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木万灵论

作者:佚名
金木万灵论

金木万灵论,原题「葛稚川(葛洪)撰」,疑为唐宋间道士之作。《通志‧艺文略》及《宋史‧艺文志》均着录此书。一卷,收入《正统道藏》洞神部众术类。本书前半篇千余字摘录《抱朴子‧金丹篇》,论述丹经源流及服金液还丹可长生不死之理。后半篇二百余字摘录《太清玉碑子》,乃葛洪与其师郑思远相互问答,论述全神延形之术。篇末称:「如此之谓,金木之灵,何可议也」。书名「金木万灵论」,盖取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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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可书

张氏可书

笔记。宋张知甫著。一卷。书 中所记以北宋末年朝廷故实为多,如君臣享乐 之风,士大夫轶事等,“不无沧桑之感”、“往往 意存鉴戒”(《四库全书总目》)。书中又录有当 时君臣的诗词创作(如徽宗悼明节皇后词等), 此外,则记南宋初之政事、军事、外交事务及士 大夫之生活,间亦涉及医卜神仙及奇闻异事一 类小说家言。此书《宋史·艺文志》,及诸家书 目皆不载,清编《四库全书》从《永乐大典》中辑 出五十条。后陆心源得穴砚斋抄本,较之《大 典》所收又多六十条,陆氏以为乃宋时原本,收 入《十万卷楼丛书》。故此书今版本有二:一为 《四库全书》本及据《四库》本而成的《函海》、 《墨海金壶》、《守山阁丛书》本;一为《十万卷楼 丛书》本及据此本排印的《丛书集成初编》本。

老子校释

老子校释

《老子》校释本。两篇八十一章,今人朱谦之撰。成书于一九五五年。《老子校释》以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为底本,以敦煌写本和遂州碑本为主要参订本。还批判地选用了王弼,河上公等注本,“御注”、“广明”、“景福”等石本,以及傅奕、范应元等古本。在校勘上,《校释》以严可均《铁桥金石跋》中《老子唐本考异》所校三百四十九条为主,以魏稼孙《绩语堂碑录》订正和补缺严可均所校条目所得四十三条为次,又博采纪昀、毕沅、王昶、吴云、罗振玉、何士骥等校勘易州龙兴碑本的成果。夹句较勘,广引众家之说,案以己见。在训诂方面,《校释》多采王念孙、孙诒让、俞樾、洪颐煊、刘师培、易顺鼎、马叙伦、陶鸿庆、奚侗、蒋锡昌、劳健、高亨、于省吾诸家旧注,又采有日本学者大田晴轩、武内义雄之说,随文著录自己的意见和独到见解。《校释》还特别注意到楚国方言与《老子》的关系,用《庄子》、《诗经》、《淮南子》等古籍中记载的楚国方言意义来解释《老子》书中的某些文字。朱氏还认为,《老子》一书虽以今音来读是不合韵的,但古今异音,以古音读之,还是合韵的,不合韵处就有后人增改的嫌疑。故《校释》除校诂字句外,还于每章末列音韵一项,对《老子》中的文字定音归韵。朱氏又作《老子韵例》,附于《校释》之后。音韵上,朱谦之主要参考江晋三《老子韵读》,又以姚文田之《古音谐》和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以及李赓芸之《炳烛编》补正江氏之疏漏,还采有刘师培《老子韵表》、高本汉《老子韵考》中的个别意见。朱氏指出,《老子》一书文句长短不一,其用韵体制也是各不相同。朱氏经分析归纳,把书中用韵体例列为二十四类。《老子校释》是注解《老子》的较好的、流行最广的书之一。

道德指归论

道德指归论

六卷。汉严遵撰。严遵 (原名庄遵),字君平,蜀人,成帝时,常卜筮于成都市,为人言说吉凶利害,日得百钱够自养,便闭门读《老子》。西汉扬雄,少年时曾从严遵学。严遵一生不愿做官,隐居著述十余万言,传说他卒年九十余岁。撰有《道德指归论》十四卷,今所传已不全。《道德指归论》,原称《老子指归》,又称《道德真经指归》。汉人研究 《老子》的史料多已亡佚,严遵 《道德指归论》也已难见原貌。严遵把《老子》分为七十二章,上经四十章,下经三十二章加以论述。其要旨以自然无为为宗,认为道德而生神明、太和,进而化生天地万物。主张修身之法与道德仁义相统一,强调为国养物生民之策,实为经世治国、君人南面之术。后世学者对此书极为推重,《隋书·经籍志》、《经典释文·序录》、新旧《唐志》皆有载录。唐代冯廓注《老子指归》十三卷。到宋代,冯廓注本与谷神子注《老子指归》十三卷并存,宋晁公武作《郡斋读书志》,认为二者为一书、谷神子即冯廓化名,而以一书予以著录。明清研究 《老子指归》者,有胡震亨、毛晋、张海鹏等一脉相承。胡震亨辑刻 《秘册汇函》时,其书仅存《指归·德经》部分七至十二卷,胡氏改易卷目次序题为一至六卷,又删去经文及《指归》中谷神子注,并将卷末谷神子注文改题为谷神子序而列为卷首,改书名为 《道德指归论》,收入其所辑 《汇函》,致使 《老子指归》一书面目全非。胡氏 《秘册汇函》毁于火,毛晋得其残版,合家藏旧籍,辑成《津逮秘书》,收录《道德指归论》,清张海鹏依毛氏将此书收入 《学津讨原》。《四库全书》据胡氏 《汇函》本收录,并在 《提要》中称其为 “赝托”,未免有失公正,实亦胡氏之过。现存另有明《道藏》本,标名《道德真经指归》十三卷,题严遵撰,谷神子注。缺一至六卷,存七至十三卷。其书经文、注文、《指归》并存,或可见严遵书原貌。

南宋馆阁录

南宋馆阁录

10卷,又续录10卷。陈骙撰。陈骙,宋台州临海(今属浙江)人,字叔进。绍兴二十四年 (1132) 进士第一。累迁至秘书监。孝宗淳熙五年(1178)试中书舍人兼侍讲、同修国史。光宗时试吏部侍郎。宁宗时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与权臣韩侘胄议事多不合,出知婺州。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洞霄宫告老。卒谥文简。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载:“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为之序。”根据本书内容,可知其载事年代为宋高宗建炎元年 (1127) 至孝宗淳熙四年(1177)。全书分沿革、省舍、储藏、修纂、撰述、故实、官秩、廪禄、职掌九门,对宋代典故、法令记载颇详,是研究南宋职官及政治体制的重要著作。此书在明以前已经窜乱残阙,完本已不多见。惟有《永乐大典》本稍为完具。清代乾隆年间编修《四库全书》,据《永乐大典》本参考其他各本加以校刊,补其缺漏三十一条,订正舛误一十六条。对与《宋史》歧互处亦加以注释,以作为参考。但《永乐大典》中仍缺沿革一门,无法再补,实为本书一大损失。现存有《四库全书》本和 《武林掌故丛编》本。

东坡书传 [四库本]

东坡书传 [四库本]

十三卷。宋苏轼撰。该书《四库全书总目》着录作十三卷,库书为二十卷,数目不合,《总目》着录有误(说见崔富章《四库提要补正》、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东坡书传》又称《东坡先生书传》。据晁公武《读书志》,该书对王安石《书》说多所驳议。王书不传,难考苏、王之同异。苏轼究心经世之学,明于事势,且长于议论,其书主要内容以阐释《尚书》义理为主,于兴衰治乱之理多所揭示,分析精辟;对名物制度也有所考据,句读也有独到之处。该书问世之后,在当时影响颇大,林之奇作《尚书全解》、蔡沈作《书集传》,于此书皆有所取。朱熹评价此书,以为是当时诸家《尚书》说解中最好的一种(见《朱子语录》)。唯该书考核水道,附益之以味别之说,颇遭后人非议。该书版本有明万历间刻本,明刻《两苏经解》本,明朱墨印本,《津逮秘书》零本,清顺治刊本,民国十一年(1922)商务印书馆影印本。

大比丘尼羯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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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丘尼羯磨经,一卷,刘宋求那跋摩译。所谓“羯磨”是佛教中受戒或忏悔所作的仪式及宣告文书,类似于“受戒文”。本卷的内容即是比丘尼应守的戒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