记载是以公担为单位的,今按棉纱制成织物后加重一层的普通标准,逆推其用纱量。如此,纱厂附设织厂的棉纱消用量,可以算得,更加上纱厂外销的两项统计,便得全国纱厂全年的棉纱总销量。产量,即以销量代之。TYn中华典藏网

用上述标准结算出口棉布量,结果得民二十三年(1934年)出口机制棉布长30百万码,28百万方码;民二十四年(1935年)长11百万码,10百万方码;又民二十三年(1934年)出口手工制品20百万码,12百万方码;民二十四年(1935年)长12百万码,7百万方码;两年平均,得出口机制棉布21百万码,19百万方码,出口手制棉布16百万码,10百万方码。TYn中华典藏网

另有当声明者,海关统计所包括之月份,与统税署统计所包括之月份,每年相差六个月。这是为避免计算工作的繁杂而未加改正的差误。不过输出入数量均其微小,六个月的差误,影响甚小,可以不顾。TYn中华典藏网

四 全国棉布总消费量的估计TYn中华典藏网

假定长期言之,生产、销售、消费三量可以互代,则综合上文结果,可得全国棉布消费量如下表:TYn中华典藏网

中国棉布总消费量之估计TYn中华典藏网

以上全部估计,为了材料的限制,未能包括东北四省在内。我们所指区域的全人口数约为四万万人,故平均每人每年消费棉布量约为14码或10方码弱。以长度论,此中手机制品占10码,力机制品仅4码;以面积论,此中手机制品占6方码,力机制品亦仅4方码。国人的实际消费,当因丝、毛、麻、人造丝之搀合棉纱织布,会有相当的提高,但其程度必很有限。又,为了材料的限制,我们未能将国内华厂和外商厂的产量分别计算,实为遗憾。TYn中华典藏网

————————————————————TYn中华典藏网

(1) 奥特尔氏估计1913年中国纱线产量为200,000,000磅,进口量为358,000,000磅,故总消费量为558,000,000磅;此中动力织机消纱量为15,000,000磅,手织消纱量为543,000,000磅,二者约为3%与97%之比。见R. M. Odell,Cotton Goods in China,Washington,1916,p. 185。TYn中华典藏网

(2) 据Noel Murray估计1925年中国有纱锭3,461,000枚,产420磅包之纱800,000包至1,000,000包;又,有动力织机23,000台,产每英襕50纬长40磅之布12,000,000匹。Ellinger 谓1925年中国输入原棉1,808,000担,输出800,000担,国产7,600,000担,故全国消棉8,600,000担。估计国产布每匹重6磅,长30码,除去耗废不计,则7,600,000担之原棉应产布190,000,000匹。平均每人得12码,另输入品每人可得1.5码,每人共计得13.5码。B.Ellinger,Lancashire"s Declining Trade with China,pp. 8,11.TYn中华典藏网

(3) F. Utley, Lancashire and the Far East, p. 237.TYn中华典藏网

(4) 叶量:《中国棉货总产销量之结算》,《财政部国定税则委员会刊》,民国二十三年,上海。TYn中华典藏网

(5) 方显廷:《中国之棉纺织业》,页275。TYn中华典藏网

(6) 1904年海关报告册第一部估计1902—1904年平均全国产纱750,000担,进口纱2,489,099担;故两项共为3,240,000担。又1912年关册总论第5—6页称本年进口棉纱为2,298,479担,按本年12月21日《字林西报》载称全国纱厂32家之出产量可抵印度、日本两国纱进口之半数,故全国总消纱量约为3,500,000担。又1912年英文《中国年鉴》页46载,截至1910年底为止,中国计有纱锭903,416枚,布机3,805台,估计年产纱272,000,000磅,布45,600,000码。又1916年英文《中国年鉴》页57载中国国内产纱200,000,000—250,000,000磅,布40,000,000—50,000,000码。TYn中华典藏网

(7) 据刘大钧1933—1934年全国调查,全国独立织染厂219家的力织数为14,270台;据棉统会1934年之调查,上海等八省市共11,208台;据后者以补正前者,应在刘氏数上更加入286台。又1934年后,武进新增1,300台(《纺织时报》,1149期);南宁增100台(《广西年鉴》,第2回,页402—9),亦应加入,故共得15,956台。TYn中华典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