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理阐真

作者:刘一明
易理阐真

六卷。清刘一明撰。此书著于《三易注略》之后,凡六卷。前四卷为周易阐真,后二卷为孔易阐真。卷首列图说一卷,凡四十余篇,前半皆推演河图洛书、先天后天之说,借易学以明丹家养生之术;后半则全系丹家之说。其注释宗旨与《三易注略》相同,以道家之言解易。周易阐真只释经文、卦爻辞,而不取十翼。孔易阐真则择释大象传及杂卦传,而不及一切经文。今存嘉庆二十四年 (1819)重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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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生集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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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类著作。佚名撰,明胡文焕校刊。一卷。文焕有《幼幼集》已著录。是篇首论养神、惜气、隄疾,忘情去志,恬淡虚无等养生之术。次论五气通五味及安乐、摄养之道。指出善养生者养内,不劳神,不苦形,使脏腑安和,三焦各守其内,饮食常适其宜。强调阴阳二气与精、气、神对人体的重要作用。条理清晰明辨,论述简捷,主题突出,为通用性养生学著作。有《格致丛书》本。

彤园二集小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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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学著作。4卷。清郑玉坛编辑。《郑氏彤园医书四种》之一。是书卷一为四诊及小儿推拿、灯火、艾火、拭口断脐、浴儿、脐风胎病、初生杂症、五官风毒诸法; 卷二列惊风、痉病、痫病、神病等10门;卷三列乳子伤寒、伤风感冒、四时瘟疫等10个病证辨治;卷四列霍乱、疟疾、呕吐等10门。全编奉《医宗金鉴·幼科》为主,荟萃诸家幼科精华可相互发明者而折中之,分门别类,辨证立方,庶可收按图索骥之便。

鹿洲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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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洲公案》,原名《公案偶纪》,是蓝鼎元在狱中回忆记述知潮阳县期间审判的案例,自刊刻以来,颇受各地吏员称许,后被收入《四库全书》史部传记类。清末,有人将《鹿洲公案》改名为《蓝公奇案》,与《包公案》、《施公案》合并为《三公奇案》印行,民国初年亦有书坊以《蓝公奇案》等名称印行。

剑花室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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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诗集。连横著。1960年11月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辑出版。卷首有作者之子连震东《弁言》、魏清德《〈大陆诗草〉序》、胡殿鹏《〈宁南诗草〉序》、作者《〈大陆诗草〉自序》和《〈宁南诗草〉自序》以及林资修、李书等人题诗。该集为连横诗作的汇编本,共收4种诗集:《大陆诗草》、《宁南诗草》、《剑花室外集之一》、《剑花室外集之二》各1卷。各集之诗皆作于民国初年,共计915首。其中《大陆诗草》126首,《宁南诗草》275首,《剑花室外集之一》465首,《剑花室外集之二》49首。又附录词作4首。连横自谓“余固不能诗,亦且不忍以诗自囿“(《〈大陆诗草〉自序》)。然作者经历坎坷,尤其曾尝台湾沦亡之苦,故其诗多感时抚事之作,富怀乡亡国之痛,思想健康,感情真挚,不失为上乘之作。胡殿鹏谓:“连子旗鼓骚坛,独饶著作,其亦可谓三百年文献中之秀者欤!”(《〈宁南诗草〉序》)

张积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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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积中传》,民初胡朴安撰。张积中为清咸丰、同治年间扬州人,于山东黄崖山讲学聚徒至数千人,后为官府所镇压。据《虞初近志》本标点整理。

外道问圣大乘法无我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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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宋法天译。因外道之问而说一切法如梦如幻之义。