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楼观紫云衍庆集

作者:朱象先
古楼观紫云衍庆集

古楼观紫云衍庆集。元朱象先编撰。三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神部记传类。录古楼观唐、元碑记及唐、宋、元人题咏。

朱象先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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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玉函经二注

金匮玉函经二注

《金匮要略》注本。22卷。元赵良仁(以德)衍义,清周扬俊(禹载)补注。刊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周氏于《金匮》注本中,尤服膺于赵氏《金匮要略衍义》,赞誉其书“理明学博,意周虑审”。但因未见刊本传世,而周氏所见之传本,又有遗编、缺注等情况,遂予补注。注文较为详明,立论多采喻嘉言之学术见解予以融会,并结合《内经》等典籍多所阐论发挥。由于此书以赵书为蓝本,另增周注,故名“二注”。周氏亦以原《金匮》整理本23~25卷,“俱有方无论”,故遵赵氏原编而未予注释。其学术指导思想,诚如他在自序中所说: “事不师古,其法不立;师古而不师圣人,其理不精。”此论反映了周氏此编具有一定的尊古崇圣思想。现存初刻本及其他多种清刊本、《中国医学大成》本等,建国后有排印本。

老子注

老子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言常道不可道,常名不可名也。常道常名谓道也。二十五章云: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是也。道在天地之先,而万古不变,故曰常也。既有天地之后,万变不穷,其道可道,其名可名,然变而非常矣。】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河上公注云:无名者谓道,有名谓天地。】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无欲,谓禁遏其欲也。常禁遏其欲,以观道妙,然万物皆有欲。出生入死,故又常以己之有欲。观万物之归趣也。河上云:徼』,归』也。观世俗之归趣。陆云:『徼』,『小道』也;『边』也;『微妙』也。】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河上云:两者,谓有欲无欲也。澧谓:于其禁遏,名之曰无,于其本有,名之曰有也。】
  

烟云

烟云

短篇小说。最初连载于1936年10月11日《文学》7卷4、5号,署名茅盾。收入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7年出版的《烟云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的《茅盾短篇小说集》、1980年出版的《茅盾全集》9集。描述铁路局三等科员陶祖泰与妻阿娥的家庭生活及与朱先生的瓜葛,是时代大潮流中人生的一个方面。作者说“此篇意在画出两张面孔”,20多年后,作者又说对此篇“自己很不满意,又太长,不值得浪费纸张再印”。

感天动地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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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名《窦娥冤》。杂剧剧本。元关汉卿作。四折一楔子,旦本。剧写楚州寒儒窦天章上京应举,为抵债,将七岁女儿端云送往蔡婆做童养媳。端云后改名窦娥,十七成婚,不久夫死,与蔡婆相依为命。蔡婆因向赛卢医索债被骗至荒郊将被勒死,遇张驴儿父子撞见救下。张驴儿询知蔡婆儿媳亦寡,遂以绳索威逼蔡婆招赘其父子上门,婆无奈领至家,为窦娥坚拒。张要挟赛卢医卖给毒药,投毒于汤内,欲害死蔡婆以胁窦娥就范,不料汤被张父误食,而窦娥仍守贞不从。张遂诬告窦娥“毒死公公”。昏官楚州太守桃杌严刑逼供,窦娥流血昏死仍不招。官又欲加刑于蔡婆,窦娥为救婆乃屈招,被判死刑。刑前她向天地鬼神申诉冤枉,并发血溅白绫、六月降雪、三年大旱三桩誓愿以明己冤。果然一一应验。三年后,窦天章以肃政廉访使至楚州刷卷,窦娥鬼魂泣诉,冤案方得昭雪。天章依法判张驴儿凌迟处死,赛卢医流配充军,桃杌并吏典各杖一百,永不叙用。剧中仅“三桩誓愿”故事源于《汉书·于定国传》及《搜神记》中“东海孝妇”周青故事,余皆取材于元代现实。据《元史·百官志》,至元二十八年(1291)始改“提刑按察使”为“肃政廉访使”,故剧当作于至元末至大德初(1297年前后),是当时强梁横行、官府昏愦、草菅人命的真实写照。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称此剧“列之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有《古名家杂剧》本、《元曲选》本、《酹江集》本。1935年流传欧洲,先有法译本,后又有日、英、德等外文译本。明传奇《金锁记》及近世京剧、地方戏中《六月雪》、《羊肚汤》、《斩窦娥》等,均据此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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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智识颂,一卷,宋忠上人撰,潘兴嗣序,无首题,画华严五十三参并颂(画未印入),张商英题,黄庭坚题,苏辙题,了元题,日本心海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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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鸯崛摩经,一卷,增一阿含经力品之别出,西晋竺法护译。小乘部之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