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命经

作者:柳华阳
慧命经

内丹学著作。一称《最上一乘慧命经》,清代柳华阳撰,初刊于乾隆五十九年甲寅(1794年)。书分十四章:漏尽图、六候图、任督脉络图、道胎图、出定图、化身图、面壁图、还虚图、集说慧命经、正道修炼直论、正道功夫直论、正道禅机直论、杂类说、决疑。有的版本补入他人著作五篇:张紫阳《八脉经》、潜虚调息法、张三丰调息法、九层炼心、李涵虚真人《后天串述》。本书主要论述小周天后的大周天功法,基本以自己的切身体验作比较通俗的讲解。全书集 《心经》、《易经》、《宝积经》、《金刚经》、《楞严经》、《华严经》、《六祖坛经》、《摩诃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以及达摩祖师、圆通禅师、寂无禅师、六祖,如来等各家之说,熔释、道、医、儒于一炉,强调性命双修,以“命者根于肾,肾动则水也;性者根于心,心动则火也;以火入于水中,则慧命而不外耗,以风吹火化而成真种” 为全书的要点,是学习和研究内丹学的重要文献。

柳华阳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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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丰稿

十四卷。明徐一夔撰。徐一夔,字大章,天台 (今属浙江)人。元末曾为建宁路教授,洪武二年 (1369) 征修 《礼书》,书成,授杭州教授,洪武六年(1373)与修 《日历》书成,将授翰林院官,以疾辞之,归乡。著有《始丰类稿》十四卷、《艺圃搜奇》十八卷。其文稿传世极少。今行世有两种二本。其一本六卷,即朱彝尊家所藏。此本自一卷至 三卷为前稿,自四卷至十四卷为后稿,皆杂文无诗,另一本为王士禛家所藏。据《千顷堂书目》载徐一夔《始丰类稿》十五卷,此本所佚不过诗一卷。其文皆谨严有法度,无元季冗沓之习。其与王祎论修史书,《明史》载之于本传。陈继儒尝称其《宋行宫考》、《吴越国考》研核精确。 王士禛又称其 《钱塘铁箭辨》精于考核。 其《欧史十国年谱备证》一篇,谓欧阳氏于吴越改元,止据宝石山制称宝正六年 (931)为证。徐一夔复得钱镠将许俊墓砖有宝正三年字,以证欧史之不诬。又谓元瓘袭位后,不复改元。立说皆有根据。观其所辨,始知明嘉靖间钱德洪所撰《吴越世家疑辨》,谓改元之事别无证据者,特为先世讳。此集所作只是多资考证,不求其文之工。四库已存目。

沙州记

一名《吐谷浑记》。地理杂志。南朝宋段国撰。不分卷。澍有《蜀典》已著录。原书久佚,今存乃张氏于《太平御览》《水经注》、《初学记》、 《太平寰宇记》、 《北堂书抄》诸书中辑出,共二十二条,亦称“段氏沙州记”。清嘉庆年间张澍编辑。收入《张氏丛书》。道光元年(1821)辛巳新镌。张氏为沙州记作序云:“阿豺自号沙州刺使部,内有黄沙,周回数百里不生草木,因号沙州。宋新亭侯段国所纂《沙州记》即唐志之吐谷浑记也。原二卷。今亡佚甚多,特就所见抄之。又录《太平寰宇记》吐谷浑始末目补其阙。”张氏辑录沙州记残文七百三十九字。记述:浇河(城)(东晋末吐谷浑筑城。故址在今青海省黄河南岸贵德县境)。

剿闯通俗小说

明末长篇小说。10回。题“西吴懒道人口授”。晚明弘光元年(1645)兴文馆刊本,有图5叶。又名《剿闯孤忠小说》。清初刊本,书名为《忠孝传》。清抄本,题作《剿闯小史》。明末天启年间,阉宦魏忠贤擅权。崇祯即位,虽剪除魏党,但国家元气大伤,百姓被饥寒所迫,纷纷起义。李自成被尊为“闯王”,声势浩大,杀入京城,崇祯帝自缢于煤山。李自成入京后,大索百官财物;兵将到处杀戮抢掠。而李自成只想登基,不听李岩兄弟劝戒。明代边关守将吴三桂不受李自成的招降,进关抗李。闯王点兵10万拒吴。吴三桂见寡不敌众,哭求虏主援助。虏主怜其忠义,发虏兵10万出征。三桂大败闯王,闯王携所掠金银财宝离京出走,吴三桂奉命追击。不久,虏众入城,葬崇祯,留京众臣各加一级。南京大臣拥福王为帝。勤王兵四起,但纪律松弛,民畏官军胜过畏贼。关外巡抚黎玉田与吴三桂合兵灭贼,射中李自成,李不久死去。刘宗敏分兵出走。吴上表奏捷。福王封吴三桂为蓟国公,并封赏将士,昭恤死难忠良。自此天下复见太平。本书写于晚明,以反映国家兴亡为特色,体现出作者对国运的关心。虽然其立场是反对李自成起义,所写的结局也不符合历史真实,但据此可以看出时人对明末战乱、异族入关等事件的理解与企望。

为狱等状四种

2007年,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于香港购回相当数量的竹简,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赠竹简。经由专家考证,这两批竹简属于同一批出土简牍,因而将之合并称为岳麓书院藏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的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包括《为狱等状四种》及“律令杂抄”。2013年刊布的《为狱等状四种》是岳麓书院藏秦简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收录发生于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间的15则疑难案例的文书资料,其性质或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类似。《为狱等状四种》涉及了财产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财产犯罪中又以“盗”罪*受重视。案例涉及“盗杀人”“盗埱冢”等与盗相关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盗与分”“受人货财以枉律令”等特殊财产犯罪也在资料中有所体现。通过研究可知,秦代有关财产的犯罪*终量刑均指向“盗”的量刑方式。或许这时的“盗”概念的外延较后世更为宽泛,属于一类与非法获取公私财产有关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汉律令中的规定已颇成体系,对其定性比较明确,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往往在于量刑而非定罪。至于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难,一般出现在“捕校上”的程序要件是否满足。

浦阳人物记

二卷。宋濂(1310—1381)撰。宋濂,字景濂,号潜溪,浦江(今浙江省浦江县)人。元朝至正(1341—1367)中举官翰林院编修,不赴,明初官江南儒学提举,奉命修《元史》,官累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为学博览群书,尤攻经学,为文有古风,明初著名文学家。一生著述丰富,有《宋学士全集》等。《浦阳人物记》记浦阳(今浙江省浦江)人物,分忠义、孝友、政事、文学、贞节五目,共记二十九人,后附“进士题名”一篇。欧阳元序称,宋濂所记人物事迹公允,不以私意而有偏好,行文也合章法、史法。该书现存明刻本,收《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知不足斋丛书》本; 1921年上海古书流通处影印清长塘鲍氏乾隆道光间刻本。

北溪字义

南宋学者陈淳的重要伦理学著作。原名《字义详讲》,又称《四书字义》、《四书性理字义》、《经书字义》、《北溪陈氏字义》。约成书于宋宝庆二年(1226年)。是陈淳学生王隽根据陈淳晚年讲学笔记整理集编,由陈淳“笔削”修改而成的。此书是理解朱熹《四书集注》的重要参考书。分上、下两卷,共26条目。从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等书中选取若干重要范畴,逐一加以疏释论述。全书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内容,激烈抨击陆学,维护朱学立场。《北溪字义》承袭了程朱的天理论,说“未有天地之先,固先有是理。” (《北溪字义·道》)把具有伦理属性的理作为世界万物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