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真十戒
作者:佚名
道教戒名。据《云笈七签》卷四十所载,初真十戒即:“第一戒者,不得阴贼潜谋,害物利己,当行阴德,广济群生;第二戒者,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第三戒者,不得淫邪败真秽慢灵气,当守贞操,使无缺犯;第四戒者,不得败人成功,离人骨肉,当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第五戒者,不得谗毁贤良,露才扬己,当称人之美善,不自伐其功能;第六戒者;不得饮酒过羌,食肉违禁,当调和气性,专务清虚;第七戒者,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䘏贫穷;第八戒者,不得交非贤居处秽杂,当慕胜己,棲集清虚;第九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诚万物;第十戒者。不得轻忽言笑,举动非真,当持重寡词,以道德为务。”此十戒为初出家超俗者所受持的基本戒律。清初王常月《初真戒律》中的“初真十戒”内容基本相同,较《云笈七签》更为严格。规定凡初入道者,不论出家道士和在家道士,必须先受三皈依戒,次受老君五戒,若无破犯,经过百日之后,方可受“初真十戒”,再次方可受“三百大戒”,即“中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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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俗字
清代蒲松龄撰。该书把日常生活用字联成七字一句,便于背诵。其中饮食章、菜蔬章、果实章为饮食内容,间有述及食品腌制、烹调术语等,对研究清代饮食生活有史料价值。《日用俗字》是蒲氏撰写的一部歌谣体日用字汇编,《日用俗字·序言》云:“每需一物,苦不能书其名。旧有《庄农杂字》,村童多诵之。无论其脱漏甚多,而即其所有者,考其点画,率皆杜撰。故立意详查《字汇》,编为此书。”蒲松龄参考当时通行的明代字书《字汇》,将农村日常生活用字串编成歌谣记录下来,分为31章,共1588句,计11116字。
甘疯子传
甘疯子,江苏上元人。逸其名,有神勇,力能斗虎,逾高绝远,捷疾如飞。淡嗜欲,不事家人生产。遨游名山,足迹半天下,性任侠,道遇不平,辄为人排难解纷,故人以“疯子”名之。
史记集解
一百三十卷。南朝宋裴骃撰。裴骃(生卒年不详),字龙驹,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县)人。历史学家。官至南中郎参军。他因为看了徐广的《史记音义》有独见,又认为过于省略了,于是采摘九经诸史和《汉书音义》等书为《史记》作注解,所以题名为《史记集解》,共一百三十卷。书的上半部很可观,下半部较简略,甚至一连几页不见一字的也有。原本为八十卷,后《集解》为毛氏汲古阁刊为一百三十卷。自明代与《索隐》、《正义》附入《史记》原书。后又有删削。如《五帝本纪》“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句下,脱“名见左传”四字,《项羽本纪》“其九月会稽守”句下脱“徐广曰尔时未言太守”九个字等。有汲古阁刊本、金陵局本、点石斋本。
五代史阙文
史书。北宋王禹偁撰。一卷。书成于真宗初年。补叙薛居正《旧五代史》记事避嫌漏略共十七事。包括后梁三事,后唐七事,后晋一事,后汉二事,后周四事。皆辨正精严,足补史阙。欧阳修《新五代史》多用其说。有汲古阁本等。
莲邦诗选
莲邦诗选,一卷,明广贵辑,陈韩补,古愚序。
楚石梵琦禅师语录
凡二十卷。全称佛日普照慧辩楚石禅师语录。又作楚石禅师语录、楚石录。元末僧梵琦(1296~1370)撰,祖光、昙绍、良彦等编。收于卍续藏第一二四册。编集福臻寺语录、天宁永祚寺语录、大报国寺语录、本觉寺语录、秉拂小参、颂古、法语、杂着,并附行状及宋濂所撰之序、塔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