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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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夫于亭杂录
笔记。清王士祯(1634—1711)撰。六卷。士祯有《王氏渔洋诗抄》已著录。是书为作者罢官归田后所作,写于《香祖笔记》之后。因既无凡例,又无次第,故曰杂录,以所居鱼子山之“古夫于亭”名之。全书四万余字。内容颇杂,经史子集无不涉猎,遇有新奇可感之事亦录之。自序谓无凡例,无次第,故曰“杂”,以所居鱼子山有古夫于亭,因以为名。共收笔记三百余条。
大明会典
明代中叶修的法规汇编。明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始令儒臣分馆编辑,弘治十五年(1502年)书成,共一百八十卷。明正德年间(1506—1521)重校刊行,是为正德本《大明会典》。明嘉靖八年(1529年)令续纂,但没有颁行。明万历四年(1576年)省司重修,至万历十五年二月颁行,题为李东阳等奉敕撰,申时行等奉敕重修,共二百二十八卷,称为重修《大明会典》。现今流传较广的即为万历本,日本于1988年影印出版了正德本《大明会典》。大明会典汇集了明初至万历年间的主要法律、法规、条例、诰令、诏旨,如《诸司职掌》、《皇明祖训》、《洪武礼制》、《大诰》、《大明律》、《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大明集礼》、《大明令》、《军法定律》、《宪纲》、《教民榜文》等。该书记载典章制度完备周详。万历本《大明会典》以六部官制及都察院、六科、寺、府、监、司为序,首卷为宗人府,以下为吏部十二卷,户部二十九卷,礼部七十五卷,兵部四十一卷,刑二十二卷,工部二十八卷,都察院三卷,通政使司、六科、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翰林院、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僧禄司各一卷,武职衙门二卷。在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各卷中详尽地记载了明代的典章和法律制度,是研究明代法制史的重要史料。
太上玄元道德经解
又名《太上道德经解》。《道德经》注本之一。一卷。按河公本分为八十一章。卷首题为“孚佑上帝全经阐义,八洞仙祖分章合注”。卷前有文昌、苏朗、柳守元之序文。柳序云:“曩者八洞仙祖合注此经,予曾题志数言,今门弟子将孚佑上帝阐义合而刻之,归入集中。”考柳守元曾编辑王常月《三坛圆满天仙大戒略说》,王为淸康熙年间人,柳当在王之下为龙门第八代弟子,则此书当编于清代。卷前还有唐肃宗、唐宪宗、宋真宗、宋仁宗、明太祖等御制“太上道德经赞”。注文以孚佑上帝(吕洞宾)阐义附于原文句后,每章之下有正阳帝君、西华帝君、玉华帝君、孚佑帝君、瑶华帝君、妙法 元君、光垣帝君、普炼帝君等八洞仙袓分章合注。本书以道教义理解老。如释“道”,阐义为:“元始一炁,虚无自然”。注文为:“道字乃先天之道矣,惟有道而后有天,所谓道生天地是也。”又曰:“大道不滞形迹,不分畛域,不落意见。浑浑沦沦。”卷末附有苏轼、惠觉、恩洪跋文三篇。本书曾刊入《重刊道藏辑要》心集。今编入《藏外道书》第一册“古佚道书及经典类”。
优古堂诗话
诗论,一卷,南宋吴幵撰。全书共一百五十四条,多论北宋人诗,兼及唐人。论诗主旨在于说明诗家用字炼句相承变化之由。有些条目没有什么意义,如“小雨斑斑”条言:“文忠工诗:‘小雨斑斑作燕泥’,东坡诗:‘小雨斑斑未作泥’,山谷诗:‘润花小雨斑斑。’”诗句偶然暗合,不必皆有意相师。这种排比先后(由欧阳修、苏轼,排到黄庭坚)相承之诗句,毫无助于论诗。这类条目,书中颇多。有时亦有通达之论。如“前辈读诗与作诗既多,则遗词措意,皆相缘以起,有不自知其然者”。书中亦有少量考订之语,如苏轼《次韵徐积》诗有句“裹饭应须问子来”,吴氏指出东坡用典之错误,并言此错误来自于韩愈。此书最末一条为《诚斋论山谷诗》,文中并未言及杨万里,吴氏又与杨氏不相及,小题可能为后人所题。有中华书局1983年排印《历代诗话续编》本。
仪礼集释
南宋李如圭集郑注贾疏,于《仪礼》多有发明的著作。30卷。宋自熙宁 (1068—1077年) 以来,罢废《仪礼》,学者多不传。乾道(1165—1173年)年间,有张淳订其讹; 淳熙 (1174—1189年) 中李如圭复为之集释。李氏生南宋,曾与朱熹核定礼书,尚见古本。乃全录郑玄注,旁证博引,发郑注贾疏所未备,次第一如《仪礼》。又考论宫室之制,作《释宫》; 分别章句之旨,则有《纲目》。全书原17篇,首尾完具者15篇。《四库全书》以其文稍繁,分秩得30卷。其《乡射》、《大射》两篇,如圭释文已佚,乃参取惠栋、沈大成二家所校宋本,证以唐石经本,于经文多有改定,《仪礼》始得完备。其《释宫》则别为一书,《纲目》 已佚。有墨海金壶本、经苑本及《丛书集成(初编)》本 。
菩萨戒本宗要
律学著述。唐代新罗僧太贤撰。一卷。述说《菩萨戒本》(即《梵网菩萨戒本》)的宗旨大意。开为三门:(1)申经意门;(2)能所成门;(3)修行差别门。此戒本以“宗心”为本,认为只要发心得菩萨戒,就可断一切恶,修一切善;菩萨戒与比丘戒之不同,在于“一切菩萨凡圣戒,尽心为体”。在“修行差别门”中,明十重四十八轻戒,认为菩萨戒以“意地为本”,以“修福捨智”、“弃大向小”、“先自后他”、“有亲怨想”为“根本重”。此书见载于日本《卐字续藏》及《大正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