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法记

作者:荆浩
笔法记

山水画论。一作《山水受笔法》、《水山录》。 五代荆浩。 一卷。 约920年。 有《画苑》本、《书画谱》本、《唐书·艺文志》、《四库全书》收入。著者假托在太行山洪谷石鼓岩间遇一老人的答问,谈论山水画的创作经验。实为著者对东晋至隋唐五代的山水画创作经验进行总结。通篇借与石鼓老叟对话,来阐明画理,立论精辟, 分析透彻。 提出画有“气、韵、思、景、笔、墨”的“六要”, 以此作为山水画创作原则和批评标准; 提出“似者, 得其形,遗其气; 真者, 气质俱盛”的见解;从品评标准和表现要求方面提出“神”、“妙”、“奇”、“巧”的“四品”; 用笔方面的“筋、 肉、 骨、气”的“四势”;指出画分“有形”和“无形”的“二病”。 认为“山水之象, 气势相生”,“写云林山水,须明物像之原”,“随类赋彩, 自古有能”而“水晕墨章”兴于唐代。通过“古松赞”说松树“不凋不容,惟彼贞松”, 乃有“君子之风”。认为吴道子“有笔无墨”, 项容“有墨无笔”。为中国山水画论较完整的理论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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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杂著

海南杂著

本书(一册六二面三七、二○○字)凡三篇:一曰「沧溟纪险」、一曰「炎荒纪程」,又一曰「越南纪略」;蔡廷兰撰。廷兰字香祖,号秋园;澎湖人。年十三入泮,嗣食饩。清道光十二年,澎湖饥,兴泉永道周凯勘赈,上「请急赈歌」以进。十五年秋,赴省试报罢,由厦渡澎,遭风飘至越南;次年初夏,由陆返闽。因成「海南杂着」三篇,记其见闻。后领乡荐、登进士,澎湖科甲自此始。出为峡江知县,历官至同知。本书「沧溟纪险」篇,叙遭风历险十画夜抵越南之情景;「炎荒纪程」篇,按日记在越及归途之经过;「越南纪略」篇,述越南史事并及其典章服物、风土人情。书末,今另据「澎湖厅志」抄出蔡氏若干诗文及其传略与著作书目,刊作「附录」。

大岳志

大岳志

一卷。明方升撰。方升,生平不详。大岳,又名太岳、太和山。即湖北均州之武当。相传为玄武修真之地。其崇奉自元代始。山上有五座名石碑。一为崇封真武诰碑。一为揭徯斯所撰宫碑。一为揭徯斯所撰瑞应碑。其余两座为戒臣下碑。碑末刻至元三年,又系以龙儿年、牛儿年。明成祖即位时,自谓神之祐,因尊为太岳,敕建宫观。常遣内臣,司其香火。嘉靖间,提督太监王佐,始纂志。太监吕评续增之。万历十一年,田玉复增补为太岳太和山志。此书则为明人所撰又一太和山志也。《大岳志》广百川学海本,共一卷。分为八述。一曰太和宫四图述。二曰南岩宫七图述。三曰紫霄宫五图述。四曰五龙宫八图述。五曰玉虚宫六图述。六曰遇真宫三图述。七曰迎恩宫一图述。八曰净乐宫二图述。兹篇志太和山,各方面均十分详细。其增于旧志者,十之三。删削旧志者,十分有五。

书辑

书辑

三卷。书论。明代陆深著。深(1410—1472年),初名荣,字子渊,号俨山,上海人。弘治年间进士,官至翰林院学士。少年时以文章有名,善书法,仿学李北海、赵孟頫。著作颇多,有《俨山集》、《俨山外集》等。所撰《书辑》分上中下三辑。上辑前列征引书目一百四十二种,下分“述”、“典通”、“释通”、“笔论”四篇;前三篇是摘采前人关于六书及各体书的论述;后一篇是摘采前人关于笔法的论述,其中包括指法、腕法、手法、血法、骨法、筋法、肉法等等。

华盖山浮丘王郭三真君事实

华盖山浮丘王郭三真君事实

卷1、2题沈庭瑞述。沈,五代至北宋初人。卷3题“道士章元枢编《华盖山事实》”。章,北宋真宗至南宋高宗时人或稍迟。卷5、6有南宋时事。南宋刘祥、王克明集黄弥坚等二本所长列为14卷。明初江碧澄较其残缺,重刊。述三君传、灵异及华盖山峰岩宫观人物传说。

岳阳集

岳阳集

(唐) 张说撰。张说 (667—730),字道济, 一字说之。洛阳 (今属河南) 人。武则天载初元年 (689) 应诏举,以策对第一授太子校书。累官至中书令,左、右 丞相。封燕国公。卒谥文贞。前后三秉大政,掌文学之任 30年,朝廷重要文诰多出其手,人称“大手笔”。开元三年 (715) 由宰相贬为岳州刺史,至五年 (717) 离去,在 岳阳生活近两年。在此期间,写有大量诗篇,曾自编为 《岳阳集》。其平生所为诗多应制奉和之作,自谪岳后,诗 多凄婉有情致,人言 “得江山之助”。其所编 《岳阳集》 今已失传,据《钦定全唐诗》整理,共76首,其中张说43首,张说之子张均5首,张垍1首,其他唱和之作27首。编为一卷。

小腆纪年附考

小腆纪年附考

编年纪事体的南明史。清人徐鼒撰。本书初刻于咸丰十一年 (1861),光绪四年(1878)北京龙威阁再刊,光绪十一年 (1886)又有日本中国使馆的铅印本行世。1957年,中华书局以咸丰初刻本为底本,参校光绪年间的两次刻本,作了一些技术方面的处理,改正了原书避清帝名讳以及满族的字。在原书以干支纪日之下,注以阴历日期,附以公元。书前有校点凡例,次为作者自叙,卷终附录参校者林鹗、谢宗善、宋光伯、汪达利的跋语。起崇祯十七年(1644),迄永历三十七年(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咸丰十一年(1861)成书。徐氏参考南明史书六十二种,并搜集各省府县志及各家诗文集中有关资料,不局限于一时一地,凡传闻互异者,皆作附考,记于正文之下。有须发明者,则系以论断。对李自成攻克北京事记载颇详,约占全书五分之一,对永历及台湾郑氏事记载较少,仅占全书二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