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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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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老子注
王弼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
因自然也。
言者不知。
造事端也。
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
含守質也。
解其分,
除爭原也。
和其光,
無所特顯則物無所偏爭也。
同其塵,
無所特賤則物無所偏恥也。
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
可得而親,則可得而疏也。
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可得而利,則可德而害也。
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可得而貴,則可得而賤也。
故為天下貴。
無物可以加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