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经解
作者:陈象古
二卷。宋陈象古撰。宋人研究《道德经》者,有的主张道德分别,有的主张道德混一。陈象古认为道包于德,德和于道,没有分别,主张道德一体。他认为百姓受情欲所牵,巧伪万端,失道德之本,不能全生,不能救死,“太上悯于苦趣,为者真文,以谓道非己生,百姓咸有,惑于障蔽,遂失自然。”(见卷首自序。)陈象古在解说《老子》时,不分章设名,并多以《易经》、《尚书》等儒书释道。其注 “而贵食母”句时,妄加 “求、于”二字,与唐玄宗注本相同。后世学者认为此书的注疏合儒道学说为一炉,虽非首创,也自有所见。虽不无虚妄之语,但瑕不掩瑜,其书对于研究《老子》,仍有可参之处。现存明《道藏》本、明 《道藏举要》本。
陈象古其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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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普拉
《莫普拉》是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846年。该小说描写一个封建家族的两个后代莫普拉和艾德梅的爱情故事。莫普拉在艾德梅的启迪下,改变了封建观念和流寇恶习,结成互敬互爱的夫妻。 该小说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讽刺和抨击。故事以莫普拉家族为背景,莫普拉家族中分长幼两支。长支中,孤儿贝尔纳由七个独身的叔叔看管。幼支的于贝尔骑士只有一个女儿爱德梅。双方已断绝来往。爱德梅被骗入莫普拉,贝尔纳爱上了她。骑上队围剿了莫普拉,贝尔纳的五个叔叔战死,两个逃跑。贝尔纳带爱德梅逃出。爱德梅把他带回家,并劝他改掉恶习。爱德梅与参加战争获得荣誉归来的贝尔纳在一起猎狐时遭到枪击,被误认为是凶手的贝尔纳被判了死刑。爱德梅在法庭上宣布了与贝尔纳的爱情。后来查出真凶原来是贝尔纳的两个叔叔。最终,于贝尔临终成全了两人的婚姻。
清惠集
十二卷。明刘麟撰。刘麟字元瑞,一字子振,号南坦,上元 (今江苏南京)人。弘治九年 (1496)进士,除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曾寓居湖州,与吴婉、施侃、孙一无、龙霓结苕溪社、号为 “苕溪五隐。”累官至工部尚书,谥号清惠。著有《刘清惠集》。本集为刘麟曾孙所编,万历三十四年(1606)由湖州知府陈幼学刊刻行世。共十二卷,包括诗二卷,奏疏、杂文九卷,附录一卷,附录也算入卷帙内;集前有朱凤翔序。序称“其文出入秦、汉,诗则骎骎韦、杜”,似有过誉之嫌;而称“其标格高入云霄,胸中无一毫芥蒂,故所发皆盎然天趣,读之足消鄙吝,”则较为实际。王世祯 《艺苑卮言》评其诗说:“刘元瑞诗,如闽人强作齐语,多不辨”。陈田 《明诗纪事》说,其 “所著兴趣天然,颇似击壤一派。”今观其集,其诗的确有些情趣,但精警不足,有的诗味甚少。刘麟的诗文集尚有抄本传世;一为明抄本,题名为《刘清惠集》,不分卷,十行,二十字,绿格; 一为清抄本,题名为《坦上翁集》 (亦不分卷)。
问学谏往录
本书是现代政治学家萧公权的回忆录。在书中,作者对自己一生的求学经历、教学生涯做了详尽的回顾和总结,涵盖家庭婚姻、治学门径、政治理念、民族情感和人格修养等诸多方面,向我们展示了一位学者不平凡的人生历程。全书内容,无论是抒发人生感悟,还是阐述民主宪政,都言之凿凿,情致绵绵,充分体现了一代学人的思想情怀。
唐书直笔
史评著作。四卷。北宋吕夏卿撰。嘉祐五年(1060年)成书。吕夏卿,字缙叔。约生于天禧二年(1018年),卒于熙宁三年(1070年)。北宋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庆历进士,为江宁尉。仁宗时,参与修《新唐书》,充任编修官。学长于史,在史局十余年,博采有唐一代传记杂说数百家,编撰成书。又通谱学,创为世系诸表,于《新唐书》成,出力甚多。嘉祐五年书成,进直秘阁、同知礼院。英宗时,历史馆检讨、同修起居注、知制诰。熙宁初,参与修《仁宗实录》。夏卿于仁宗朝预修《新唐书》,此乃其在书局时所作。前三卷论纪、传、志及旧史繁文缺误,第四卷为新例须知,发挥体例,颇为精核。但考之新书,有合有不合。可见欧阳修、宋祁当时自有取舍,不尽如夏卿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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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林清茂禅师拾遗偈颂
古林清茂禅师拾遗偈颂,二卷,元清茂偈颂,日本海寿编次,梵仙序,附行实、碑文、刊行募缘疏,应附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