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史会要
作者:陶宗仪
九卷。附补遗一卷。明陶宗仪撰。此书载历代能书之人,上起三皇,下至元代。各卷所记如下:卷一,三皇至秦。卷二,汉与三国。卷三,晋。卷四,宋、齐、梁、陈、北齐、隋。卷五,唐与五代。卷六,宋。卷七,元。卷八,辽、金、外域。卷九,书法 (书法理论)。总之,此书几乎将三皇时期至元代的各朝代能书之人包揽无余,总计四百五十人,堪称我国古代的一部书人大全。其记人体例是先记该人主要生平及其性情特点,然后记其书法风格,擅写书体等等。所记或详或略,多则洋洋数百言,少则只言片语,也有只录其姓名而不知其事者。此书记能书人及书体等多有精当的考证。如“仓颉”条中论蝌蚪文:“书文象虾蟆子形,故曰科斗。今人不识,乃巧画形状,失本意矣。上古无笔墨,以竹梃点漆书竹上,竹硬漆腻不能行,故头粗尾细,似其形耳。”此书不仅有汉字书史,又于卷八设“外域”部分,记天竺、日本及我国少数民族如西夏、大理、回回等书史,特别是还列举不少天竺古字母的写法。此书后又有陶氏补遗一卷,摭采至为繁富。其体例仍从三皇始,补历代遗漏书人。此书版本有明朱统鉷重刊《书史会要》合刻本,此本将其父朱谋垔撰《书史会要续编》(参见该条)续陶氏之书,并题为卷十,移其次于陶氏补遗之前。其它版本有元刊巾箱本、明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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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清握中诀
3卷。撰者未详。成于南北朝时期。上卷9章、中卷20章, 下卷5章。内容包括导引、吐纳、存思、守神、内视、内修等, 多为道教上清液法诀。另有符录、咒语、祝词等以助修炼。其中有些功法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九天三茅司命仙灯仪
九天三茅司命仙灯仪,撰人不详。约出于元末明初。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真部威仪类。此篇为道教灯仪之一,行道者燃灯供奉三茅真君,归命朝礼,即可祈求消灾获福,保命长生。三茅真君即:东岳上卿司命太玄妙道冲虚圣佑真君(茅盈)、定禄右禁至道冲静德佑妙应真君(茅固)、三官保命微妙冲惠仁佑神应真君(茅衷)。此为元仁宗延祐年间加封三茅真君尊号。
唐大诏令集
北宋宋敏求编。共130卷,为唐代各朝诏令的总集,系作者根据其父宋绶所纂辑之稿整理而成。体例上共分为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等13门类。每一门类下又分有细目。诏令是以皇帝的名义所发布的官文书,它和《起居注》、《实录》一样,同为记述当时政治大事的直接史料,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尤其是唐代的《实录》除《顺宗实录》5卷外,都已佚失,更显出其珍贵,可以纠正两《唐书》记载上的错误和弥补其空白。如根据该书第99卷所载咸通三年十月《分岭南为东西道敕》,可以纠正《新唐书·方镇年表》中以象州为蒙州之误,并弥补其龚州、藤州、岩州三州之缺。根据该书第81卷《修晋书诏》,可以纠正《旧唐书·房玄龄传》及《令狐德棻传》中将贞观二十年始修《晋书》为贞观十八年之误。又如唐敬宗本为宦官所杀,两《唐书》均隐晦其事,而在该书第114卷《江王下教》中则具载其详。杨太真本是寿王妃以及她后来度为女道士的经过,《旧唐书》亦颇隐晦,而在该书第40卷《册寿王杨妃文》和《度寿王妃为女道士敕》中,则明证其事。特别是该书第83卷以后政事、蕃夷二大类中所收诏令,直接关涉到唐代的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职官、婚姻制度,以及与周边各族关系的丰富资料,是研究唐史的人所不可忽略的。宋敏求,字次道,曾任馆阁校勘并预修《唐书》。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后升为龙图阁直学士,修两朝正史,曾补撰唐宣宗、懿宗、僖宗、昭宗、哀帝5朝《实录》。谙熟唐代史事,因而所录较为完备。
同治甲戌日兵侵台始末
本书分编四卷,系据清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卷九十三至一百选辑而成;由于选辑重心在于同治十三年(甲戌)日本借口琉球难民被台湾先住民杀害事件出兵台湾及其善后事宜,因题曰「同治甲戌日兵侵台始末」。「筹办夷务始末」之巴裁,乃将与洋务(即所谓「夷务」)有关之朝廷谕旨以及枢臣疆吏折奏暨与外国往来照会书札编年、纪月、接日详载。本书各卷之起讫:卷一自当年三月至六月,卷二自七月至八月,卷三全属九月,卷四自十月至十二月。在此十个月中,共得二百多件文件。由此,可窥见当年日本如何出兵台湾、巡视台湾大臣沈葆桢如何交涉与布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如何与日使柳原前光及大久保利通在北京反覆争辩以及中日双方如何获得协议。此外,本书「弁言」曾言「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所见同治七年英人在台湾违约闹事资料将编入「台案汇录乙集」;但后有变更,前项资料收纳于第二○三种「筹办夷务始末选辑」中,附此说明。
四分律
又名《四分律藏》、《昙无德律》。印度小乘佛教上座部系统法藏部戒律。后秦佛陀耶舍与竺佛念共译,60卷。全律由四部分组成,故名。第一部分叙述比丘应遵守的戒律250条;第二部分叙述比丘尼应遵守的戒律348条及受戒、说戒两犍度。第三部分包括从“自恣犍度”到“法犍度”等十五种犍度。第四部分为房舍、杂两犍度及结集法、调部、毗尼增一。律中对比丘、比丘尼平日衣、食、住、行、修习、内部关系、对外关系、议事规则、僧团活动等各方面应遵守的戒律作详细说明,要求比丘、比丘尼在身、口、意三个方面都必须收摄身心,止恶生善,并对违犯戒律者应如何处理也作了明确规定。律中还保存许多佛教史实、印度社会状况史料,是研究古印度社会、佛教史及佛教教团生活的重要资料。亦为唐代律宗依据的基本经典,因此也是研究中国佛教的重要资料。为历代大藏经所收。影响较大的注疏有:唐法砺《四分律疏》十卷、唐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三卷(或六卷、十二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唐怀素《四分律开宗记》十卷等。
释摩男本四子经
一卷,吴支谦译。中阿含苦阴经下之别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