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曹雪芹的卒年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逝世,他究竟是卒于乾隆二十七年壬午除夕(一七六三年二月十二日),抑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除夕(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迄今并无定论。虽然从一九四七年以来,先后有不少同志发表过文章,应该肯定,这些文章,或多或少地都有助于问题的逐渐明朗化,可是,如果就认为“至此遂可告一结束”(吴恩裕《有关曹雪芹八种》第一一七页),则似乎是不切实际之论。
按理曹雪芹死得早一年或晚一年,这对研究《红楼梦》的关系是不大的,因为对于我们研究这一人物及其作品并无多少影响。可是讨论逐渐展开,这里面反映出若干问题,必须彻底谈谈,如果能进而获得明确,这应该是一件好事,也是有益的。
现在要搞清楚这个问题,起码对于主要的材料应该如实地交代明白,无论有利于这一说或不利于这一说的,都应该一律指出,让大家来判断。同时,古人诗文中的文学,应该怎样解释和作者是否这样解释,二者都应该区别开来。而且,必须分清主从,究竟哪些是关键性的证据,不可不谈;哪些是无关紧要的佐证,谈谈固可,不谈也无妨,问题的解决并不系于平列这些佐证,从数量多寡上来寻求结论。
现在,针对以上问题,我提出个人的看法,因为陈毓罴同志发表了《有关曹雪芹卒年问题的商榷》一文(载一九六二年四月八日《光明日报》),这篇文章的基本论点我完全赞同,所以有许多该说的话,就不再重复了。
如众周知,牵涉曹雪芹卒年的材料一共有三条:
一、刘铨福原藏《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即所谓“甲戌本”)第一回上的一条朱笔眉批,里面提到:“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末署:“甲午(一七七四年)八月泪笔。”
二、敦敏《懋斋诗钞》里的一首《小诗代柬寄曹雪芹》。
三、敦诚《四松堂集》里的一首(或二首)《挽曹雪芹》。文字不必再抄,但需要说明一下现存本子的情况。第一条,无论刘铨福原藏本或近来的影印本都一样。第二条,北京图书馆所藏稿本,位置在已经勾去的《古刹小憩》一首以后,而《古刹小憩》则题下注“癸未”二字。前燕京大学图书馆原藏的清末《八旗丛书》抄本相同。第三条,《四松堂集》,除了嘉庆初年刊本未收此诗外,一共有三种本子:(1)抄本《鹪鹩庵杂记》收有《挽曹雪芹》二首,没有提到著作年份;(2)抄本《四松堂诗钞》收有《挽曹雪芹》一首,题下注“甲申”;(3)付刻底本《四松堂集》收有《挽曹雪芹》一首,题下注“甲申”。
显而易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既然第一条直接而明确地提到曹雪芹卒于壬午除夕,那么,要推翻这个说法,就必须证明第二条一定作于壬午年以后,或者证明第三条作于甲申而且是曹雪芹死后不久的挽诗。
先从《懋斋诗钞》谈起。吴恩裕同志在《曹雪芹的卒年问题》一文中说:“主张癸未说者用《小诗代柬寄曹雪芹》之写于癸未,来证明雪芹不死于壬午除夕,而死于癸未,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论据。”(载一九六二年三月十日《光明日报》;以下引文,除注明《有关曹雪芹八种》的以外,都引自此文)主张这一点是解决问题的重要论据,这是对的。但他的理由则有:一、“《诗钞》并非旁人的抄本,而是敦敏的手钞本,有敦诚亲笔批语,经过他的圈选。”二、“由《小诗代柬》向上数第三首诗《古刹小憩》题下署‘癸未’,表示该诗是癸未年第一首诗。又自《小诗代柬》向下数至第二十四题《十月二十日谒先慈墓感赋》一诗内自注云:‘先慈自丁丑见弃,迄今七载。’从丁丑到癸未恰是七年,可见《感赋》也是癸未的诗。那么,夹在这三四十首癸未诗中间的《小诗代柬》当然是癸未的诗。”如此等等。一句话,《懋斋诗钞》是作者的稿本,严格编年,“不但有年份,春夏秋冬的次序也很明显”,而且更重要的,“不是后来‘编’的年”,而是“逐年逐月随写随钞的”,“并未经作者或旁人大加编整”,因此“也不容易单单把个壬午年春天所写,相隔三四十首诗的诗,错抄在癸未年春天的诗里”。
“铭旌”在过去是到出殡时候才用到它的。《红楼梦》第十三回写秦氏之丧:“至天明时,一般六十四名青衣请灵,前面铭旌上大书‘诰封一等宁国公冢孙妇防护内廷紫禁道御前侍卫龙禁尉享强寿贾门秦氏宜人之灵柩’。”这就说明“铭旌”只有在出殡时才会出现,当然出殡并不等于“立即葬埋”,并且雪芹先人曹寅死了三年还没有埋葬,曹寅的舅兄李士桢死了四年才埋葬,不过这种情况都有它的特殊原因。如果按照惯例,旗人一般是速葬的,而且曹雪芹穷得“举家食粥”,就在壬午秋天连喝酒也由敦诚押质了佩刀来请他,日常生活都如此艰窘,死后又焉能停而不葬呢?穷到如此地步,就是想停而不葬,恐怕也未必有钱租赁停柩的处所?所以必然迫不及待地在雪芹死后随即埋葬了。敦诚的诗正是雪芹死后连朋友还没来得及通知很快就埋葬了之后听到消息时写的,所以不禁哀叹起“晓风昨日拂铭旌”来,当然“昨日”并不一定确指今日之前一天,它是可以泛指今天以前很多天,但总是已经是出了殡之后才如此说的。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挽曹雪芹》初稿二首不会距曹雪芹之死有多久,而是在雪芹埋葬以后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